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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看着妻子在歹徒手里折磨8个小时(18岁结婚犯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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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头条创作挑战赛#本事件发生山东费县的一个小村落。崭新的一家院落坐落在县城与村落的交界处。 房子被田野、树林、和河道环绕。此户人家正是受害人孙建国和张青的家。就在案发的半年之前,在亲朋好友的祝福下,他们在这里举办了婚礼。结婚之后二人,他们在...

#头条创作挑战赛#本事件发生山东费县的一个小村落。崭新的一家院落坐落在县城与村落的交界处。 房子被田野、树林、和河道环绕。此户人家正是受害人孙建国和张青的家。就在案发的半年之前,在亲朋好友的祝福下,他们在这里举办了婚礼。结婚之后二人,他们在县城经营着餐饮小生意,生活和谐,生意红火,一切看起来都那么美好。时隔半年,所有人都没想到,他们突然从这栋新房里死掉了……2013年5月14日下午,干完生意,在回家路上他们商量着去夜市上看看干个什么生意,多赚些钱养家。怎么也没想到,这是他们最后一次二人的对话,一场噩梦悄悄降临!

没多长时间,他们回到家,妻子张青刚推开小卧室的门。

忽然窜出四个人,拿着刀围住了她。

一人攥着她的胳膊把她按在地上,另外三人冲到客厅里,虎视眈眈地盯着丈夫孙建国!

孙建国意识到不对,抓起身边的东西砸了过去。

他一个人势单力薄,怎么能抵挡三个人的攻击呢!

这几个都是年轻的小伙子,手里有刀,而且控制了妻子,他只能妥协,被对方反铐住。

被绑住后的孙建国,钱包和三张银行卡被对方翻了出来。

对方让孙建国说出密码,他不说,胸口被踹了七八脚。

为了不再挨打孙建国说了一个假密码,被对方识破后又是一顿毒打。

他们只是认为这几个人是入室抢劫的人,只为求财。

万万却没想到,这只是噩梦的开始……

四个歹徒,中午就埋伏在这里,不是临时起意,而是蓄谋已久。

这四人分别是张学军、王吉营、付刚、赵文峰!

之前,张学军便来偷窃过一次。

那次他看到房子里女主人的照片,觉得很漂亮。

就动了恻隐之心,他不仅要抢钱,更要猥亵女主人。

这天下午,他们四个人坐车赶到费县,然后打了一辆三轮车直奔孙建国夫妇的新房去了。

天还没黑时,他们就在房子外蹲守。

等到天黑后,他们先翻墙而入,又破坏监控。

这是孙建国夫妇的家,但也是这四个魔鬼设置的陷阱!

将孙建国拷住后,他们又用电线绑住其双腿,带去了大卧室。

几人饿了,付刚去炒了一锅猪头肉,但不好吃,便对孙建国说:

“你不是厨师吗,去给我们炒几个菜。”

孙建国别无他法,只能答应。

只是,他不知道,就在他在厨房给四个恶魔做菜时,另外一边妻子正被人凌辱!

他更不知道,几人嘴上吃着他做的菜,暗中却已经盘算着杀人灭口。

吃饱后,张兴军先是去了小卧室。

张青刚刚已经被两人侵犯了,内心满是恐惧,但依旧怀着一丝希望,颤抖着问:

“你们什么时候走?”

“很快就走了,你陪陪我吧。”

“我陪完你,你们马上就走吗?”

“行,只要你乖乖伺候我,等他们吃完饭,我们马上就走。”

明明早就定下了杀人的计划,张兴军却还要哄骗她,瓦解她反抗的意志,然后实施侵犯。

然后,张兴军又去了大卧室。

这时,大卧室里很乱,床头柜倒了,地上还有一个碎酒瓶,孙建国的胳膊破了流着血。

显然,刚才这段时间里孙建国又被打了。

张兴军拿着毛巾,给他擦了擦血,说:

“你只要把密码和钱交出来就行,我保证兄弟们不会伤害你和你老婆。”

此时的孙建国仍抱有一丝希望,这些人只是劫财,不害命!

更何况,此时的他除了妥协,也别无他法了。

只是,他错了!

得到密码后,张兴军让手下去取钱,然后,故意打开大卧室和小卧室的门。

两个房间是对门的。

小房间内手下付刚正在侵犯张青,大卧室里被绑住的孙建国亲眼目睹着这一切。

张青哭得很厉害,孙建国不忍地转过头,说:

“我听见了,求你们不要伤害人。”

只是,这样的求饶,张兴军又怎么会在意?

这一夜,整整8个小时。

四个可怕的恶魔轮番侵犯了他的妻子张青,而且,还让他眼睁睁地看着。

凌晨三点,是四人一早商量好的杀人时间。

张兴军满脸阴笑,说:

“杀他们两之前,让他们见一面吧。”

被折磨了整整一夜的夫妻二人,终于见了面。

他们对彼此的遭遇一言不发,只是拥抱在一起……

妻子问丈夫:“你没事吧?”

丈夫没有回答,也问:“你没事吧?”

妻子扑在丈夫怀中大哭:“我没事。”

丈夫哭着抚慰自己的妻子:“没事就好,没事就好。”

只是,这简单的安慰之下,又承受着怎样的痛苦?

短暂的见面之后,大卧室内,孙建国像一只弱小的羔羊,放弃了呼喊。

有什么能比目睹自己妻子被四个人侵犯更绝望?

他被铁链锁勒死,临死都没有吭一声。

小卧室内,妻子张青悲痛欲绝,放声大哭。

一夜的屈辱,惨遭蹂躏,苦苦哀求,步步妥协,最终还是没法活命。

她忘记了挣扎,简简单单地被一条塑料袋捂死了。

而她死后,遗体却还被付刚用烟头烫,用牙签扎。

杀了人之后,四个恶魔用被子裹住夫妻二人的尸体,藏到百米外的山洞里。

然后,打扫好犯罪痕迹,逃之夭夭。

好在天网恢恢,四人很快被抓了。

尸检结果显示:

男的头上砸了三个洞,身上捅了一刀,伤及肺部。

女的乳头被嚼裂一只,全身都是抓痕、针眼和齿痕。

在四人指认现场时,村民们群情激奋,想要将四人就地正法。

如果不是警察拦住,四人当场就会被愤怒的村民打死!

而审讯他们的刑警也直言:

“从来没有这么恨过嫌疑人!在我眼前的绝对不是一个人,是一个畜生,甚至连畜生都不如。”

在这座新房中,红盖头依然挂在卧室的衣柜里。

如今却物是人非,他们美好的回忆和幸福的婚姻只能远远地定格在这些照片上了……

看完这个新闻后,我久久无法平静。

夫妻二人当时得有多绝望。

整整8个小时,被轮流侵犯,以为那4个恶魔会放过她们,谁知道,最后还是难逃一死。

更让人难受的是,他们都害怕对方死,都想对方活,但却被这4个恶魔耍了。

以至于,最后死亡时连挣扎都不挣扎了。

那才是最让人心痛的。

因为,他们的心,比生命先一步死了!

而这四个恶魔分别是什么样的人?

最可怕的是张学军。

他是这次案件的主谋,所有的一切都是他策划的,看着他什么没做,却做了最丧尽天良的事。

最可恨的是付刚。

不务正业,偷鸡摸狗,不孝敬父母,满村骂名。虐待的时间最长,手段也最残忍。

最凶狠的是王吉营。

建议脱掉女主人裤子的是他,第一个性侵女主人的也是他,入室、强奸、杀人……他都从锋陷阵,打头炮。

赵文峰因未满18岁,违法犯罪的记录并不多。

但他全程参与抢劫、猥亵、杀人,去取钱时,监控拍下他阴森一笑,足见他恶魔的本性。

纵观这四人的经历,留守、辍学、游手好闲。

如果说他们之前的犯罪,尚且还能称之为人,那么这一次,连畜生不如!

况且他们和孙建国夫妇无冤无仇。

就因为歹徒之前去受害者家里偷窃过,觉得女主人很漂亮……

是的。

那一刻,他们内心被深深地刺痛了。

细细想来,这次悲剧的发生,也正是因为他们的嫉妒心!

长期不如意的生活,早就扭曲了他们的内心。

让他心存怨念,明明自甘堕落,却总怪社会不公。

看到别人幸福,生活美满,妻子漂亮,再想想自己,留守、辍学、贫穷,被人鄙夷。

他嫉妒了!迫切地想要毁掉,想要掠夺!

这也正是恶的开始!

后来聚齐四人后,这份恶被放了出来。

以前,他们只敢偷盗、抢劫。

但身处群体之中,对犯罪的顾忌不断变小,底线也逐渐打破,而恶则肆无忌惮地放大!

既然都侮辱了,索性便杀人灭口。

就这样,罪恶越来越深……

根据资料显示:

最后,三人被判了死刑,未成年的赵文峰被判无期。

我只想说:

罪有应得!

后来,听说赵文峰还获得减刑。

虽然我并没有查到相关信息,但还是希望这不是真的。

因为等待他的,应该是比地狱更加痛苦的人生。

时隔多年,我一闭上眼,脑海里依旧忍不住浮现出那晚的悲惨场景。

想到女子被虐待羞辱的过程,想到男子目睹一切的无声悲痛,想到那四个恶魔的罪恶行径。

我无法想象,那一刻受害人承受着怎样的煎熬!

换成任何一个人,相信都会如我一般心情压抑!

因为我们都有自己的家和家人。

如果代入本案,某一天打开家门,突然有几个拿着刀的人向我和家人们扑来,又该怎么办?

有人说,在刚进门的时候,男主人察觉到不对是可以跑掉的。

有人说,男主人在解开手铐去做饭的时候,是有机会反击的。

只是,作为旁观者,我们有太多的假设。

但身处其中,却有太多的无奈和顾虑。

内心只剩两个无力的字:悲愤。

这样的禽兽面前,夫妻二人从一开始踏进家门起,就已经进入了禽兽下的圈套,就已经没有了生还的希望了。

20年前因为年龄不够用假证结婚,后来又结婚,重婚罪了吗

“徐小花,你是个狠人啊!我要去告你重婚!”肖某看着眼前的妻子,愤怒的喊道。

直到17年拆迁核实身份的时候,肖某才知道,自己在2000年结婚的妻子,原来早已用另外一个名字嫁给了另外一个人,并且有了小孩。

2000年的时候,小花才16岁,嫁给了邻村一个小伙子,并于第二年生下了小孩,肖小某。

当时因为年纪太小,要给小孩上户,便办了假证,虚增了三岁,办理了结婚证,把自己的户口迁了过来,也成功给小孩上户。

小花和肖某共同生活了3年,向往外面世界的她离开了家乡,用大花的名字去了外地打工,任谁也想不到,这一走便是16年。

大花在外打拼十几年,从来没有回过家,当时年少无知,虽然结了婚,但对于她来说,那个地方不是家,自己在那里没有爱。

20年前因为年龄不够用假证结婚,后来又结婚,重婚罪了吗

后来,大花遇到了一个已然成熟的自己想要结婚的对象袁某,两人坠入爱河,并于14年的时候用大花的名字登记结了婚。

本以为,和原来的家庭已然没了干系,哪成想,12年的时候,村里土地被占,面临拆迁,大花当年以小花的名字占的户口,也属于拆迁补偿对象。

拆迁,对于当地老百姓来说,本是一桩喜闻乐见的好事,可在核实拆迁补偿身份信息的时候,发现,大花,小花居然是同一个人。

当然,重户的身份,被注销了,可是,同一个人,却嫁给了两个人,还都有了小孩,这个事情让肖某不能接受,觉得自己头上有点绿油油,一气之下,将小花告上了法庭。

18年,一审法院认定,小花在2000年登记结婚,在已经有配偶的情况下又与他人结婚,犯了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20年前因为年龄不够用假证结婚,后来又结婚,重婚罪了吗

小花不服,提起上诉,认为自己当年只是非法同居,并不构成事实婚姻。

二审法院审查之后,也觉得这个案子,判小花有期徒刑确实有点不合适,但是又符合重婚罪的标准,于是判决小花犯重婚罪,但是因为情节轻微,免于刑事处罚,也就是还是犯罪了,但是不用坐牢了。

省高检还是觉得不妥,因为虽然不用坐牢了,但是这个犯罪记录还是有了,对以后生活,或者小孩还是可能又不利影响的,于是提起抗诉,又申请再审。

辩护律师说:“94年以后,就没有事实婚姻这个法律概念了,小花和肖某是2000年结婚的,那个时候她才16岁,就算他们办了酒宴,就算他们共同生活,就算他们有了小孩,都不应该以事实婚姻来认定,他们只是非法同居关系。

20年前因为年龄不够用假证结婚,后来又结婚,重婚罪了吗

并且,小花和肖某已经十几年没有回去过,也没有,如果非要认定小花是重婚罪,那不就否定了小花按照法律规定在14年办理的合法婚姻关系了吗?“

再审法院认为:首先,确实小花当年的婚姻是不合法的,无效的,属于非法同居,也不属于事实婚姻。

其次,小花也知道自己的婚姻是无效的,并且十几年没有回去过,不构成明知自己有配偶还与他人结婚的情形,所以不构成重婚罪。

再审法院改判小花无罪。

18年广西一未婚女子在千里之外被结婚,被卷入离婚纠纷,结局如何2018年广西一位名为娟娟(化名)身上发生了一件离谱的事情。单身的娟娟突然被告知自己已经结婚两年,并且还嫁给了一位远在河南的农村汉。

那么,这中间到底发生何事?下面,就让我们一同去探究整件事的来龙去脉。

单身小伙快速闪婚,陷入骗局毫不知情娟娟“被结婚”的对象名叫小华(化名),是河南安阳人。小华家里世世代代都是农民,他也不例外。长大后,他继承父母务农的手艺,也开始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务农生活。沉默、内向、老实几乎成为小华的代名词。18年广西一未婚女子在千里之外被结婚,被卷入离婚纠纷,结局如何

内向、不爱说话的小华一直到三十岁还没讨到老婆。这可急坏了他的父母。

靳父和靳母看着儿子同龄人的孩子满地跑,而小华却连个女朋友都没有,急的像是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

就在他们一筹莫展之际,却被告知儿子的婚事有着落了。二就是这个时候,小华结识了“娟娟”。原来,前不久,夫妻二人找到老黄(化名),拜托他多费心,平时帮小华留意合适的结婚对象。

老黄介绍的这个姑娘名字叫做“娟娟”。人长得十分讨喜,双眼皮大眼睛能说会道的。不仅靳父、靳母满意老黄介绍的这个姑娘,小华也非常地喜欢。

面对自己喜欢的姑娘,小华的心中涌现了自卑的情绪。他担心“娟娟”看不上自己这个不识风趣、木讷的农民。

可经过一段时间的接触,“娟娟”就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证明,她并未看不起小华。

18年广西一未婚女子在千里之外被结婚,被卷入离婚纠纷,结局如何

“娟娟”称,自己家里的条件不太好,早早就辍学进入社会了,父母也不咋管自己。她这辈子不求大富大贵,只希望能找个老实人安安稳稳地过一辈子。

听着“娟娟”感人肺腑的话,小华原本漂浮的心像是找到了归处。

农村相亲讲究的是速战速决。小华和“娟娟”二人看对眼后,他们就开始讨论彩礼问题了。

“娟娟”表示,理解小华家的难处,就向他要了几万块的彩礼,别的什么也没要。

在农村娶媳妇,十几万块钱的彩礼、有车有房才是标配。小华看着善解人意的“娟娟”,当即同意了她的要求,将自己这些年辛辛苦苦攒钱的积蓄,全都当做彩礼交给小华。

后俩人在靳父靳母挑选的黄道吉日,前去民政局登记结婚。来到登记窗口,工作人员例行公事检查他们的身份证、户口簿。

办理的工作人员发现,“娟娟”的户籍所在地是广西,就询问她是否是自愿结婚。

18年广西一未婚女子在千里之外被结婚,被卷入离婚纠纷,结局如何

毕竟现在还有一些拐卖妇结婚的现象,工作人员怕“娟娟”是被迫的,就问了一嘴。

“娟娟”一听,当即否认,并称自己很喜欢小华,是自愿和他结婚的。

听完“娟娟”的解释,工作人员点点头,继续查看二人的信息,又发现面前的女孩和身份证上的女孩相貌差别很大。

工作人员抬头看一眼“娟娟”,又低头看看身份证,仔细比对,还是觉得不太像。

“娟娟”似乎看出了工作人员的疑惑,连忙向工作人员解释到,身份证是好几年前拍的,由于自己这几年变化比较大,可能有些不太相似。工作人员听“娟娟”的解释,感觉很有道理,也就没再多问。

跑了一个上午,小华和“娟娟”终于将结婚证给揣在手里。

18年广西一未婚女子在千里之外被结婚,被卷入离婚纠纷,结局如何

拿到结婚证的小华,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先前看着朋友们纷纷走入婚姻殿堂,他就很是羡慕,常常幻想自己何时能遇到一位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与子偕老的人。

小华深情地看着“娟娟”,感慨他可算是找到能与之携手共度一生之人,并在心中暗暗发誓,从今以后要更加卖力地干活,赚钱养家,给妻子提供更好的生活条件。

就这样,小华和“娟娟”开启了美好的夫妻生活。小华每天早出晚归下地干活,“娟娟”就在家做饭洗衣、照顾公婆。邻居看着贤惠能干的“娟娟”,纷纷称赞。

未婚单身老师,竟离奇和农村汉子结婚

小华原以为日子会一直地这么幸福过下去,自己会和“娟娟”迎来爱情的结晶。可好景不长,“娟娟”离奇地失踪了。小华和父母找遍整个村落,也不见她的身影。

先开始,小华还担心“娟娟”刚来这边没多久,估计是外出迷路了,可在十里八村都没发现她的踪迹。

靳父、靳母年纪大了,现在又出来这种事情,小华怕他们身体吃不消,就让他们先回家休息。

18年广西一未婚女子在千里之外被结婚,被卷入离婚纠纷,结局如何

靳父、靳母也怕自己不仅帮不了儿子什么忙,反而会给他添麻烦,就先回家了。

没过多久,小华就接到了父母打来的,他听见父母说,“娟娟”可能是带着彩礼钱走了。

小华不敢相信,连忙跑回家中,查看给“娟娟”的彩礼钱是否还在。他打开钱包,里面空空如也。此时,小华恍然大悟,意识到自己可能是遇到专门骗婚的骗子了。

接受不了这个打击的小华病倒了,他始终无法相信那个温柔懂事,理解鼓励自己的妻子是个骗子。

心有不甘的他,一直在寻找“娟娟”。可人海茫茫,找寻一个普通人,无异于大海捞针,小华始终未找到自己的“妻子”娟娟。

18年广西一未婚女子在千里之外被结婚,被卷入离婚纠纷,结局如何

时间来到2018年,小华一气之下,将“娟娟”给告上了法庭,后该案件被法院受理。

由于找不到“娟娟”本人在何处,只能将通过户籍信息网上的信息,查找到她的老家所在地,并将传票邮寄给她。

谁曾想,传票没有邮给骗子“娟娟”,反倒邮寄给了真娟娟。娟娟大学毕业后,她凭借自己的专业优势和强劲的专业技能,顺利成为一名人民教师。

接收到法院传票的娟娟,心中直发懵,自己现如今是单身,怎么变成和一个农村汉子在两年前结婚了,并且还陷入了离婚纠纷?

她想着肯定是弄错了,可能是法院将传票寄错了。

等她又仔细看一眼传票上的信息,姓名、身份证信息、家庭住址......再三确认后,发现是正确的。

这下她更搞不明白了,于是,她带着疑惑来到有关部门,经过确认,娟娟确实是和一个河南农村汉子在两年前登记结婚。

娟娟想不通自己两年前还在广西,如何跑去河南与别人结婚?为弄清事情真相,娟娟决定前去河南一趟。到了之后的娟娟,见到了所谓的丈夫,她更加确信自己陷入了怪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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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华看着娟娟,一眼就认出此娟娟非彼“娟娟”,这个娟娟不是自己的妻子。法院工作人员对此,也十分不解。工作人员结合两边提供的信息,才明白过来事情的真相是怎样的。

那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原来是和小华结婚的“娟娟”,无意间捡到了娟娟的身份证。

然后她假冒娟娟的身份,和小华结婚,并从中骗走小华的几万块彩礼。

真相大白后,小华只能放弃起诉娟娟,而后法院又撤销小华和娟娟的婚姻关系。

娟娟对于这件事,心中感慨万分。她一边啼笑皆非,一边担心自己在国家信息网上的婚姻状态会影响自己以后找对象这件事。

她曾求助有关部门,寻求是否能更正自己的未婚信息,但得到的结婚让她大失所望。

法律分析:“娟娟”构成何种犯罪?

上述案件中的假娟娟,她向小华隐瞒自己的真实身份,并与其结婚,以此骗取钱财,构成诈骗罪。

所谓诈骗罪是指年满16周岁并具有刑事能力的自然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方法,骗取受害者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一种犯罪行为。

“娟娟”为获取非法钱财,在明知自己的行为为触犯法律、侵犯小华的财产权的前提下,依旧故意向小华隐瞒自己的真实身份,利用捡来的身份证和他登记结婚。

小华在这种错位的认知基础上,处分自己的财产,“娟娟”从中获取钱财。

18年广西一未婚女子在千里之外被结婚,被卷入离婚纠纷,结局如何

“娟娟”的行为属于骗婚,她违反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无视法律法规,侵犯小华的合法财产权,犯罪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

依照刑法条例,行为人犯诈骗罪,一般可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如犯罪情节严重,可被判处三到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如犯罪情节特别严重,可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依据上述法条规定,“娟娟”可被判处三到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的罚金。

司法实践中,诈骗罪和非法经营罪存在一定的竞合关系。为更好地对犯罪分子定罪量刑,需全面地把握二罪的异同点。

先看两罪的相同点。主要体现在犯罪主体方面。犯罪主体有一般主体和特殊主体之分。

18年广西一未婚女子在千里之外被结婚,被卷入离婚纠纷,结局如何

特殊主体主要是指国家工作人员,而这两罪的犯罪主体都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并具有刑事能力的自然人。例如上述案件中,其犯罪主体“娟娟”早已年满16周岁且具有刑事能力。

而两罪的不同点主要是:犯罪手段。诈骗罪的核心是行为人主要向受害者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进行诈骗。

“娟娟”冒充他人姓名、使用他人身份证和小华结婚,她的行为是向小华隐瞒事实真相。而非法经营罪的犯罪行为主要是行为人采取无证经营、买卖经营证明或国家专营产品等方法。

两者侵犯的客体也是不同的。非法经营罪侵犯的主要客体是国家限制买卖物品和经营许可证的市场管理制度。

以上就是关于两罪在构成要件方面的相同点与不同点的一些对比。

提问者:风济缘澄 18岁结婚犯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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