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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浙江戈绿阀门管件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聚氯乙烯阀门管材管件项目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位于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腾云路525号、509号,租用台州东方板业有限公司(1#厂房)和台州圣鸽休闲用品有限公司部分厂房(2#厂房)作为生产经营场所,租赁建筑面积约14251.93m2,其中注塑车间、粉碎车间位于1#厂房1F及2#厂房1F,造粒生产线、拉管挤出生产线和配料车间位于2#厂房1F,装配车间和试压检测区位于1#厂房2F,机加工车间位于2#厂房3F,仓库位于1#厂房2F及3F。本项目主要产品为塑料阀门及塑料管件管材,采用造粒、注塑、机加工、破碎等工艺,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4000吨聚氯乙烯阀门管材管件的生产能力。。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目标分布详见表1和图1。 表1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环境 要素 名称 坐标 保护对象 保护 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学校方位 相对学校距离/m 经度 纬度 环境 空气 岳头村 121°27’48.16” 28°39’48.19” 居住区 人群 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区 西南 460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解包投料粉尘、破碎粉尘、造粒、拉管废气和注塑废气。要求单独设置相对密闭的配料车间,解包工况位上方及配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经楼顶20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要求企业在螺杆挤出机挤出模头上方安装集气装置,废气收集后经“UV光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再通过楼顶20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要求在注塑机模头位置设置集气罩对废气进行集中收集,收集的废气由“UV光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再通过楼顶20m高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要求厂区设有专门的密闭车间,使用密闭型破碎机,并在破碎机投料口设置挡尘帘。 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项目环境影响符合环境功能区划,因此本项目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企业在采取相应防治措施后,项目排放的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2、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区域污水管网,最终经台州市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本项目废水经台州市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后,企业近期主要水污染物达标排放量分别为:CODCr0.064/a,BOD50.013t/a,氨氮约0.006t/a。本项目废水排放量为4.2t/d,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在污水处理厂处理余量范围内,且本项目水质简单,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3、固废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包装袋、集尘沉降灰、塑料边角料、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切削液、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废油桶、生活垃圾。由工程分析可知,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切削液、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废油桶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废包装袋、集尘沉降灰、塑料边角料收集后出售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生活垃圾进行统一收集,防风吹、雨淋和日晒,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并统一集中处理。 综上,本项目固废经妥善处置后不会对当地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 4、噪声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是机械设备运行、货物装卸、车辆运输噪声,噪声值一般在70~85dB之间。根据预测结果,四周厂界昼间噪声能够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限值要求。因此,在采取有效综合降噪措施基础上,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5、环境风险分析结论 企业在做好风险防范措施等工作后,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可以得到控制,环境风险水平可以接受。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要素 内容 排放口 (编号、名称)/污染源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大气环境 投料粉尘(DA001) 颗粒物 要求单独设置相对密闭的配料车间,解包工况位上方及配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经楼顶20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造粒、拉管废气(DA002) 非甲烷总烃、氯乙烯、HCl、臭气浓度 要求企业在螺杆挤出机挤出模头上方安装集气装置,废气收集后经“UV光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再通过楼顶20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 注塑废气(DA003) 非甲烷总烃、氯乙烯、HCl、臭气浓度 要求在注塑机模头位置设置集气罩对废气进行集中收集,收集的废气由“UV光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再通过楼顶20m高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 破碎粉尘 (无组织) 颗粒物 厂区设有专门的密闭车间,使用密闭型破碎机,并在破碎机投料口设置挡尘帘。 地表水环境 废水总排口(DW001) pH、CODCr、BOD5、SS、氨氮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区域污水管网,最终经台州市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 纳管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排放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 声环境 生产车间 噪声 ①在设计和设备采购阶段下,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从源头上控制噪声源强; ②合理布置车间布局; ③高噪声设备底部设置减震垫减震、进风口消声器消声等; ④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⑤企业在进行生产时关闭门窗。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电磁辐射 / 固体废物 废包装袋、集尘沉降灰、塑料边角料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出售相关企业综合利用,企业需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 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切削液、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废油桶包装桶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安全处置,仓库外粘贴相关标志牌和警示牌,危废规范包装并应防止风吹、日晒、雨淋,不能乱堆乱放,定期转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标准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等文件。日常管理中要履行申报的登记制度、建立台账制度,危险废物处置应执行报批和转移联单等制度。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主要是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清洁生产工作,从源头上减少“三废”发生量,减少环境负担。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维护和检修,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减少废气污染物大气沉降对周边土壤的影响。做好分区防渗措施,防止渗透污染。 生态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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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企业必须制定具有针对性的风险管理制度并严格贯彻于日常运营过程中,可有效降低各种事故的发生概率。同时需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措施,配备足够的应急物资和人员,使事故发生时能及时有效地得到控制,缩短事故发生的持续时间,从而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其他环境管理要求
严格执行“三同时”,确保污染处理设施能够“同时设计”,和项目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做到与项目生产“同时验收运行”。应当依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36号)规定进行排污许可登记管理,并落实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自行监测数据等相关制度。 加强“三废”设施运行管理,落实相关制度,保证“三废”稳定达标排放。 浙江戈绿阀门管件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聚氯乙烯阀门管材管件项目符合“三线一单”控制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等要求。 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来讲,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浙江戈绿阀门管件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台州市椒江区腾云路525号、509号 联系电话:13566822751 2、环评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浙江泰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台州经济开发区经开万达广场4号楼23层 联系电话:0576-89811037 3、当地环保局和审批部门联系电话 审批单位名称: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椒江分局 单位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建设路7号 联系电话:0576-88836730 浙江戈绿阀门管件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3日(公示版)浙江戈绿阀门管件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聚氯乙烯阀门管件管材项目.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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