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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师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答辩规则(合集)

2023-03-25 11:5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师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答辩规则(合

集)

 

第一篇: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师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答辩规则

 

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系列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答辩

规则

 

一、参加答辩人员范围

 

凡参加我省高等学校晋升(含转评)教授、

副教授(含高讲过渡副教授)、高级实验师和全省实验系列高级实验

师任职资格评审者,不论学校有无评审权,一律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

学术答辩。答辩成绩当年有效。

 

二、参加答辩须提供的材料

 

1

、填写答辩书一份。申报答辩的学科必须与申报评审的学科一致,

不能随意变换学科。,用

A4

纸打印

2

份。学术

 

2

、任现职期间或近

5

年来的学术工作总结(字数不超过

2000

字)

工作总结要点可填入答辩书相关栏目。

 

3

、提交两篇任现职以来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代表本人最高学术

水平、最新研究成果并与本人研究方向一致的学术论文原刊物各一本

(须附网上检索页并加盖学校审查印章),论文各复印

2

份。参加上

年度答辩未通过者,再次答辩时须提交新发表的

 

论文,否则不予接收

申报答辩。

 

4

、答辩论文要求。申报教授职务的,须提供被

CSSCI

或中文核心

期刊目录收录的国家级刊物论文

1

篇。被

SCI

EI

、核心期刊(CSS

CI和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揽)收录的请附收录检索证明。申报副教

授以上职务提交的论文,必须是发表在正刊上(发表在增刊、专刊或

特刊的不算);发表在高校学报上的论文,其学校不能低于本校层次。

未公开发表的论文、用稿通知、清样和以前晋升职称使用过的论文一

律不能作为答辩材料。

 

提交的答辩论文不要用综述性和教研教改性的文章,要有反映自

己专业研究成果的学术论文,否则评委无法对专业水平做出评价。晋

升教授者主要讲本人研究方向的前沿动态,避免将学科发展动态与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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