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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6 20:2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必须牵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是指在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中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具体方法和制度规定,是传导党建工作压力责任、确保取得工作实效的有力保证,也是从制度机制层面推动基层党建工作目标任务落实的重要举措。因此,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推进机关党建走在前、作表率的应有之义,是转变干部作风的重要抓手,是解决当前机关党建工作存在问题的迫切需要,对加强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意义重大。

一、推动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的甘肃实践

近年来,甘肃省直机关党建工作注重健全权责清晰的责任体系,全力推动责任明确、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机关党建责任制落实,勇于担责、善于履责、全力尽责的作为空间不断提升。

(一)明确思路举措,科学构建责任体系。甘肃省委高度重视机关党建“甘肃篇”的顶层设计,2017、2018、2019年分别以省直机关工委、省委办、省委文件印发意见,对加强和改进省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搭建机关党建工作“四梁八柱”。省直机关工委在推动工作的实践中紧扣责任目标、探索提出“1+2+3”工作思路:“1”是围绕一条主线抓落实,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7・9”重要讲话精神为主线,全面落实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落实省委意见和机关党建工作要点;“2”是不断夯实两个支撑点,完善制度机制、构建责任体系和抓好专兼职党务干部队伍建设;“3”是聚焦三项年度重点工作,以重点任务的突破推动整体工作提升。

(二)完善制度机制,精准扣紧责任链条。省委常委会坚持每年听取机关党建工作汇报、定期研究机关党建工作。健全完善机关党建工作责任落实机制,省委办公厅印发《省委直属机关工委、部门党组(党委)、机关党委和机关党支部抓机关党建责任清单》,按照4个责任主体分4个部分共60条责任清单,明确到人、具体到事,确保责任界限清晰、责任内容有机衔接。省直机关工委配套制定《省直部门机关党委工作规范》《省直机关党建工作考核办法》《省直机关党建工作督查办法》,增强机关各级党组织书记履职尽责意识。加强分类指导,制定《省委直属机关工委管理15个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工作机制》《工委与部分中央在甘单位党组(党委)党建工作沟通配合机制》,推动党建重点任务、重大举措、重要活动在各类单位中有序贯通,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三)突出重点工作,压实各类责任主体。省委分管领导先后两次主持召开省直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暨模范机关创建推进会;省直机关工委连续3年统计分析800多名副厅级以上党员干部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并报告省委;每年召开省直机关党建述职评议会议,约谈考核排名靠后、落实任务不力的机关党组织负责人;会同省委组织部,采取“四不两直”方法,对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情况进行督查,并下发通报跟踪问效督促整改;制定《机关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手册》,落实6大标准27项具体规范;分两批培育命名407个“省直机关标准化建设示范党支部”;连续3年组织 100 多个省直部门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分组开展实地交叉观摩;用好“甘肃党建”APP 统计监测功能,定向督导指导组织生活开展不正常、不规范的党组织,组织生活及时完成率平均由73%提升到95%以上,落实责任制效果显著。

二、推动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的现实困境

客观来看,在推动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的实践中,仍存在有任务没责任、有要求没标准、有部署没真抓等现实问题。

(一)“知责”不彻底,管党治党责任向基层传导有死角。部分党组织书记管党治党、履行机关党建责任意识不强,对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执行不力,“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对“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认识不足,缺乏加强党建工作的自觉性,对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用心不够,责任传导层层衰减,没能使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同时同向发力。有的认识还停留在抓党建就是理论学习的层面,部分同志对党内法规和制度规定掌握不透、理解不深,对于自身党建工作责任语焉不详、认识模糊。

(二)“履责”不尽力,责任制执行搞变通现象仍然存在。部分机关党组织存在职责落实不到位,责任延伸落地不够,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不够等问题。有的党组织书记履行主体责任流于形式、方式守旧、质量不高,工作没有落到实处;有的党组织书记对机关党建基本制度把握不够、执行不力,工作不会抓、不愿抓。实际工作中,督促检查、调研指导、会议推进多,总体谋划、研究规律、分析研判少,象征性执行、选择性执行、机械式执行等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

(三)“担责”不到位,党务干部队伍配备不足及专业素质不强同时存在。机关党建工作量大面宽、任务繁重,党务干部编制较少,工作力量明显不足,加之还要承担其他任务,导致投入机关党建工作的人员、精力更加有限。党务干部年龄结构不尽合理,中青年比重偏小,后备干部缺乏,兼职干部多,自身素质参差不齐。有的党组织“几个牌子一个人、几个职务一个人”,有的部门把党务工作岗位视作照顾性、安置性、过渡性、养老性岗位。部分党员干部认为,党务工作是虚活,不容易出成绩。一些党务干部兢兢业业工作多年,却得不到上级重视,进步空间狭小,影响单位活力和人员积极性。一些党务工作岗位进得来、出不去,干部交流困难,导致一些同志更愿意从事业务工作。

(四)“考责”不精准,激励作用不突出、惩戒效果不明显。实践中发现,对党员的政治学习、思想教育、党性修养和服务群众的能力等内容的考核缺乏客观合理的度量标准,存在评价体系不够科学、指标设置比较单一、手段相对落后、对不同领域不同层级缺少差异性考核指标和赋分权重等问题。考核中普遍存在重年终考核、轻日常跟踪,重“看得见”的形式要件、轻党建工作实际效果,查看资料多、查看现场少,听组织汇报多、听党员心声少等问题,有的部门讲成绩多讲问题少、谈务虚多谈务实少,考核“指挥棒”作用没有有效发挥。有些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对党员重培养使用、轻管理监督,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或不愿指出、不愿批评,或只简单指出、口头批评,跟踪监督、问责力度不够,落实机关党建责任制的示范、导向、监督和指导性不强。

三、进一步推动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的方法途径

针对存在的问题,应当把握根本、贴近需求,不断完善更好推动责任制落实的实践路径。

(一)严格制度执行,增强责任制落实自觉。“徒法不足以自行。”制度执行是制度顺畅运行和真正发挥作用的前提条件。要着力推动建立机关党建工作长效机制,保证一定的稳定性和续航性,防止“人走事歇”“人来舵转”。督促党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好抓党建的第一责任,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担当尽责;督促机关党委书记、各基层党组织书记明确自己的身份是政治身份、责任是政治责任,明确机关党委职能定位,明确自己的职务是“实职”而不是“闲差”“冗衔”。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抓在日常、融在经常、严在平常,坚决处理有章不循、执行不力的情况,及时发现解决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切实增强落实制度的主动性、预见性、实效性。

(二)创新方法载体,聚合责任制落实动能。“远飞者当换其新羽,善筑者先清其旧基。”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多方联动、众智众力、创新创优。注重打造党建品牌,发扬首创精神,规而不死、定而不僵,打造受众度广、认可度高、影响力大的品牌工作,标准化建设、项目化推进、示范化引领,用品牌活动来推动工作、用品牌标准来指导工作、用品牌服务来吸引干部群众。注重与机关文化深度融合,把机关党建责任制内化为每一个党组织书记、每一名党员的共同信念和行动准则,引导机关干部把注意力集中到干事创业上来、把兴奋点聚焦到加快发展上来,提高党建工作参与度。注重激发工作创造力,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多采用案例式、探究式、体验式、互动式、分众式教育引导,不为惯性所拘、不为经验所缚,勇于破除自我设限,善于革新方式方法,不断提升推动机关党建责任制落实的层次和水平。

(三)聚焦中心工作,检验责任制运行实效。机关党建不是一个“筐”,不能什么都往里装。聚焦机关党建“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的职能定位,把平时和实践作为重中之重,推动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从“偏于形式”向“突出作用”转变,见人见事、见招见效。强化过程管理的同时,合理运用全过程纪实、痕迹化管理等工作举措,精简台账数量,注重提高质量,起到“收口”和“兜底”的作用,切实为机关干部减负。建立系统思维和全局视野,把握党建系统、党建活动、党建新媒体等方式载体运用的科学性、实效性,注意做到与中心工作的融合、与党员需求的吻合、与党建规律的契合,避免机械性、重复性工作占用过多精力。

(四)强化考核激励,明确责任制落实导向。把原则性的制度细化为可操作的具体规定,兼顾整体性和重点性、现实性和前瞻性、原则性和实践性、继承性和创新性,创造出更具系统性、协同性的体制机制活力。一方面,有效改进机关党建考核机制,坚持科学精准,着眼考准考实,突出考核政治属性,改进考核方式方法。加强分类指导,避免“一锅煮”,根据不同区域、层次、类型,构建各有侧重、各具特色的机关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发挥多部门协调联动督办作用,推进考评主体多元化,“以上看下”工委评、“以下看上”党员评、“横向交流”部门评,增强主业主角意识;既看“显绩”,也看“潜绩”,统筹年度考核和平时考核、组织考核与群众测评、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资料台账考核和实绩考核,结合起来确定考核等次;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机关党建考核结果与班子年度考核、干部选拔任用、评优选先挂钩,加大党建考核赋分权重。另一方面,动态完善激励机制、约束机制和问责机制,奖惩分明、宽严相济,多维立体加强正向激励,探索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联动机制,将其抓机关党建工作的绩效与职级晋升、评先评优、相关待遇提升建立关联,以队伍稳定保持工作连续性。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恶意规避以及游走在破规违纪边缘、打“擦边球”、“钻空子”等行为的相关责任人要严肃问责追责;把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实现问责内容、对象、主体、程序、方式的制度化、程序化,坚决杜绝制度不执行的“破窗效应”,防止出现责任盲区,保证形成工作闭环。同时,加快建立容错纠错机制进程,惩处与保护并重,营造良好工作环境。理顺优化监管机制,减少多头重复管理,注重高效便捷,提高机关党建工作效率。

(五)加强队伍建设,充实责任制落实力量。加大人财物等保障支持力度,有力夯实落实机关党建责任制的基石。抓好队伍保障,配齐配强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务干部,把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和有能力、有思路、有激情的党员干部吸纳到机关党建工作中来。强化能力保障,坚持主导性和主体性相统一、灌输性和启发性相统一、显性教育和隐性教育相统一,有侧重地扩大培训范围,适时举办以班子成员为对象的机关党建专题培训;加强横向与纵向指导,开展交流培训、观摩学习、工作指导,解决部分县级工委“单打独斗”局面;营造读书学习氛围,优化阅读服务生态,避免“信息茧房”现象。注重待遇保障,提升组织温度,功能驱动与情感驱动双管齐下,让各级党组织带着感情为党务干部办实事办好事,做到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帮助。对工作成绩突出、从事机关党建工作时间较长的专职党务干部优先推荐选拔使用,解决干好干坏差不多、干与不干差别不大的问题,使党务工作成为既成就事业又成就人才的工作。

(课题组成员:胡秉俊、李国胜、王竞、芮歌)

【本文系全国党建研究会机关专委会2020年度全国机关党建课题研究获奖成果】

来源:《机关党建研究》2021年第8期

( 编辑:谢淳子   送签:谢淳子   签发:梁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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