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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区积极落实本市失业保险新政:申领人群扩围,失业登记动态管理

2024-07-15 04:0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自2020年8月7日起,非沪籍在本市参保失业人员,可在本市享受失业保险金等相关失业保险待遇,也可按规定转移至户籍地享受。

选择在本市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非本市户籍失业人员,需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申请人符合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的,可一并办理相关手续。

8月中旬,57岁的张师傅来到徐汇区华泾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咨询关于外省市户籍在上海申领失业保险金事宜,工作人员根据张师傅提供的身份证进行了核实,告知张师傅符合领取条件,但解释因为相关文件刚出台,受理系统还需进一步调整完善,可能需要等几天才能办理申领手续,并留下了张师傅的联系方式,以便系统完善后及时通知张师傅办理。

过了几天,张师傅就接到了工作人员的电话提醒,来到办事窗口,工作人员为其办妥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张师傅告诉工作人员,因为年龄大了,工作不好找,办完这件事,他就准备回老家了。考虑到这一点,工作人员还耐心指导了张师傅如何通过“上海人社”APP,在手机上续领失业保险金,张师傅说道:“很感动,你们的服务真的太周到了!”

今年以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上海市委市府对稳就业促发展,积极推进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工作作出相关部署。今年8月,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失业登记、失业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确保失业保险扩围工作稳步推进。文件明确:

选择在本市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非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可凭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件通过线下或线上渠道,向本市经办失业保险业务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经办机构应当根据失业人员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核定其领金期限,按照本市失业保险金标准,按月发放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基本医疗保险、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等失业保险待遇的申请发放条件、待遇标准、期限和给付形式参照本市户籍失业人员的相关规定执行。

同时,按照本次失业保险扩围政策规定,失业登记实行动态管理。一次失业登记的有效期限为6个月,在有效期满后14天内,仍然符合登记条件的失业人员,可通过线下或线上渠道续办失业登记。

据了解,该政策自2020年8月7日在全市实施以来,本市各区全力推进落实相关政策规定。徐汇区人社局勤练内功,夯实基础,稳步推进失业保险扩围政策落地。根据文件精神,在市就业促进中心失业保险业务处指导下,徐汇区就业促进中心失业保险科及时召集各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工作人员开展专场培训,通过政策宣讲、实操指导、现场答疑为工作人员答疑解惑,确保扩围政策稳步推进。

徐汇区人社局统一思想,规范便捷,不断做优失业保险经办服务。为将“畅通领、安全办”文件精神落到实处,徐汇区就业促进中心统筹部署,统一思想,要求各经办机构严格按照扩围政策及时宣传、准确告知。要求经办窗口规范操作,主动告知线上线下办理方式。对不具备线上申请条件的失业人员一窗办理、一次办结。对来电或具备线上申请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指导其线上办理流程并告知注意事项,着力提升服务质量。截止8月底,徐汇区共受理审批非沪籍参保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111人,涉及金额210345元。

来源:上海市人社局、徐汇区人社局

原标题:《徐汇区积极落实本市失业保险新政:申领人群扩围,失业登记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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