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丹:辩证法:马克思对黑格尔的超越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逻辑学对人的影响 周丹:辩证法:马克思对黑格尔的超越

周丹:辩证法:马克思对黑格尔的超越

2024-07-05 15:1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黑格尔哲学是马克思哲学的重要思想来源,在一定程度上又集中反映在辩证法上。关于两者的关联性研究,国内外学界长期给予高度关注。众所周知,尽管马克思没有专门论述辩证法的著作,但是他自己也承认在创作《资本论》中特意地、有条件地使用了黑格尔的辩证法。正如列宁指出,虽然马克思没有留下大写字母的“逻辑”,但他留下了《资本论》的逻辑,并且作出“唯物主义的逻辑、辩证法、认识论”三者同一的重要论断。同时,也正因如此,关于马克思辩证法的讨论通常围绕《资本论》展开,这其中,学界有一种流行做法是黑格尔式解读,阿瑟自称为“新辩证法”(new dialectics)。“新辩证法”的目的是按照黑格尔的逻辑学重构《资本论》,作为“马克思方法”的辩证法就被赋予了黑格尔辩证法的相似内容。辩证法乃是概念运动,并向复杂层次概念展开,不断贴近逻辑真理。这种解读范式对于深化马克思辩证法与黑格尔辩证法的内在关联性研究是有益的,但也存在黑格尔主义化的风险,这集中表现在对马克思辩证法的第一属性的错误认知或认知不足,即马克思辩证法的唯心主义化。忽视了这一点,也就遮蔽了马克思辩证法对黑格尔辩证法的根本性超越。

一、对“新辩证法”的批判

严格来说,“新辩证法”不是一个思想流派,而是用来解释马克思著作的黑格尔式方法。英国马克思主义学者萨德-费洛在《马克思的价值》中对“新辩证法”做过比较系统的批判性讨论。“新辩证法”认为,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使用了和黑格尔类似的方法,通过概念和范畴构成一个有机系统;陈述是出于逻辑标准,陈述的体系结构取决于范畴体系;具体的历史发展对于观念和思想中的重构没有实质性作用。他们由此得出结论,马克思辩证法和黑格尔辩证法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属于概念辩证法。

萨德-费洛从必然性、自足性、结构和环境、唯心主义等方面指出“新辩证法”存在明显的理论缺陷。具体的概念范畴不仅来自逻辑结构自身,而且来自社会性和历史性的决定因素;它既取决于结构和趋势,也取决于主体、相反趋势、背景环境和偶然性。即使“新辩证法”能够抓住资本主义在结构上的决定因素,但如果忽略具体的历史性条件和环境,仍然无法解释其相反趋势及趋势和相反趋势的相互作用。“新辩证法”具有潜在的误导性,因为它主要关注具体决定因素中的逻辑结构而不是物质结构,这样会导致“逻辑具体化或者经验逻辑化”。就《资本论》而言,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分析并非先验地服从某一“逻辑”,并由此“逻辑”要求决定概念序列,进而由概念序列的需要决定现实材料。马克思从来不反对吸收和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的一面,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存在一个黑格尔式的“绝对理念”或“逻辑”,因此在这一点上,马克思从一开始就明确反对黑格尔哲学。

正如苏联哲学家伊利延科夫指出的,哲学是关于普遍的科学,然而在黑格尔看来,普遍的是思想,而且只能是思想;具体的普遍仅仅作为一个概念而存在,仅仅存在于思想中,绝不存在于“外部现实”中,因此对哲学而言,唯物主义是不可能的。唯物辩证法与黑格尔哲学相反,概念的起源就在于确定现实存在着的本质,以便在思想中重构那些物质现实中的结构。理论抽象必须从历史性现实出发,用思维自身的力量去确证那些历史性现实。关于《资本论》及其对资本主义社会内在原理进行逻辑演绎的基点,马克思自己明确说,是“商品”而不是“价值”或者其他抽象概念。商品是劳动产品在现代社会存在的独特形式,恰恰具有真实(具体)的普遍性。萨德-费洛有效地抓住了这一点,指出“新辩证法”最大的缺点在于未能认识:“要求复杂概念从简单概念的矛盾中而来,这并非马克思方法论的唯一特征,亦非最重要的特征。相反,最重要的东西莫过于新概念和新材料为何、如何以及何时被吸收到分析中,以便它变得更丰富、更稳定、更能够重构具体。”

萨德-费洛认为,“新辩证法”对马克思辩证法做黑格尔式解读,这种立场大概受列宁的影响,“不钻研和不理解黑格尔的全部逻辑学,就不能完全理解马克思的《资本论》”。然而,问题的关键在于,“新辩证法”错误地理解了列宁的这句话,以至于认为,因为马克思与古典政治经济学决裂不彻底,导致《资本论》与其思想体系存在不兼容,导致我们无法对《资本论》进行系统的辩证式阅读,所以应当沿着黑格尔的路径重构马克思的《资本论》。不理解黑格尔的逻辑学,想要理解《资本论》是不可能的;想要完全理解《资本论》,仅仅理解黑格尔的逻辑学也是不够的。就黑格尔的逻辑学本身而言,我们也需要“全部”理解,即理解“全部”逻辑学。可以说,“新辩证法”注意到这一重大的理论困境,也试图进行彻底解决,然而从实际效果看,却是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这恰恰背离列宁着重强调的理解“全部”逻辑学的嘱托,并且走向他曾告诫的唯心主义危险。“新辩证法”认为,逻辑学只有是一套范畴体系才可靠,《资本论》是关于资本主义社会的逻辑学,其中的政治经济学分析和批判只能算作说明性材料,在《资本论》中不起实质作用。这种观点恰好把逻辑“形式化”了,变成“脱离了物质、脱离了自然的、神化了的绝对”。而事实上,正如《资本论》的副标题“政治经济学批判”,从商品—货币—资本展开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就是资本主义社会的逻辑学。

列宁不仅谈到“全部”逻辑学,而且考察了“全部”辩证法。他在对古希腊的朴素辩证法、黑格尔的唯心辩证法、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唯物辩证法进行系统研究后得出,哲学唯心主义是一朵“无实花”,并且认为辩证法内容在实在性方面的正确性需要由科学史来检验。他列举了恩格斯使用过的自然科学的事例,譬如数学中的微分和积分,力学中的作用和反作用,物理学中的正电和负电,化学中的化合和分解,同时指出这些事例不是当作认识的规律,而是“为了通俗化”理解辩证法。辩证法的形而上学(也可简称为形上)本质是对立面的统一,它不是A和B的关系,而是A自身内部的矛盾关系,并且A是现实的,不是抽象的;它是现实的运动,不是观念的运动。所以,列宁才会反复强调,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从商品交换入手而不是从抽象概念入手,通过解剖这一资产阶级社会的“细胞”,“揭示出现代社会的一切矛盾”。

逻辑学和辩证法之所以“纠缠”,就在于它们是同构的、一体的。关于逻辑学,列宁认为如果把它理解为是教人思维的,就如同把生理学理解为是教人消化的,一样荒谬。关于逻辑,列宁反对以往纯形式的理解,批判性地吸收了黑格尔的逻辑思想。思维的展开内容和存在的运动发展是一致的;逻辑从全部自然生活和精神生活中引伸出来;逻辑的形式和内容是一体的,形式具有活生生的实在的内容。基于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原理,逻辑学是关于“世界的全部具体内容的以及对它的认识”的发展规律的学说。辩证可以是分析的表述方法,整个世界的辩证发展是客观的辩证法,逻辑和认识论的辩证演绎是主观辩证法,主观辩证法是客观辩证法的反映;更重要的是,作为现实的运动和思维对现实运动的把握,“唯物主义”的逻辑、辩证法和认识论是“同一个东西”。“新辩证法”把马克思的辩证法做黑格尔式的阐释,而且聚焦于《资本论》,恰好与列宁关于《资本论》中实现三者同一的论断,在根本前提方面是截然相反的,遮蔽了“唯物主义”,走向了“唯心主义”。

二、辩证法是关于现实的内涵逻辑

我们对马克思辩证法的理解,不能停留在形式方法上,而应该深入到内容方法上。辩证法所对应的“逻辑”,不是形式逻辑,而是内涵逻辑,是关于现实的内涵逻辑。

人们一般把逻辑等同于形式逻辑,它包括概念、判断、推理三个基本要素。概念包括外延和内涵,形式逻辑也包括“外延的逻辑”和“内涵的逻辑”。然而“内涵的逻辑”和本文的“内涵逻辑”不同,前者是“摹状词”的逻辑,是形式逻辑的内容部分;后者是“现实”的逻辑,无意于纠缠具体的逻辑形式(它同时也必然符合形式逻辑)而意于事实本身。形式逻辑是对真理的某种定在形式的知性把握,内涵逻辑是对真理的理性把握。形式逻辑是科学的方法,内涵逻辑是哲学的方法。在这一点上,马克思和黑格尔确实是一致的。

黑格尔是内涵逻辑的开创者和集大成者,其直接靶子是康德哲学。针对“知识何以可能”疑难,黑格尔对康德实现的所谓哲学中的“哥白尼革命”并不满意。“经验科学”虽然能够形成一定的普遍命题和知识,但是它们都经不起推敲。“第一,在另一范围内,有许多对象为经验的知识所无法把握的,这就是:自由、精神和上帝”;“第二,主观的理性,按照它的形式,总要求(比经验知识所提供的)更进一步的满足。”一方面,经验科学形成知识只能与经验相关,而有些对象,譬如上帝,与经验无关,我们不能经验到上帝,有限不能经验到无限。另一方面,经验科学基于的材料是直接的现象杂多,这些直接性至多只能基于一个形而上学的假设。这些都无法满足理性对经验知识的进一步探讨,那么我们应该如何面向现实,求得真理?

在黑格尔看来,经验知识和经验科学不具备绝对真理的条件首先在于思维和存在的分离。在思维和存在分离的条件下,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必定无法解决,并且还将导致不同存在者之间联系的不可认识。既然思维和存在是统一的,那么它们统一的基础是什么?是存在之“上帝”还是思维之“上帝”?如果是存在之“上帝”的话,这将导致无穷追问,陷入神秘主义。黑格尔把新世界比喻为“新生儿”,称拿破仑为“骑在马背上的世界精神”,“时代精神”令黑格尔“心醉神迷”,思维和存在统一于精神,统一于思想。对思想的不脱离内容的考察,任何形式逻辑显然是力不从心的。“先天综合判断”无论“先天”还是“综合”都无法满足理性、真理的要求。我们需要一种区别于以往形式逻辑(包括先验逻辑)的逻辑,可以直达思维和存在的关系,可以呈现思想全貌。由此可见,内涵逻辑并不是关于经验的方法,也不是关于先验的方法,而是关于现实的方法。哲学是关于思想的思想,要求获得思想的整全性。归纳和演绎显然都无法抵达思想的整全性,黑格尔付诸理性直观,其对象就只能是现实。哲学是唯一能够实现理性与现实和解的科学,而一切称之为科学的“具体”科学都是局部的、有限的,只能无限接近真理,而永远“匮乏”。

内涵逻辑是内容自己展开自己,形式从属于内容的逻辑,是关于现实的逻辑。黑格尔反复说过这样一句话:“凡是合乎理性的东西都是现实的,凡是现实的都是合乎理性的。”如何确立和论证“理性的”和“现实的”这两者之间的必然性关联,是内涵逻辑自我确证的首要任务。

黑格尔认为:“作为一般的同一性,现实,首先只是可能性——是一种自身反映,它被设定为与现实事物的具体统一性相反的、抽象的非本质的本质性。可能性对于现实性来说诚属本质的东西,但这不过表明,现实性同时也只是可能性。”任何现实性或者实存、本质等,首先都只能是一种可能性或者孕于某种可能性之中。那么可能性如何成为“如其所是”?换言之,可能性如何成为必然?在可能性、必然性、现实性之间,存在一个复杂的关联。某事物或者某历史事件的发展存在多种可能性,然而决定其发展的“内在原理”是稳定的,即必然向着某种必然性变化。在黑格尔的哲学体系中,这种必然性依据“绝对理念”原则,是理性、自我意识自在自为的发展结果。“现实性和必然性,真正讲来,绝不是指仅仅为他物而存在的形态或样式”。事物发展的现实性,不是来自外部的设定,而是来自内部的自我否定性(辩证)运动。这种否定性(辩证)运动本身是丰富的、具体的。套用形式逻辑来看,正是因为在诸多可能性中存在某种必然性,所以一切都是可能的必然为真;而可能性之所以必然是现实的,其原因在于自我意识、理性自在自为地发展。我们熟知的人的成长过程是这样——生命体的自我否定性运动,人类社会发展亦是如此——“两个必然”和“两个决不会”。现实性在具体的展开过程中,可能性得以生发,通过环节、阶段,表现出必然性。内涵逻辑的演进过程是环节的必然性与全体的自由性统一,揭示事物、历史事实的内涵逻辑说到底就是弄清楚环节的必然性。必然性不在于其他,正在于现实性之中,具体展现为某种关系,例如实体关系(偶然与必然)、因果关系(原因与结果)等。

“唯物主义的逻辑、辩证法、认识论”三者同一,这里的“逻辑”是内涵逻辑。内涵逻辑是事物如其所是的逻辑,是历史性与现实性相统一的逻辑,是历时性与同时性相统一的逻辑。吴晓明认为,力求思想深入到现实的本质一度当中去,是黑格尔与马克思“最为本质也最为切近的联系线索”。所谓批判德国古典哲学就是批判以康德哲学为代表的主观先验哲学,对真正客观性(必然性)的建构是黑格尔哲学最根本的初衷,也是“最基本的积极成果”。他还进一步指出,现象学的“回到事物本身去”表达了与黑格尔哲学相同的含义。历史事件是表象、现象层面的事情,历史事实是包含本质的现实层面的事情。内涵逻辑是关于历史事实的逻辑,是现实性真理的内在原理。

三、理念的内涵逻辑与历史的内涵逻辑

哈贝马斯在《现代性的哲学话语》中认为,黑格尔原本打算从主体性哲学当中寻找突破康德哲学疑难的途径,从而寄希望于在概念中认识、确证真理,然而这条路又走向了另一个极致,即更深层次的主体性形而上学。马克思扬弃了黑格尔的逻辑和辩证法,当黑格尔把现实的内容“向上”导入绝对理念和抽象思辨时,马克思却“向下”扎入现实生活以及人的实践活动当中,而这恰好是抽象思辨终止的地方。总的说来,在康德、黑格尔、马克思之间,从“逻辑”上看,形成了一条依次超越的链条:内涵逻辑(辩证逻辑)对形式逻辑(先验逻辑)的超越,历史的内涵逻辑对理念的内涵逻辑的超越。

关于理念的内涵逻辑,柏林在《现实感:观念及其历史研究》中对黑格尔有这样的论述:“他把普遍的说成是‘具体的’,他摒弃了实际的科学,因为它处理的是抽象概念,转而宣扬另一种潜在的、完全是更高级的科学,它仍然是普遍性的同时,将使得科学家们(即形而上学家们)能够循着万无一失的步骤推理,一直到达具体事物的本质——也就是实际情况的核心,完全掌握具体现实的复杂性、完整性和丰富性……黑格尔更进一步地暴露了他那个时代实证主义的夸大其辞的主张,他们将所有的知识都等同于自然科学方法,其最高点是由涵盖全宇宙、能够解释其中一切的概括性命题组成的体系。”一般看来,概念是最抽象的;但黑格尔认识到,概念是最具体的。历史感和现实感的统一达成普遍性。普遍性不是抽象的本质,而是“具体事物的本质”,表现为“现实的复杂性、完整性和丰富性”。黑格尔认识到普遍性的现实感和真实性,然而他试图通过“概念性命题组成的体系”(理念的外在形式)把这些现实感和真实性科学化,在思维中把现实纯概念化,一切现实都是自我意识、思维的运动表象。马克思对黑格尔的超越在于实现这种颠倒,即“历史的内涵逻辑”对“理念的内涵逻辑”的超越。

马克思认为:“人的本质,人,在黑格尔看来=自我意识。因此,人的本质的全部异化不过是自我意识的异化。”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是一部自我意识、理念演变的历史。从人到非人、再到人的复归,这个过程是自我意识自在自为的历史。黑格尔的自我意识的运动过程,从动力因上看是单向度的,只是自我意识的单向运动过程,这在一定意义上保留了西方哲学传统的“神目观”。对世界而言,世界=绝对理念;对人而言,人=自我意识;两者结合来看,人是世界的人,自我意识是绝对理念的整全性分有。概言之,自我意识就是绝对理念,绝对理念是超越于世界的“神”。马克思的唯物史观超越了这种“神目观”,用“物质”及其第一性原理把世界从绝对理念中拉回“现实”,用“劳动”(首先是物质生产劳动)把人从自我意识中拉回“现实”。劳动是人与世界打交道的方式,具体地构成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包括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等多重关系的相互交叉,所以人的本质是社会关系的总和,人的本质活动是劳动。在马克思看来,人的真实存在方式是交互主体性的,是双向的活动,既是活动的主体又是活动的客体。人是主动性与受动性的统一,只有在对象性中才能确认主体性的存在,才能确认主体身份。人和对象是双向互动的结构关系,而不是单向的自我意识决定论。自我意识既设定对象,又被对象设定。那么我们所言历史的内涵逻辑对理念的内涵逻辑的超越,即是表明在人的主客体相互关系中形成的现实历史(历史性)对自我意识形成的单向度历史(历史感)的超越。用更为朴素的方式理解,人是世界、自然的一分子,和其他存在、自然物一样,人也有自己的形成过程,即“历史”,更重要的是,人的历史是人参与其中、主动作为的历史,是人的理性(思维)与现实(存在)通过劳动不断相互作用的历史。因此,如何能够获知内涵逻辑?只有在现实中寻找,“面向事情本身”;如何能够获知关于现实的内涵逻辑?只有付诸历史,“历史是人的真正的自然史”。

历史性是现实的内在原则。柏林认为,历史构成的现实,并不是刻板的、一成不变的“概念性符号的X光照片”,而是活生生的、充满运动变化的“独特经验的肖像”。之所以是“肖像”而不是“X光照片”,其原因就在于历史性构成独特的现实,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每一现实都具有唯一性,是独一无二的“肖像”。因此,所谓深入到现实的本质一度当中去,就必然不能停留在“抽象”,而应该继续走向“具体”。“只有把它们置于具体的、有时模糊的,但一直不断的、丰富的、丰满的‘实际生活’——主体间的、可直接认知的经验连续体——的基本结构中才行。”实际生活是主体间的共同创造,是主体性与对象性的统一。历史和现实不是割裂的,而是相互融合的。“现实”的人都由“历史”的人规定而来,同时又变成“新的历史”的人;“现实”的社会都由“历史”的社会规定而来,同时又变成“新的历史”的社会。现实极其复杂,呈现出来的现状往往是混沌的、杂乱无章的。所谓对现实的理性直观和本质还原,都只具有理论的应然性,而不具有现实的实在性。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唯物史观,以“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为不自觉和无条件的前提,同时自觉到历史和现实的内在一致性,因而认识到,以历史性切入现实,以现实性切入历史,并且强调,“历史不是作为‘产生于精神的精神’消融在‘自我意识’中而告终的,历史的每一阶段都遇到一定的物质结果……使它得到一定的发展和具有特殊的性质”。历史绝不是观念的历史,不是任人打扮的“小姑娘”。历史性和现实性都以物质性的方式呈现,社会现实首先具体表现为物质生产方式。这是唯物史观区别于一切唯心史观的根本点,也是马克思不断深入政治经济学研究、进而开启《资本论》写作的根本点。历史的内涵逻辑要求深入到事物、历史事实的历史性和现实性的维度中去,“现实的”与“合理的”辩证统一,可能性与必然性辩证统一。

回到马克思“历史的内涵逻辑”对黑格尔“理念的内涵逻辑”超越的问题,以财产权为例,黑格尔把占有关系的定在即所有权作为《法哲学原理》的逻辑基础,这是符合资产阶级政治国家要求的。既然所有权是“不自觉和无条件的前提”,那么财产权就是一种天赋人权。正因为一切以所有权和财产权为“内在原则”,所以黑格尔把国家的普遍等级给予普鲁士的容克地主,法哲学思想成为普鲁士的“官方哲学”。马克思所要做的是,对黑格尔哲学的“颠倒”,实际上是德勒兹意义的“平面”转换。对现实的批判,既不是对纯粹思维的批判,也不是对某一现象的批判;既不能停留在对政治国家的批判,也不能停留在对“商品堆积”的批判。马克思“是从‘物与物的关系’中揭示其掩盖的‘人与人的关系’,通过对‘把人变成帽子’的英国古典经济学家李嘉图和‘把帽子变成观念’的德国古典哲学家黑格尔的批判,把对‘抽象存在’的批判展现为对‘死劳动’(资本)的批判”。聪明的唯心主义比愚蠢的唯物主义进步,然而纯粹思辨无论如何也无法达到现实性真理,只会越走越远,要么成为一种虚假的意识形态,要么成为一种完完全全的乌托邦。黑格尔哲学充满了历史感却没有现实的历史;而马克思哲学实现了历史性与现实性的统一。马克思的《资本论》和政治经济学批判,揭示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在原理。这既是资本主义社会、资产阶级国家自身的辩证运动,也是这一运动的固有逻辑。一方面现实呈现丰富多彩的内容;另一方面关于现实的内涵逻辑是历史和逻辑的统一,是根本性的、稳定的。“唯物主义的逻辑、辩证法、认识论”三者同一,必须以唯物史观的方式,深入到社会现实当中,才能得到正确理解。

四、马克思辩证法与黑格尔辩证法的本质区别

在《资本论》中,马克思是如何使用辩证法的?列宁认为,“辩证法也就是(黑格尔和)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并且“这不是问题的一个‘方面’,而是问题的实质”。哲学以概念的方式把握世界,概念需要获得实体性内容。邹化政认为,黑格尔哲学不是描述一种在时间上的实在发展过程,而是表征实在发展过程的内在原理。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坦诚地说,当黑格尔被当做一条“死狗”时,我却公开承认是“这位大思想家的学生”。不过当我们全面探讨马克思辩证法与黑格尔辩证法的关系时,有些看似不证自明的思想前提就不得不引起注意了。譬如马克思说:“我的辩证方法,从根本上来说,不仅和黑格尔的辩证方法不同,而且和它截然相反。”所谓“截然相反”和“根本”差异就在于,黑格尔辩证法是“唯心主义的”;马克思辩证法是“唯物主义的”。唯物主义属性是马克思辩证法的第一属性和根本特征。

马克思一方面高度评价黑格尔及其辩证法,“他第一个全面地有意识地叙述了辩证法的一般运动形式”;另一方面他又指出黑格尔辩证法的根本缺陷,“辩证法在黑格尔手中神秘化了”,是“倒立着的”辩证法,因此我们“必须把它倒过来,以便发现神秘外壳中的合理内核”。在黑格尔看来,绝对理念、逻辑、思维过程是现实事物的创造主。马克思对此明确表示反对,“我的看法则相反,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资本论》的目的是揭示资本主义运行的内在机制,其切入口则是“商品交换”。资本主义社会的财富表现为庞大的商品堆积,商品是财富的元素形式,因此《资本论》从分析商品开始。萨德-费洛准确理解了列宁关于马克思《资本论》与辩证法的正确关系:对唯物辩证法来说,认识到这个事实——历史和逻辑是不可分割的——并非对经验主义的让步,它是这一事实——不可能把现实简单归纳为概念——的必然结果。尽管萨德-费洛批判的直接对象是“新辩证法”,即一种关于《资本论》的黑格尔式阐释,然而揭示的道理是一致的,即马克思的唯物辩证法对黑格尔的思辨辩证法的“颠倒”和超越。

从根本上说,马克思辩证法对黑格尔辩证法的超越在于,历史和逻辑统一于社会现实,是“唯物主义的”。当黑格尔把所谓“现实”的内容转变为理性的抽象思辨的形而上学本质时,马克思将它导回到理性前的社会现实生活过程之中。正如白刚认为,《资本论》发生的认识论革命,其关键不在于马克思的“抽象力”不同于古典政治经济学的经验抽象“实在论”,而在于超越以黑格尔为代表的德国古典哲学的先验抽象“思辨论”。马克思的辩证法是“具体到抽象”和“抽象到具体”的统一,是基于社会现实的理性具体,是唯物主义的辩证法。当然,这里的“唯物主义”不是法国机械唯物论的“唯物主义”,而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开创的唯物史观的“唯物主义”,是历史性与现实性的统一。(注释略)

 

(作者: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副研究员)

 

网络编辑:张剑

 

 

来源:《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科版)》2020年第5期



【本文地址】

公司简介

联系我们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专题文章
      CopyRight 2018-2019 实验室设备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