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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12问,重点都给你画好了!

2023-09-18 18:49|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问答12题

你能答上来吗?

重点都给你画好了

还不快来抄作业?

问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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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主要有哪些特点?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是我国第一部预防犯罪的专门立法,打破了刑事立法重处罚而忽视事先预防的状况,是我国刑事立法思想的重大突破。这部法律基于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范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内容全面,具有可行性。它的主要特点是:

(一)科学的指导思想:加强管教,立足于教育和保护。在未成年人有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犯罪行为时,首先采取的措施是加强管教,而不是仅实施处罚。

(二)预防对象的特定性,即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三)预防主体的广泛性,即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有关社会团体、学校、家庭、城市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等各方面共同参与,各负其责。

(四)预防内容的具体性和可操作性。

(五)预防措施的多样性。

(六)预防责任的明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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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明确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则和机制分别是什么?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明确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则主要包括教育和保护相结合,预防为主、提前干预,分级预防、干预和矫治。明确的机制主要包括政府组织下的综合治理,专门学校、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等专门教育措施发挥独特作用,公检法司等机关和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充分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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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制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有什么重要意义?

制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在我国法制建设中是一件意义重大的事情,随着它的通过、实施,必将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产生重大的影响。其重要意义是:

(一)制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对培养未成年人法制观念和遵守法律的良好习惯,实现国家对未成年人的培养目标有着重要意义;对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人才,具有重要意义。

(二)制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有利于进一步保障、促进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三)制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有利于创造和维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四)制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有利于预防和减少犯罪,降低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率;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治安进一步好转。

(五)制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不仅在立法上是一项重大突破,而且同时宣告犯罪是可以预防的,这是社会主义制度的伏越性所决定的。

(六)制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制定、颁布和实施,推动了我国未成年人立法工作的发展,不仅使我国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有了法律依据和保障,而且促进了我国少年司法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推动了我国少年司法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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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根本方针是什么?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根本方针是:教育与保护,从小抓起,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及时进行预防和矫治。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过程中,就要贯彻下面三个原则:即教育与保护的原则,从小抓起的原则,及时预防和矫治原则。

所谓教育与保护,就是说,对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着眼点不是以打击来达到目的,而是立足于教育和保护,通过对教育和保护而达到预防的目的。

所谓从小抓起,是因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只有从小从早抓起,才能使未成年人从小增强分辨是非的能力,增强对外界不良因素诱惑的抵抗力,消除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内在因素,体现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最大效能。

所谓及时预防和矫治,就是一旦发现未成年人有不良行为,就要用时采取防范和挽救措施,不能错过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最隹时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应当遵循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进行预防和矫治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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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如何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必须在各级人民政府组织领导下实行综合治理: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有关社会团体、学校、家庭、城市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等各方面共同参与,各负其责,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为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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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为什么要坚持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对犯罪的未成年人追究刑事责任应坚持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这是因为:

(1)这是基于国家对未成年人的关心和爱护,并依照科学规律而制定的。

(2)这是基于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实际情况制定的,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既是害者,又是受害者,应该是改造教育,立足挽救,而不是一罚了事。

(3)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坚持教育为主的原则既是违法犯罪未成年人家庭的殷切希望,也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也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需要所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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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的具体含义是什么?

不良行为是指吸烟、饮酒、旷课、逃学、沉迷网络等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行为。严重不良行为是指未成年人实施的有刑法规定,因不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行为,以及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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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低龄未成年人犯罪,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应该怎么处理?

未成年人实施刑法规定的行为,因不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经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评估同意,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对其进行专门矫治教育。省级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至少确定一所专门学校按照分校区、分班级等方式设置专门矫治教育的场所。专门矫治教育的场所闭环管理,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未成年人的矫治工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未成年人的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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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家庭、学校、社会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需要怎么做?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发现未成年人有不良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并加强管教;学校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应当加强管理,可以采取教育管理措施;学校和家庭应当建立合作机制,共同干预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单位和个人发现未成年人有不良行为,应当联系家长或学校,或者报告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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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未成年人有严重不良行为,父母、学校可以怎么处理?

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在学校无力管教或者管教无效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评估同意后,由教育行政部门决定送入专门学校接受专门教育。对多次实施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等四种情形的,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公安机关可决定送入专门学校接受专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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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如何履行监护职责?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不得放任不管,不得迫使其离家出走,放弃监护职责。未成年人离家出走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及时查找,或者向公安机关报告请求帮助。未成年人父母离异的,离异双方对子女都有教育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因离异而不履行教育子女的义务。继父母、养父母对受其抚养的未成年继子女、养子女,应当履行法律规定的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在预防犯罪方面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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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未成年人对犯罪应如何进行自我防范?

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是指个人为减少被害可能性,进行自我保护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未成年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

(2)树立自尊、自强、自律的意识;

(3)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4)加强未成年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排版设计:审管办

原标题:《关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12问,重点都给你画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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