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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儿童青少年近视暨脊柱侧弯综合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2024-07-17 19:2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生近视问题的重要批示精神,做好新时代儿童青少年眼健康和脊柱健康工作,降低近视和脊柱侧弯的发病率,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等十一部门关于全面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的意见》具体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启动儿童青少年近视暨脊柱侧弯综合防控工作,现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和脊柱侧弯防控工作关系到国家前途和民族命运,是涉及国家安全和未来发展的重大问题。各级人民政府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力争到2023年,实现全市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在2018年基础上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脊柱侧弯防控工作从2019年开始进行专项试点性筛查,力争2020年筛查全覆盖。

  到2030年,实现全市儿童青少年新发近视率和近视程度明显下降,高度近视发生率显著降低,6岁儿童近视率控制在3%以内,小学生、初中生和高中生近视率分别下降至38%、60%和70%以下,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秀率达到25%以上。

  以2019-2020年首次专项筛查结果为基础数据,到2030年,实现全市青少年脊柱侧弯率每年下降1-2个百分点。重度脊柱侧弯发生率显著降低。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领导小组。成立市儿童青少年近视暨脊柱侧弯综合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市长许亚南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杨小平、市教育局局长朱达、市卫生健康委主任张南芬、市体育局局长张霓任副组长,成员由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体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广旅游局、市医保局、团市委、市妇联等部门领导组成,负责全市儿童青少年近视暨脊柱侧弯综合防控工作领导和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简称“市防近办”),由汪维民、章国平、吴承军兼任办公室主任,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成立专家指导委员会。由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委托相关医疗机构牵头,联合全市医疗、教育及运动相关行业专家,组建宁波市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专家指导委员会,为我市近视综合防控总体规划、技术标准、实施方案等的制定和具体推进提供专业咨询和技术指导。

  由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委托国内权威运动康复医学研究机构牵头,联合全市运动、医疗及教育相关行业专家,组建宁波市儿童青少年脊柱侧弯防控专家指导委员会,为我市脊柱侧弯综合防控总体规划、技术标准、运动处方等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具体推进提供专业咨询和技术指导。

  (三)成立工作指导中心。由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体育局联合成立宁波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指导中心和宁波市青少年脊柱侧弯防控工作指导中心。指导中心在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指导下,作为儿童青少年近视暨脊柱侧弯防控的业务主体部门,联合各部门、医疗机构、学校等,及时分析发现我市儿童青少年视觉暨脊柱健康问题,为近视暨脊柱侧弯防控提供科学有效的解决方案,并具体指导推动各区县(市)的儿童青少年近视暨脊柱侧弯防控工作。

  各区县(市)要结合实际,应设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

  三、相关方行动和任务

  详见附件。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7月5日前)。出台我市儿童青少年近视暨脊柱侧弯综合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全市综合防控工作部署会议,对做好全市综合防控工作作出动员部署;签订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组织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暨脊柱侧弯综合防控宣传活动,多渠道、多形式开展综合防控工作宣传教育,进一步统一广大师生、家长及社会各界思想认识,为扎实做好我市儿童青少年近视暨脊柱侧弯综合防控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普查实施阶段(普查:2019年7月6日至10月31日,实施:2019年7月6日至2023年12月)。10月31日前,市县两级教育卫健等相关部门组织技术力量,对中小学、幼儿园校医及保健老师进行近视暨脊柱侧弯普查技术培训,配置相关视力检测设备,结合学生体检,完成学生近视普查及建档工作,完成脊柱侧弯专项试点性筛查及建档。根据相关方行动和任务要求,在学生近视普查和脊柱侧弯试点性筛查基础上,各地各校根据普查和筛查数据,加强分析研究,提出各地各校具体防控策略,采取针对性防控举措,落实防控工作。市县两级综合防控指导中心,要实时掌握各地各校及家庭防控动态,及时对各地各校及家庭开展综合防控工作给予专业指导。要及时总结、宣传各地各校综合防控的先进经验,加强典型示范引导。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4年1月至2030年12月)。认真总结前五年近视暨脊柱侧弯综合防控工作取得的经验,持续推进全市近视暨脊柱侧弯综合防控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努力实现综合防控各项工作目标。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实施。各区县(市)人民政府负责本地儿童青少年近视暨脊柱侧弯综合防控措施的落实,保证财政经费对综合防控工作的必要支持。要将综合防控工作、总体近视率和体质健康状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强化执行,狠抓落实。严禁以学校升学率考核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将儿童青少年身心健康、课业负担等纳入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评估体系。

  (二)严格督导,落实责任。各地要建立全市儿童青少年近视暨脊柱侧弯综合防控工作评议考核制度,评议考核办法要根据上级考核要求,在2018年各地近视筛查数据的基础上,从2019年起,每年对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综合防控工作进行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对未实现年度防控工作目标的区县(市)进行通报、约谈。要把儿童青少年近视暨脊柱侧弯防控监测、考核纳入体质健康考评体系,对体质健康水平连续三年下降的区县(市)依法依规予以问责。各区县(市)要及时表彰近视暨脊柱侧弯防控工作突出的学校、家庭和医院,表彰一批在综合防控工作中成绩突出的教师、医务工作者和家长。

  (三)搭建平台,加强交流。市防近办将印发《宁波市儿童青少年近视暨脊柱侧弯防控工作简报》,每月刊发各地各校综合防控工作动态,及时总结交流各地各校综合防控工作经验、做法。各区县(市)也要搭建相关交流平台,给中小学、幼儿园开展综合防控工作提供借鉴。各地各校要加强信息报送。与此同时,各地各校应加强综合防控工作档案建设,做好会议、普查、学生护眼家校联系册等资料留档工作,为下年度做好近视综合防控工作提供资料和数据支撑。

  附件:宁波市儿童青少年近视暨脊柱侧弯综合防控工作相关方行动和任务

  宁波市教育局 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宁波市体育局 宁波市财政局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波市医疗保障局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共青团宁波市委员会 宁波市妇女联合会

  2019年7月3日

  附件

  宁波市儿童青少年近视暨脊柱侧弯综合防控工作相关方行动和任务

  一、相关方

  (一)学校

  建立学生视力暨脊柱健康电子档案。今年9-10月份,各中小学、幼儿园应结合学生体检,配合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视力和脊柱侧弯筛查。对全体学生裸眼视力、屈光度进行检查,并建立一人一档的视力健康电子档案,为下一步做好近视综合防控工作打下坚实基础。脊柱侧弯筛查由市体育局牵头,实施专项试点性筛查,同步建立筛查电子档案,在筛查全覆盖后做到一人一档。今后中小学、幼儿园每学期应开展1-2次视力暨脊柱健康检查,检查结果录入学生视力暨脊柱健康电子档案,档案随学生学籍变化转递。在此基础上,中小学、幼儿园要加强和医疗机构合作,建立完善各学校与当地医疗机构联防联控机制,定期研究落实学生视力暨脊柱健康防控工作,组织参加卫健部门业务培训,提升校医、保健教师利用电脑验光仪等设备开展近视筛查、进行早期诊断和早期干预的能力。对视力异常、身体姿态异常的学生及时提醒,并将学生视力、脊柱检测情况、为其开具的个人运动处方和保健处方,以“学生护眼家校联系册”等形式,告知家长及时带学生到医疗机构检查。做好学生视力不良检出率、新发率和脊柱侧弯检出率、新发率等的报告和统计分析,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配备学校卫生室或保健室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形成学校一线防控近视暨脊柱侧弯的中坚力量。

  减轻学生学业负担。严格依据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组织安排教学活动,严格按照“零起点”正常教学,注重提高课堂教学效益,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改变难度、调整进度。强化年级组和学科组对作业数量、时间和内容的统筹管理。科学布置作业,促进学生完成好基础性作业,强化实践性作业,减少机械、重复训练,且作业练习卷字体不小于四号字。

  作业时长把握以班内中等程度学生为参照。寄宿制学校要缩短学生晚上学习时间。

  加强考试管理。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坚决控制校内统一考试次数,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不得超过1次,其他年级每学期不得超过2次。严禁以任何形式、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和排名;严禁以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严禁以各种名义组织考试选拔学生。中小学取消一切形式的集体文化补课。

  科学合理使用电子产品。指导学生科学规范使用电子产品,常做护眼操,养成信息化环境下良好的学习和用眼卫生习惯,鼓励学生争做“护眼小明星”。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擅自带入课堂。学校教育本着按需的原则合理使用电子产品,教学和布置作业不依赖电子产品或少用电子产品,提倡传统板书教学,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原则上采用纸质作业。严控使用APP布置作业,严禁使用微信、QQ等电子手段布置课后作业。

  强化户外阳光下体育锻炼。学校应做到体育课不挪课,没有体育课时安排体育活动课;大课间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30分钟;全体学生每天上、下午各做1次眼保健操,每天上午做1次广播体操;要求任课老师准时下课,确保不拖课;大课间、体育活动课、眼保健操时间均纳入课表,严格按规定时间组织实施。确保中小学生在校时每天1小时以上体育活动时间。按照动静结合、视近与视远交替原则,有序组织和督促学生在课间时到室外活动或远眺,防止学生久坐及持续疲劳用眼。实施寒暑假学生体育家庭作业制度,督促检查学生完成情况。

  改善视觉环境。鼓励采购符合《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GB/T3976-2014)》国家标准的可调节课桌椅和坐姿矫正器;天气状况良好时,鼓励采用自然光教学;按照《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7793-2010)》,使用利于视力健康的照明设备,落实教室、宿舍、图书馆(阅览室)等采光和照明要求,保证不同天气、时段,桌面、黑板等器具表面的健康光照度;更换图像模糊的投影仪等多媒体教学设备,保证教学投影图像清晰,保证在使用投影仪教学时教室的采光或照明符合要求,学校教室照明卫生标准达标率100%。根据学生座位视角、教室采光照明状况和学生视力变化情况,每月调整学生座位,每学期对学生课桌椅高度进行个性化调整,使其适应学生生长发育变化。教室前排课桌前缘与黑板距离不小于2.2米,杜绝讲台边设置“照顾座”。

  加强健康促进学校建设。要把健康促进学校建设纳入学校全面建设的重点。依托健康教育相关课程,向学生讲授保护视力和脊柱健康的意义和方法;教师要教会学生正确掌握执笔姿势,监督并随时纠正学生不良读写姿势,提醒学生遵守“一尺、一拳、一寸”(即眼睛与书本距离应约为一尺、胸前与课桌距离应约为一拳、握笔的手指与笔尖距离应约为一寸)要求,避免后期出现脊柱侧弯的情况,对已经出现脊柱侧弯的学生,要让其在班级里按照医生建议的矫正位坐姿进行康复;要教会学生规范做好眼保健操、护眼操和脊柱健康操等;教师发现学生出现看不清黑板、经常揉眼睛等迹象时,要及时了解学生视力情况,提高其主动保护视力的意识和能力;发现学生两肩不等高或弯腰背部有突起时,要及时联系家长送医检查。学校要积极利用各种宣传平台对学生和家长开展科学用眼护眼、塑造良好体态的健康教育。支持鼓励学生成立健康教育社团,开展视力健康、脊柱健康同伴教育。

  加强视力和脊柱健康管理。建立校领导、班主任、校医或保健教师、家长代表、学生视力暨脊柱健康保护委员会,设立学校“护眼监督员”。以班级为单位,设立可疑近视报告制度。将近视暨脊柱防控知识融入课堂教学、校园文化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推进“眼科暨脊柱外科专家进校园”“家长志愿者讲座”等活动。加强校卫生室或保健室建设,配备必要的视力监测检查设备。初中学校在体育中考日常体育项目(10分分值)综合考评时,认真考核学生平时参与课内外体育活动表现,并同时考核学生在近视暨脊柱防控中的具体表现。

  倡导科学保育保教。严格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重视生活和游戏对3-6岁儿童成长的价值,严禁“小学化”教学,严禁采取让幼儿使用电子产品观看动画片、看游戏等“放羊式”的保育手段。要保证儿童每天2小时以上户外活动,寄宿制幼儿园不得少于3小时,其中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为儿童提供营养均衡、有益于视力健康的膳食。幼儿园教师开展保教工作时要主动控制使用电视、投影等设备的时间。

  (二)家庭

  家庭对孩子的成长至关重要。家长应当了解科学用眼护眼知识,知晓近视遗传倾向和重度近视致盲等危害性,改变“重治轻防”“近视不是病”“近视无所谓”等陈旧观念;家长要以身作则,带动和帮助孩子在家中养成良好用眼习惯和健康体态,随时监督并纠正学生不良的读写姿势,尽可能提供良好的居家视觉环境。0-6岁是孩子视觉发育的关键期,家长应当尤其重视孩子早期视力保护与健康,同时确保孩子的健康饮食和营养摄入。选送早教中心开展亲子教育时,家长要督促提醒培训机构亲子教育不能过度使用电子产品,防范给儿童视力发育造成伤害。

  增加户外活动和锻炼。家长要带领孩子多去户外活动或进行体育锻炼,使其在家时每天接触户外自然光的时间2小时以上。已患近视的孩子应进一步增加户外活动时间,控制近视发展。督促孩子认真完成寒暑假体育作业,使其掌握1―2项体育运动技能,引导孩子养成终身锻炼习惯。

  控制电子产品使用。家长陪伴孩子时应尽量减少使用电子产品。有意识地控制孩子特别是学龄前儿童使用电子产品,非学习目的的电子产品使用单次不宜超过15分钟,每天累计不宜超过1小时,使用电子产品学习30―40分钟后,应休息远眺放松10分钟,年龄越小,连续使用电子产品的时间应越短。

  减轻课外学习负担。配合学校切实减轻孩子负担,不要盲目参加校外培训、跟风报班,应根据孩子兴趣爱好合理选择,避免学校减负、家庭增负。

  避免不良姿态和用眼行为。引导孩子不在走路时、吃饭时、卧床时、晃动的车厢内、光线暗弱或阳光直射等情况下看书或使用电子产品。家长要以身作则,引导孩子养成良好的站姿、坐姿,随时监督并纠正孩子不良读写姿势,应保持“一尺、一拳、一寸”,读写连续用眼时间不宜超过40分钟。

  充分保障睡眠和营养。保障孩子睡眠时间,确保小学生每天睡眠10个小时、初中生9个小时、高中阶段学生8个小时,促进脊柱的健康发育。让孩子多吃鱼类、水果、绿色蔬菜等有益于视力健康的营养膳食。

  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改变“重治轻防”观念,经常关注家庭室内照明状况,注重培养孩子的良好用眼卫生习惯。随时通过“学生护眼家校联系册”等途径关注孩子视力异常迹象,如发现孩子在校学习时看不清黑板、看电视时凑近屏幕、抱怨头痛或眼睛疲劳、经常揉眼睛等迹象时,应及时送眼科医疗机构检查。关注孩子的身体发育情况,如发现孩子两肩不等高或弯腰背部有突起时,应及时送医疗机构检查。遵从医嘱进行科学的干预和近视矫治,尽量在眼科医疗机构验光,避免不正确的矫治方法导致近视程度加重。

  (三)学生

  强化健康意识。每个学生都要强化“每个人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意识,主动学习掌握科学用眼护眼、保护脊柱等健康知识,并向家长宣传。积极关注自身视力状况和身体发育情况,自我感觉视力发生明显变化,自我感觉穿衣服时经常扣错扣子,照镜子时两侧身高不等时,要及时告知家长和教师,尽早到医疗机构检查和治疗。

  养成健康习惯。认真规范做好眼保健操和脊柱健康操,保持正确读写姿势,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户外活动,每周参加中等强度体育活动3次以上;养成良好生活方式,站如松、坐如钟、行如风;不熬夜、少吃糖、不挑食,自觉减少电子产品使用;久坐学习用眼感觉疲劳时,要及时采取闭目、远眺、做护眼操等方法,缓解用眼疲劳。

  (四)医疗卫生机构

  建立视力暨脊柱健康档案。严格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关于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要求,做到早监测、早发现、早预警、早干预,2019年起,0-6岁儿童每年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90%以上。在检查的基础上,依托现有资源建立、及时更新儿童青少年视力暨脊柱健康电子档案,并随儿童青少年入学实时转移。在学校配合下,认真开展中小学生视力暨脊柱侧弯筛查,将眼部健康数据(包括屈光度、眼轴长度、屈光介质参数等)、脊柱健康数据(包括高低肩、长短腿、脊柱中线、侧弯角度等)及时更新到电子档案中,筛查情况出现异常的,要提供个性化、针对性强的防控方案。

  规范诊断治疗。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普遍开展眼科医疗服务,满足广大学生的近视诊疗需求。认真落实《近视防治指南》等诊疗规范,规范近视诊疗行为,不断提高眼健康服务能力。根据儿童青少年视觉症状,进行科学验光及相关检查,明确诊断,按照诊疗规范进行矫治。在运动康复中心(青少年脊柱侧弯防治中心)开设青少年脊柱健康特色门诊,根据青少年脊柱侧弯症状,进行角度测量,骨龄测量,明确诊断分型,按照诊疗规范开具运动处方进行矫正。运动康复中心(青少年脊柱侧弯防治中心)应对有能力开展脊柱健康门诊的医院提供技术指导。叮嘱儿童青少年近视暨脊柱侧弯患者应遵从医嘱进行随诊,以便及时调整采用适宜的干预和治疗措施。对于儿童青少年高度近视或病理性近视患者和脊柱侧弯患者,应充分告知疾病的危害,提醒其采取预防措施避免并发症的发生或降低危害。制定跟踪干预措施,检查和矫治情况及时记入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和脊柱健康电子档案。积极开展近视和脊柱侧弯防治相关研究,发挥中医药在近视防治暨脊柱侧弯矫正中的作用,推广应用中医药特色技术和方法。加强对学校校医业务指导,提升校医、保健教师利用电脑验光仪等设备开展近视筛查、进行早期诊断和早期干预的能力。

  加强健康教育。针对人们缺乏近视暨脊柱侧弯防治知识、对近视暨脊柱侧弯危害健康严重性认识不足的问题,发挥健康管理、公共卫生、眼科、视光学、疾病防控、中医药相关领域专家的指导作用,主动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积极宣传推广预防儿童青少年近视暨脊柱侧弯的科普知识和营养健康知识。

  二、相关部门

  (一)市教育局

  成立宁波市健康教育指导委员会,指导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科学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暨脊柱侧弯防控和管理等工作。指导中小学校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进一步健全学校体育卫生发展制度和体系,不断完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加快体育与健康师资队伍建设,深化学校体育、健康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推进校园体育项目建设。配合卫健部门推进健康促进学校建设,将近视暨脊柱侧弯综合防控作为促进学生健康的重要切入点,整体提升学校卫生健康工作水平。要把学校教学环境建设纳入标准化学校建设体系,教学环境建设管理情况纳入健康宁波、教育工作业绩考核等指标体系,推进近视暨脊柱侧弯防控工作。推动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加强现有中小学、幼儿园卫生保健机构建设,按照标准和要求强化人员和设备配备。鼓励在甬高校开设健康管理、健康教育相关专业,加大人才培养力度。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市学校校医等专职卫生技术人员配备情况专项督导检查,着力解决专职卫生技术人员数量及相关设备配备不足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坚决治理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教室采光照明、课桌椅配备、电子产品等达标情况开展检查。

  (二)市卫生健康委

  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逐步建立、完善由市、县医疗卫生机构组成的近视防控两级网络,为有防治需求的儿童青少年提供便捷、规范的定期门诊随访和诊疗服务。鼓励有条件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设立近视暨脊柱侧弯防控站点。培养优秀视力健康、脊柱健康专业人才,确保每个区县(市)均有合格的视光专业人员和脊柱侧弯专业监测人员提供规范服务,并根据儿童青少年近视和脊柱侧弯情况,选择科学合理的矫正方法。加强基层眼科医师、眼保健医生、儿童保健医生、脊柱外科医生培训,提高视力暨脊柱侧弯监测、筛查,常见眼病暨脊柱侧弯诊治和急诊处置能力。全面加强全市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及其相关危险因素监测工作和全市青少年脊柱健康及其相关危险因素的监测工作,协助教育部门建立网络健全、信息共享、评价体系科学的监测信息化平台。建立视力档案,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要求,开展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组建全市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专家指导委员会,研究制订《宁波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技术指南》,科学指导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和视力健康管理工作。会同教育部门、体育部门组建全市儿童青少年脊柱侧弯防控专家指导委员会,科学指导青少年脊柱侧弯防治和脊柱健康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在国家、省出台的相关强制性标准基础上,根据需要研究制定教学环境卫生及学生学习用品用具方面的地方标准,使之有利于保护学生视力和养成良好的体态。按照采光和照明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对学校、托幼机构和校外培训机构教室(教学场所)等环境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加强健康促进学校建设,将近视暨脊柱侧弯综合防控作为促进学生健康的重要切入点,整体提升学校卫生健康工作水平,至2023年,健康促进学校建成比例达到90%以上。

  (三)市体育局

  加快完善宁波市体育科学研究所建制,开设运动康复门诊;专门组织人员与力量研究脊柱健康的管理工作。设立宁波市体育医院和运动康复中心,建立青少年脊柱健康电子档案,开展儿童青少年脊柱健康的筛查工作,全面加强全市青少年脊柱健康及其相关危险因素的监测工作。增加适合儿童青少年户外活动和体育锻炼的场地设施,持续推动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向儿童青少年开放。会同教育部门组织开展青少年学生阳光体育活动,积极引导支持相关体育社团组织(协会)、社会力量开展各类儿童青少年体育活动,吸引儿童青少年广泛参加体育运动,动员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为广大儿童青少年参与体育锻炼提供指导。加强运动与脊柱侧弯防控结合的医疗康复团队建设,推动体育运动医疗专业人才队伍的培养,提高脊柱监测、筛查、分型,通过运动方式对脊柱侧弯矫正的解决能力。

  (四)市财政局

  指导区县(市)财政部门合理安排投入,将必要的近视暨脊柱侧弯防控和筛查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积极支持相关部门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暨脊柱侧弯综合防控工作。

  (五)市人力社保局

  会同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完善中小学校医、保健教师职称评审政策。

  (六)市医保局

  提高儿童青少年近视暨脊柱侧弯综合防控的保障力度,逐步将符合规定的近视治疗和脊柱侧弯矫正治疗相关基本诊疗纳入医保范围。

  (七)市市场监管局

  严格监管验光配镜行业,不断加强眼视光产品监管和计量监管,整顿配镜行业秩序,加大对眼镜和眼镜片的生产、流通和销售等执法检查力度,规范眼镜片市场,杜绝不合格眼镜片流入市场。加强广告监管,依法查处虚假违法广告。

  (八)市文广旅游局

  监督指导广播电视、 新媒体等加强公益广告宣传,多层次、多角度宣传推广近视暨脊柱侧弯防治知识。

  (九)团市委

  发挥共青团组织优势,开展近视暨脊柱侧弯防控“网格化”宣传和教育活动,增强儿童青少年的近视暨脊柱侧弯防控意识。

  (十)市妇联

  围绕近视暨脊柱侧弯防控组织开展家庭健康宣传教育活动,发挥妇联在家庭健康教育中的独特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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