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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一蛋糕店“跑路”?后续来了!

2024-05-17 08:0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2022年以来

临沂市莒南县市场监管局陆续接到

辖区内一蛋糕店“跑路”的投诉

经过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的坚持调查

后续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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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情回顾

► 2022年以来,莒南县市场监管局陆续接到12345转办的40余起关于江南蛋糕店“跑路”的投诉,反映新建路原金龟馅饼旁边的江南蛋糕店名字换成“忆江南”了,店主也换了,以前的充值卡不能继续使用。

► 由于江南蛋糕店的店主汪某菊始终不接听电话,莒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通过各种方式,查到汪某菊的居住地址,并邮寄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

此后,汪某菊的丈夫彭先生

主动联系执法人员,解释了事情经过

并承诺孩子暑假开学后还将继续回莒南开店

继续兑现消费者的充值卡

汪某菊通过EMS邮寄了一份声明

申 明

本人汪*菊是忆江南糕点原店长,就会员卡退款做出回应:

由于房东只提前10天告知我们房屋要收回,我们也贴了通知让各位顾客来消费余额,由于我们的卡是有赠送金额和消费折扣活动,所以我们的卡是不支持退款的,房东临时要收回房屋,我们也没有时间准备善后,我们的所有设备都还在莒南,后期我们还会回去继续寻找房屋,届时会通知各位顾客来消费,我只是店长,以后请联系负责人彭先生,电话:1860*********。

汪*菊申明

对此

莒南县市场监管局告知汪女士

告知

一、你办的营业执照是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登记主体以个人全部财产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二、我们希望你认真履行承诺、再来莒南开店,并履行消费者充值余额的使用义务。

三、关于你在《申明》中说的“不支持退款”的说法,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根据《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请尽快与充值会员卡的消费者联系,如消费者有退费需求的,未消费的,应当全额退还预付款及其利息;已消费的,应当退还剩余的预付款及其利息;经营者给予折扣、让利的,应当按比例折抵消费,并退还剩余的预付款及其利息。

如果你既不来开店履行义务、又拒不履行退款义务,我局将根据《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依法进行处罚,并对拒不退还预付款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

在这里

临沂市场监管想提醒

广大消费者

注意!!

当前,美容、早教、健身、餐饮等行业普遍存在办理储值卡享受消费折扣活动,不少消费者为了享受更优惠的服务选择办理储值卡。根据商务部有关规定,发行储值卡的经营者必须是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合伙等非企业法人不能发行储值卡。现实生活中,一些小美容店、理发店不具备发卡资质却自行发放储值卡,极易导致消费者在订立合同之初所期待的服务质量和服务安全无法得到保障。因此消费者在充值的时候一定要擦亮眼睛,看看营业执照上的经营主体是不是公司一类的法人主体。

消费者需要充值的话,可以在支付宝主页搜索“预付保”小程序,在上面找开通“临沂预付保”的商家进行充值和消费。若商家违约或“跑路”,预付款则从银行预付款存管账户退还给消费者。

告诫广大经营者

一定要诚信经营、守法经营

对于“跑路”的无良商家

消费者个人可以起诉、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

可以提起公益诉讼

数额巨大涉嫌犯罪的话

公安机关将绳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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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临沂一蛋糕店“跑路”?后续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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