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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评优评先工作的通知

2023-12-16 21:5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局各科室、各下属单位:

为激励先进,树立典型,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经研究决定,奖励表彰一批做出重要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

(一)集体奖项:先进集体;

(二)个人奖项:优秀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疫情防控先进个人;

二、评选范围

(一)各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医共体;

(二)机关工作人员、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职教师、医共体工作人员;

三、评选指标

指标分配表详见附件1

四、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旗帜鲜明讲政治,对党忠诚,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能够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各项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保障到位,工作运行顺畅有序,有改革创新精神,积极助推龙港改革,工作业绩突出。

3.具有强烈的团队精神、敬业精神和服务意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廉洁从政,干部职工无违法违纪案件,单位无群众投诉及被媒体曝光的影响恶劣事件,社会评议良好。

(二)优秀工作者

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旗帜鲜明讲政治,对党忠诚,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遵章守纪,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真抓实干、成效显著,群众公认度高。

(三)优秀教师: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政治立场坚定。

2.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在师生中有较高的威信,师德师风堪为教师表率。

3.符合任职条件。符合相应教师岗位学历要求,具备相应教师资格,教龄3年以上,班主任工作2年以上的在职教师。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必须是“双师型”教师。

4.热爱本职工作,完成学校的安排工作量,钻研业务,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研究、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学生评教排在本校前列并取得显著的成果。

(四)优秀教育工作者: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政治立场坚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高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充分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良好形象,得到学校和社会的良好评价,得到教师、学生、家长的赞许。

2.坚持改革创新,勤政廉政,与时俱进,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教育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有开拓创新精神。

3.工作作风优良,工作业绩显著,廉洁奉公、依法治校,作风民主、办事公道,爱岗敬业、团结群众,在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等方面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善于研究和把握教育规律,忠于职守,能高质量完成学校交办的工作任务,在学校工作中能独当一面,在学校建设、管理、服务、发展等方面成绩突出。

5.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范围为学校在编在岗的领导班子成员;学校曾获得龙港市级及以上荣誉。

(五)优秀班主任:

1.热爱教育事业,教育思想端正,关心爱护每个学生,所带班集体是奋发向上、团结友爱的集体,有良好的班风、学风,学生明显进步,素质得到全面提高。

2.热爱班主任工作,自觉进行思想修养、具有高尚的品德和情操,善于学习并运用教育学、心理学有关理论指导班集体建设和班级管理工作,尊重家长,爱护学生,不歧视学困生,努力转化后进学生,并取得明显成效,在学生、家长和其他教师中有较高威信。

3.尊重学生,注重品德教育,积极参与学生管理。注重与家庭的沟通协调,积极开展家校活动,所带班级学生无重大违纪现象发生。

4.在班主任工作中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有丰富的学生工作经验,育人成效突出,所带班级获得过先进班集体或文明班等称号,在本区域较大的影响。

5.符合相应教师岗位学历要求,具备相应教师资格,从事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的现职班主任。

(六)疫情防控先进个人:

1.在疫情防控工作期间,挺身而出、冲锋在前,在科普宣传、志愿服务、流调溯源、核酸转运、隔离点管控、信息报送后勤服务等工作中积极主动,当好“战斗员”“宣传员”“保障员”,表现突出。

2.中小学(幼儿园)班级规模24个及以上2名(其中龙港市第十四中学、龙港市舥艚第一小学、龙港市舥艚第二小学疫情防控先进个人推荐2名),23个班级及以下1名;局机关和卫健系统由局统筹下达。

五、评选程序

各单位对符合条件人选,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推荐意见。具体工作程序为:

(一)局机关先进个人根据全体干部职工平时考核结果情况,结合干部职工平时工作表现、工作实绩及遵守纪律情况进行推荐。

(二)下属单位推荐人选按评选条件,综合年度工作表现等各方面情况,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推荐对象,并在单位公示5天。

(三)先进集体由局考评领导小组根据各单位平时表现及工作实绩综合评定。

(四)社会事业局组织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核,确定人选并发文表彰。

六、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的评选推荐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面向基层和一线倾斜,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式进行。

(二)评选要坚持以政治表现、业绩贡献为主要衡量标准,有违纪违法情况的一律不得推荐,推荐的集体和个人要有突出的事迹,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评选中要将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根本标准,将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作为首要条件,实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制”,推荐的人选必须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并承担一定教学工作量。

(三)各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毋滥原则,确保推荐人选符合条件、名副其实、群众公认。对在评选推荐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优秀工作者等由各单位按分配指标推荐,先进集体按照局党委分配的名额进行联评,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二份到局人事科508室,重点写明申报理由及工作亮点,无申请视作自动放弃。

七、申报材料和上报时间

先进集体和优秀工作者申报表及汇总表纸质稿(均一式二份)和电子稿(见附件2-2022年度龙港市社会事业局先进集体呈报表,附件3-2022年度龙港市社会事业局各类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4-2022年度龙港市社会事业局各类先进个人汇总表)于春季开学报送局人事科508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联系人:高伦,联系电话:733201。

龙港市社会事业局

2023年1月16日

附件1 2022年度先进集体和优秀工作者名额分配表.docx

附件2 2022年度龙港市社会事业局先进集体呈报表.docx

附件3 2022年度龙港市社会事业局先进个人申报表.docx

附件4 2022年度龙港市社会事业局“先进个人”推荐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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