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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邓州医保并入南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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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6日,记者自南阳市医疗保障局获悉,自2023年1月1日起,邓州市医保并入南阳市医保局统一管理,百姓看病报销更加方便快捷。

统一管理后,邓州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及生育患者入住南阳市中心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骨科医院、市眼科医院以及南阳医专一附院、医专二附院等公立医疗机构,不再需要转诊手续及备案,按正常比例报销,促进两地医疗资源有效利用。

南阳医专二附院

相关政策

自2023年1月1日起,邓州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及生育病人入住南阳医专二附院不再需要转诊手续及备案,同时享受中医院低起付线高报销比例优惠政策:

1、起付线降低一个档次,按中医院600元低标准执行,医保中医药诊疗服务费提高10%高比例纳入报销。

2、对80岁以上参保城乡居民住院医疗费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在原有基础上提高5% 。

3、提高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将起付线降为1.1 万元,个人负担的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分段提高至53%、65%、75%。

同时,该院将紧跟时代要求持续优化更加便捷的市内及国内异地医保支付方式,适时制定、调整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 降低药品和耗材费用,为广大群众身体健康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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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集聚了单位和社会成员的经济力量,再加上政府的资助,可以使患病的社会成员从社会获得必要的物资帮助,减轻医疗费用负担,防止患病的社会成员“因病致贫”。

2019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2019年底前实现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

2019年11月,安徽首批422个病种及支付方式公布,从2020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群众在省属18家医院就医时,将有统一的支付标准。

来源/南阳网综合

原标题:《明年起,邓州医保并入南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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