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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处置的增值税、财务和所得税处理

2024-04-20 12:30|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一、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一)适用情况(按规定可以抵扣的的固定资产)

  企业自身等原因可以抵扣但没有抵扣的固定资产

(二)计算应纳税额及发票开具规定

1.按正常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即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17%)×17%

2.可以按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如何报表申报

  同一般货物销售

 二、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或销售旧货按简易办法依3%的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及申报

(一)适用情况(不可以抵扣的的固定资产)

1.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财税2008.170)

2.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

3.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以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应税行为,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号);

4.2013年8月1日前购进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

5.营改增纳税人,营改增后购进不得抵扣固定资产;

6.购进其他情况按规定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7.财税〔2016〕36号附件2第一条第十四款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固定资产,按照现行旧货相关增值税政策执行。”(按照销售处理)

8.销售旧货(按照销售处理)

  注意:

  (1)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2)纳税人发生细则第四条规定固定资产视同销售行为,对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无法确定销售额的,以固定资产净值为销售额。

  (3)所称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财税2009.9)

  (二)计算应纳税额及发票开具规定

1.按简易办法依3%的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即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3%)×2%(财税2014.57)(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

2.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国税函2009.90)

  (三)如何报表申报

1.填写附表1:按照开票或未开票应将销售额与3%的税款填写至第11行对应的栏次,其中销售额=含税销售额(即固定资产处理价格)÷(1+3%);

2.填写申报表主表:应将3%的税款填写至第21行“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申报表一般会自动引用附表1的数据;

3.填写申报表主表:同时将1%的减免税额(即含税销售额÷(1+3%)×1%),填写至23行“应纳税额减征额”。

  三、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政策及申报

  (一)计算应纳税额

1.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即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3%)*3%(财税2014.57)

2.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0号)

  (二)如何报表申报

1.填写附表1:按照开票或未开票应将销售额与3%的税款填写至第11行对应的栏次,其中销售额=含税销售额(即固定资产处理价格)÷(1+3%);

2.填写申报表主表:应将3%的税款填写至第21行“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申报表一般会自动引用附表1的数据;

  四、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或销售旧货,按简易办法依3%的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及申报

  (一)计算应纳税额

1.按简易办法依3%的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即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3%)×2%

2.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国税函2009.90)

(二)如何报表申报

1.其不含税销售额,填列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第7栏“销售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不含税销售额”,其中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2.如利用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填列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第8栏“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如未开发票,不需要填列第8栏;

3.减征的1%(即含税销售额÷(1+3%)×1%),填列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小规模纳税人)第16行“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

  五、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政策及申报

(一)计算应纳税额

1.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即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3%)*3%

2.可以自开或者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0号)

(二)如何报表申报

1.其不含税销售额,填列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第7栏“销售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不含税销售额”,其中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2.如利用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填列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第8栏“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如未开发票,不需要填列第8栏;

  六、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

1.将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转入固定资产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

2.清理发生收入、费用和应纳税额

(1)清理收入

  借:银行存款等

    贷:固定资产清理

(2)清理发生的费用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银行存款等

(3)计算应纳税额和缴纳(不管是按照依3%的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还是放弃减税,应纳税额全额在本分录中核算)

  一般纳税人的会计处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简易计税时使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一般计税时使用)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简易计税时使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一般计税时使用)

    贷:银行存款等

  小规模纳税人的会计处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备注:简易征收减征部分在账务处理上不反映,在增值税申报表上需要反映,填报相应行次。

3.结转固定资产清理,结转后固定资产清理科目余额为0。

  借:营业外支出

    贷:固定资产清理

  或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

  七、固定产处置的所得税处理

(一)处置收益计入应纳税所得税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处置损失按照资产损失的相关规定处理。

  其他参考文件:财税2013.106等

如果你有财务方面问题,欢迎随之关注并咨询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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