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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机关各科室: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加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建设的通知》(宁教涵〔2023〕150号)精神,进一步落实《吴忠市教育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吴教发〔2023〕11号)要求,整合全市特殊教育资源,充分发挥特殊教育专业指导机构功能,全面推进全市特殊教育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成立吴忠市特殊教育资源中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管理体制 市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是集特殊教育指导、研究、培训、服务于一体,跨学科、多功能的特殊教育研究与服务专业机构。吴忠市特殊教育资源中心依托吴忠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成立,日常管理工作由吴忠特殊教育学校负责,市教育局教育科、教研室及教育局相关科室给予业务支持。 二、组织机构 主 任:王明兵 市教育工委副书记 副主任:李 敏 市教育局教育科负责人 金 勇 吴忠特殊教育学校校长 成 员:麦昌虎 市教研室主任 马 雯 市教育局人事科科长 关景文 市教育局财务科科长 贺 欣 市师资培训中心主任 冯永清 市教育局督导科副科长 马 睿 市教育局教育科副科长 魏迎娇 吴忠特殊教育学校副校长 吴忠市特殊教育专兼职教研员 市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办公室设在吴忠特殊教育学校。办公室主任由特殊教育学校校长金勇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特殊教育学校副校长魏迎娇同志兼任。工作人员实行专兼职相结合的办法,专职人员主要由吴忠特殊教育学校内部调剂解决,兼职人员由资源中心根据工作需要聘用。 三、工作职责 (一)指导市域内随班就读工作,对县(市、区)进行巡回指导和检查评估。 (二)为市域内承担随班就读教育教学任务的教师提供培训。 (三)指导市域内开展融合教育的学校进行课程与教学调整,开展相关课题研究。 (四)指导市域内资源教室的建设与运行工作。 (五)为普通学校教师、管理者提供专业的咨询服务和建议。 (六)其他特殊教育相关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管理体制。加强党对特殊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发挥行政主导作用,强化市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建设管理、随班就读指导、课程教学研究、相关师资培训和专业咨询服务等功能。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巡回指导机制,提高融合教育质量。市特殊教育资源中心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教育、残联、民政及卫健等行政部门和普通学校之间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吴忠市特殊教育工作的整体水平。 (二)加强队伍建设。整合教研员、资源教师、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等力量,合理配置巡回指导教师。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特殊教育教师准入、聘任、考核和评价的首要内容。积极开展融合教育和特殊教育教师专项培训,着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和育人水平高超的特殊教育教师队伍。 (三)完善保障机制。多渠道筹措“吴忠市特殊教育资源中心”专项资金,作为资源中心公用经费统筹使用。市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功能室筹建在吴忠特殊教育学校,充分发挥资源中心功能室的作用。吴忠市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成员今后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的接任人员自行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四)加大宣传引导。广泛开展《义务教育法》《残疾人教育条例》等普法学习和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依法治教的自觉和能力。每年结合“全国助残日”开展“特殊教育宣传月”活动,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特殊教育工作、关心帮助特殊儿童少年的良好氛围,形成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支持的有效合力。 吴忠市教育局 2023年7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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