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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老年代步车”深度大调查(2021年1月)

2024-06-30 05:3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前日,人民网公布了对“老年代步车”生产、销售、通行管理等方面的深度调查,在网上引起热议;为使读者们对“老年代步车”有更加深入、全面的了解,本平台整合编辑了以上四部分调查相关图文及视频,以供大家学习参考:

目录

“老年代步车”调查之一:这车该走哪条道?

1.失控坠崖,车毁人伤

2.无牌无照,“任意”行

3.机动车?非机动车?

4.有人烦恼,有人需要

“老年代步车”调查之二:无牌无证可上路?

5.隐瞒车辆属性构成欺诈?

6.“老年代步车”上不了保险?

7.超市销售“老年代步车”?

8.新能源汽车假冒“老年代步车”?

“老年代步车”调查之三:什么配置都能加?

9.“四轮车的资质,现在谁都没有”

10.“武城县管得严,不叫生产了”

11.“一旦不让生产,全切换成新能源车”

“老年代步车”调查之四:治理难题如何破?

12.多地禁令已出台

13.标准编制进行中

14.源头治理需加强

15.出行体系待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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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代步车”调查之一:

这车该走哪条道?

2020年11月8日,陕西省汉中市发生一起车辆失控坠崖事故。

5天后,驾驶人田某某所驾驶的四轮车以“老年代步车”的名字出现在当地交管部门的公开信息中,救援过程也被详细记载。

近日,记者辗转联系上田某某家属,意外得知他已离世。

失控坠崖,车毁人伤

汉中市公安局南郑区分局交警大队以《汉中市南郑区发生一起老年代步车坠崖事故》为题,在其官方账号下详细记录了这起事故。

文中称,驾车人田某某与妻子李某某两人驾驶四轮汽油“老年代步车”去牟家坝镇打米,行驶至上坡路段时车辆失去控制,径直冲入16.3米的崖下河滩内,在河里浸泡了2个多小时后被当地群众发现并报警。事故造成两人多处骨折,目前已脱离生命危险。

南郑交警大队事故科负责处理此事的何警官告诉人民网《人民直击》,上述“老年代步车”实则为燃油车,车辆无牌照,驾驶人无驾驶证,车辆也未购买保险。

“卖车的跟他说是‘老年代步车’,不用上牌,所以他一直没有上牌,也没有驾驶证。”何警官称。

坠崖事故现场。南郑交警大队供图

国家统计局2020年2月发布的《养老产业统计分类(2020)》中,“老年代步车制造”和“老年代步车销售”指老年人出行所需的三轮、四轮的助动车以及轮椅车的制造和销售。

一名轮椅车行业人士告诉记者,路上跑的“老年代步车”大部分是机动车,但又达不到机动车标准,打了擦边球,叫“老年代步车”。

工信部等六部委2018年印发的《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知》将“老年代步车”划入低速电动车范畴,并指出其行驶速度低、续驶里程短,电池、电机等关键部件技术水平较低。

据何警官介绍,现在的“老年代步车”不仅有电动型,也有燃油型和油电混合型。

谈及坠崖事故原因,何警官表示:“当事人没有受过培训,没有驾驶证,当时走在3米宽的乡村小道上,开到路边后控制不住,来不及刹车,就冲到悬崖下面去了。再一个可能年龄也大了,手脚不大灵活。”

交警到达事故现场时发现,“老年代步车”四轮朝天,车辆已严重变形,两名老人横躺在车内,动弹不得。“驾驶员受伤严重,乘车人无大碍,车辆基本报废。”何警官说。

对于车辆的安全性,他称,从事故后车辆的受损情况可见一斑,“正常的汽车挡风玻璃破碎后,还是会连在一起,但这辆‘老年代步车’的直接成为散开的小碎片。”

为了解田某某伤情和车辆相关情况,记者多方联系当事人,意外得知田某某已离世,其家属表示不便接受采访。

田某某坠崖事故背后是每年数万起低速电动车交通事故。据公安部网站2018年数据,近五年全国发生低速电动车交通事故83万起,造成1.8万人死亡、18.6万人受伤,由低速电动车引发的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逐年增长,近三年年均分别增长23.3%和30.9%。

无牌无照,“任意”行

外形酷似汽车,但没有上牌;驾驶人无驾驶证,闯红灯、逆行;乱停乱放,占用其他车辆停车位;私拉电线充电……

为了解“老年代步车”使用情况,记者于2020年8月至12月在北京和山东等地进行了走访。

记者发现,“老年代步车”违反交通规则的情况多有发生。11月13日上午9点至10点,在北京市东三环一个交叉路口,记者粗略统计发现,近20辆三轮、四轮电动车驶过。其中,大部分为三轮车,多行驶在非机动车道,也有部分车辆行驶在机动车道。在东四环一座立交桥下,记者看到一辆四轮电动车驶入标有禁行标志的道路,穿过由东向西、由南向北的车流,由北向南逆行后左转。

一名驾驶人边行驶边看手机。人民网杨乔摄

11月19日下午4点半至5点半,正值放学与下班高峰期,记者在山东省德州市三八中路与解放中大道交叉口粗略统计发现,百余辆三轮、四轮电动车驶过,其中少部分车辆有闯红灯行为,有的随意掉头、拐弯,还有的载着孩子。一辆加装透明塑料棚的三轮电动车不仅后座载着一个孩子,驾驶人怀里还坐着个孩子,无任何保护措施。行驶至十字路口中间时,驾驶人竟掏出了手机,仅用右手驾驶车辆。

多名网友在人民网留言反映,“老年代步车”随意停放、私拉电线充电等情况,记者走访居民区时也发现了此类现象。

2020年8月20日,在北京市东三环外某小区,记者看到20余辆三轮、四轮电动车分散停放在小区各处。

11月13日,记者走访北京市部分胡同。一条胡同拐角处,一根线长约10米的插座从路边的房子里延伸出来,缠着裹了黑色胶带的电线、树枝和树干,为一辆灰色三轮车充电。一条长463米、宽5米的胡同里,15辆“老年代步车”停靠两侧,有的车身已经破旧不堪,落满灰尘;有的本身无外壳,后加了塑料棚;还有的挡风玻璃处贴了写着“接送学生”或者车主联系方式的纸张。

私拉电线充电的“老年代步车”。人民网金慧慧摄

记者遇到一名老人开着加装塑料棚的三轮电动车买菜回来。他称,自己有两辆三轮电动车,另外一辆是封闭型的,“这辆窄道可以钻,那一辆(封闭型的)冬天、下雨天开。”

五花八门的“牌照”。人民网金慧慧摄

连日走访记者发现,这些“老年代步车”虽未上机动车号牌,但所挂“牌照”可谓五花八门,有的写着电动车品牌名字,有的写着“新能源车”“老年代步车”“蓄电池观光车”“一路平安168”等,还有的以假乱真,远看像是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近看数字前还有一个“电”字。

机动车?非机动车?

“我开这车应该走哪个道?”在山东省德州市一家电动车专卖店门口,一名年过五旬的顾客指着一辆白色四轮电动车问销售人员。

“这车速度特别慢,才30多迈,你在机动车道走,后边压了一堆汽车,它们会滴滴滴,弄得你心神不宁。你开到非机动车道上,比自行车又快,占了好大地方,自行车就过不去了。”该销售人员说。

他以自己平时开的一辆速度可达50公里/小时的四轮电动车举例,“国家现在的规定不很明确,按说是非机动车,应该在非机动车道走,但是在非机动车道根本没法走,所以我在市里就走机动车道。为嘛没有警察查我,因为我不违规。”

“‘老年代步车’应该走哪条道”问题背后实则是这类车的属性界定问题,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

调查中,记者向相关使用者、销售者、生产者,以及道路交通执法者等抛出这个问题,也有大量网友在人民网留言反映相关问题。

大部分人无法给出确切答案。

“这挂不了牌,应该叫非机动车”,前述销售人员称,按法律规定,不需要驾驶证,“但地方上规定非得要驾驶证的时候,你不拿也不行,就得挨罚。所以说,现在这个车是在法律的边缘上游走。”

针对河南省西峡县某网友关于“‘老年代步车’是否合规”“是否属于非机动车”等问题,当地县委县政府督查局回复称,目前在销售的“老年代步车”“城市观光车”实际产品名称应为“场(厂)内专用机动车”,主要依据我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管理,其生产许可证属于特种设备,与机动车分属两个不同的产品,在生产制造标准、用途及安全监管等方面存在巨大差别。

而在交通事故处理和法院判决中,有使用者因相关鉴定结果承担事故次要责任,有使用者被以涉嫌危险驾驶罪提起公诉。

据《齐鲁晚报》报道,2020年5月27日,山东省淄博市一名80岁高龄的老人驾驶着三轮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老人受伤,花费数万元。

事故发生后,经有关机构鉴定,认定老人驾驶的三轮电动车属于机动车范畴,按照法律规定,上路行驶必须办理车辆登记,并持有有效驾驶证。老人无证无牌驾驶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老百姓买的就是电动车,哪有买挂牌车的?”老人儿子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电动车被鉴定成机动车,心理上难以接受,更难以接受的是因为这个原因,父亲还要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另一起发生在湖南省湘潭市的案件也引起舆论关注。据媒体报道,2020年7月9日,岳塘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酒后驾驶“老年代步车”案件,嫌疑人齐某某被以涉嫌危险驾驶罪提起公诉。

齐某某被查获时曾理直气壮地问:“我开的是电动车,又不是机动车,你们凭什么查我?”

有人烦恼,有人需要

和齐某某有着类似困惑的还有西安出租车司机魏师傅。他平日驾车行驶在西安市大大小小的路上,总能见到不少三轮、四轮电动车,“闯红灯、逆行,有些还随意停车,很影响道路交通。”

“大部分电动车堂而皇之地开到机动车道上,经常一辆电动车占一个车道,就把后边机动车的路堵死了。”魏师傅说。

他曾差点追尾一辆三轮车,“当时它就挡在我前面,慢慢悠悠地走,过了一个红绿灯之后,我准备变道超车。刚往左转,它也往左转,差一点就撞上了。”遇到这类情况,魏师傅表示,只能“敬而远之”。

家住北京市海淀区的李非此前也与“老年代步车”发生过刮擦。回忆起当时的场景,他依然有些闹心,“停在前面不动,也不走,往前走的时候不小心蹭到,他还要跟你吵。”

李非说,平时开车,在主路和辅路上都遇到过逆行的,“主要是四轮电动车,车主是中老年人。”

“老年代步车”乱停乱放是不少人集中“吐槽”的问题之一。李非所住小区靠近西三环,“经常下班之后停车没有地方,全被‘老年代步车’给占了,谁先到谁可以停,他们也不怕被罚,随便停车。”

停放在步行道的“老年代步车”。人民网金慧慧摄

对于执法者而言,这似乎也是一个难题。

一名北京网友在人民网留言反映“老年代步车”私自占用公共停车位的问题,@北京12345回复称:针对电动三轮车、老年代步车的问题,此类车辆上路是否违规交通不能认定,辖区内购入老年代步车、电动三轮车作为代步工具的居民较多,车辆停放需要车位,因此此类车辆停放不能单纯认定为是占车位。

“不能认定占用停车位。那划老年代步车停车线啊。”“划的车位大小都是按挂牌机动车划的。”该网友在上述回复下表示。

网友留言。人民网截图

湖南省长沙市公安局望城分局交警大队特勤中队中队长谢建兴告诉记者,在对辖区内“老年代步车”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中,遇到的比较棘手问题在于,使用者以老年人为主要群体,“老年人不太能理解,认为既然这样,那就别卖了。商店有卖,但是又查他们。”

网友口中的“无牌无照”“不守交规”“乱停乱放”在“老年代步车”使用者看来,正是此类车的“便利所在”,也成为销售者、生产者的“卖点”。

“出去不受限制,有驾照好一点儿,三轮的比四轮的好,四轮的警察容易截你,关键别违章,别上快行路。”记者走访北京市东四环某小区时,一名车主侃侃而谈。

在山东省德州市,记者曾遇到一名刚刚退休、正打算购买四轮电动车的顾客。她称,此前学过一段时间汽车,但家里人不让学了,“那个车加油的,太快太冲,我上岁数了,不安全。这低速,就在近的地方慢慢开,远的地方也不开这个车了。”

云南省双江自治县,一名年过六旬的老人在家人反对的情况下仍然坚持购买“老年代步车”,“你们年轻人可以去开(汽)车,我这个是‘老年代步车’,就给我们老年人造的,你还不让我们老年人开?”

这些“老年代步车”是通过哪些渠道卖给消费者的?人民网《人民直击》将持续关注。

(文中李非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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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代步车”调查之二:

无牌无证可上路?

“电动车不是机动车”,北京市房山区的赵先生在京东一家店铺咨询“老年代步车”时,客服如此回复。收到车后,他发现,发票上显示货物名称为“机动车、电动四轮”。

3个月后,赵先生以欺诈为由将商家告上法庭,并提出“退一赔三”的诉讼请求。裁判文书网的二审民事判决书显示,法院支持了该请求。

隐瞒车辆属性构成欺诈?

2018年4月,赵先生花费29800元在京东金多米官方旗舰店购买了一辆四轮“老年代步车”。店铺网页宣传称,公司所有车型均赠送非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保额15万元。

该店铺向赵先生提供的合格证显示,车辆制造企业为山东德州金多米电动车,经过检验,符合《低速电动代步车标准》的要求。

记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查询到上述企业;在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也未搜索到《低速电动代步车标准》。

买车时,赵先生曾与客服沟通了“上牌”“驾照”等问题,客服回复称,“这属于低速代步车,最高时速不超过50,不需要(上牌)”“不需要(驾照)”“电动车不是机动车”。但赵先生收到的发票却载明“机动车*电动四轮车价税合计29800”。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同年7月,赵先生以商家在销售过程中刻意对车辆性质进行隐瞒,对其造成误导,致使其购买车辆,属于欺诈行为为由,将德州金多米车业有限公司(下称“金多米公司”)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该公司退货退款,并支付三倍赔偿金89400元,共计119200元。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金多米公司销售车辆时未告知车辆真实属性,以及合格证上注明的生产厂家属于虚构,其行为构成欺诈。法院同时认为,赵先生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知晓“这类电动车不办理牌照、不交纳保险、上路违章不受处罚”等情况,金多米公司的行为未构成法律意义上的“欺诈行为”。一审法院判决支持退货退款,不予支持三倍赔偿。

赵先生不服判决,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民事判决书显示,金多米公司销售涉案车辆时,故意隐瞒涉案车辆的机动车属性,涉案车辆是否具有机动车的属性、是否需要上牌、驾驶涉案车辆是否需要驾照,以及涉案车辆的生产者是否具有相关生产资质等事实,对消费者决定是否购买涉案车辆具有重大影响,而且具有一定专业特性,不属于生活常识。金多米公司故意告知赵先生虚假情况,诱使其作出错误意思表示,构成欺诈行为。

2019年3月,二审法院对一审判决予以纠正,支持赵先生“退一赔三”诉讼请求。

2020年12月20日,记者在京东搜索上述电动车旗舰店,未发现该店铺。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律师赵文龙表示,上述案件二审判决结果对类似案例具有一定借鉴意义,对“老年代步车”商家有一定警示作用,如果不如实告知车辆信息,消费者可能会告他欺诈。但不同案件还需要具体分析。

“老年代步车”上不了保险?

“油电两用、冷暖空调”“无需驾照”“5门6座、加大空间、拉人载货更多”……

2020年8月至12月,在淘宝、京东、拼多多等电商平台,记者输入“老年代步车”“低速电动车”等关键词,搜索到不少销售三轮、四轮电动车的店铺,页面多以红色字体凸显其“卖点”,发货地包括山东、江苏等地。

“老年代步车”搜索页面。拼多多截图

随机点进淘宝的一家店铺,记者发现“宝贝分类”里包含“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快递车”。记者将一辆车身写着“Jeep”的四轮电动车链接发送给客服,并询问“车速”“上牌”“驾照”等问题。客服表示,最高时速“50(公里/小时)左右”,并称“是低速代步车,大部分地区都是不要上牌”。

得知记者要在北京市使用,客服表示,“可以开,卖过很多客户”“不要(驾照),走辅道”。记者表示担心上路被查,客服回复“北京的客户没有一个说不能开的”“最繁华的客户是在二环内”,并发来近日销往北京市的订单截图。当记者提出“老人没开过”“是否好学”等问题,客服称,“半个小时左右就差不多可以学会了”。

上述“Jeep”电动四轮车的销售页面显示,车辆分为5款,包括裸车、标准款A、油电款B、特价长续航油电款C和空调续航款,价格从10599元到16999元不等。“宝贝详情”里,记者看到,该款车驾驶室与汽车几近相似,方向盘、多媒体显示屏、倒车影像、一键启动、驻车手柄、驻车手刹、可调节座椅等一应俱全。客服称,这一款为“吉普”,“是卖得最火的”。

记者与店铺客服的对话。淘宝截图

“油电两用”的介绍为:可加装增程器,边行驶,边充电,无限续航。客服表示,如果不想要油电两用款,也可以将标准款的“52A”电池换成“100A”电池,或者加装太阳能板,加大续航能力。

在京东、拼多多等平台,针对“上牌”“驾照”等问题,记者随机询问几家“老年代步车”店铺的客服,他们也回复称“不用上牌”“上不了车牌”“不需要驾照”。拼多多的一家店铺客服表示,可以提供写着“老年代步车”的牌照,或者办理非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时送一副“保险车牌”,并给记者发来写着“中国人寿财险”的车牌照片。

记者与店铺客服的对话。拼多多截图

通过该保险公司客服,记者联系上北京分公司营业部的一名孙姓业务员,他称,“老年代步车”的保险“做不了”。

“因为它是违法的,保险不会支持违法的行为。”该名业务员说。

随后,记者又咨询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一名工作人员,对方同样称,“‘老年代步车’出不了保险”,并表示车辆上保险要有行驶证,而当前大部分“老年代步车”没有行驶证。

超市销售“老年代步车”?

线下实体店是“老年代步车”销售的又一渠道。

一家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对代理商有详细的条件限制,比如开设店面、限制区域、规定销量等。但当记者提出想在北京市做代理商时,该企业销售经理表示,北京市属于非正常销售区域,可放宽条件,甚至可以不以店铺形式正常售卖,“以维修点代卖。”

2018年5月中旬,北京市开展了违规销售电动车行为专项治理行动,要求经销商及时下架退市不在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的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四轮车、老年代步车等违规电动车辆。

2020年8月中下旬,记者走访发现,北京市仍有商家销售“老年代步车”。记者在淘宝搜索到一家地址显示为北京的店铺,发送车辆链接给客服后,对话框弹出“还有更多车型,也可以过来试驾。北京东四环百子湾!”

按照客服提供的地址,记者找到附近。一家名为“某某超市”的店铺门前,停放着几辆三轮、四轮电动车。记者上前询问这些车辆是否对外销售,店员表示肯定,“都是电动的。”

超市门口停放着“老年代步车”。人民网 金慧慧摄

店员向记者介绍一辆四轮电动车,最高车速为39公里/小时,驾驶人不需要驾驶证。记者对车辆能否上路行驶表示怀疑,他说:“二环买的都多。”

他提醒记者不要开到主路,却表示自己上下班开这类车走高架道路,“快,红绿灯都没有。”他介绍说,自己开的车是经过改装的,电机功率比普通电动车大,一小时能跑40多公里,“我来这儿好几个月,只要不出事故,从来没见过交警。”

在北京市东三环,一条辅路边缘,间隔停放着一二十辆三轮、四轮电动车。经询问,记者了解到,这些是附近一家店铺的在售车辆,而这家店铺为某品牌电动自行车专卖店。店员介绍说,这些车的价格在八九千至一两万之间,车速为40多公里/小时,充一次电能跑50来公里,“上不了牌。”

新能源汽车假冒“老年代步车”?

与北京市一些“老年代步车”经销商的“隐秘”不同,记者走访发现,山东省德州市的电动车店铺一般以某品牌命名,并在门前区域展示各种颜色和型号的车辆。

据当地人介绍,北方电动车批发市场是德州市较大的电动车市场。从北门进入,记者看到市场的道路左侧陈列着各个品牌的三轮、四轮电动车,右侧则是几家品牌电动车专卖店。

德州市北方电动车批发市场。人民网 杨乔摄

记者走进一家店铺,询问不上牌、驾驶人没有驾驶证能否上路,店员表示,“没有问题。”记者对于车辆能否上牌表示疑虑,她推荐购买可上牌的新能源汽车,然后将车辆标志改为低速电动车标志,“如果说低速车都给你限行了,不能跑了,你再把那个标改回来。”

她介绍说,2020年5月,一位客户购买了一辆新能源汽车,但不愿意处理违章,她帮其改成低速电动车标志,“把所有跟某某(新能源汽车品牌,下同)有关的东西都除掉,你不知道这个车是某某的。”

同时,她也表示这并非长久之计,“就是为了遮遮马虎眼,说实在的,如果说真正查着你,法律责任还是你自己承担,跟我们没有关系。”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擅自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型的,没收非法生产、销售的机动车成品及配件,可以并处非法产品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有营业执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没有营业执照的,予以查封。

生产、销售拼装的机动车或者生产、销售擅自改装的机动车的,适用上述处罚规定。

据店员介绍,德州市的电动自行车已实行挂牌管理。对于低速电动车是否有相关管理政策,她表示,“咱也不是负责这一块的,说不清。”

2020年7月8日,德州市公布《关于对中心城区低速电动车实行限行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将限行车辆拟定为行驶速度低、续航里程短,电池、电机等关键部件技术水平低,未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不符合依法登记挂牌条件的三轮、四轮电动机动车(包括老年代步车等)。

征求意见稿拟按照先中心城区后县级城区、先中心后外围的原则,8月15日起,部分区域限行,2021年1月1日起扩大限行区域。限行时段拟定为每日7时至19时,低速电动车禁止在限行区域内通行、禁止路内停放。

这些“老年代步车”是怎么生产出来的?人民网《人民直击》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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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代步车”调查之三:

什么配置都能加?

“可以做锂电,可以做干电。”

“(电动车)可以做加油箱的。”

“你想做什么颜色,你只要给我拍出图片来,我就给你做什么颜色。”

大部分企业不具备机动车生产资质、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车辆没有办理市场准入……工信部将“老年代步车”划入低速电动车范畴,并指出其行驶速度低、续驶里程短,电池、电机等关键部件技术水平较低。

这些车辆是如何生产出来的?

2020年11月下旬,人民网《人民直击》记者以经销商名义,联系了山东省德州市的3家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其中一家表示可前往参观,另外一家表示德州市不生产“老年代步车”,还有一家挂断了电话。

然而,巧合的是,在记者向当地一名出租车司机打听“老年代步车”厂家后,司机把记者带到了挂断电话的那家企业。

“四轮车的资质,现在谁都没有”

该企业位于德州市武城县南环路沿线。进入厂房,记者看到左右两侧停放着一二十辆不同款型和颜色的四轮车。一名自称是财务的工作人员介绍,企业生产电动车、燃油车,有“奔驰”“路虎”等款型,可定制颜色及配置。

企业生产的“奔驰”款四轮车。人民网 金慧慧摄

“你想要60伏的或者说要72伏的都可以,想要4千瓦的或者3.5(千瓦)的都可以,你想加什么配置都可以给你加上,不想要什么配置都可以给你去掉。”财务人员说。

对于四轮电动车能否上牌,她表示,“当地都有当地的政策。”记者提出查看车辆生产资质,她表示,“四轮车的资质,现在谁都没有,不是说我们没有。”

企业提供的车辆合格证。人民网 金慧慧摄

上述财务人员出示了一份合格证,车辆型号为“路虎”,最高设计车速为55至60公里/小时,左下角写着:本产品经过检验,符合《电动汽车标准》的要求,准予出厂,特此证明。

记者准备扫描合格证上的二维码,她提醒道:“这个二维码我扫不出来,谁都扫不出来。”而记者在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并未搜索到《电动汽车标准》。

对方还向记者介绍了一款燃油车,速度为80公里/小时左右。记者询问是否需要上牌,“应该也不能吧。”她提供了企业销售人员的电话。记者致电销售人员,销售人员称,“挂不了牌”,生产纯燃油车主要针对山区及东北地区。

然而,记者发现该企业并无燃油车产销资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其经营范围包括电动三轮车配件、四轮车配件及汽车灯具、内饰件的生产与销售,不含电动三轮、四轮车的生产销售。

上述财务人员表示,“(经营范围要求)它不能生产(电动三轮、四轮车),它只是说(生产)配件这一块。”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规定,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取得相关准入后方可生产、销售相应的道路机动车辆产品。而公司法规定,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这个车是一直在卖。”财务人员说,这类车的市场主要在乡镇和县城。销售人员则表示,企业一年生产四五千辆四轮车,销往全国各地。

2019年10月27日,武城县市场监管局对该企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事由为当事人未变更登记事项生产电动四轮车行为违反了公司法第十二条规定:“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武城县管得严,不叫生产了”

2017年,武城县经信局“十三五”发展的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及,武城县先后被中国机械工业企业管理协会等命名为“中国汽车零部件产业集群县”,被山东省汽车工业协会命名为“小型纯电动车产业化示范基地”。

规划显示,目前,武城县汽车及汽车零部件企业产品除发动机和桥梁支架外,其他零部件配套率达到80%以上,销售覆盖全国60%以上的汽车生产厂家。2020年的目标是,汽车及零部件产业销售收入达到300亿元,利税50亿元。

记者提出想要参观前述企业生产线,财务人员表示,厂家不在此处,销售人员可带领有需求的客户前往参观。

“以前生产车间就在这,因为这个厂区都是我们自己的,到后来就是说武城县管得严,不叫生产了。”财务人员告诉记者,生产厂家迁到了外省。

准备离开时,记者接到销售人员电话,他表示次日可参观生产厂家。对于为何迁址,他称,低速电动车尚无国家标准,武城县不允许生产。

2018年11月,工信部等六部委印发《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开展低速电动车生产销售企业清理整顿。1个多月后,山东省制定《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开展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清理整顿。

2019年7月4日召开的武城县县委常委会会议要求,坚决取缔、关停非法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同月29日,武城县市场监管局召开低速电动车清理整顿推进会议,要求对辖区内企业进行地毯式再排查再整治。

与前述迁址企业不同的是,其对面生产低速电动车的企业转产了餐车。

“咱这厂子原来是生产四轮的,剩下这么多,现在主要生产餐车。”企业销售经理指着库房一二十辆车告诉记者,武城县的低速电动车厂家从去年开始停产了。

武城县工信局2019年工作总结指出,依法取缔查封了12家无资质许可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2020年计划对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加强监管,确保该领域企业有序合法运营。

2020年9月1日,工信部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7609号建议的答复中指出,《通知》发布以来,山东、江苏、河南、河北等重点地区已经组织开展了低速电动车生产销售企业摸底调查和清理整顿,先后建立工作机制,组织开展相关治理工作,规范低速电动车行业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旦不让生产,全切换成新能源车”

记者先前联系的那家表示可参观的低速电动车企业位于德州市市区。在一名销售经理带领下,记者进入企业厂区。

企业生产的四轮电动车。人民网 杨乔摄

在厂区的一片空地上,停放着大量四轮电动车。销售经理介绍说,这些车辆的速度为35至50公里/小时,续航里程为120公里,不需要上牌,“国家对这个没有规定,所以你上不了牌。”

销售经理称,企业在全国有700多家代理商。记者注意到,一些车辆的前挡风玻璃写有“邯郸”“聊城”“呼和浩特”“遵义”“丰台”等字样。他表示,这些是经销商订购的车,将被发往上述地方。

一辆整装待发的大货车上,有几辆四轮电动车车身印着“市场监管执法”。销售经理告诉记者,这是按照经销商需求定制的。

该企业官网显示,企业注册资金3亿元,占地面积1000余亩,产业园区建有冲压、焊装、涂装、总装全自动汽车四大生产工艺车间。

销售经理介绍,企业前身主要生产三轮篷车,2008年开始生产四轮燃油车,“把摩托(车)发动机放到四轮(上),当时没有管,所以就可以生产,2012年国家不允许生产这种车,改成电的了。”

企业的冲压车间。人民网 金慧慧摄

记者跟随销售经理一一参观了总装、涂装、焊装和冲压生产工艺车间。“核心的设计、模具都在这里。”走到冲压车间,他对记者说:“这里边(是)投资最大的,好几亿,一套模具大概几千万。”他表示,企业只生产汽车外壳,轮胎、电池等零部件是从其他厂家采购的。

除了低速电动车,该企业还生产新能源汽车。销售经理介绍,企业可生产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新能源汽车,“这样安全,一旦不让生产(低速电动车),我就全切换成新能源车就行了。”

与崭新的低速电动车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落有灰尘的新能源汽车。销售经理坦言,新能源汽车一年销量只有几千辆,质量不如很多同类品牌,而价格比一些品牌高,“没办法,(这是)你拿这个资质必要的付出。”

同时,他也指出,低速电动车受低价位新能源汽车冲击较小,一年的销量有五六万辆。在他看来,新能源汽车体积再小也需要上牌、考驾驶证,而选择低速电动车的是不想考或考不了驾驶证的群体,市场主要集中在城乡接合部。

2019年12月20日,德州市印发《大力拓展消费市场加快塑造内需驱动型经济新优势重点任务细化落实分工方案》,提出督导县(市、区)落实国家、省低速电动车治理工作要求、严禁新增产能、整治道路交通秩序、加强销售市场监管,完成时限为2023年年底。

这些没有生产标准的“老年代步车”将何去何从?老年人的出行需求及安全该如何保障?人民网《人民直击》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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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代步车”调查之四:

治理难题如何破?

父亲的“老年代步车”被扣,云南省的李百祥想到的不是损失三四万块钱,而是父亲以后怎么买菜。

不独李百祥父亲有此遭遇,也不止云南省对“老年代步车”进行查处。近几年,围绕相关车辆,各地出台了不同的管理办法。一些地方因禁止“老年代步车”上路被质疑“不让开为什么让卖”;未禁(限)行地区的车辆管理则成棘手问题;还有一些地方,如何接送孩子、买菜和就医,困扰着老人们。

“老年代步车”身份未来能否“转正”?现有车辆如何管理?老年人的出行问题又当如何解决?

多地禁令已出台

2020年3月28日,李百祥父亲开着“老年代步车”在云南省双江自治县沙河乡允景路行驶时,与一辆机动车发生剐蹭。李百祥父亲称,因没有登记挂牌,车被交管部门扣留,“我去弄车,(交警队)就让我给出一个保证书,(保证)别再往出开了。”

云南省蒙自市政府办公室12月7日回复网友留言时提到,2020年,云南省公安厅等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组织开展低速电动车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坚决打击三、四轮电动车存在的生产经营无序、违法违规销售、车辆无牌上路、驾驶人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

山东省微山县也发布了禁行通告,要求自2020年6月1日起,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未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电动四轮车,在部分区域全天24小时禁行。

由于部分地区禁(限)行,一些经销商将车辆低价卖到非禁(限)行地区。

王立强在微山县经营着一家电动车专卖店,经营范围包括三轮、四轮电动车和三轮摩托车。“生意都断了。”通告发布后,他以7折价格处理了店里的新车,“卖给附近不查的地方,也有专门大量收车的。”

河北省邢台市的骆先生两次跟随同行前往微山县收购二手“老年代步车”,“共收了100多辆车。”山东省聊城市高唐县的一家“老年代步车”经销商的部分车辆也来自周边禁(限)行地区,“中间赚个差价。”

山东省聊城市高唐县某“老年代步车”经销商销售的车辆。人民网 金慧慧摄

2018年11月2日,工信部等六部委印发《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知》,将“老年代步车”划入低速电动车范畴,要求各地根据本地区具体情况制订在用低速电动车处置办法,研究设置一定时间的过渡期,通过置换、回购、鼓励报废等方式加速淘汰违规低速电动车在用产品。

与上述禁(限)行地区不同的是,一些地方给出了违规“老年代步车”淘汰期限,并出台过渡期管理细则。

2020年1月20日,重庆市经信委等六部门印发《进一步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工作方案》,提出对在用的低速电动车,设置三年过渡期,过渡期届满后不得上道路行驶。在过渡期内,对低速电动车参照机动车进行管理,各区县政府公安机关应当结合辖区道路交通状况,合理划定低速电动车禁、限行区域。

河南省驻马店市的非标电动三轮车悬挂防盗识别编码。受访者供图

7个月后,河南省驻马店市印发通知,要求禁止在市中心城区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电动车,对于通知发布之日前购买的非标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悬挂防盗识别编码,并限定3年过渡期,过渡期满后禁止在市中心城区上路行驶。

标准编制进行中

李百祥父亲的“老年代步车”合格证上,额定载客一栏写着“4”。

在南京工业大学交通学院教授王卫杰看来,现在的“老年代步车”功能太泛化,“到底什么是‘老年代步车’,其边界在哪里?应尽快制定生产标准规范管理。”

记者查询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发现,国家标准计划《四轮低速电动车技术条件》于2016年11月22日下达,国家标准计划《四轮低速电动汽车技术条件》于2019年9月6日下达。这两个项目的周期都是24个月,目前均处于起草阶段。

2020年9月1日,工信部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7609号建议的答复(以下简称建议答复)中指出,工信部组织行业专家、重点企业开展了多次讨论,各方已达成“微型、短途、低速、特定区域内使用、安全和环保要求不降低”的共识,形成《四轮低速电动车技术条件》标准草案,目前正在加快标准编制工作。

东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交通法治与发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顾大松表示,“老年代步车”标准一直未出台的核心问题在于,生产资质对企业资金和技术能力要求较高,且如果要求车辆上牌、驾驶人考证,这类车受欢迎程度将受影响。

“‘老年代步车’按道理属于汽车类型,如果使用者一方面希望它具有汽车的速度和配置,另一方面又不希望将其按照机动车管理,恐怕很难实现。”顾大松说。

王卫杰认为,标准制定难点不在标准本身,而是对这类新兴交通方式的认定,“‘老年代步车’就是代步工具,功能不能再泛化,否则可能给后期交通管理带来较大压力。”

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显示,现行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和《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修订分别经历了19年和9年。

在前述建议答复中,工信部指出,根据《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相关规定,电动三轮车应归属电动摩托车范畴。

记者查询发现,北京、山东等地已实行电动自行车挂牌管理,而三轮电动车挂牌尚未统一。记者在走访中看到,北京市、德州市的电动自行车基本挂牌,而三轮电动车多数未挂牌。

一些地方的三轮电动车虽挂了牌,但被禁(限)行,如上文提到的山东省微山县。对此,当地居民刘琨表示不解,“低速三轮出厂有合格证,本人有驾驶证,上了牌照,还买了保险,为什么禁止上路?”

对于电动自行车和三轮电动车不同的管理现状,顾大松认为,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虽然要求挂牌,但不需要驾驶证。而三轮电动车纳入了机动车范畴,不仅需要挂牌,还需要驾驶证,改变相对较大。

在王卫杰看来,无论是电动自行车还是三轮、四轮电动车,其管理问题都需要通过立法解决,有法可依才能实现有效管理,“如果国家层面立法较难,可以借鉴当前的电动自行车管理,部分省市先行先试立法。”

同时,他也强调,没有标准就无法立法,两者应统筹协调。

源头治理需加强

2020年4月16日,李百祥在人民网留言称,“希望我省能够有配套的措施从源头上解决这种车辆(‘老年代步车’)的问题。”

云南省临沧市公安局回复表示,该类车辆的存在,问题在于生产、销售等源头问题,生产归属工信部门管理,销售归属市场监管部门管理,“针对我市市场上销售此类车辆问题,我局于2019年4月18日已经给市场管理局发过函,建议其加强此类车辆销售方面的监管。”

不止临沧,湖南长沙等地交管部门也遇到了同样的管理难题。

长沙市公安局望城分局交警大队特勤中队中队长谢建兴对记者表示,长沙市望城区2020年10月起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老年代步车”集中整治,效果有待继续加强,“实际上,开展集中整治是规范管理的最后一个环节,不想让它们出事故,还需加强源头治理。”

如何从源头上解决“老年代步车”生产、销售及使用问题?

王卫杰表示,“老年代步车”从生产制造到后期管理是一个体系,涉及工信、市场监管和公安等多部门,建议国家层面牵头做好包括生产标准制定、交通基础设施升级、交通管理在内的顶层设计。

他认为,社会治理应考虑隐性成本,“老年代步车”方便了老年人出行,扩大了他们的活动范围,其交通管理社会成本也不能忽视。

和李百祥父亲一样,很多“老年代步车”使用者认为,既然不能上路就不应该允许销售,否则车辆闲置对他们而言是很大损失。李百祥提供的收据显示,父亲的车售价36800元。

顾大松建议,加强供给侧和需求侧管理,将“老年代步车”纳入汽车属性的国民用车范畴,“这类车在农村使用较普遍,汽车下乡政策可以给予配套补贴。”与此同时,他也指出,安全是机动化出行第一要务,企业应努力提升技术水平。

2020年10月22日,公安部宣布取消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轻便摩托车驾驶证70周岁年龄上限。在此基础上,顾大松建议,对“老年代步车”使用者和车辆进行证照管理,放开驾培服务,为有需求的人群提供更多便利。

“让考(驾驶证)咱就考去,让挂牌咱就挂,不让上路我觉得这是不合理的。好几万块钱买的新车,才开不到7000公里。”李百祥父亲说。

出行体系待完善

李百祥父亲在云南省双江自治县郊区租了一个养牛场。据他介绍,养牛场位置偏僻,平日里购买生活用品需要去县城,而班车时间不是很固定,且养牛场距离车站两三公里。

“5天去赶一趟集。”李百祥父亲说,“老年代步车”不能上路后,他搭乘熟人的车,或者在路上拦车去县城,“有时候拦人家那个大车、拖拉机,逮着什么坐什么。”

李百祥告诉记者,当地农村的主要交通工具是摩托车,而父亲今年62岁了,他不放心父亲骑摩托车,“摩托车速度很快,风吹日晒雨淋的,老年人身体素质没年轻人那么好,生病了恢复也慢。”

两位老年人准备乘坐“老年代步车”。人民网 杨乔摄

相比城市,乡镇老年人对“老年代步车”的需求更大。采访中,相关生产及经销商均表示,车辆主要销往城乡接合部。在山东省德州市武城县鲁权屯镇宏海路边,记者统计发现,10分钟内至少有20辆三轮、四轮电动车驶过。

2019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提出推进城乡客运服务一体化,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保障城乡居民行有所乘。

“农村公路修好后,大家能够走得出了,但怎么走得好还有待提升,”顾大松说,“一些地方明确了农村客运的公益性,且定点定班定线开行。”

接送孩子是老年人出行的又一需求。2020年11月19日晚高峰的1个小时里,记者粗略统计,百余辆三轮、四轮电动车经过德州市三八中路与解放中大道交叉口,其中大部分为接送孩子的车辆。

北京市某幼儿园的校车。人民网 金慧慧摄

顾大松认为,接送孩子应交由校车这一公共产品实现,孩子们集中乘坐校车通行效率是最高的,而且有助于缓解早晚高峰的道路拥堵。他建议,校车规格大小可根据城市道路和学校周边环境灵活选择,但要给予优先路权,保障其安全。

“现在的校车管理思路是推责式的,只要校车出事故,责任全是学校和校车公司的,最后大家都不敢用校车了,”顾大松说,“从公共最优角度讲,还是要强化校车理念,大家一起想办法解决校车管理问题。”

贴着“透析专用”的“老年代步车”。人民网 金慧慧摄

“老年代步车”还被用作就医的交通工具。在北京市东三环外一栋居民楼前,记者看到一辆“老年代步车”上贴着“透析专用”字样。

10月23日,在民政部2020年第四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养老服务司副司长李邦华指出,根据相关预测,“十四五”期间,全国老年人口将突破3亿,从轻度老龄化迈入中度老龄化。

王卫杰认为,“老年代步车”兴起的核心是老年人出行问题,应尽快建立便利老年人出行的综合交通体系,完善配套基础设施。他建议管控“老年代步车”速度,完善步行道设施,让其在步行道通行。

“老年代步车”生产、销售、使用、管理如何规范?其背后的老年人出行系统如何完善?人民网《人民直击》将持续关注。

(文中刘琨、王立强为化名)

来源:两拐微信公众号

人民网-《人民直击》

原标题:《【人民网】“老年代步车”深度大调查(2021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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