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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水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概况

2023-08-25 16:3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拟订落实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拟订落实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落实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负责落实、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就业援助制度,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贯彻落实自治区、柳州市有关大中专、职业院校、技工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的培养并组织实施。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落实自治区、市关于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及标准并监督检查,组织实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社会保险基金统筹办法;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组织实施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机制,并实施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

(五)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事业单位人员的总体规划、结构调整和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方案,贯彻落实国有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政策、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制度,负责事业单位补充人员计划的上报和实施。

(六)负责落实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才规划、选拔、引进和培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具体规划、创建人才小高地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实施政府奖励制度,指导和协调政府奖励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落实农民工工作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九)贯彻落实劳动监察、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完善调解仲裁管理,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有关违法案件。

(十)建立并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维护稳定工作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信访事件或突发维稳事件,完善服务管理和执行能力。

(十一)承担行政审批职能以外的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及公共服务事项。

(十二)承办自治县党委、自治县人民政府以及上级人社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承担局机关日常运转和财务管理事项。负责安全、保密、机要、文电会务、信息宣传、督查督办、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执行本单位的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及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劳资统计、年度财务预算、决算编报和纳税申报、代缴费率等日常财务工作。负责落实社会保险(养老、失业、工伤)基金管理办法和实施预测预警制度;监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和基金安全工作;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负责上级部门各项中心工作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重点工作。

(二)人事管理股

承担人事人才管理事项。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初审预审报批事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调动工作,上报并实施补充人员计划等人事管理事项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人才开发工作,负责人才小高地建设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承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事宜,承担自治县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县事业、企业单位干部职工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落实上级部门对接交办的各项工作。

(三)工资考核股

承担工资考核管理事项。负责执行工资政策和工资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的工资标准和正常晋升以及职务(岗位)变动工资调整、审批工作;负责编制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工资计划及工资统计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在职及(离)退休、退职人员死亡抚恤金、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审批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认定工作。落实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奖惩制度及管理并组织实施。负责落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政策法规股

承担政策法律法规管理事项。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复工作;承担新闻发布、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和普法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负责信访维稳事项受理、复查、复核工作;承担本局行政审批事项的组织协调,负责统一受理行政审批申请,统一送达行政审批决定。负责落实其他综合性工作。

三、领导分工

(一)韦  山  局党组书记、局长,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兼)

主持局党组和行政全面工作。主管财务、人事和基金监督工作。

(二)韦冠民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负责党的建设、就业再就业、就业创业技能培训等工作。负责抓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就业社保专责小组相关工作和涉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职责相关工作。

分管县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就业社保专责小组日常工作和就业服务中心。

(三)蔡经言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负责纪检监察、人才服务、人事管理、工资福利、退休审批、干部档案管理、干部教育培训、绩效考评、督查督办、深化改革、项目建设、财务、统计、审计、保密、武装(双拥)、工青妇儿、节能减排、国有资产、后勤保障、乡镇联系点帮扶、就业社保服务平台能力提升建设、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等工作。

分管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局办公室(含财务室)、人事管理股(含档案室)、工资考核股。

(四)潘  岳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负责基金监督、社会保险、政策法规、信访维稳、劳动关系、仲裁调解、工资集体协商、“两网化”建设、信息宣传、社会综合治理(平安建设、防艾、禁毒)、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政务服务、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创城)、统一战线(民族团结)、安全生产(消防)、卫生健康(创卫)等工作。

分管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劳动监察大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局政策法规股、基金监督室。

(五)管开善  四级调研员

协助分管副局长落实就业社保服务平台能力提升建设工作和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韦  璠  四级调研员

协助分管副局长落实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及效能建设工作和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黄建飞  四级调研员

协助分管副局长落实工会工作和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何声亮  二级主任科员  

协助分管副局长落实乡村振兴中涉及本局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相关工作和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单位负责人:韦山

办公时间:行政: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服务大厅: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融水镇民族路一巷8号  

联系电话:0772-5122402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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