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退职)办理 |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郑州职工养老查询 › 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退职)办理 |
【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2006﹞29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手续办理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人社养老〔2013〕43)、《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管理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规﹝2020﹞3号) 【受理条件】:(一)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1、正常退休: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灵活就业人员女年满55周岁; 2、特殊工种退休:国有企业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达到规定年限的; 3、因病提前退休(退职):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可以办理因病提前退休。达不到退休年龄的,可以办理退职手续。 (二)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申请材料】:(一)参保人员正常退休办理 1、《河南省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退职)表》(以下简称“退休(退职)表”);退休办理表 2、退休人员档案资料。 (二)参保人员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办理 1、《退休(退职)表》;退休办理表 2、退休人员档案资料; 3、《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申请书》; 4、《公示结论》 (三)因病提前退休(退职)办理 1、《退休(退职)表》; 2、退休(退职)人员档案资料; 3、劳动能力鉴定公示书(实现数据共享后可不再提供)。 【办理流程】:用人单位预约办理。 【联系人】:童志刚 【联系电话】:0371-61612120 【受理地址】:郑州市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通航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中国中原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办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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