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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组件 用手或用简单物理方法可以拆分的包装的组成部分。 3.4 复合材料包装 由两层或两层以上材料复合在一起形成的复合材料做成的包装。 4 包装回收标志 4.1 基本图形 常用包装材料的名称和回收标志的基本图形见表1。 4.2 纸包装 纸盒、纸箱等纸包装制品回收标志由基本图形和文字组成,其回收标志示例见图1。 4.3 塑料包装 4.3.1 塑料包装回收标志由基本图形、代号和缩略语组成,常用塑料包装回收标志示例见表2。图形中 的数字为塑料代号,位于图形中央,图形底部的字母为塑料缩略语,缩略语和代号按GB/T 16288标示。 4.3.2 常用塑料以外的其他塑料制品的回收标志按照GB/T 16288标示其代号和缩略语,图形同塑料 包装回收标志。 4.3.3 当单一材质的塑料包装制品中的助剂和其他成分总含量比例在10%以下时,按4.3.1的规定标 注回收标志。 4.4 金属包装 铝质、铁质和钢质包装制品回收标志由基本图形、字母和文字组成。除钢质包装图形中的字母使用 “ST”以外,其他图形中的字母均为化学元素符号,位于图形中央,可在图形下方标注“铝”“铁”或“钢”, 其回收标志见表3。 4.5 玻璃包装 玻璃包装容器回收标志由基本图形和字母组成。图形中的“GL”代表“玻璃包装”,位于图形中央, 其回收标志见图2。 4.6 复合材料包装 复合材料包装按所有构成材质中的主要材料标示回收标志。主要材料是指复合材料中质量占比最 多的一种或两种材料。其回收标志由基本图形、字母和文字组成。图形中的“C”代表“复合材料包装”, 位于图形中央,图形底部应标注主要材料成分名称,其回收标志示例见图3。 5 标注要求 5.1 允许标注的条件 供应商应预先按GB/T 16716.1和GB/T 16716.2评估投放市场的包装容器或包装组件是否可实 现回收利用,当判定回收利用可行时,应标注包装回收标志。 5.2 规格尺寸 包装回收标志的规格应根据产品尺寸确定,如需扩大或缩小,应按照回收标志给出的比例同等扩大 或缩小,包装回收标志尺寸示例见附录A。 5.3 颜色 包装回收标志图形应清晰醒目,不易褪色脱落,印刷的回收标志与基材底色应具有足够的对比度。 5.4 数量 5.4.1 一个包装上应标注一个回收标志。 5.4.2 当包装由多种材质不同的包装组件构成时,应分别在每一可回收利用的包装组件上标注包装回 收标志。 5.5 位置 包装回收标志标注的位置应位于包装易于识别的明显处。直方体包装回收标志宜位于包装的正面 或侧面的下部,圆柱体包装回收标志宜位于包装的下部或包装容器底面。 5.6 制作 包装回收标志可采用印刷、喷涂、标贴、模压等方法制作,且不应损害产品的性能。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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