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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5 10:57|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中国在双边、区域自贸区的建设方面起步较晚,但近两年来,伴随着《中国-瑞士自由贸易协定》签署,特别是最近中韩自贸区、中澳自贸区谈判的完成,中国的自由贸易区(FTA)实践实现了快速的发展和新突破。从区域多边合作角度看,中国正在参与的“区域全面伙伴关系”(RCEP)和APEC会议中力推的亚太自由贸易区(FTAAP)已经成为亚太区域内一体化的重要实现路径和通道。

  目前,中国在建自贸区共20个,涉及32个国家和地区。其中,已经签署自贸协定12个,涉及20个国家和地区,分别是中国-东盟、新加坡、巴基斯坦、新西兰、智利、秘鲁、哥斯达黎加、冰岛和瑞士的自贸区,中国内地与香港、澳门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以及大陆与台湾地区的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

  正在谈判中的自贸协定8个,涉及23个国家,分别是中国与韩国、海湾合作委员会(GCC)、澳大利亚、斯里兰卡和挪威的自贸协定,以及中日韩自贸协定、RCEP和“中国-东盟”升级版。

  中国明确发出了加快实施自贸区战略的信号,展现了中国继续扩大开放,积极参与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信心和决心。

  中国-瑞士自贸区

  2013年7月6日中瑞双方签署《中国-瑞士自由贸易协定》,2014年7月1日正式实施。中瑞自贸区具有鲜明的特色:经济互补为基础,南北型经济合作,获益颇多;高水平的开放,新规则的涵盖,中瑞自贸区将会成为中国新一阶段区域经济一体化和对外谈判的模板,具有显著的示范和借鉴意义。

  2007年瑞士成为欧洲国家中第一个承认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的国家,这一共识成为中瑞双方达成自贸区协议的基本前提。瑞士属于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其他三个成员为挪威、冰岛和列支敦士登),在联盟中处于领头羊的地位;瑞士位于欧洲的地理中心,与欧盟成员国经贸关系十分紧密。中瑞自贸区协议的达成具有显著的示范效应。

  中瑞自贸区协定规定,瑞士对中国出口99.7%的商品货物全面实行零关税,其余0.29%部分降税,0.01%为例外商品;考虑到中国产业的承受能力和市场情况,承诺84%的对瑞士出口产品实行零关税,也设定了关税递减的过渡期限(5年至15年),关税递减的例外产品包括:机床、纺织品、汽车、液晶面板、医药等。

  中瑞自贸区协定的内容,不仅涵盖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还包括了环境保护、劳工就业、竞争政策等问题,特别是知识产权,是中国与其他国家的FTA协定中从未包含过的。

  服务贸易,特别是金融、证券业的开放和合作也有所涉及,中国服务贸易领域的开放是未来中国对外开放政策的“抓手”;通过双边投资协定,鼓励中国企业走出去,进行对外投资。

  中国-韩国自贸区

  中韩自贸区从2004年11月启动双边民间可行性研究,经历了数轮官产学联合研究,于2012年5月启动双边协定的谈判,经过14轮谈判,终于于2014年11月,完成实质性谈判。中国已成为韩国最大贸易伙伴、最大出口市场,对华出口约占韩国总出口1/4,中国也是韩国最大的进口来源国、最大海外投资目的国和生产加工基地;韩国是中国第三大贸易伙伴国、第五大外资来源国。2013年,韩国首度超过日本,成为中国第一大进口来源国,双方经贸相互依赖,往来不断深化。但自贸区谈判中,两国产业相似度高,中高端制造业竞争;高标准、高水平的自贸区规则,农业部门开放等敏感问题也都成为中韩自贸区达成的“绊脚石”。

  根据协定,货物贸易自由化方面,经过最长20年的过渡期后,实现中国零关税产品覆盖全部商品海关税目的91%,占进口额85%;韩方承诺最终零关税产品覆盖商品税目的92%,占进口额91%,实现高水平的货物贸易自由化。服务贸易自由化方面,中方承诺在视听合作合拍、出境游、环境等部门的开放和合作,韩方承诺在速递、建筑、医疗等方面的市场准入。

  从国际贸易投资的新规则上看,中韩FTA首次涉及以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模式的谈判,承诺在协定生效后两年内,启动服务贸易的负面清单模式谈判和基于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模式的投资谈判,为今后中国对外区域贸易协定的谈判奠定了基调,努力与国际“高标准”FTA的规则实现接轨。中韩自贸区首次在自贸区谈判中涉及电子商务和地方合作内容,首次设立金融服务、电信服务单独章节,还特别是包含了竞争政策、环境等“21世纪贸易议题”,形成了“高水平、全面”的新型FTA协定。

  中韩自贸区协定成为中国在东亚地区一体化进程中重要的“破冰”之举,意义重大:第一,有望促进中日韩自贸区的推进;第二,在亚太区域内,与东盟、中国港澳、智利、新西兰形成N个双边FTA网络,减少被TPP排除在外的负面影响;第三,成为亚太一体化的进程中的一个“支柱”,在区域一体化进程中发挥“垫脚石”作用。

  中国-澳大利亚自贸区

  2014年11月17日,中国澳大利亚完成了双边自贸区的实质性谈判。比中韩自贸区尤甚,中澳FTA自2005年4月启动双边自贸区协定谈判,近十年间经历了21轮谈判,在2008年至2009年更曾一度搁置,至今终于达成,过程十分曲折艰辛。中澳自由贸易协定可行性研究的结论表明,澳大利亚从自贸协定中获利最大的产业是谷物、羊毛制品、绒线、矿物和有色金属。中国获利最大的产业则是制造业,特别是纺织品、服装和其他杂项制成品(如玩具和体育用品等);两国的服务部门都能从FTA获益,并且越早地实施FTA会使两国获益越大。

  根据谈判结果,货物贸易自由化方面,最晚于2019年,澳大利亚对中国所有产品包括牛奶、酒类、煤炭、海产品等,关税均降为零;中国对澳大利亚绝大多数产品关税最终降为零。服务领域,中国承诺允许金融部门、工程服务等行业向澳开放,拥有进入中国市场的优待机遇。投资方面,双方在协定生效日起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大幅降低企业投资审查门槛,增加企业投资的市场准入机会、可预见性和透明度。澳大利亚承诺对中国国企审查采取更加宽松的模式,特别是针对对澳进行绿地投资的公司以及运营透明度较高的上市公司。中澳自贸协定范围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等共10多个领域,其中还包括了电子商务、政府采购等。

  中国对澳大利亚出口的铁矿石存在很大的依赖性,中国制造业对澳大利亚出口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日益壮大的中国市场对澳大利亚的奶制品、服务出口具有很强的吸引力;中国已经成为澳大利亚第一大进口来源国和出口目的国,双方贸易依存关系不断加深。此外,澳大利亚是中国FTA伙伴国的首个“发达经济大国”,除了经贸方面合作与共赢以外,地区治理、安全合作等方面,中-澳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确定也为双边合作提升了新的高度。

  中国FTA发展的新阶段

  到目前为止,中国自贸区战略的实践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起步阶段(2001年-2005年):2001年,中国-东盟达成建立自贸区协定的共识,2002年11月签署了关于建立自由贸易区的一揽子框架协议,中国才正式迈出FTA合作框架的第一步。

  第二阶段:快速发展阶段(2005-2010):2007年中共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提出的“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加强双边多边经贸合作”,中国的FTA建设步入快速发展阶段。但在这一阶段,中国的自贸区伙伴仍以南南合作、发展中国家为主,或者是新西兰、新加坡等开放型发达小国为主,谈判难度较低。自贸区伙伴中除印尼外,其他经济总量均在全球二十名之外,规模较小。已签署并生效的自贸协定涵盖中国对外贸易总额26%,如扣除台港澳,则仅占12%左右,大大低于加拿大(68%)、美国(38%)、欧盟(28%)。

  第三阶段:后金融危机时期发展新阶段(2010至今)。这一阶段,中国的自贸区战略以全面、高质量和利益平衡为目标,实现了许多历史性的突破,如高水平、高标准“二十一世纪议题”的引入与国际规则的接轨;FTA伙伴国的不断扩大,扩大FTA涵盖范畴与规模,构建与东亚和亚太地区内重要贸易投资伙伴国的FTA合作平台;谋求中美、中欧双边BIT谈判等。

  当前,外部环境发生了重要的变化,这为中国的FTA战略实践提供了难得的机遇。首先,世界贸易组织多哈回合在贸易自由化上一直停滞不前,难以达成共识,导致很多国家更加依赖于区域一体化的发展推动贸易和投资的自由化,刺激了区域一体化和自贸区的建设与发展,区域内贸易增加显著,贸易发展的趋势呈现区域化迹象。第二,美国主导的跨太平洋(601099,股吧)伙伴关系协议(TPP)、美国和欧盟的跨大西洋(600558,股吧)贸易投资伙伴协议(TTIP)、美国2012双边投资协定模板、诸边服务业协议(TISA)等一系列双边、区域、诸边贸易投资协定,体现了未来贸易投资规则向“高标准”推进的发展方向。新规则的演进客观上迫使中国加快对外FTA合作与实践。

  金融危机前,中国加强对外FTA战略的主要原因在于:第一,“贸易效应”与“福利效应”。自由贸易区内大部分商品取消关税,产品流动可以更自由、更便利,促进双边贸易显著增长;自由贸易区内形成统一市场,消费者可以更廉价地购买进口商品,增加消费者的选择,减少消费者的开支,进而促进成员国整体福利水平的提高。

  第二,“市场效应”,开拓新市场,形成市场多元化。中国对外出口市场主要依赖美欧日等传统发达国家市场,和以中国香港、东盟为代表的亚洲市场,建立双边自由贸易区逐步进行对外贸易市场多元化的结构性调整,有助于缓和贸易摩擦,减少贸易不平衡。

  第三,“产业效应”,提高中国产品国际竞争力。建立自由贸易区,有助于增强贸易伙伴国之间的产业分工和合作,令资源配置更加合理,成员国之间经济互补性,加强技术引进,提高的产业竞争力。

  后金融危机时期,中国FTA新发展的动因还包括:首先,不断深化和日益紧密的全球价值链的必然要求。全球价值链的生产和贸易模式促进了区域之间的经贸往来,加强了地缘关系的紧密程度,新型国际分工的高效率依赖于生产和市场布局的合理化。中国的FTA实践,如中韩、中澳的谈判可以实现历史性的突破,与亚太区域内价值链的形成和深化的生产分工格局是分不开的。经贸关系日益紧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是区域内国家间贸易和投资的扩张,以及亚太区域经济增长的重要基础。

  第二,符合中国加快对外开放,以开放促改革的发展要求。中国正面临着改革的深水区。从国内环境来看,劳动力工资上涨,造成了出口企业成本激增,挤压利润空间,企业生存压力巨大;中国出口产品附加值偏低,处于产业链分工的低端等问题矛盾突出,中国传统的依靠资源能源、劳动力等要素投入的对外贸易发展方式,已经到了亟须转变的关键阶段。加快建立双边自贸区,加快与国际贸易投资新规则的接轨,提高国际化水平,促进对外融合,以开放促进国内改革,加快深化开放的步伐,符合中国当前经济发展阶段的要求。

  第三,以对外一体化合作为平台,谋求地区合作与区域治理话语权。世界经济格局的调整,新兴经济体崛起引发了全球贸易主导力量的变动,当前全球贸易治理结构正处于调整时期。通过国际规则而非强制力施加影响,主导国际体系话语权,是今后全球经济治理的重要表现形式。地区性的双边、多边区域一体化组织是我国实行对外合作与区域治理的主要平台。

  亚太区域一体化路径选择

  1.对待TPP,中国持开放的态度。

  美国主导的TPP,通过建立高标准的区域协定,主导未来全球经济贸易规则,其中代表性的标准包括劳工标准、知识产权、绿色增长等。中国已经意识到,要想参与国际贸易规则谈判,成为全球贸易新一轮格局重构中的重要参与者,就必须重视新一代的贸易议题。

  因此,在最新签署的双边FTA中都涵盖了“热议”规则,为我国参与区域和全球新规则谈判奠定了基础。短期来看,我国参与TPP谈判,尚且准备不足;但从长期来看,高水平、高标准的贸易投资规则符合我国自身的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的要求。不排除今后若干年年,中国存在着加入TPP谈判的可能性。

  2.对待RCEP,亚太区域合作的重要实现途径,坚持东盟主导,兼顾不同发展阶段。

  “区域全面伙伴关系(RCEP)”涵盖了东盟10国、中国、日本、韩国、印度、澳大利亚、新西兰16个国家,占全世界人口的49%,占世界经济规模的32%,占世界贸易总额的30%,地区内吸引外国直接投资占世界FDI总额的20%。同时,RCEP能够解决地区内“亚洲面条碗”问题,对地区内错综复杂的FTA进行整合。但RCEP面临着参与国家发展阶段差距较大,各方立场和谈判主张分歧严重,日韩为主的发达经济体倾向于关注市场准入、投资准入等,而印度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则坚持应该更多关注发展问题。中国应当充分发挥地区大国的作用,弥合各方分歧,促成RCEP的谈判,使其成为亚太地区内一体化的重要实现路径。

  3.对于FTAAP,北京APEC重整推动,亚太区域一体化的最终目标。

  亚太自由贸易区(FTAAP)并不是2014年APEC会议中由中国首次提出的全新议题。事实上,早在2006年APEC越南河内会议上,美国前总统布什态度积极,明确支持加强对FTAAP的研究,提出将建立亚太自由贸易区作为远景目标。涵盖了21个亚太地区国家/经济体的全面自由贸易协定一旦达成,其巨大的市场规模、经济增长潜力、贸易投资收益远超过其他的地区一体化协定。

  当前,中美双方在亚太区域合作和一体化推进路径方面存在着分歧,TPP协定中并未包含中国,而东盟为主导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也并未包含美国,不同自贸区协定叠加增加了地区内贸易、投资、经贸往来的成本。不同的自贸区协定存在着竞争性,争夺着地区内成员国的政策倾向和政治关注。亚太自贸区路线图的提出,在一定程度上弥合了中美双方的分歧,缺失了中、美任何一方的地区合作协定都是不完整的,TPP和RCEP将成为亚太自贸区的“垫脚石”,整合包容亚太地区的经贸合作,有助于实现地区共赢,有助于中美双方在亚洲太平洋地区的合作与发展,推动双边大国关系的良性互动。

  (作者系中国社科院世经政所助理研究员张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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