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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新生团组织关系转接及本学年团员注册、团费收缴、违规发展团员核查 整改工作的通知

2024-07-17 21:56|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学院(部)团委(总支):

为进一步落实从严治团要求,严肃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加强我校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准确掌握各学院(部)团委(总支)团员构成及团员数量,校团委决定于2021年9月至10月集中开展2021级新生团组织关系转接以及本学年团员注册、团费收缴、违规发展团员核查整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及时间安排

(一)共青团员身份认定及核查整改

1.共青团员身份认定

(1)2017年1月前入团的、入团时年满13周岁且团员档案资料齐全(团员证,入团申请书、入团志愿书、团内表彰处分、团员发展过程纪实簿等团员档案材料)的,直接认定其团员身份,入团时间按照原来时间认定,并及时录入智慧团建系统。2017年1月前入团的但入团时未年满13周岁且团员档案资料不齐全无法认定其团员身份,并已超过六个月未参加组织生活且无缴纳团费记录的,不予承认其团员身份;如果本人提出要求,愿意履行团员义务并符合入团标准的,可以在现所在团支部,按照新的团员发展程序重新入团。

(2)重点核查2017年1月以后发展的团员是否存在不满13周岁和无发展编号入团现象。对于2017年后发展入团的,凡是入团时年龄不满13周岁或者无发展编号、未经本次整改认定的,一律不承认其团员身份;对于入团时不满13周岁、当时发展程序规范、现在已符合入团标准的,由其现在所在团支部召开支部大会重新讨论是否接收其入团,并报上级团委审批认定,入团时间以重新召开支部大会的日期为准;对于当时发展程序规范、符合入团标准、没有发展编号的,由其所在学院(部)团委(总支)为其补发发展编号(发展编号联系校团委)。对于当时发展程序不规范、目前仍不符合入团标准的,不承认其团员身份。

2.符合以上(1)(2)两条核查内容的需要集中填写《各学院(部)团委(总支)团员身份认定汇总表》(见附件4)。

(二)新生团组织关系转入、团员注册

各学院(部)团委负责本学院新生团员组织关系转入工作,严格填写团员证“组织关系转接”专页的相关内容、注册并加盖学院团委印章(无需交至校团委盖章)。

各学院团总支收齐本单位新生团员证,在“组织关系转接”专页填写好相关内容,以学院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交至校团委加盖印章。

注明转入原因和缴纳团费截止日期,转入时间统一填写“2021年9月13日”。

(三)团费收缴、补办团员证

2021年10月11日—10月15日

序号

单 位

时 间

1

心理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国际汉学院

2021年10月11日

2

教育学部

食品工程与营养科学学院

3

历史文化学院

体育学院

2021年10月12日

4

新闻与传播学院

音乐学院

5

计算机科学学院

美术学院

2021年10月13日

6

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

民族教育学院

7

生命科学学院

化学化工学院

2021年10月14日

8

物理学与信息技术学院

国际商学院

9

数学与统计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哲学与政府管理学院

2021年10月15日

10

外国语学院

文学院

(四)团员数据汇总

各学院(部)团委(总支)需整理汇总各项数据集中、分类填写《陕西师范大学新生团员注册登记表》(见附件1)、《陕西师范大学2021年团员基本信息登记表》(见附件2)、《陕西师范大学补办团员证信息登记表》(见附件3)、《各学院(部)团委(总支)团员身份认定汇总表》(见附件4),以上材料电子版一并以学院(部)为单位在2021年10月18日前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发送邮件统一命名为:“学院+团员注册材料汇总”);纸质版要委派专人于2021年10月18日前交至校团委(长安校区新勇学生活动中心东402室)。

(五)智慧团建系统信息录入:各学院(部)团委(总支)负责本学院新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于10月18日之前完成新生团员组织关系转入,按时完成“学社衔接”专项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一)请各学院(部)团委(总支)书记委派团委(总支)副书记、本科生和研究生各班级、专业团支书对团员档案和团员证集中进行整理,填写《陕西师范大学新生团员注册登记表》(见附件1)。

(二)各学院(部)团委(总支)完成非新生团员的注册工作,并对本学院全体团员基本情况进行详实、细致的统计汇总,填写《陕西师范大学2021年团员基本信息登记表》(见附件2)。

(三)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章》和《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共青团中央办公厅2016年7月21日印发)有关规定,高校团员缴纳团费的标准为每月0.2元/人(按12个月缴纳,即每人2.4元),请各学院(部)团委(总支)依规定收取团费,核对无误并将零钱换整后(现金)统一交至校团委。

(四)团员证丢失的团员以学院(部)为单位填写《陕西师范大学补办团员证信息登记表》(见附件3),并上交一张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背面注明班级、姓名),在规定时间内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到校团委补办。

(五)新生团员团组织关系丢失者,由学生本人到入团所在地开具丢失证明并补办入团资料后再到校团委办理团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六)各学院(部)团委(总支)要委派专人按照指定时间到校团委办理新生团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完成新生团员证(各学院团总支)的注册,并上交通知要求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

四、工作要求

1.认真做好摸底汇总工作。团员组织关系的收集、整理和转接是高校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体现了共青团工作的严肃性、规范性、政策性,也是掌握在校学生团员人数、团员构成情况、团青比以及推荐优秀团员入党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各学院(部)团委(总支)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该项工作的开展无差错、无遗漏、无丢失。

2.切实做好团员思想工作。开展团员身份认定及核查整改时,要向相关核查对象讲清楚,这项工作既是落实从严治团的重要举措,也是本着对团员负责的态度开展的。短期来看,可能会对个别没有按规定发展的团员造成一定影响,但从长远来看,规范团员的团籍和档案认定,避免了对团员成长、发展的不利影响。

3.加强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各级团组织要以此为契机,摸清团员底数、厘清团组织归属,加强发展团员调控、团员推优入党、基层团组织和团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加以整改,贯彻全面从严治团要求,有力夯实团的基层组织基础。

联 系 人:方桂阳 蔡康弘

联系电话:85310386 18207544295

报送地址:长安校区新勇学生活动中心4层东402室

 

附件:1.陕西师范大学新生团员注册登记表

2.陕西师范大学2021年团员基本信息登记表

3.陕西师范大学补办团员证信息登记表

4.各学院(部)团委(总支)团员身份认定汇总表

 

共青团陕西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1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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