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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修订《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

2024-07-16 15:4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1城市总体规划1.1总体规划

序号

城市规模(万人)

计费单价(万元/平方公里)

1

小城市(50以下)

7

2

中等城市(50-100)

6

3

大城市(100-500)

5

4

特大城市(500-1000)

4.5

5

超大城市(1000以上)

4

注:将战略规划、总体规划的专题研究、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城镇群规划、城乡统筹规划、多规合一等内容补充到现有条文注释中。

1、本计费中的城市分类,按照《国务院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国发〔2014〕51号)所规定的超大城市、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的标准区分,不含乡镇规划。

2、表中人口规模以规划期末人口为,规模如有超出则需另外补充。

3、城市总体规划按人口规模分档,并按照规划建设用地计算规划费用。

4、本计费不含单独编制的城镇体系规划。

5、单独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的,按总体规划设计费的50%计费。

6、城市总体规划计费基价为50万元。

7、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中,如需进行相关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计费为:超大城市70万元/每个,特大城市50万元/每个,大城市35万元/每个,中等城市25万元/每个,小城市15万元/每个;单独编制的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

8、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30%),初步成果阶段(20%),纲要成果阶段(40%),最终成果阶段(10%)。

9、总体规划调研和考察费用由双方商定,委托单位组织的,费用由委托单位承担;规划设计单位自行组织的,费用由规划设计单位自行解决。

10、《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总体规划修编前期研究》、《战略规划》等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的30%来计费。

11、在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审批中,如需报国务院审批的,需增加难度系数1.3,如报省政府审批,则需增加难度系数1.1。

1.2城镇群规划

序号

区域总面积(平方公里)

计费单价(万元/百平方公里)

1

≤5000

6

2

5000-10000

5

3

10000-20000

4

4

20000-50000

3

>50000

以1万元/百平方公里递增

注:

1、“区域总面积”按规划区内市、县的行政区域面积汇总计算。

2、城镇群规划计费基价为300万元。

1.3城乡统筹规划

序号

规划面积

(平方公里)

建设用地计费单价

(万元/平方公里)

非建设用地计费单价

(万元/平方公里)

1

≤10

6

3

2

10-30

5

2.5

3

30-50

4

2

4

50-100

3

1.5

5

>100

以2.4万元/KM2递增

以1.2万元/KM2递增

注:

1、“规划面积”为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规划期末城市建设用地面积。

2、“非建设用地”为城市规划区内除建设用地以外的其余用地。

3、城乡统筹规划计费基价为50万元。

1.4多规合一

1、多规合一按照城乡统筹规划费用的2-3倍进行计费。

2、多规合一计费基价为80万元。

2分区规划

序号

城市规模(万人)

现行计费单价(万元/平方公里)

1

小城市(50以下)

7

2

中等城市(50-100)

6

3

大城市(100-500)

5

4

特大城市(500-1000)

4.5

5

超大城市(1000以上)

4

注:

1、本计费中的城市分类,按照《国务院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国发〔2014〕51号)所规定的超大城市、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的标准区分。

2、本计费单价中参照的用地面积是指建设用地面积。

3、分区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50万元。

4、编制分区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30%,初步成果阶段(20%),纲要成果阶段(40%),最终成果阶段(10%)。

5、新区总体规划、产业园区总体规划、某些特定地区的总体规划等,建议纳入参照分区规划的收费标准进行计费。

3详细规划3.1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一个层面:直接编制地块层面)

序号

项目类别

计费单价(元/公顷)

备注

1

城市新区、开发区

3000

2

城市一般地段

3500

3

城市重点地段

4000

注:

1、表中计费单价不含分图则。如增加分图则,计费单价分别增加500元/公顷。

2、如果增加建筑形体方案示意,则计费单价分别增加2000元/公顷。

3、控制性详细规划计费基价为30万元。

4、编制一个层面控制性详细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

1)建成区:现状调研阶段30%,方案阶段40%,成果制作阶段30%。若增加分图图则:现状调研阶段30%,方案阶段35%,成果制作阶段35%。

2)新区:现状调研阶段15%,方案阶段55%,成果制作30%。若增加分图图则:现状调研阶段15%,方案阶段45%,成果制作阶段40%。

5、对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评估按总计费的30%计取。

3.1.2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两个层面:单元(街区)层面和地块层面)

序号

项目类别

计费单价(元/公顷)

备注

1

城市新区、开发区

3500

2

城市一般地段

4000

3

城市重点地段

4500

注:

1、编制单元(街区)层面控制性详细规划按55%计费,编制地块层面控制性详细规划按45%计费。

2、表中计费单价不含分图则。如增加分图则,计费单价分别增加500元/公顷。

3、如果增加建筑形体方案示意,则计费单价分别增加2000元/公顷。

4、编制两个层面控制性详细规划计费基价为35万元。

5、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

1)建成区:现状调研阶段30%,方案阶段40%,成果制作阶段30%;若增加分图则,现状调研阶段30%,方案阶段35%,成果制作阶段35%;

2)新区:现状调研阶段15%,方案阶段55%,成果制作30%;若增加分图则,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15%,方案阶段45%,成果制作阶段40%。

6、对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评估按总计费的30%计取。

1、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分为按单元(街区)整体修编和局部调整。

3、单元(街区)内局部地块调整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其内容一般包括控规修改论证报告、论证方案、上网GIS数据等几部分内容。

150%取费,论证方案根据其内容、深度参考相关专项规划计费5%取费。

2)委托单位如果要求制作效果图、实体模型、动画等,则费用另计。

3.2修建性详细规划

序号

用地规模(公顷)

计费单价(元/公顷)

备注

1

3以下

26000

2

3~5

22000

3

5~10

20000

4

10~20

18000

5

20~30

15000

6

30~50

12000

7

50以上

10000

注:

1、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10万元。

2、建筑单位为选型方案。如做建筑单体方案设计,则建筑方案费用另计。

3、委托单位如果要求制作效果图、模型等,则费用另计。

4、规划总平面方案每增加一个,委托方应增加30%的规划费用。

5、委托单位如果需要进行修建性总平面设计,则增加50%的规划费用。

6、需要编制竖向规划内容,计费则乘以1.3的系数。

7、需要进行交通影响评价、日照分析等规划,按相关专业规划另行计费。

3.2.2城市一般地段公建

序号

用地规模(公顷)

计费单价(元/公顷)

备注

1

3以下

30000

2

3~5

28000

3

5~10

26000

4

10~20

22000

5

20~30

19000

6

30~50

16000

7

50以上

12000

注:

1、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12万元。

2、建筑单位为选型方案。如做建筑单体方案设计,则建筑方案费用另计。

3、委托单位如果要求制作效果图、模型等,则费用另计。

4、委托单位如果需要进行修建性总平面设计,则增加50%的规划费用。

5、需要编制竖向规划内容,计费则乘以1.3的系数。

6、需要进行交通影响评价、日照分析等规划,按相关专业规划另行计费。

3.2.3城市重点地段、大型公建及周围地段

序号

项目类别

计费单价(元/公顷)

备注

1

城市重点地段

30000

2

大型公建

35000

3

主要公建及周围地段

35000

注:

1、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15万元。

2、建筑单体为选型方案。如做建筑单体方案设计,则建筑方案费用另计。

3、委托单位如果要求制作效果图、模型等,则费用另计。

4、委托单位如果需要进行修建性总平面设计,则增加50%的规划费用。

5、需要编制竖向规划内容,计费则乘以1.3的系数。

6、需要进行交通影响评价、日照分析等规划,按相关专业规划另行计费。

3.2.4公园、游乐场及其它园林规划

序号

用地面积(公顷)

计费单价(元/公顷)

备注

1

小于20

20000

2

20~50

15000

3

50~100

10000

4

100以上

8000

注:

1、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20万元。

2、委托单位如果要求制作效果图、模型等,则费用另计。

3、专业公园规划乘以1.3~1.5复杂系数。

4风景区规划4.1风景区规划大纲

序号

规模(平方千米)

计费单价(万元/平方千米)

备注

1

小于50

1.0

2

50-100

0.8

3

100-200

0.7

4

200-500

0.5

5

500以上

0.3

注:

1、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30万元。

2、本计费为单独编制风景名胜区规划大纲计费。

4.2风景区总体规划

序号

规模(平方千米)

计费单价(万元/平方千米)

备注

1

小于20

3.0

2

20-50

2.5

3

50-100

2.0

4

100-200

1.5

5

200-500

1.2

6

500以上

1.0

注:

1、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50万元。(说明:原有标准中的总体规划基价和大纲基价都是15万,存在不合理因素,因总体规划包涵风景区规划大纲的工作,内容也较之完整丰富,基价应该比大纲有所提高)

2、风景区总体规划计费已包括风景区规划大纲的工作量。

3、规划单位资质,城市规划/旅游规划乙级可乘以1.2的系数,城市规划/旅游规划甲级可乘以1.5的系数;

4、审批级别,上报省厅各部门审批可乘以1.5的系数,上报国家部委审批可乘以1.8的系数,上报国务院审批可乘以2.0的系数;

5、其他景区类型(旅游区、森林公园、水利风景、地质公园、湿地公园)可参考取费。

6、风景区总体规划的面积,应按实际规划用地面积计算。水面应按实际规划利用范围计算。

4.3风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1、规划设计计费参照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标准。

2、详细规划的面积,应按实际规划用地面积计算。若因完整性需要,必须纳入到规划范围内的非利用区域(保护性林地、园地、耕地、草地,纯自然水域、滞留用地)部分,可按其范围的20%计算面积。

4.4风景区修建性详细规划

序号

规模(公顷)

计费单价(万元/公顷)

备注

1

小于20

2.5

2

20-50

2.0

3

50-100

1.8

4

100-200

1.5

5

200以上

1.2

注:

1、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30万元。

2、审批级别,上报省厅各部门审批可乘以1.5的系数,上报国家部委审批可乘以1.8的系数。

3、详细规划的面积,应按实际规划用地面积计算。若因完整性需要,必须纳入到规划范围内的非利用区域(保护性林地、园地、耕地、草地,纯自然水域、滞留用地)部分,可按其范围的10%-20%计算面积。

5城市近期建设规划

1、单独编制城市近期建设规划,计费按城乡总体规划计费的40%计取;如与城乡总体规划同时编制,则按城乡总体规划计费的30%计取。

2、城市近期建设规划费用小于40万元时,则按40万元计费。

3、如在近期建设规划实施阶段编制年度实施计划,按近期建设规划计费的20%计取;无近期建设规划单独编制年度实施计划,按近期建设规划计费的40%计取。

注:

1、本计费中的城市分类,按照《国务院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国发〔2014〕51号)所规定的超大城市、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的标准区分,不含乡镇规划。

2、以规划期末人口预测为计费依据。

3、城市近期建设规划计费基价为40万元。

4、在编制近期建设规划中,如需进行相关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计费为:超大城市30万元/每个,特大城市25万元/每个,大城市20万元/每个,中等城市15万元/每个,小城市10万元/每个;单独编制的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

5、编制近期建设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30%),方案阶段(50%),最终成果阶段(20%)。

6、规划调研和考察费用由双方商定,委托单位组织的,费用由委托单位承担;规划设计单位自行组织的,费用由规划设计单位自行解决。

7、数据库标准入库计费按照近期规划收费的30%来计。

8、单独编制《近期建设规划实施评估》、《总体规划修编前期研究》等按照城市近期规划计费的20%来计费。

6城镇体系规划

序号

规模(万人)

计费单价(万元/万人)

1

5000

0.4

注:

1、表中人口规模以规划期末区域总人口为准。

2、都市圈、城镇群、区域协调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区域一体化规划等区域尺度的规划项目,设计深度与城镇体系规划基本一致的参考本标准执行。

3、在编制城镇体系规划中,如果需要进行相关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计费为:省域、区域、特大城市为50万元/每个,大城市为40万元/每个,中等城市为30万元/每个,小城市为20万元/每个。

4、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100万元。

5、考虑我国不同区域尺度下人口规模、城镇密度差异较大,各地区研究深度、资料收集难度也有较大不同,可以乘以0.8-1.5的难度系数进行修正。

7城市设计7.1总体城市设计

序号

城市规模

(万人)

计费单价

(万元/平方公里)

备注

1

小城市

(50万人以下)

6.0

2

中等城市

(50万~100万人)

5.5

3

大城市

(100万~500万人)

5.0

4

特大城市

(500万~1000万人)

——

建议针对行政区或功能区等编制总体城市设计

5

超大城市

(1000万人以上)

——

建议针对行政区或功能区等编制总体城市设计

注:

1、本计费中的城市规模分类,按照《国务院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国发〔2014〕51号)所规定的超大城市、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标准划分。其中,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不建议针对市域层面编制总体城市设计,建议针对下辖行政区或者功能区单独编制与分区规划相对应的总体城市设计,收费标准可根据所在城市的实际情况另行规定。

2、总体城市设计计费基价为100万元。

3、总体城市设计按照总体规划或者分区规划确定的规划期末城镇建设用地面积计算规划费用。

4、委托单位如果要求制作实体模型、动画等,则费用另计。

5、上述计费标准不含总体城市设计导则的编制费用。

则,是指根据总体城市设计,对城市风貌特色、空间形态格局、公共空间体系、建筑整体控制等方面提出系统性控制要求的公共政策。

7.2重点地区城市设计

序号

用地规模(公顷)

计费单价(万元/公顷)

备注

1

10以下

——

参照该地块内建筑设计方案阶段的标准计费。

2

10~50

3.0

3

50~100

2.5

4

100~200

2.0

5

200~300

1.5

6

300以上

1.0

注:

(1)重点地区城市设计计费基价为60万元;

(2)委托单位如果要求制作实体模型、动画等,则费用另计;

(3)委托单位如果要求编制建筑单体方案,则建筑方案设计费用另计;

(4)表中计费标准不含详细城市设计导则的编制费用。

7.2.3详细城市设计导则是根据重点地区城市设计,将设计语言转化为管理语言,对城市形态、公共空间、建筑整体控制等空间要素,提出的刚性与弹性相结合的控制引导要求。

7.2.4已编制详细城市设计的重点地区,委托单位如果要求增加详细城市设计导则,则按照详细城市设计收费标准的50%收取;尚未编制详细城市设计的重点地区,委托单位如果要求单独编制详细城市设计导则,则按照详细城市设计收费标准的1.5倍进行收取。

7.2.5委托单位如果要求在规划实施阶段进行城市设计整合工作,该部分费用按照详细城市设计收费标准的50%收取。

7.3专项城市设计

7.3.2总体城市设计基础上单独编制的专项城市设计,按照总体城市设计收费标准进行独立计费。

7.3.3详细城市设计基础上单独编制的专项城市设计,按照详细城市设计收费标准进行独立计费。

7.4其它

7.4.1重点地区范围以外地区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增加详细城市设计要求的专门章节与附加图则,应在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计费基础上,增加50%的规划费用。

7.4.2城市设计方案征集、招投标、方案比选等费用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

7.4.3单独编制城市设计实施评估报告,按照相应阶段城市设计计费标准的20%进行独立计费,计费基价为20万元。

8镇规划8.1镇总体规划

序号

建设用地规模

(平方千米)

计费标准(万元)

1

≤2

50万元/个

2

2-5

50-80万元

每增加1平方千米,按10万元/平方千米计费

3

5-10

80-120万元

每增加1平方千米,按8万元/平方千米计费

4

10-20

120-180万元

每增加1平方千米,按6万元/平方千米计费

5

>20

参照城市总体规划收费标准

注:

1、本计费中的标准适用于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以外的镇规划。

2、编制镇总体规划时,应同时编制镇域村镇体系规划。

3、规划设计计费按规划期末的规划建设用地面积计算,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50万元。

4、本计费含镇区总体规划和镇域村镇体系规划。

5、如果进行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计费为15万元/专题。

6、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30%,方案阶段40%,成果制作阶段30%。

8.2镇详细规划

参照相应的城市详细规划收费标准。

9乡、村规划9.1乡规划

9.1.1城乡建设用地按5万元/平方千米收费,其它用地按5000元/平方千米收费。本规划含乡政府所在地规划和乡域村镇体系规划。

9.1.2计费基价40万元。

9.1.3如进行专项研究,应单独计费,计费为10万元/专题。

9.1.4乡政府所在地详细规划参照相应的城市详细规划收费标准。

9.2村庄规划

序号

村庄建设用地规模

(公顷)

计费标准(万元)

1

≤25

30万元/个

2

25-50

30-80万元

每增加1公顷,按2万元/公顷计费

3

>50

>80万元

每增加1公顷,按1.5万元/公顷计费

注:

1、村庄规划应包含村域规划内容。

2、设计计费基价为30万元。

3、建筑单体为选型方案。如做建筑单体方案设计,则按建筑方案收费标准另计。

4、要求制作效果图、模型、动画等,则费用另计。

5、如果进行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计费为5万元/专题。

6、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40%,方案阶段40%,成果制作阶段20%。

9.3村庄整治设计

序号

村庄建设用地规模

(公顷)

计费标准(万元)

1

≤15

30万元/个

2

>15

每增加1公顷,按1.5万元/公顷计费

注:

1、村庄整治设计深度参照修建性详细规划深度。

2、设计计费基价为30万元。

3、建筑单体为选型方案。如做建筑单体方案设计,则按建筑方案收费标准另计。

4、要求制作效果图、模型、动画等,则费用另计。

10交通规划10.1综合交通规划

序号

城市规模(万人)

计费指导标准(万元/万人)

1

小城市(50以下)

3

2

中等城市(50-100)

3-2.5

3

大城市(100-500)

以250万元为基数,每增加1万人增加1.5万元规划费

4

特大城市(500-1000)

以850万元为基数,每增加1万人增加1.2万元规划费

5

超大城市(1000以上)

以1450万元为基数,每增加1万人增加1万元规划费

注:

1、本计费中的城市分类,按照《国务院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国发〔2014〕51号)所规定的超大城市、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的标准区分,有完整行政辖区的区、县、镇可参照同等城市规模。【划分标准】

2、城市综合交通规划深度应满足《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办法》(建城[2010]13号)所规定的深度。【深度要求】

3、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50万元。【计费基价】

4、城市规模为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人口规模。城市人口规模介于中间规模的城市,可用插入法计算。【标准确定】

5、本计费未包括委托单位组织实施交通调查工作的费用。【未包含工作】

6、委托单位如果增加城市道路交叉口等规划内容和其他深度要求的,则根据其深度和工作量增加情况,乘以1.2-1.5的系数。【调整系数】

7、城市交通发展战略规划计费,按照同等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的60%-70%收取。【发展战略计费】

8、综合交通规划实施评估,按照同等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的50%-60%收取。【实施评估收费】

9、单独编制重点功能区、枢纽地区的综合交通规划,参照区域综合交通规划的收费标准计费。【重点地区计费】

10、在开展城市综合交通规划时设置专题研究的,专题费用参考轨道交通规划收费标准和交通专项规划收费费用。【专项收费】

项目类别

计费指导标准

(万元/平方公里)

普通地区

10平方公里

15

枢纽地区

机场、火车站、港口

基价为150万元/处

长途站、公共交通枢纽等

基价为100万元/处

注:

1、区域综合交通规划是指行政辖区以内的功能区、产业园区等。【范围界定】

2、区域综合交通规划,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50万元。【计费基价】

3、镇、乡、村的综合交通规划,可参照本标准执行。【镇、乡、村规划】

4、委托单位如果增加城市道路交叉口等规划内容和其他深度要求的,则根据其深度和工作量增加情况,乘以1.2-1.5的系数。【调整系数】

10.2交通详细规划

序号

项目类别

计费单价(万元/公顷)

1

城市新区、开发区

1.0

2

城市建成区

1.5

注:

1、区域交通控制性详细规划主要工作内容为针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道路交通网络、道路主要交叉口、轨道交通线路、车站、车辆基地及交通场站等进行规划落地。【工作内容】

2、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20万元。【计费基价】

3、上表计费标准中不含重大交通设施调整的费用。【不包含费用】

4、以上区域交通控制性详细规划考虑项目深度和工作量增加等情况,可乘以1.2-1.5的调整系数。【调整系数】

交通承载力是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体现交通与土地协调关系的重要指标。

规划范围(公顷)

计费指导标准(万元/公顷)

次支路

4.5万元/千米

p

< class=' _19'>

2

城市综合管廊规划

城市用地面积

7万元/平方千米

p

< class=' _19'>

主通道

6.5万元/千米

注:计费基价为30万元。

11.4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

序号

规模(万人)

总体规划计费单价

(万元/平方千米)

详细规划计费单价

(万元/平方千米)

1

50以下

2.5

10

2

50-100

2

9

3

100以上

1.5

8

注:

1、计费基价为40万元。

2、规划协调区按其计费20%-30%计取。

3、委托单位如要求单独建立水力分析模型,按4万元/平方千米另计。

4、开展相关专题研究,计费为20万元/个。

12单独编制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及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规划12.1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序号

城市规模(万人)

计费单价(万元/平方千米)

1

小城市(50以下)

4.0

2

中等城市(50-100)

3.0

3

大城市(100-500)

1.5

4

特大城市(500-1000)

1.0

5

超大城市(大于1000)

0.5

注:

1、本计费中的城市分类,按照《国务院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国发〔2014〕51号)所规定的超大城市、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的标准区分。

2、以总体规划规划期末人口预测为计费依据。

3、按人口规模分档,并按照总体规划中确定的建设用地面积计费,其中,非建设用地面积按0.1系数计费。

4、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基价为80万。

5、市(县)域部分按照专题计费,参考《指导意见》中总体规划专题收费标准,确定为20万。

12.2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

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计费范围包括两部分:镇区建设用地和划定的保护范围用地,分别按下表计费。

镇区建设用地

序号

镇区建设用地规模(平方千米)

计费单价(万元/平方千米)

1

小于2

不低于基价30万元

2

2~10

6.0

3

10~20

4.0

4

大于20

按历史文化城市保护规划计费

划定的保护范围

序号

保护范围规模(公顷)

计费单价(万元/公顷)

1

小于10

不低于基价30万元

2

10~30

2.5

3

30~50

2.0

4

大于50

1.0

注:

1、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基价为60万。

2、镇域部分按照专题计费,参考《指导意见》中镇总体规划专题收费标准,确定为20万。

3、需要编制图则的区域参照历史文化街区的图则计费方式另行计费。

4、历史文化名镇专题研究按20万/个计费。

12.3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

序号

规模(公顷)

计费单价(万元/公顷)

1

小于20

3.0

2

20~50

2.5

3

50~100

2.0

4

100~200

1.5

5

200以上

1.0

注:

1、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按照村庄建设用地面积进行计费,收费基价60万元。

2、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的编制要求参照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并在其要求中加以简化,因此,按照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的0.7进行收取。

12.4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规划

按规划范围规模计算,并乘以文物类型系数、规划类型系数、其他调整系数。

规划重点区域计费表

序号

规模(公顷)

计费单价(万元/公顷)

1

小于5

3.5

2

5~10

3.0

3

10~20

2.5

4

20~50

2.0

5

50~100

1.5

6

100~200

1.0

7

200~400

0.8

8

大于400

0.5

规划一般区域计费表

规划

一般

区域

序号

规模(公顷)

计费单价(万元/公顷)

1

小于20

1.1

2

20-50

1.0

3

50-100

0.9

4

100-200

0.7

5

200-500

0.5

6

500以上

0.25

文物类型系数(用于规划重点区域计费调整)

序号

文物类型

调整系数

1

古文化遗址古墓葬

0.5~0.8

2

古建筑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

1.0~1.3

3

石窟寺、石刻、壁画等

1.5~2.0

注:其他类型选取相似复杂程度系数。

规划类型系数(用于规划重点区域和一般区域总计费调整)

序号

规划类型

调整系数

1

文物保护总体规划大纲(纲要)

0.3~0.5

2

环境整治规划、展示利用规划

0.5~0.7

3

文物保护规划

1.0

4

世界遗产管理规划

1.0

5

世界遗产保护管理规划(即文物保护规划与世界遗产管理规划合编时)

1.2~1.5

12.5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地段保护整治规划

序号

保护范围规模(公顷)

计费单价(万元/公顷)

1

小于10

6

2

10~30

5

3

30~50

4

4

50~100

3

5

100以上

2

注:

1、可分为保护规划与保护整治修详规;

2、单独编制保护规划或保护整治修详规均按此标准收费。

3、二者同时编制,在单价基础上按照2.0系数收取。

4、收费基价为60万元。

5、如要求编制图则,则每公顷或每页图则增加1万元。

6、如要求历史建筑测绘及建档,则费用另计。

7、如要求制作实体模型、动画等,费用另计。

8、如要求编制建筑单体方案,则建筑方案设计费用另计。

13其他类专项规划13.1公共服务类专项规划

公共服务类专项规划包含行政办公、文化设施、教育科研、体育、医疗卫生、社会福利、商业设施、住房、旅游等九大综合类专项规划,若干单项类专项规划,如下表所示。

序号

综合类专项规划(大类)

单项类专项规划(小类)

行政办公专项规划

文化设施专项规划

图书展览设施单项规划

文化活动设施单项规划

……

教育科研设施专项规划

高等院校单项规划

中等专业学校单项规划

中小学设施单项规划

特殊教育设施单项规划

……

体育设施专项规划

体育场馆单项规划

体育训练设施单项规划

……

医疗卫生设施专项规划

医院单项规划

卫生防疫设施单项规划

特殊医疗设施单项规划

……

社会福利设施专项规划

养老院专项规划

福利院专项规划

……

商业设施专项规划

零售商业设施单项规划(商业网点规划)

农贸市场单项规划

……

住房规划

旅游规划

综合类专项规划取费标准按照总体规划的30%收取,如果包含事业规划的工作内容,按照总体规划的40%收取;单项类专项规划按照总体规划的15%收取。

计费基价按照城市规模如下表所示:

综合类

序号

城市规模

(万人)

基价

(万元)

总体规划参考收费单价

(万元/万人)

1

小城市

50以下

40

6

2

中等城市

50-100

75

5

3

大城市

100-500

120

4

4

特大城市

500-1000

450

3

5

超大城市

1000以上

协商

协商

单项类

序号

城市规模

(万人)

基价

(万元)

总体规划参考收费单价

(万元/万人)

1

小城市

50以下

20

6

2

中等城市

50-100

35

5

3

大城市

100-500

60

4

4

特大城市

500-1000

220

3

5

超大城市

1000以上

协商

协商

13.2城市综合防灾专项规划

城市综合防灾专项规划包含抗震防灾、防洪防涝、消防、人防、气象灾害防御等五大类综合性专项规划,以及重大危险源布局规划、应急避难场所规划等若干单项类专项规划。

综合性专项规划取费标准按照总体规划的30%收取,单项类专项规划按照总体规划的15%收取。

计费基价按照城市规模如下表所示:

综合类

序号

城市规模

(万人)

基价

(万元)

总体规划参考收费单价

(万元/万人)

1

小城市

50以下

40

6

2

中等城市

50-100

75

5

3

大城市

100-500

120

4

4

特大城市

500-1000

450

3

5

超大城市

1000以上

协商

协商

注:如编制城市综合防灾专项规划,在该计费单项的基础上乘以1.5的系数。

单项类

序号

城市规模

(万人)

基价

(万元)

总体规划参考收费单价

(万元/万人)

1

小城市

50以下

20

6

2

中等城市

50-100

35

5

3

大城市

100-500

60

4

4

特大城市

500-1000

220

3

5

超大城市

1000以上

协商

协商

13.3城市地下空间专项规划

城市地下空间专项规划取费标准按照总体规划的30%收取,计费基价按照城市规模如下表所示:

序号

城市规模

(万人)

基价

(万元)

总体规划参考收费单价

(万元/万人)

1

小城市

50以下

40

6

2

中等城市

50-100

75

5

3

大城市

100-500

120

4

4

特大城市

500-1000

450

3

5

超大城市

1000以上

协商

协商

13.4生态环境景观类专项规划

生态环境景观类专项规划包含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城市绿地系统、河道水系等规划。取费标准按照总体规划的30%收取,计费基价按照城市规模如下表所示:

序号

城市规模

(万人)

基价

(万元)

总体规划参考收费单价

(万元/万人)

1

小城市

50以下

40

6

2

中等城市

50-100

75

5

3

大城市

100-500

120

4

4

特大城市

500-1000

450

3

5

超大城市

1000以上

协商

协商

注:如编制城市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在该计费单项的基础上乘以1.5的系数。

13.5更新改造类专项规划

更新改造类专项规划包含城市更新综合类专项规划,以及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等单项类专项规划。

综合类专项规划取费标准按照总体规划的30%收取,单项类专项规划按照总体规划的15%收取。计费基价按照城市规模如下表所示:

综合类

序号

城市规模

(万人)

基价

(万元)

总体规划参考收费单价

(万元/万人)

1

小城市

50以下

40

6

2

中等城市

50-100

75

5

3

大城市

100-500

120

4

4

特大城市

500-1000

450

3

5

超大城市

1000以上

协商

协商

单项类

序号

城市规模

(万人)

基价

(万元)

总体规划参考收费单价

(万元/万人)

1

小城市

50以下

20

6

2

中等城市

50-100

35

5

3

大城市

100-500

60

4

4

特大城市

500-1000

220

3

5

超大城市

1000以上

协商

协商

14规划选址与规划设计条件14.1规划选址、选线14.1.1控详层面(建设项目)规划选址、选线规划

序号

设施性质

设施类型

规模

计费单价

备注

1

公共服务设施

10万元/处

2

交通设施

用地选址

大型设施

50万元/处

3

一般设施

15万元/处

4

单项选线

铁路、轨道交通

3万元/公里

最低基价10万元

5

道路工程

1.5万元/公里

最低基价5万元

6

市政设施

用地选址

大型设施

30万元/处

7

一般设施

15万元/处

8

单项选线

一般管线

1.5万元/公里

最低基价5万元

9

特种管线

2.5万元/公里

最低基价8万元

注:

1、公共服务设施类,设置专业差异系数,其中社区服务1.3、中小学1.2、医疗卫生1.2、养老0.9、殡葬2.5、文化0.8、体育0.8,其余1.0。

2、交通设施类

(1)大型设施包括机场、火车站、港口、交通枢纽等;设置专业差异系数,机场2.5、火车站1.5、港口1.5、交通枢纽1.0;

(2)一般设施包括轨道交通车辆段、铁路作业区、服务区、管理中心、加油站、停车场、公共交通的辅助设施等;设置专业差异系数,轨道交通车辆段1.5、铁路作业区1.5、服务区1.0、管理中心0.8、加油站0.8、停车场1.2、公共交通的辅助设施1.0;

(3)道路工程设置专业差异系数,高速公路1.5、主干路1.2、次干路1.0、支路(乡村道路)0.8;

(4)特定通道,如越江隧道(桥梁)、地下道路等,参照单项选线中铁路、轨道交通类执行;

(5)单项选线如增加节点竖向规划,则计费单价另行增加3万元/处;

(6)单项选线如遇复杂路段,可在上述单价基础上乘以系数1.1-1.3。

3、市政设施类

(1)大型设施包括原水水库、雨污水处理厂、燃气厂、电厂、500KV等级以上变电站、水利枢纽、垃圾综合处置场等;设置专业差异系数,原水水库1.5、雨污水处理厂1.2、燃气厂1.0、电厂1.2、500KV等级以上变电站1.0、水利枢纽0.8、垃圾综合处置场1.2;

(2)一般设施包括各专项除上述所列的各类其它设施,如消防站、泵站、调压站、工作井、阀室、泵闸、机房、停车设施等,可按规模等级按系数0.8-1.5计取;

(3)一般管线包括上水管、压力≤0.8MPa燃气管、雨污水干管等;供电管线指35KV(含35KV)等级以下线路;

(4)特种管线包括输油管、热力管、专用物料管等;

(5)单项选线如增加节点竖向规划,则计费单价另行增加3万元/处;

(6)单项选线如遇复杂路段,可在上述单价基础上乘以系数1.1-1.3。

4、方案调整按实际产生的工作量另行计费,一般不低于原设计计费的30%。

14.1.2总规层面(专项规划)规划选址、选线规划

以规划对象的功能要求为基础,论证规划对象的起讫点、规模、主要节点形式等技术指标,研究项目选址、选线地区的用地条件和实施条件,规划深度与专项规划中的选址、选线规划一致,并对后续控详编制(或调整)提出指导要求的选址、选线规划。

按上述14.1.1控详层面(建设项目)规划选址、选线规划计费的60%计取,最低基价为10万元。

14.2规划设计条件14.2.1设计任务书编制

1、按各规划层次的设计计费的20%计取;

2、计费基价10万元;

3、上述费用不含评审费用,费用另计。

14.2.2招标标书编制

1、按招标标的的20%计取;

2、计费基价25万元;

3、提供答疑、组织专家评审、会务组织的。按规划咨询,教授级高工5000元/工日,高工4000元/工日,工程师3000元/工日计取。

4、上述费用不含会务组织费用

14.2.3土地出让阶段的设计条件编制

1、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计费计取;

2、最低基价15万元;

3、上述费用不含专家评审费用,费用另计。

交通设施详细规划收费标准

项目类别

计费单价

备注

线路

道路

5万元/公里

公路

3万元/公里

交叉口

平面交叉口

2万元/个

立体交叉口

5万元/个

交通组织

交通组织

1万/公顷

最低收费10万元

其他设施

其他设施

1-5万元/个

注:

1、不同等级道路(公路)采用不同系数,支路(三级公路)1.0,次干路(二级公路)1.2,主干路(一级公路)1.3,快速路(高速公路)1.5。

2、不同立体形式交叉口采用不同系数,分离式立交1.0,互通式立交1.5。

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20万元。

3、上表计费标准中不含用地调整的费用。

4、以上区域交通控制性详细规划考虑项目深度和工作量增加等情况,可乘以1.2-1.5的调整系数。

5、如需做客流预测,则根据工作量乘以1.5-1.8的调整系数。

本节交通设施是指除道路(公路)以外的其他交通设施的选址及规划条件,道路(公路)的规划条件可参照道路交通详细规划的相关条款。

交通设施类(不含道路)交通规划条件收费标准

序号

项目类别

单价基准(万元/处)

1

区域综合交通枢纽

80

2

公交场站

30

3

停车场

40

4

加油加气站

50

5

公路客运枢纽

30

6

公路货运枢纽

30

7

其他

20

注:

1、区域综合交通枢纽可根据其衔接交通方式和工作量乘以调整系数,航空枢纽2.0-3.0,铁路枢纽1.5-2.5,轨道枢纽1.0-2.0等。

2、公交场站可根据其类型和工作量乘以调整系数,公交枢纽1.0-2.0、公交首末站1.0-1.5,公交中心站(停车场)1.2-1.8,公交保养场(大修厂)1.5-2.0,其他为1.0。

3、停车场、加油加气站、公路客运枢纽、公路货运枢纽及其他交通设施的规划条件可根据其类型及工作量乘以1.0-2.0的调整系数。

15信息技术服务15.1信息咨询服务15.1.1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1、内容包括大数据分析、数据调查报告、流量预测等内容;

2、计费依据“十七、规划咨询”专家咨询费单价(元/工日)与项目所需工日(工日/个)计算确定;

3、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费基价为10万元。

15.2信息加工处理

序号

项目类别

单价(元/平方公里)

备注

1

总体规划

现状信息制作

2000

2

规划信息制作

3000

3

控制规划

现状信息制作

10000

4

规划信息制作

15000

5

专项规划

现状信息制作

500

6

规划信息制作

600

注:

1、项目单价参考《测绘产品收费标准》中地图编制类。

2、计费基价为5万元。

3、不同区域计费可根据不同城镇化水平进行调整,调整系数为0.8-1.5。

15.3信息系统开发

单位:万元

规模分类

服务类别

小城市(1000万)

服务内容

数据资源框架构建服务

综合数据框架建立

10

15

20

40

50

根据数据内容提供数据子库、数据类和数据主题三个高层次数据组织目录。

专题数据框架建立

3

5

8

10

10

提供进一步细化的各专题数据子题、数据集等数据组织目录

数据规范标准制定服务

数据标准制定

3

4

5

10

10

根据专题数据框架逐一制定数据标准

注:城市规模为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人口规模。

功能模块法:

1、按5万元一个模块计费;

2、功能模块包括数据处理、应用开发、平台展示、用户管理等;

3、系统平台开发费用,不含数据处理、软硬件购置;

4、按城市(或地区)规模乘以系数,见下表。

小城市(1000万)

模块系数

0.8

1.0

1.5

1.8

2.0

15.4智慧“城市规划”

利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提升城市规划全流程的智慧化水平,服务内容包括资料汇集平台、信息调研平台、数据分析平台、公众参与平台、规划展示平台,以及城市运营平台。

单位:万元

小城市(1000万)

资料汇集平台

20

20

30

40

50

信息调研平台

20

20

30

40

50

数据分析平台

30

30

50

60

80

公众参与平台

20

20

30

40

50

规划展示平台

20

20

30

40

50

城市运营平台

30

30

50

60

80

注:城市规模为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人口规模。

16研究型规划16.1研究型规划—总体层面

序号

城市规模(万人)

计费单价(万元/平方千米)

备注

1

50以下(Ⅱ型、Ⅰ型小城市)

0.4~0.5

2

50~100(中型城市)

0.35~0.4

3

100~300(Ⅱ型大城市)

0.3~0.35

4

300以上(Ⅰ型大城市、特大及超大城市)

0.2~0.3

注:

1、规划深度参考总体规划阶段相关类型规划及研究的深度。

2、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50万元。

3、城市规模为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期末人口规模。

4、城市人口规模介于中间规模的城市,可采用插入法进行计算。

5、按实际研究范围面积计算规划费。

6、综合性研究规划根据所涵盖的专业方向数量和类型,在该计费单价的基础上乘以1.5-2.0的系数。

说明:计费单价需根据最终确定的总体规划计费单价标准进行相应调整,按照总体规划计费单价的10%-15%确定。

16.2研究型规划—实施层面

序号

项目类别

计费单价(元/公顷)

备注

1

城市新区、开发区

300

2

城市一般地段

350

3

城市重点地段

400

注:

1、规划深度参考详细规划阶段相关类型规划及研究的深度。

2、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50万元。

3、按实际研究范围面积计算规划费。

4、综合性研究规划根据所涵盖的专业方向数量和类型,在该计费单价的基础上乘以1.5-2.0的系数。

说明:计费单价需根据最终确定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计费单价标准进行相应调整,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计费单价的10%-15%确定。

16.3研究型规划—工程层面

序号

项目类别

计费单价(元/公顷)

备注

1

城市重点地段

2000

2

大型公建

2400

3

主要公建及周围地段

2400

注:

1、规划深度参考修建性详细规划阶段相关类型规划及研究的深度。

2、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50万元。

3、按实际建设用地面积计算规划费。

4、综合性研究规划根据所涵盖的专业方向数量和类型,在该计费单价的基础上乘以1.5-2.0的系数。

说明:计费单价需根据最终确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计费单价标准进行相应调整,按照修建性详细规划计费单价的10%-15%确定。

17规划咨询17.1顾问咨询服务

适用范围:

1、主要适用于非规划咨询的专家咨询,包括传统规划的建设实施评估:包括各类试点评估,如新型城镇化试点评估、低碳新区试点评估、海绵城市试点评估和市政综合管廊试点评估等;各类试点的申报材料编制;专项信息咨询等。

2、未来可能出现的其他新型顾问服务,可参照此类标准执行。

出差、会议、短期顾问工作的服务收费标准表

序号

级别

收费标准

1

教授级高工

7500元/人/天

2

高工

5500元/人/天

3

工程师

4500元/人/天

4

初级工程师

3000元/人/天

注:

1.顾问服务费用按照不同级别的收费小时费率计算:

2.收费小时费率=工资小时费率*收费系数

3.工资小时费率和收费系数根据工程咨询协会2014年工程咨询服务(境内)平均人工直接成本标准确定。详见下表:

工程咨询协会2014年工程咨询服务(境内)平均人工直接成本标准

级别

工资小时费率

收费系数

教授级高工

3000元/人/天

2.44

高工

2210元/人/天

2.44

工程师

1730元/人/天

2.44

初级工程师

1230元/人/天

2.44

17.2开发策划

主要内容包括:

1、城市战略/新区开发策划类项目工作内容:

城市研究、资源分析、基地分析、规划分析、市场分析、案例研究、定位研究、项目策划、功能分区建议以及开发运营策划等内容。

2、产业园区类项目工作内容:

产业发展基础、产业发展态势、产业发展政策、产业发展思路、产业定位研究、产业发展策略、产业发展布局、产业重点项目以及产业开发运营等内容。

3、房地产开发策划类项目工作内容:

宏观区域态势分析、社会经济态势分析、城市功能分析、房地产市场分析、上位规划分析、项目基地分析、项目总体定位、项目业态策划、产品和布局建议、投资收益测算。

4、特色小镇类项目参照产业园区类项目、旧城改造类项目参照房地产开发策划类项目。

序号

类别

收费标准

1

城市战略策划类项目

150万起/个

2

园区开发策划类项目

80-150万/个

3

房地产开发策划类项目

60-100万/个(1000亩以上地产策划,80-100万/个;1000亩以下地下策划,60-80万/个)

注:

1、城市战略、新区开发策划计费基价按照城市战略规划收费。

2、园区类策划包含产业园区、度假区开发策划计费基价按照园区规划基价的80%收费。

3、可根据项目规模及难度调整1.1-1.5收费系数;可根据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给予0.8-1.0优惠。

18编制标书

1、编制标书,指规划设计单位为管理部门或其他业主进行规划标书制定的服务项目(原《指导意见》)。

2、编制标书计费,按所编制项目规划设计费的5%-10%计取。规划设计费在50万以下的,按10%计取;规划设费在50万以上的,按5%计取。(原《指导意见》,不作调整)

3、编制标书计费基价为5万元。

19规划标底

1、规划标底费,指业主进行规划招标时,对未中标但符合投标要求的投标方案所支付给投标单位的最低费用(原《指导意见》)。

2、对于资质选拔/条件入围类招标,可不设置规划标底。

3、有技术方案的招标,对未中标但符合投标要求的投标方案,必须设置标底补偿费,按项目规划设计费预算的20%-45%计取(增大比例幅度,区别技术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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