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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素质教育学分(第二课堂)成绩单实施办法

2024-05-17 18:36|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学生素质教育学分(第二课堂)成绩单实施办法

武船院发〔2021〕15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促进大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切实推进人才培养工作,依据学院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及新时代体育教育、美育教育、劳动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人才培养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通过设立素质教育学分,将学生在校各方面表现纳入学分制管理,引导学生在夯实专业基础的同时,积极参与文明修身、职业发展、心理健康、体育锻炼、人文艺术、社会实践、劳动服务、科技、创新、创业实践等素质教育活动,并对其参与过程与成果予以学分认定,汇总生成素质教育学分(第二课堂)成绩单,与学业成绩单共同反映大学生在校期间的综合表现。

第二章 学分标准

第三条 本办法所涉及的素质教育学分主要包括:

1.《思想品行》,三年制第1至第5学期每学期应修1学分,最高计10学分。两年制第1至第3学期每学期应修1学分,最高计6学分;

2.《职业素养》,无必修要求,最高计4学分;

3.《健康素养》,无必修要求,最高计4学分;

4.《艺术素养(实践)》,应修1学分,最高计4学分;

5.《劳动素养(实践)》,应修1学分,最高计4学分;

6.《创新创业活动》,无必修要求,最高计5学分。

7. 《诚信教育》,每学年每生最高计1学分,按学年累加计算,必修要求3学分(两年制2学分)。

在人才培养方案中已经明确规定了的其它素质教育课程,由教务部门按教学计划组织实施。

第四条 《思想品行》学分考评办法:

1.以学生在思想品德与行为规范方面的总体表现为依据,由二级学院组织、班主任主持、班级学生素质考评小组(部分班委及不少于5名学生代表组成)进行综合评价。具体细则由各二级学院自行确定,每学期末考核评定一次。先使用百分制计分,再认定等级、折算素质教育学分。

2.考评内容及参考权重:

(1)综合评价,40分。主要考察学生思想道德、学习态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身心健康、卫生习惯等,由班级素质考评小组评定或全班学生互评。计分参考标准及控制比例:优秀(36至40分)、良好(31至35分)、较好(26至30分)、一般(21至25分),依次占30%、30%、30%、10%左右。

(2)日常表现,40分。主要考察学生晨读、晨练、上课、晚自习、晚就寝及学生遵守校纪校规情况。计分参考标准:以30分为基础,缺勤1学时扣1分,迟到、早退1次扣0.25分;学生日常违纪未达到通报批评或违纪处分程度的,可扣减0.5至2分/例,扣完为止;好人好事受学校表扬或获得权威机构相关证明的,加1至10分。

(3)主题教育,20分。主要考察学生在班会、团的组织生活以及其它以班级选派参加的集体活动中的出勤与表现情况。计分参考标准:以15分为基础,缺勤1次扣2分,迟到、早退1次扣0.5分,扣完为止。有出色表现的加1至5分/例。

(4)其它加减分,从总分中加、减。

加分项包括:获得各类个人荣誉称号(非竞赛类),分国家、省、校、二级学院、班级,综合类分别加20、16、8、4、2分,单项类分别计10、8、4、2、1分;获得党、团校结业证书,分别计5、3分;获得校院两级“青年马克思主义工程”培训班结业证书,分优秀、合格,依次计5、4、3、2分,担任各级团学组织工作人员(或勤工助学岗),学期考核优秀、合格,分别加3、1分。

减分项包括:受通报批评1次扣3分,警告1次扣5分,严重警告1次扣7分,记过1次扣9分,留校察看1次扣20分。该项从总分中扣除,扣完为止。

其它加减分项目可经班级素质考评小组拟定内容及标准,班主任审核并报二级学院审批后执行。总分超过100 分的,按100分计分。

3.等级、学分计算办法

按考评得分计算成绩等级及学分,得分≥90为优秀、80≤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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