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诈骗罪立案标准是多少?山东省诈骗罪数额较大是多少? |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诈骗罪判刑标准是多少 › 山东省诈骗罪立案标准是多少?山东省诈骗罪数额较大是多少? |
山东省诈骗罪立案标准是多少?山东省诈骗罪数额较大是多少?
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多少,这是许多人关注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了诈骗罪,但未对“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作出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1〕7号第1条对“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作了指导性规定,例如“数额较大”指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数额巨大”指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指五十万元以上,但具体量刑以各省市具体的实施细则或者指导意见为准。 山东省省内诈骗罪具体数额以2012年7月26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省公安厅《关于确定诈骗罪具体数额标准的通知》规定为准,诈骗公私财物价值六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八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五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相关文件及法条附后。 1.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山东省公安厅《关于确定诈骗罪具体数额标准的通知》 全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济南铁路运输两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省公安厅各直属公安局: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1]7号)的规定,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现就我省办理诈骗罪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确定如下: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六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八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五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六日 2.《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1〕7号 为依法惩治诈骗犯罪活动,保护公私财产所有权,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结合司法实践的需要,现就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
CopyRight 2018-2019 实验室设备网 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