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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文化词语褒贬色彩的文化心理成因

2024-07-02 14:40|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在东西方各种不同的语言里,“狗”都被赋予了丰富的文化含义,成为最典型的文化动物词。由“狗”(包括“犬”)构成的词和熟语等,我们称之为“狗”族语汇。

汉语中绝大多数“狗”族词汇含有贬义,很多甚至直接用作詈语。如:以“狗”为头字的词汇“狗官、狗记、狗屁、狗屎、狗咬狗、狗杂种、狗崽子、狗胆包天、狗苟蝇营、狗急跳墙、狗娘养的、狗肉朋友、狗眼看人低、狗拿耗子——多管闲事、狗嘴里吐不出象牙”等;以“狗”为末字的词汇“草狗、疯狗、哈巴狗、癞皮狗、偷鸡摸狗、肉包子打狗、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等;“狗”置于词汇中间的“鸡零狗碎、鸡鸣狗盗、猪狗不如、挂羊头卖狗肉、一张人脸一张狗脸”等等。

所以,沈锡伦(2004)说:“动物类詈语用的最多的是‘狗‘,古往今来,国人多有以‘狗‘骂人的,似乎唯有骂人以‘狗‘才能一泄心中之愤。”可见,以狗骂人,今古一脉相承。学习汉语的外国学生,当它们进入中高阶段,常常会提出这样的问题:“为什么汉语中跟狗有关的词语多含贬义?”这是汉语词汇教学中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

陆俭明(2001)曾撰文强调“对外汉语教学中要重视词汇教学”。而先前胡明扬(1997)就指出:对外汉语的“词汇教学亟待改进”,他说:“不同语言之间有一部分词汇的指称意义基本相同,在一定场合可以对译,但在附加色彩和文化内涵方面很不相同。”并且举例说:“汉语中的‘狗‘和英语的dog就有不同的附加感情色彩。汉语的‘狗’往往跟‘下贱‘这一类意义联系在一起,而英语的dog却往往和‘忠诚‘这一类意义联系在一起。”刑福义(1990)在《文化语言学》一书中,也不止一次举过“狗”在汉语、英语中感情色彩明显不同的例子。英语教学研究者,从对中国学生的英语教学的角度,也同样提出了这个问题(廖光蓉2000,廖建玲1999,潭文辉2001)。

“狗”族语汇贬义的文化心理成因

“语言中的文化心理指的是在一定的文化背景作用下群体或个人从事语言价值判断和语言选择时的心理机制”(戴昭铭1996)。不同民族的独特的文化心理,包括历史、神话、宗教、风俗习惯、伦理道德、思维方式、审美情趣等等,使表示同一概念的动物词语在不同语言里具有了不同的文化含义。汉语是汉文化的载体,汉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积淀而成的独特心理文化,在汉语的各个方面、各个层次上都打下了深深的烙印。汉族社会独特的文化传统和心理模式,是形成“狗”族语汇贬义的根本原因。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尊尊卑贱的文化心理

中国有几千年的封建统治,儒家思想长期占据正统位置,认为人生来就有尊卑、贵贱、高下之分,从而形成了根深蒂固的尊卑分明、贵贱有序的文化传统观念,尊尊贵,贱卑微,便成为了中国人的一种普遍的文化心理。这种尊尊贱卑的文化心理,也表现在“狗”族语汇的贬义色彩上。

在中国人眼里,狗几乎成了“卑贱”的代名词。狗是最早被人类训化的动物之一。早在三千多年前的周代,中国就有了养狗的记载。随着我们的祖先从原始的狩猎时代进入到农耕社会以及他们各种生存本领的逐渐增强,人对狗的依赖越来越小,狗“失去了它在狩猎时代的神圣意义”(张静茹1995),从而逐渐沦为了一种随处可见的最寻常卑微的动物。《礼记·曲礼》中就有“尊客之前不叱狗”“朝言不及犬马”“妇人不立乘,犬马不上堂”的说法;《礼记·王制》中也有“诸侯无敌不杀牛,大夫无故不杀羊,士无故不杀犬豕”的说法。前者让不能登大雅之堂的“犬马”与“不立乘”的“妇人”相比照,后者让“牛”“羊”和“犬豕”分别与地位逐级下降的“诸侯”“大夫”“士”相对应,从中可以明显地看出“犬”和“豕”地位的卑微。《周礼·天官·膳夫》记:“凡王之馈,食用六谷,膳用六牲”;《说文解字段注》(下称《段注》)释:“六牲”,“马牛羊豕犬鸡也”。“六牲”之中,“犬”排倒数第二。《孟子·告齐宣王》:“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雠(chóu)。”显然,在孟子看来,君主如果不把臣当人,而视之为卑微的“犬马”,那么臣子也就只能视君主为普通的“国人”而非“腹心”了。

因为狗是卑贱的,自然常常做了委琐、低级、庸俗、不入流的代名词,让所代之人成为批评、嘲讽、戏谑的对象。它们之中,有的“狗爬到猪槽里——吃混食”;有的没真本事,只有嘴功,遇事总是“狗吃猪肠——撕扯不清”,或“狗掀门帘——全仗一张嘴”;有的“狗拿耗子——多管闲事”;有的自己没本事,却能“狗仗人势”;有的“狗坐轿子——不服人抬”;有的不辨善恶,“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有的爱占便宜,东西到他那儿,便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更有甚者,“良心给狗吃了”,常人是绝不愿与这种“狗东西”为伍的。

重义轻利的文化心理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一直占据统治地位的儒家,崇尚“重义轻利”,主张在个人的“利”与群体的“义”发生矛盾的时候,应该“见义勇为”、“大义凛然”、“大义灭亲”,直至“舍身取义”。孔子云:“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又云:“君子怀德,小人怀慧”“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论语·述而》)。儒家重义轻利思想及由此形成的中国人重义轻利的文化心理,使“见利忘义”、“忘恩负义”、“唯利是图”、“背信弃义”甚至“利令智昏”、“利欲熏心”的“势利”之徒,成为人们普遍鄙夷和唾弃的对象。

中国历来就有关于“义犬”的故事,但是,在绝大多数传统的中国人眼里,够可以用来代表“势利”:“走狗、狗腿子、哈巴狗”。生活中的狗似乎也确有这个缺点。狗比任何其他动物都更会讨好人,巴结人,取悦于人;一般来说,谁豢养它,谁给它吃的,它便更喜欢、亲近、讨好巴结谁,而不管这个人是善是恶。所以,汉语中的“狗眼”差不多是“势利小人”的同义词,所以有“狗眼看人低”;而“人敬有,狗咬丑”“狗朝屁走,人朝势走”“人帮有钱佬,狗咬破衫人”“狗眼看人——咬穷不咬富”等等,说的都是人和狗一样,习惯于趋炎附势。

惩恶扬善的文化心理

惩恶扬善是人类社会基本的道义法则,中国又是个受佛教影响深远的国度,两千多年来教扬善抑恶的教义早已深入中国人的灵魂,成为一种普遍的道德判断标准和文化心理。所以,汉语中,人们用“乐善好施”“与人为善”说明好人,《增广贤文》中就有很多劝诫人们避恶趋善、鼓励人们“从善如流”的警句,如: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在一般传统的中国人看来,狗不仅势利,而且凶狠。人们普遍认为,狗由狼驯化而来,其祖先就是狼,狗身上保留着狼性中的凶残狠毒。狗敢跟狼搏斗厮杀;“狗咬一口,烂到骨头”,可见狗之凶恶;“狗咬三生冤,蛇咬对头人”,将“狗”和“毒蛇”并举,说明狗之毒;而且恶狗咬人,常出其不意,即“咬人的狗儿不露齿”。《聊斋志异》中有两篇《义犬》,可也有一篇《犬奸》:“青州贾某客于外,恒经岁不归。家蓄一白犬,妻引与交,习为常。一日夫归,与妻共卧。犬突入,登榻啮贾人竟死。”

尚统反分的文化心理

与西方人相比,中国人自古以来就习惯从总体上认识事物,把世界看成不可分割的统一整体。孔子以“天人合一”为认识世界基本出发点,孟子明确地提出了完整意义的“天人合一”哲学观,荀子将“天”“地”“人”并列的思想,在《易传》中更突出地表现为“天道“”人道”“地道”“三才之道”。这种“天人合一”的哲学观,在政治生活中,体现为崇尚集中统一,反对独立分裂,追求和谐安宁,反对冲突变革;在个人价值取向和文化心理上,则遵循家国一致的价值原则。要保持统一,必保证和谐,要保证和谐,必提倡中庸,不走极端,不露锋芒,谦和忍让,万事以和为贵。于是,尚统反分、求和求宁、奉行中庸的文化心理,成为判断人们行为方式的重要价值标准。在社会生活的一切领域,切合这种文化心理、价值观念的,会得到尊宠;反之,则会遭到反对、贬抑。

在中国人眼里,“狗”正是一种不成体统的动物。它好斗,《段注》第154页释“群”时说:“犬部曰‘羊为群,犬为独’”,所以,有谚语说“狗独蹲,羊群走”;而且狗不安分,好出头,“狗拿耗子,多管闲事”。所以,《段注》第507页释:“‘狱’字,从犬犬从言……从犬犬者取相争之意”,两犬相争而致牢狱之灾;“狗咬狗”,可以用来比喻坏人和坏人相互之间无情的谩骂攻击。所以,“疯“狂”、“狎”昵、“狐”疑、“狭”隘、“独”断、“狰狞”、侵“犯”、“狠”毒、“猥”亵、暴“戾”等,都归咎于“犬”。中国人喜欢羊,因为羊正好跟狗相反,它是温顺的、群居的、团结的,所以“美”好、“善”良、吉“祥”等,都归功于“羊”;两只狗在一起的结果就是“狗咬狗”,而把三只羊画在一块儿,却意味着“三羊开泰”。“羊肉落在狗嘴里”就等于“鲜花插在牛粪上”,令人惋惜;而“狗肉上不了菜盘”,所以“挂羊肉卖狗肉”,是以次充好,让人痛恨。

中国人崇尚感性、经验式的思考,常常通过象征、比附、隐喻、暗示等手法,推此即彼,由人及物,以物喻人,以物讽人,以至物我不分。于是,人们可以很自然地推人及狗,以狗性比人性,以狗来喻人、讽人、骂人。当人们吧人性中的种种丑陋与狗性的某些相似之处,通过象征、类比、暗示等手法相关联起来的时候,汉语中“狗”族语汇的贬义便日渐根深蒂固了。

参考资料

动物文化词语褒贬色彩的文化心理成因——以汉语“狗”族语汇为例,周元琳,语言教学与研究,2006年,第2期

责任编辑:叶伊婷

审核校对:叶伊婷 蔡佳佳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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