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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关于徐华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2024-07-01 02:1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吴政人﹝2021﹞7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场),区各委、办、局、公司,各垂直管理部门,度假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及所辖各部门、农业园区、太湖新城:

经研究决定:

任命徐华军同志为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安全生产监督和环境保护局局长;

任命张伟同志为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经济发展局(农业发展局)局长、兼任农村工作办公室主任,免去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太湖科技产业园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任命蒋勇同志为吴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筹)管委会副主任、长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免去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任命胡莹同志为吴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筹)管委会副主任、社会事业局局长、长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任命曹晓良同志为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党政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1年);

任命刘德珍同志为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经济发展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

任命史慧文同志为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社会事业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

任命赵静同志为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太湖科技产业园管理局副局长,免去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社会事业局副局长职务;

任命潘皓畅同志为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房产管理中心主任(试用期1年);

任命庄勤芳同志为吴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筹)建设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

免去王罕红同志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安全生产监督和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另有任用);

免去夏巍同志吴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筹)管委会副主任、社会事业局局长、长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另有任用);

免去查文鳌同志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经济发展局副局长职务(另有任用);

免去周林同志兼任的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房产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吴晓红同志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副主任职务(另有任用);

免去金律同志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政法办公室副主任职务(另有任用);

免去赵立新同志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经济发展局(农业发展局)局长、兼任的农村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免去王月新同志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党政办公室副主任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免去张继华同志吴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筹)管委会副主任、长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免去张国珍同志吴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筹)组织人事和劳动社保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免去许宏男同志吴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筹)建设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免去王勇同志吴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筹)综合执法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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