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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远市城市总体规划( 2010-2020 )
[ 所属分类 : 城市规划 ] [ 发布时间 :2014-4-4 14:23:00] [ 发布人 : 管理员 ] [ 关闭 ]
第一章
总
则
第 1 条
为指导招远的城镇建设和发展, 抓住建设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的发展契机, 以把 招远建设成为黄金产业城为战略目标,特编制 2010-2020 年招远市城市总体规划 ( 以下简称 本规划 ) 。
第 2 条
规划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008 年);
2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2006 年);
3 、《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1994 年);
4 、《关于印发〈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的通 知》(建规[ 2002 ] 218 号);
5 、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 进一步加强规划管理的通知》 ( 2004 年印发);
6 、《山东半岛城市群总体规划》( 2004-2005 年编制);
7 、《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 2011 年编制);
8 、《烟台市城市总体规划》( 2005 年编制);
9 、《招远市城市总体规划》( 1995 年编制);
10 、《烟台市城市规划管理若干规定》( 2004 年);
11 、《招远市十二五近期建设规划》( 2010 年);
12 、国家、省、市制定的相关的其他法规。
第 3 条
规划期限
规划近期为 2010 ~ 2015 年,远期为 2016 ~ 2020 年,远景到 2050 年。
第 4 条
城市规划区范围
招远市城市规划区包括招远市区、辛庄镇驻地以及四个水源地保护区,其中招远市区 85 平方公里, 辛庄镇驻地 20 平方公里, 五个水源地保护区共 20 平方公里, 总计 125 平方公里。
招远市区具体范围:南到户南路,东到大秦家镇驻地,北到横掌山地区,西到张画山、 西山地区,规划区包含市开发区、梦芝街道办事处、泉山街道办事处、罗峰街道办事处、大 秦家镇和玲珑镇的部分辖区,总面积约 85 平方公里。辛庄镇驻地具体范围:北到海岸线, 南到张新线,东到界河,西到诸流河,总面积约 20 平方公里。五个水源地保护区具体范围 分别为:夏甸曹孟水厂(四水厂)、石星河水厂(二水厂)、城子水库、勾山水库、侯家水 库。其中,夏甸曹孟水厂的范围是:南到马家村南、北到后路家村北、东西至大沽河河道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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