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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世纪英国社会流动分析

2024-07-09 10:26|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社会流动”是历史学家熟悉的一个概念,但它的含义又多有歧解。总体上来说,社会流动不外乎垂直流动和水平流动两种。每类社会流动的方式又存在差别,例如垂直流动有向上流动和向下流动之别,个体流动有个人一生中的流动和代际的流动之分;从流动的主体看,还存在个人流动和群体流动的差别。水平流动不一定能改变个人的社会地位。垂直流动则是指个人在不同社会阶层之间的升降,它不仅涉及个人社会地位的变化,而且还会引起社会分层的变化,实现社会分层从量的变化发展到质的变化。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就指出:“中间等级的下层,即小工业家,小商人和小食利者,手工业者和农民———所有这些阶级都降落到无产阶级的队伍来了。”

判断一个社会是静止、封闭的,还是流动、开放的,关键在于认清某一特定社会流动的相对程度。例如,对于社会上层的流动来说,熊彼特在《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和民主主义》一书中有一个著名的论断:“社会上层像旅馆,总是客满,但房客在不停变换。”严格意义上的社会流动涉及到社会结构性质的变化。社会结构具有开放性是社会流动的前提,允许社会存在流动性。但反过来,社会流动的存在也说明了社会的开放性。当时的人已经认识到了英国存在个人的社会流动,1757年就曾有人断言,“从一个阶层向另一个阶层转变在逐步进行而又容易达到”。当时,英国人从一个社会阶层转换到另一个社会阶层相对容易。这种现象连伏尔泰都感到吃惊。尽管英国三层式的社会结构模式已经初现端倪,但各个社会阶层都有可能流动。这一时期,多数人向中间阶层流动。社会流动是英国社会结构的一个明显特征,表现为动态平衡。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社会流动会无节制地进行,事实上,一个出身低微的人在军队中升迁到上校、在殖民地成为总督、或在中央政府担任要职都很困难。有人说:“14— 19世纪英国社会几乎没有发生什么结构性的变化,出现变化的只是各个社会阶层在一个相对静止的结构中的作用发生变化而已。尽管向上和向下的社会流动都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进行着,但这种流动并没有打破现存的社会结构。社会阶层位置稳定是缓慢变化和阶层特性稳定所产生的幻觉。”但人们并不总是用“完美”和静态平衡的眼光来看待社会,而是根据动态平衡来观察社会。动态平衡指的是“这样一种状态,如果它受到人为的修改……马上就会出现反应,把它修正到实际的正常状态”。系统地探讨人们的职业和职业流动可以成为了解英国社会阶层流动的途径。社会是一个变化过程,它根本不会静止不动。

很多人认为,在英国,个人可以轻易地沿着社会阶梯自由上下移动,“梯子”是英国社会观念中一个完美象征,因为它提供了爬升的机会,大部分人就一直努力寻找爬升的机会。许多人的确爬升上去了,变成另一种人;许多人试着爬升,但失败了。

在英国社会中,社会流动发挥着重要作用,它推动社会上个体和集团努力向上。即使向下的社会流动也并非绝对发挥消极作用,它在某种程度上有利于不同社会阶层的融合。因此,可以说,“尽管英国存在严格的社会分层,但社会分层并非一成不变,它具有更强的流动性和开放性,其典型特征是出现了更多向上、向下的流动”。英国存在一个易于伸缩的社会分层系统,它需要不断地调整以便适应个人财产以及社会经济现实更广泛的变化。

社会流动既可能使某个社会阶层的社会地位上升或下降,又可能使群体性社会流动所引起的社会分层纵剖面图出现变化,即两个社会阶层或社会群体之间的距离发生变化。一个社会阶层或社会群体与另一个社会阶层或社会群体间距离的扩大或缩小主要表现在各社会阶层和社会群体相关人数、收入、社会地位和政治权力方面的变化。实质上,群体性社会流动是个体性社会流动累加的结果,一时一地的机械的群体性社会流动并不存在。无论是群体社会地位的升降,还是社会阶层间距的变化,都是由经一时一地的、一个又一个的个体性社会流动所引起的。可见,个体性垂直流动是社会流动中最为本质的东西。社会结构能根据千变万化的各种因素做出灵活反应,适时调整自己的内部序列,使整个社会充满活力。

单向度开放的贵族阶层

从理论上说,英国土地贵族在两重意义上是开放的:一方面,贵族的爵位和地产实行长子继承制,其他儿子势必离开贵族集团另谋生路;另一方面,中间阶层的部分成员可以凭借自己的经济实力购买土地,个别甚至可以买到爵位,从而设法跻身贵族行列,也可以与贵族联姻,希望儿孙有朝一日成为贵族。但这仅仅是理论上的说法。英国贵族阶层的开放是单向度的,主要是允许贵族家庭成员向下流动,社会的中下层几乎不可能成为社会上层的一员,“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的说法并不适用于英国社会,贵族阶层向其他阶层开放仅仅具有象征性的意义,并没有多大的实际内容。因此,从进入贵族阶层而言,贵族阶层是封闭的。

就社会上层来说,要想从其他阶层进入社会上层相当困难。有人总结说:“和历史上任何时期相比, 18世纪英国贵族是一个封闭的圈子。”当然,相反的观点也存在。帕金认为,英国社会流动可能是促进工业发展的一个关键因素,英国贵族的“开放性”有别于“当时除荷兰以外的其他社会”。1719年,上院企图把贵族人数限制为184名。尽管1719年试图冻结贵族家庭数目的做法失败了,其精神多少受到乔治一世和乔治二世两位国王的尊重,在1714— 1760年间,几乎没有人被封为贵族。这样做据说有助于保持贵族作为一个阶层的高贵性,甚至强化它在汉诺威王朝早期的声望。英国贵族相对封闭,至少18世纪是如此。这一时期,英国社会并没有出现“快速的、戏剧性的社会变动。甚至革命也不是彻底的决裂,至于社会地位的提高,它只是随着经济高涨而加快… …因为在居民总数中,特权者的比例总是有限的。遇到经济前景阴郁,上层阶级牢牢守住既有阵地,想要打开一个缺口,确实太不容易。”社会其他阶层向社会上层流动的程度小得令人吃惊,没有多大的社会意义。

据统计,在18世纪,有220名贵族从其他社会阶层提升为上院贵族,这些人中属于贵族的子孙有77人,贵族的女婿29人,贵族的同胞兄弟、堂表兄弟和姻亲兄弟20人,侄、甥、侄孙18人,其他各类亲属21人,由苏格兰和爱尔兰转过来的贵族41人,共计206人,约占新封贵族的90%。从1700年到1799年,新册封的贵族中仅23名与现存贵族没有血缘、婚姻联系。新加入者因此几乎是现有精英的扩展成员,差不多没有真正的新人。很少有材料显示社会精英能大量接纳新人。值得注意的是,贵族总数很少,在整个18世纪,拥有贵族爵位的不过1 003人,其中有些仅列名其中,约49名贵族本人只有社会意义,几乎没有政治意义。

如果贵族社会仅仅狭义地等同于土地社会,社会流动的惟一途径是只允许家庭在拥有土地所有权的基础上升降,接受如下观点毫不困难:英国在1688—1783年间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更稳定,可能有时相对静止不变。17世纪末,地租下降和地税上升使土地净收益减少,可能导致个别贵族出售部分产业,但整个社会上层很难因为财政困难而大规模出卖地产。那些每年仅有二三百英镑收入的小地主逐渐消亡,他们中有些人因抵押出去的土地期满无力赎回便将产业变卖,其中大部分贵族买去扩大他们的产业。土地市场由贵族主宰。

尽管在18世纪土地仍然是最有影响的重要资源,但它的确不是确定社会地位的惟一支柱。实际上,仅有的愿意购买土地的买主是贵族,律师和商人等其他过去在土地市场上活跃的人被新兴的政府债券之类高回报的投资所吸引,只有一些高官和上层法律人士还在土地市场活动。土地税攀升,农产品价格呆滞,地租低迷,这些使得新富购买土地的兴趣不大。不可否认,从理论上说,人们最安全的投资是购买土地,然后再出租给他人。由于城市人口的迅速增长,用于建筑的土地地价可能飙升。对考帕伯爵地产的研究显示,在1705— 1710、1714— 1718年间,他仅把担任掌玺大臣收入的极小部分投资在土地上,他情愿在战争年代把获利更丰的股票和政府债券作为投资渠道。即使有些律师和商人在城镇附近购买小块土地,他们也在城镇继续干老本行,把乡村房屋作为休闲的去处。经营商业和专门职业致富的人并没有把他们的全部收益投入到购买土地中。

当时的人能够清楚地分辨土地利益和金钱利益的差别。“18世纪富裕阶级净财产中的较大部分是由债券和土地构成的。”尽管存在经商的人投资土地的现象,但更多的是,经营农业的人投资工商业。土地只是财产的形式之一。根据对光荣革命时期国民收入的估计,在总收入中大约有一半来自农业。但这个比例在逐渐变化,到1780年大约下降为1/3。

在这一历史时期,有关贵族接受爵位时财产条件的法律条文和习惯做法不仅没有被废除,相反,立法机构还一再强调这些原则。1712年,当理查德·诺顿有希望被封为子爵时,他高兴地告诉财政大臣牛津伯爵:“我极其愿意在上院为您效劳。我的地产年收入不低于4 000镑,并能够一贯如此。”在18世纪中期,如果要得到一宗年收入达1 000英镑的地产,大约需要3万英镑的开销。而要成为一名拥有1万英亩地产、一处与身份相称的庄园的大地主,则起码要有10万英镑的巨额资本方可。贵族生活开销之巨非其他阶层能望其项背。

当时,绝大多数人即使拼搏一生也无法积聚到成为一名贵族所需要的大笔金钱。某些所谓的幸运者通常是经过数代人的努力才购买到足够的地产。原为兰开郡的自耕农卡斯特家族是长期努力进入上院的典型。1653年,律师理查德·卡斯特成为该郡下院议员,1677年被封为从男爵。卡斯特家族的第二代从男爵与一名爱尔兰贵族的女继承人成婚,得以大量扩充地产。第三代卡斯特从男爵成为英国下院的议长,并以其杰出的工作得到一致好评,为其子在1776年封为男爵、进入上院准备了条件。1815年,该家族的第二代男爵晋封为伯爵,成为举国公认的大贵族。可见,该家族经过5代150余年的努力,终于在上院站稳脚跟。在几代人之后,商人的儿孙才成为地地道道的绅士、政治家、议员、法官、主教和贵族,他们和显赫家族出生的人一样平起平坐,对他们来说,没有什么不可企及。“那些确实向社会上层流动的很少是成功的商人,他们的生活背景与现存乡村精英不是完全不同,只有少数豪商成功地购买土地并成为土地精英,到第二、三代,他们才被完全同化。”土地集团和非土地集团的区别非常明显。

18世纪,英国社会上层向中间阶层和社会下层的流动性更强。小说家斯摩莱特虽出身于一个贵族家庭,但因为属于在经济上没有保障的幼子,终身都为生活费用担忧。贵族地主创办企业的活动主要集中在农业、交通运输业和采矿业方面,他们在工商业方面的活动总体上有所增加。贵族的工商业活动使发财致富、赚钱和发明等活动都被全社会所接受。拥有土地的贵族同富有的商人家庭及律师和官员通婚逐渐成为风尚。商人娶贵族之女,贵族娶商人之女,贵族再让他的儿子(至少是非长子)成为商人,这些不仅正常,而且顺理成章。

贵族财产的衰落常常把他们的儿子推入工商业领域,这样贵族后代变成了商人。这种模式分为三个绝然分明的部分:第一,商人正忙于购买地产,修建别墅,把他们自己变成乡绅或贵族;第二,乡绅的衰落通常把他们的儿子,特别是长子以外的儿子,推入贸易中;第三,出生高贵的人形成了一种相对容易接受白手起家的人作为伙伴、婚侣的社会态度。在英国社会里,地位既可能获得,又可能失去,贵族阶层也不例外。“到目前为止,贸易并不是和绅士不相容的。在英国,贸易造就了绅士,并一直不停地把国民变成绅士。从走出贵族阶层而言,贵族在这一时期更为开放。

要言之,这一时期的英国贵族阶层的开放是单向度的。

开放的中间阶层

中间阶层的开放指的是它对所有社会阶层开放,任何社会阶层都有可能进入中间阶层。有人总结到:在打破社会分层的方法中,进教会是其中的一个途径,每100人中就有1名教士,在18世纪上半期,教会职务对下层人士开放;第二个上升的方法是参与政府服务;第三是经商。这些路径都可以通向中间阶层。

在英国社会确立规范的人才遴选机制之前,人们靠从做学徒开始进入中间阶层,学徒制充当了社会各阶层之间流动的桥梁。社会中下阶层出现了以学徒形式进入各种职业和专业的现象。贵族子弟离开贵族集团从事其他职业也是从做学徒开始的。

出身贫寒的人通过学徒制上升为企业主,甚至成为绅士者也不乏其人。小说家理查逊1689年生于一个乡村木匠家庭,普通学校修业完毕之后被送到伦敦的一个印刷所当学徒。他经历了从学徒到师傅的全部过程,成为老板的左右手,以后做了股东,讨了老板的女儿,最后还继承了老板的印刷事业。东北部最大的煤商和盐商柯斯特沃思原来是一个蜡烛商的学徒,后来成为大商人和化学家,是伯明翰纺纱厂和化工厂、苏格兰卡隆冶炼厂和伦敦大面粉厂的合伙人,康沃尔铜矿企业的大股东。到死时,他成为东北部一位具有绅士头衔的大地主。罗伯特·达林是一位放牛娃,后来给珠宝商做学徒,成为一名富有的伦敦商人。但这样的例子极少,真可谓“叫花子在一代人的时间一跃成为富翁只不过是一个动听的神话”大多数家庭在社会上的地位只是缓慢上升,他们靠的是深谋远虑、幸运的婚姻以及法律和商业方面过人的能力,有些则靠他人的宠幸。这通常是几代人而不是单个人可以完成的事情。住在利兹、布雷德福、哈利法克斯四周的几千小工场主,同时有两种身份:从自主上看是老板,从职业和生活方式上看是工人。他们也是地主和耕种者,他们属于农民阶级正和城市中手工工场主属于商人阶级一样。

一些早期工业企业家的传记说明他们是从低微的出身开始往上爬的:他们中有些人出身于店主、农村手艺人、小旅馆主、农民家庭,他们中有许多人后来成为著名的人物。拉德克利夫出身于农家,开始时充当磨坊学徒,后来自己开办面粉厂。达比兄弟、博尔顿等人的父亲都是小农,威尔金森的父亲在铁厂当工人前是个乡下人。还有一些人属于手工业工人出身。激烈变化的社会环境很自然地引导他们进入到钢铁工业等行业中,如纽卡斯尔铁匠霍克斯、制钉匠沃克和别的许多人。一个极端的例子是斯塔布斯,他是个锉刀匠,对这一行具有良好工艺知识;由于他同时还是个小旅店主,他设法把部分利润积储起来用作最初的资本。罗伯特·皮尔的父亲是兰开郡的纱厂和印花布制造商,在1830年逝世时遗留下一宗巨大的、完全在工业上积蓄起来的财产;其祖父生于1723年,已经是个手工工场主,是阿克莱特的最初模仿人和竞争者之一。在这类人中最著名的、最典型的要数韦奇伍德和阿克莱特。

韦奇伍德1730年出生在当时并不富裕的瓷器小城镇伯斯勒姆。韦奇伍德是家中第13个孩子,7岁时开始上学,9岁辍学。14岁时正式拜长兄为师,1752年,他离开了长兄,在斯托克干了两年陶工,两年后,成为威尔顿的合伙人。1759年,他雄心勃勃地另起炉灶,以15英镑的年租金从堂兄那儿租来一间茅屋、两座窑,还有货棚和厂房,又花了2.6英镑租了一个制陶转盘,以年薪22英镑请了一名堂弟作为雇工。到1762年底,他将厂房搬到了一家更大的砖屋里,里面有五六个工作间,5个炉子,并雇用了16个帮手。3年后,他又从堂兄那里接手了更大的工作场地。1766年,韦奇伍德斥资3 000英镑在伯斯勒姆的运河边上购地300英亩,动工兴建厂房和寓所。1769年,本特利正式成为韦奇伍德的合伙人。韦奇伍德1795年去世时留下了约50万英镑的遗产。当时很多大人物的发家史和韦奇伍德类似,大多数来自有一些资金和商业知识的家庭。

阿克莱特1732年出生于一个贫穷家庭,幼年就开始当理发学徒,接受了严格的手艺训练,却身无分文。1750年左右,他离开出生地,到博尔顿安家,从事理发业。1769年他取得了纺纱机发明专利证书,1771年同别人合伙在诺丁汉开设了第一家工场,随后在德比附近的克尔姆福德开设纱厂。到1779年,这家厂已有129个纱锭,雇用了300个工人。1780年他在曼彻斯特的纱厂雇用了600多名工人。他1792年去世时,遗留下来的财产有50万英镑。

成功商人的发展之路是进入各种专业领域而不是进入土地。当时,英国社会越来越向多元化方向发展,社会体系从根本上来说存在多元性,可以分成政治、经济、科学、宗教等相对自主的部门,到1730年,法律和医疗界的职业对人们的吸引力大大增强。专业人员不仅在数量增长方面,而且在地位、权势和影响方面处于相当有利的位置。“如果英格兰的社会和经济没有出现变化,专业人士作为一个整体就将不会在1680— 1730年间经历如此巨大的流动和增长,各类专业人士尽管规模相对较小,但在一个变动的社会中,他们的重要性迅速增强。”专业为人们在社会阶梯上向上爬提供了途径。因此,从事商业和法学、神学、医学等方面的职业为社会流动提供了渠道。对一些人来说,他们由此获得较多的财产、较高的地位和较大的权力。

在整个18世纪有一个明显的发展趋向,那就是中间阶层的数量和影响增加。由于海外贸易的扩展,商人人数和财富都在增长。中间阶层不仅在数量上迅速扩大,而且发展出自己的意识形态,正在变成一个界限逐渐明确的集团。它以自己的商业财富和自己的生活背景为荣,形成了自己的文化和传统,并开始谋求政治权力和独立。1761年以后,商人和律师在议会中占的席位逐渐增多,这反映了经济的扩张和中间阶层的成长。中间阶层不会把自己囿于一隅之地,而是寻求更广阔的场所,拓展更大的活动范围。

贵族家庭中的非长子通常在较有声誉的城市贸易公司当学徒,其中一些人还能积蓄相当可观的财产。他们能够在市政府、教会或法律事务所中发挥重大影响,其中的少数人最终还能通过购买地产的方式回到曾养育过他们的贵族阶层中去。

中间阶层的开放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它是社会上层向下流动和社会下层向上流动的重要驿站,对有的人来说,甚至是终点站。也就是说,中间阶层向所有社会成员开放,学徒制充当了社会各阶层之间流动的桥梁。另一方面,中间阶层的人数迅速增加,中间阶层的重要性日益增强,中间阶层成为一个生机勃勃的社会阶层。

急剧变动的下层社会

流动并不完全是向上流动。社会各阶层之间存在双向流动,既有上升运动,也有下降运动。英国社会上层和中间阶层向社会下层的垂直流动也屡见不鲜,社会上层和中间阶层中有些人逐渐向工资劳动者靠拢。农村家庭农场主的破产和消失更是不计其数,他们多数转化为工资劳动者。农民的两极分化一方面表现为农村租地农场主社群初步形成,另一方面表现为自耕农的下层部分转化为农业雇工。

分化不会出现一成不变的画面,分化使得社会上不会出现一个持久稳定的集团。有些人采取水平移动的方式,例如,农村的移民可以分为两类:为了生存,有些人需要寻找工作和其他生存途径,为了进一步提高自己的生活水平,有些来自富裕家庭的农村移民会到附近的城镇当学徒、仆役。毫无疑问,大部分贫困移民,不论是近距离的流动还是远距离的迁徙,或者是从乡村到城镇,选择这条路主要是出于经济上的需要。12— 60岁无职业的人可能被迫在农田工作,12— 40岁的妇女往往被迫外出从事仆役工作。哈里森在《普通人》中把英国社会下层的普通人按历史发展分为英国农民(1066— 1500年)、劳动者(1500— 1780年)、工人阶级(1780— 1880年)和人民(1880— 1980年)几个阶段。但是,在我们所考察的这一历史时期,社会下层更重要的流动则是他们逐渐向无产阶级过渡,为新社会准备了一个重要的部件。下面以从事乡村工业生产的农民为例进行分析。

根据金1688年的估计,有大约70%— 80%的英国人从事农业生产,英国农业产值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已下降到56%。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纺织业仅次于农业,对工业部门做出了最大的贡献。“在都铎王朝、斯图亚特王朝,或汉诺威王朝初叶,一个写关于经济问题的作者,或者一个考虑经济政策的政治家,在把注意力集中到工业问题上时,首先所想到的往往不是煤,不是铁,甚至不是船舶,而是羊毛和羊毛加工。”1688年议会宣布,在海岸5英里范围内无执照拥有羊毛就宣布为犯罪。在某一或某些先导部门的拉动下实现起飞是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社会下层中的部分人不再专门从事农业活动,转而从事乡村工业生产,原工业化由此而生。

乡村工业是乡村社会经济关系变化的产物。有人说:当小生产者刚被剥夺了他们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后,他们“像小鸟一样无拘无束”。小生产者获取了较多的人身自由,单靠农业生产已不能维持生存需要。因此,或多或少地从事某一副业,借以补贴家用,维持生计,成为农民的普遍要求。“商业化的制造业与商业化的农业并存,劳动力的性别和年龄分工不明显,季节性的农业劳动力价格低廉,为工业创造了可以利用的劳动力储备。”某些地区的条件使得农村人口不可能从农业中获得足够的收入。

新兴的乡村工业为提高个人的生产产量与增加额外的收入创造了机会。1691年,巴斯特牧师对一些农耕区和草原牧区作了一番调查,他撰文呼吁贵族同情穷人,但他声明并不是要求贵族同情半农半工和种植经济作物的乡民,而是只要求他们同情传统农耕区的小地主和佃农。乡村纺织业劳动者主要包括下面三类人:“第一类是小自由农,他们是真正的农夫,家中的妇女和小孩可能经常从事纺织工作,男人则只在忙农活的闲暇从事纺织,无生活压力,以增加收入为目的。第二类是更小的自由农和佃耕农,以从事纺织业为主要生活来源,只在纺织原材料供应不足时,才去间歇地耕作自己的一点土地。第三类则完全依靠出卖劳动力而生存,几乎没有土地,一年中除了在几个星期的特殊需要时(如收获季节)变成农业劳动力外,他们主要在纺织业中出卖劳动。正是他们提供了纺织业所需的大量工资劳动力。”不少人已逐渐将其经济重心由农业转向工商业,产生了一个“以种地为副业,而以工业劳动为主业”的新阶层。乡村工业的发展使农民为市场而生产的情况普遍发展起来。

大量就业不足的小农或无地的农村居民的出现成为工业生产进入乡村的基本前提条件。如果农民的土地减少到5英亩以下,他们就无法支持家庭生活,必须采取其他补救办法。农村居民可以部分时间或全部时间从土地密集型生产转向劳动密集型生产。乡村工业仅仅是一种在无地少地情况下为了生存而进行的农村经济活动。有些农民同时又是纺织工,他们需要在犁和织机中分配精力。铁钉匠、镰刀匠以及其他专门制铁的工人往往是农民兼做铁匠,他们一只脚站在田里,一只脚踏在风箱上。

这些农民兼乡村工业工人散布在伍斯特郡、斯塔福德郡和丁恩森林的四周,有时散布在特许设立的城市中,更多的时候散布在那些还没有发展到超出小村庄、村庄或有市场的城镇阶段的地方,这些地方还不是城市,而是一个设有集市的村庄。以伯明翰为中心的西密德兰铁业工业区的非农化程度也比较高,到18世纪中期,曼彻斯特附近受洗礼人的父亲有50%— 70%在纺织工业的某个环节工作,有的地方这个比例达到85%。在18世纪20— 30年代,制造业是乡村生活的一种功能。在1770年,斯托克波特近郊的一个村庄里有五六十个佃农,他们的地租每英亩不超过10先令。在这些人中,只有六七个人靠从租种土地的产品中获得其全部收入,所有其余的人都另外有工业劳动所提供的收入:他们纺织羊毛、棉花或亚麻。利兹附近没有一个佃农专靠种地谋生,所有的人都为城市呢绒商工作。劳动密集型的工业生产正好与土地密集型的农业生产相反。有些农民的农业收入必须由非农业劳动收入来补充。农业劳动力在需求方面有很强的季节波动,在收获季节达到最高峰,在利用劳动力供给时也出现了相应的变化,其变化由可利用的劳动力的数量和供给弹性以及产品类型来调节。

在兰开郡和约克郡的西区,出现了大量小农———制造业主,因为拥有几英亩的土地,所以他是独立的。大多数乡村“家内制”工人并不以从事“家庭工业”为惟一生计,而只是将其当做补充收入的工副业、第二职业,因为他们中大多数仍占有小块土地。原工业化与农业的商品化有必然的联系,乡村工业发展的地区必然是农业和工业的“共生型经济,即每个村庄里既有从事茅舍工业的农民,又有专门从事剩余粮食生产的农场主”。这就有两方面的意义:一是他们能从土地上获得部分生活资料,甚至还可为自己提供少量的工副业原材料,因而他们较之城市“家内制”工人更难以转化为一无所有的完全“自由”的工人。二是他们从事工副业,必须以不离开土地为前提和条件。乡村的制造物不仅包括自用的廉价商品,而且包括供应市场的奢侈品。城镇是商品中转中心。

社会下层在整个社会结构中的流动不仅仅是垂直升降,对即将来临的工业社会来说,社会下层正在一步步向无产阶级演化,这种变动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

英国社会的流动机制使英国社会的各个阶层连结成一个整体,没有出现彼此之间完全的隔绝和对立,出现了广泛而又密切的联系。社会在各个阶层形成整体的基础上联合前进。社会流动是英国社会整合的一种有形方式。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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