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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 买房和租房都可能成为 在外漂泊小伙伴的生活压力 因此青年人才公寓、公租房等备受大家关注 各位小伙伴注意啦 省直青年人才公寓又有新消息喽 近期河南出台了 《河南省直青年人才公寓管理暂行办法》 哪些人能住?怎么申请? 快来看看详细情况吧 配租管理 PART. 01 配租对象 省直青年人才公寓的配租对象为省直青年人才。根据房源筹建情况,逐步扩大配租对象范围。 PART. 02 申请方式 1、省直青年人才公寓面向个人配租,以家庭共同名义或单身居民个人名义申请租赁,申请人所在单位负责资格初审。 2、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认定的我省引进的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团队中的青年人才,由所在单位统一组织符合条件的青年人才申请租赁。 图源:摄图网ID300126428 PART. 03 申请条件 申请承租省直青年人才公寓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在郑州市内五区和航空港区、郑东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自有住房,未承租保障性住房且未享受相关保障性住房货币补贴;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含)以上。 注: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认定的我省高层次人才或在从业领域贡献突出、急需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申请条件。 (二)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未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图源:摄图网ID500786466 PART. 04 配租程序 1、省直青年人才公寓按批次发布房源信息和配租,程序如下: (一)省直保障房中心发布配租公告。 (二)按照配租公告要求,申请人如实填写《河南省省直青年人才公寓承租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和《信用承诺书》,由所在单位对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公示,单位初审通过后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在申请表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申请人将《申请表》《信用承诺书》和身份证、学历证书、结婚证、郑州市个人房屋产权信息表等原件扫描上传至省直青年人才公寓网。 (四)省直保障房中心对申请人上传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并根据申请人授权进行信用核查,审核结果报省事管局审批。 资格审核通过后,在省直青年人才公寓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向申请人发送配租编号。 未通过审核或公示期内存在异议的,自确定资格审核结果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省直青年人才公寓网向申请人反馈。 (五)申请人凭配租编号参加抽签选房,承租房源确认后,申请人将书面申请材料送省直保障房中心查验建档;书面申请材料现场审验合格后,与豫资青年人才公寓公司签订租赁协议。 (六)承租人凭本人身份证办理承租和入住相关手续。 图源:摄图网ID501129182 单位集体申请省直青年人才公寓的,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将房源切块进行配租: (一)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等单位引进的重大科研项目或科研创新团队、高科技企业,以及省管高校、医院等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群体,由引进单位报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同意后向省事管局提出切块配租申请,经省事管局审核后报省政府批准。省直保障房中心对承租人条件进行审核,由豫资青年人才公寓公司同引进单位签订协议。 (二)签订协议后,引进单位负责房源的具体分配并将配租方案报省直保障房中心审核备案。 (三)引进单位变更入住人员的,应当及时向省直保障房中心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图源:摄图网ID501575762 PART. 05 公寓租期 省直青年人才公寓实行租期制,租期不超过3年,期满仍符合租住条件的可以申请续租。续租需在租期期满前2个月向省直保障房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续租不得超过两次,累计租期不超过9年。 图源:摄图网ID501124325 租金管理 省直青年人才公寓的租金标准原则上不高于同区域住房市场租金的70%,与同区域郑州市青年人才公寓租金标准基本保持一致。租金等费用缴至豫资青年人才公寓公司指定账户。 图源:摄图网ID300323643 日常管理 PART. 01 日常管理服务 1、豫资青年人才公寓公司负责建立和完善省直青年人才公寓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运行保障体系,确保设施安全运行,防止责任事故发生。 2、日常管理服务按照“规范化、智能化、人性化、信息化”要求和社会化运作模式运行。实现申请、审核、租金收缴、物业服务、日常服务管理等网上办理;选择专业化、规模化的物业服务企业,形成可持续发展工作机制。 图源:摄图网ID501670003 PART. 02 承租人的义务 承租人享有按照协议约定使用省直青年人才公寓的权利,同时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入住时登记常住人口信息,如有变化及时报备; (二)及时足额缴纳租赁、物业管理、水、电、气、暖等费用; (三)设施设备出现问题时,及时报豫资青年人才公寓公司或物业服务企业; (四)配合做好设施设备、安保、消防等检查工作,如实提供相关情况; (五)依法依规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承租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转租、合租、出借或擅自调换承租房; (二)改变承租房用途; (三)故意损坏或擅自改装承租房; (四)违反租赁协议和信用承诺的其他行为。 图源:摄图网ID501226501 退租管理 入住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退出承租房: (一)入住人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在郑州市内五区和航空港区、郑东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因购买、继承、受赠、婚姻状况变化等原因取得自有住房或承租保障性住房的; (二)租赁期满未提出续租申请的; (三)提出续租申请,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 (四)无正当理由,一年内累计三个月以上未在承租房居住的;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三个月以上未缴纳租金及相关费用的; (六)在承租房内从事或存在违规违纪违法活动的; (七)因工作原因(调动、辞退、辞职等)离开省直和中央驻郑机关、企事业单位或郑州市的; (八)存在违反规定行为,拒不纠正的; (九)其他违反租赁协议和信用承诺需要退出承租房的情形 租赁期满或不再续租的,承租人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将承租房内的个人物品搬出,经验收并结清相关费用后办理退房手续。 来源/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郑州发布、郑州日报、郑州本地宝等 编辑/段玉清:,。视频小程序赞,轻点两下取消赞在看,轻点两下取消在看 原标题:《最新发布!河南省直人才公寓怎么申请?租金多少?管理办法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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