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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严明2023年中秋、国庆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2024-07-06 15:07|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

中秋、国庆将至,为了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持续从严从紧从细从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现将中秋、国庆期间纪律要求强调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扛牢作风建设政治责任

各级党组织要把纠治节日“四风”问题作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实际行动,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中秋、国庆节日特点和本部门本单位“四风”问题风险点,早谋划早部署,统筹推进节点纠“四风”树新风工作。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要负起责任,既要带头严守纪律,又要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切实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要坚持纠树并举,利用节日契机,把弘扬新风正气同传承节日文化结合起来,加强教育引导,大力倡导清正廉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等优良风气,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带头厉行节约,自觉反对奢侈浪费等不良习气,以优良党风引领社风民风,着力营造清廉过节的良好氛围。

二、严明纪律要求,认真执行相关规定

节假日期间,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纪法规,按照学校相关要求,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实抓细。

严禁公款购买赠送节日礼品;严禁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严禁公款旅游;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党员领导干部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参与用公款支付的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利用节日之机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利用电子商务违规收受和提供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严禁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严禁其他违反廉洁纪律规定的行为。

各级党组织、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廉政教育和作风建设,深入学习《高等学校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若干规定》(见附件1)等文件精神,并以9月2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七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见附件2)和河南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5起违规吃喝典型案例(见附件3)为反面教材组织开展警示教育,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三、严格监督检查,加大追责问责力度

各级党组织要永葆“赶考”的清醒和坚定,严肃认真落实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监督,统筹推进正风肃纪反腐。校纪委及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深入纠治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问题,严肃整治损害党的形象、师生反映强烈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和其他违纪违规行为,坚决防止“四风”问题隐形变异、反弹回潮,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个人和单位,要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形成警示震慑,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以零容忍的态度巩固作风建设成果。

月朗风清,写照人生。中秋佳节,是一个家人团聚、情感交流的节日,也是一次廉洁修身、清正处世的考验。让我们从自身做起,切实堵住违规收礼的“暗门”,立住“不近人情”的人设,把好“家门”,守好“后院”,共同守护清清爽爽、清清白白的中秋节,奋楫扬帆新时代,阔步迈进新征程。

监督举报电话:0391-3594309

监督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1.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教党〔2016〕39号)

2.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七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3.河南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5起违规吃喝典型案例

 中共焦作师专纪委

202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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