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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服务指南 【单位办事】

2023-05-18 09:57|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一、办事事项

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领

二、受理条件

济南市行政区域内工商登记注册,招用毕业年度和择业期内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签订1年(含)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须到人社部门备案),并按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不含补缴)小微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补贴标准

按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金额和时间,给予企业最长12个月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缴纳部分)。

四、申请材料

1.高校毕业生的身份证、毕业证;

2.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凭证;

3.《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可从“济南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官网下载);

4.《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可从“济南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官网下载)。

五、办理程序

1.企业申请。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携带材料到工商注册地的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自愿申请,或通过网办渠道提出申请。

2.受理初审。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上报信息进行初审。

3.区县复审。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初审通过信息进行复审。

4.公示。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公示5个工作日。

5.发放。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向申请企业发放补贴。

六、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各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企业工商注册登记地)。

七、完成时限

符合政策条件并审核通过的,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次季度20个工作日内负责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单位银行账户。

八、网办渠道

登录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ggjyrc.hrss.shandong.gov.cn/sdjyweb/index.action),选择“单位登录”,搜索“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或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站点切换至企业工商注册地的街道(镇),搜索“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填写信息并上传申请材料扫描件(或资料照片)。

九、咨询电话

历下区     86952585          市中区     86157593  

槐荫区     87957908          天桥区     81601178  

历城区     66899169          长清区     87268816

章丘区     83214842          济阳区     84238515

莱芜区     76224815          钢城区     75873038

平阴县     87780718          商河县     84884517

高新区     82689735          南山区     88112713

起步区     66604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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