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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微信扫码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通渭二人因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被受案调查 8月23日、9月23日通渭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发布第39号、41号通告,要求确需来通人员来通前务必提前三天向目的地(村组)报备,并主动配合“落地采、分类管”和“抗原、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但个别群众无视通告规定,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发布的决定、命令,严重影响全县疫情防控工作开展。 9月21日、10月1日,通渭籍居民冯某某、唐某某二人分别乘坐火车、飞机从新疆返回通渭,返通前其二人未及时向目的地村社报备、回家后未履行居家隔离措施,并多次外出在公众场所活动,对全县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了严重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通渭县公安局对冯某某、唐某某二人依法受案调查。 警方提示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希望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实时关注通渭疫情动态,严格落实通渭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通告。对无视通告规定或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违法行为,通渭县公安局将依法严厉查处。 来源:通渭公安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 /阅读下一篇/ 返回网易首页 下载网易新闻客户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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