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坑腌制、光脚踩踏、乱扔烟头……土坑酸菜踩了哪些法律红线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老坛酸菜的菜叫什么名字 土坑腌制、光脚踩踏、乱扔烟头……土坑酸菜踩了哪些法律红线

土坑腌制、光脚踩踏、乱扔烟头……土坑酸菜踩了哪些法律红线

2024-07-12 05:4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a22c994d3f05deec81e67b83e5689b85.jpg

   “我用嘴吃的酸菜,你家竟然用脚踩!”今年的“3.15”晚会曝光了湖南插旗菜业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腌制的酸菜存在食品安全问题。事件曝光后,被牵连的企业纷纷表态。康师傅、五谷渔粉已承认插旗菜业是该公司酸菜供应商之一,并下架相关酸菜原料,全面停止使用并封存,等待相关部门的进一步检查。统一、肯德基、白象、今麦郎等企业表示插旗菜业并非其供应商。    此外,湖南省岳阳市华容县、岳阳市君山区两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展开执法、调查工作,并对存在监管不严、履职不力等问题的食品安全监管负责人进行追责问责。3月16日晚,华容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华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何芳给予停职检查处理,对华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食品安全工作的党委委员、副局长徐育军给予免职处理;君山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君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万越给予停职检查处理,对君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食品安全工作的党委委员、副局长戴中华给予免职处理。    得知酸菜的真面目后,不少网友表示:“恶心,以后再也不能直视老坛酸菜了。”同时,也有人对此发出质疑:涉事企业的行为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购买了问题酸菜的消费者能否退货退款、要求赔偿?针对热议问题,记者采访了多名律师。    收购“土坑酸菜”,违反了哪些法律?    四川坤弘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文璞认为,湖南插旗菜业有限公司等收购“土坑酸菜”的行为实际是以第三方供应商代为供应“老坛酸菜”原料,并由其进行加工包装后销售,应当属于《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所称的“食品生产者采购食品原料、食品相关产品”。    因此,其未对“土坑酸菜”进行卫生指标检测的行为就违反了上述条款中“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的食品原料,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之规定,并且还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二条要求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者“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对所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或者销售”之规定。    使用“土坑酸菜”作为原料,如何担责?    “康师傅等企业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相关标准的原料酸菜,同样可能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同时,康师傅作为上市企业,还可能被投资者起诉。”王文璞告诉记者,康师傅等企业作为食品生产者,其在收购原材料时,同样应当严格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对所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或者销售。    此外,《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三条还要求食品生产者,在“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时应立即停止生产,通知相关经营者和消费者,对食品进行召回,并对召回后的食品进行销毁或无害化处理,确保其不会再流入市场。    涉事企业称国内“顶多罚一两千元”,有依据吗?    曝光视频中,插旗菜业生产负责人彭经理声称:“国内的产品到了消费者手里面,里面有一点树叶,有一点纤维,顶多罚你一千(元)两千(元),这个如果到国外去了,至少是罚十万(元)。”对此,王文璞否认了此种说法。他解释说,所谓的罚一两千元是指消费者有权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要求赔偿,但该款项的性质属于惩罚性赔偿,并非行政监管领域的罚款。    王文璞认为,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之规定,湖南插旗菜业有限公司等已涉嫌违反该条第(一)款所称的“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以及第(四)款所称的“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律师王生忠认同该看法,他告诉记者:“对于这种情况,在涉事企业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有权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的食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情节严重的还可能会被吊销许可证。从罚款角度看,如果涉案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将面临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将面临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    此外,除了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王生忠还认为,使用“土坑法”腌制酸菜可能会存在亚硝酸盐超标等问题,如果操作不规范可能会导致土壤酸化,涉嫌违反《环境保护法》。    “报道中提及这些腌制酸菜的土坑多分布于农田中,长此以往如果造成了大量永久基本农田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还可能构成污染环境罪,将面临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王生忠认为,无论是从食品安全监管还是环境监管方面看,“土坑酸菜”涉事企业都可能面临民事、行政甚至刑事等多重责任,并非是“顶多罚一两千元”那么简单。    消费者该怎样依法维权    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四川博绅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凊告诉记者:“消费者在购买不合格的酸菜制品或者以其为原料的包装食品时,虽未与经营者就酸菜质量等达成书面约定,但已达成了口头买卖合同。当经营者提供的商品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商品的质量问题已经导致消费者不能食用该商品。消费者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情况下,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消费者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要求解除合同,要求经营者退货、退款,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    李凊提醒消费者,在权益受到损害时,可以通过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依法维权。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消费者在主张权益的过程中应当有证据意识,保留购买凭证,妥善保管证明权益受损害的相关资料。    “目前,市场监管部门已整合开通了‘全国12315平台’和‘12315热线’,消费者可以通过登录‘全国12315平台’进行网上留言,或拨打12315消费者权益保护热线进行维权。”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徐静怡说。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刘文慧 魏丹)



【本文地址】

公司简介

联系我们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专题文章
      CopyRight 2018-2019 实验室设备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