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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

2024-07-17 00:2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劳动)厅(局)、国税局、地税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

为了加强对税务代理制度的管理,提高税务代理专业技术人员的素质,规范税务代理行为,保证税务代理制度向法制化轨道发展,现将《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税务代理专业技术人员的执业准入控制,规范税务代理行为,发挥税务代理在税收活动中的作用,保证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贯彻执行,维护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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