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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变法对美国经济法律制度的影响

2024-01-21 23:5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熙宁二年(1069年),在“太平可立致、生民咸被其泽”的强烈期许中,王安石以参知政事而位居权力要枢,获得施展其兼济天下的政治抱负的机会,设立制置三司条例司,迅速在全国迤逦推出青苗法、巿易法、免役法、保甲法、保马法、方田均税法、农田水利法一系列变法新政,此即人们耳熟能详的“王安石变法”或者“熙宁变法”。研究王安石变法的论著多不胜读,本文不揣浅陋,希望从王安石变法对美国经济法律制度的影响角度野人献芹,探讨如何对待中国经济法本土资源的问题。

    王安石变法得失

    青苗法实乃常平仓法的变体,在当时官文书中皆以“常平新法”称谓,系从中国传统的常平仓制度变化而来,但采用了出现于唐朝的“青苗钱”。据《宋史·王安石传》记载,苗法者,以常平籴本作青苗钱,散与人户,令出息二分,春散秋敛。马寅初是民国时期经济立法的重要参与者,曾经参与民国政府金融法、税法等等法律的制定。他认为,王安石的青苗法系一种农业金融制。“农民以无力购买耕具,国家乃设农业金融机关,贷与资本,利息不得过二分,以便农民购买耕具,在下种前贷与,收获时偿还。当立法之初,贷以金钱而还可用谷物,此明明为谋农民之利益,故国家情愿受亏。盖金钱之需要无限,而谷物之需要则有限。以需要无限之金钱,易需要有限之谷物,国家当然处于不利地位,而农民固受其便也。……今日之农民银行,与信用合作社,其用意即与青苗法同。”

    王安石根据前代平准理论和实践经验,创行市易法,在汴京设都市易司,在边境和重要城市设市易司或市易务,筹集资本金收购滞销货物,在市场短缺时再卖出,以防止商人垄断,稳定物价,且向商贾贷款或赊货,按规定收取息金,以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马寅初指出,王安石所创的市易法“系一种市场金融整理机关。其性质与今日之工商银行同。同时亦为货物之流通机关。其法凡货物之转输,必须经过牙行之手。牙行居于官商之间,当货物贱时,官方即可饬牙行收买,以提高物价;当货物贵时,则官方所储之货,即可交牙行发卖,以压低物价,其意与汉之均输法同。”

    王安石果于自用,慨然有矫世变俗之志,欲尧舜三代其君。其变法的目的未始不善,但目的之善不能自然而然衍生结果之善。作为充满理想主义色彩的变革者,王安石力推青苗法、市易法的本意是“去重敛、宽农民、国用可足、民财不匮”,但这种目的本身基于国家本位,主要在于为国家充实府库,加强政府在市场资源配置中的宏观调控能力,自始即存在容易剑走偏锋的基因,而且这种法律制度的改革潜含着以黎民百姓为工具的倾向,有失中国传统的民本主义。其“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等豪言被作为激励变革现实的励志语录,也正是这样,面对百姓苦于新法时,他甚至夷然以“祁寒暑雨,民犹怨咨,此无庸恤”之语相对,无异将百姓作为实现自己变法目的的棋子对待,连一向支持他的宋神宗都颇感过分,喟叹“岂若并祁寒暑雨之怨亦无邪?”笔者在《法律、资源与时空建构:1644-1945年的中国》中就一再强调,在研究中国的法律、经济等问题时,中国作为“大国”的空间性往往被视若无睹,仅仅被作为无需赘言的背景衬托,而对其在社会各层面的深刻影响概未之见。无论政治家和普通人,对于中国作为大国的特殊空间性必须具有清醒的认知,方能洞察解决中国问题的复杂性,才能鉴古知今,措置得宜。经济法律制度的建设与一国的空间大小匹配关系匪浅,在王安石变法中得到充分的说明。王安石作为地方官在一隅进行的改革尝试旗开得胜,并不能保证其作为一国宰相将这种

    经验复制后推而广之同样能够获得成功。因为系统复杂性的增加何啻倍蓰,整个国家最高层面的丝毫政策取向偏差都可能在传导至基层时形成令人目瞪口呆的放大效应,故而孟子有“治大国若烹小鲜”的诫命。王安石大刀阔斧的更张法制遭到非议,而为了变法新政自然需要不次举用新人以为冲锋陷阵的干将,难免儇慧新锐暴得美官,借变法之名标新立异作为投机攀跻之资本。王安石为了推行政策落实以官员业绩考核为杠杆,官员的升沉与政治忠诚均以对新法任务的完成度为标准。这样就造成青苗法在执行过程中,各级官员层层加码,原本属于政府直接提供的普惠金融服务被歪曲、走样,最终毫不意外地变成了增加税收而强制摊派的高利贷,减负纾困的惠民之策沦为殃民之法。越是心狠手辣的官员,越是可以通过横征暴敛获得赏识和拔擢。变法派除了王安石以外,率多希世揣时的奸臣或鱼肉百姓的酷吏,即是这种劣币驱逐良币的逆向淘汰产物,因此,其被批评为“引用凶邪,排摈忠直,躁迫强戾,使天下之人,嚣然丧其乐生之心”。即便置今日,普惠金融都是极为棘手的老大难问题,但凡能够彰彰有效对治局部的金融服务“富贵病”痼疾都是可以像穆罕默德·尤努斯那样获得诺贝尔奖的,美国当代的《社区再投资法》等用制度化的方式在金融领域内推行平权政策虽说明效可睹,但诟病之声也同样不绝如缕。在王安石变法期间,穷人面临利息负担的压力不愿请领青苗钱,地方政府官员本身也不愿贷款给偿还能力低下的穷人,想贷给富人而后者又没有资金需要,但为了自己的政绩,又必须以多散为功,通过保人制度完成贷款任务,“抑配”强借,聚敛亟急。恰如御史中丞杨绘所说,诸不肖有司“惟务敛之多而行之峻,致天下不尽晓朝廷之意,将以为率其剩者而官取之”,结果借户逃亡,保户分赔,贫富皆困,造成许多家破人亡的惨剧。市易法本来是为了打击奸商囤积居奇,平抑物价,但所操或非其要,所施或未得其方,最后变成了各地官府借法弄权,竞相抢购紧俏物资,利出一孔,“官商”“官倒”大行其道,垄断罔利,莫之敢争,导致物价飞涨,商业萧条,怨声载道。天灾后令人不忍直视的《流民图》摆在皇帝面前仅仅是王安石被罢相的导火索,但确实昭示了其如毛泽东在《致萧子升信》中所说“无通识,并不周知社会之故,而行不适之策”的变法不尽如人意。

    华莱士农业立法的“中国元素”

    陈焕章是广东高要人,早年在广州长兴里康有为的“万木草堂”读书,1904年进士登第,为中国历史上最后一科的进士,次年被选派赴美国留学,入哥伦比亚大学经济学系学习,在1911年获得博士学位。其博士论文《孔门理财学》当年即收入由哥伦比亚大学政治学教师编辑的“历史、经济和公共法律研究”丛书。这是中国人在西方的第一本经济学著作,共分两卷,五个部分,采用西方经济学理论框架研究中国古代经济思想。哥伦比亚大学著名经济学家塞利格曼后来在主持中国留学生博士论文答辩时每每以此书中的观点拈题提问。罗斯在此书出版的翌年在《美国经济评论》上撰文认为,陈氏著作为西方的政治经济学汲引了孔子以降的中国伦理学和社会学资源,使中西经济传统得以相互补充。经济学巨匠凯恩斯1921年在《经济学杂志》发表的评论中对此书也甚为推重。马克斯·韦伯的《儒教与道教》、熊彼特的《经济分析史》等名作在上世纪初纷纷将此书作为重要的参考文献。在书中,陈焕章详细论列了北宋王安石变法的内容,指出王安石青苗法的实质就是农业贷款,不但把农民从沉重的、乘人之危的高利贷负担中解放出来,而且使他们能够在偶遇资金短缺时不必中断农作,同时还可以起到平抑谷价、保护城市消费者的作用,一举而数得。陈焕章甚至将青苗法的思想渊源追溯到孟子和《周礼》,将《周礼》记载的“泉府”解读为周公为了人民利益建立的政府银行。

    亨利·A.华莱士出生于爱达华州名门望族,祖父主办《华莱士农报》,曾拒绝总统邀请入阁,父亲本身也是著名农业经济学者,曾出任哈定总统时期的农业部长。华菜士本人在陈焕章博士论文完成的当年在爱荷华州立学院获得农业学士学位,其大学毕业后协助乃父主编《华莱士农报》时在得梅因公立图书馆看到陈焕章出版的新书《孔门理财学》,对王安石变法的举措推崇备至,奉若至宝,悉心硏究。当时与华莱士过从甚密的农业部官员路易斯·比恩指出,常平仓这个特殊的思想完全来自于不同的方面,“它的根源在中国”。依该论者之见,陈焕章的著作进入华莱士视线后,其对书中关于政府掌握储备粮食平抑市场价格、保护消费者的制度印象至深,以至在接下来许多年份的《华莱士农报》上关于常平仓的介绍连篇累牍。例如,华莱士在1926年的社论中指出:一千多年前中国人就通过法律设立了“常平仓”,其原则较为缓解美国农业而提出的绝大多数计划更具有政治智慧。如果我们具有真正的农业政治智慧,应努力在这个国家结合中国人常平仓理念与处理我们农产品过剩的常识。毫无疑问,这将涉及一定数量的政府干预,而我们的人民可能还没有做好准备。

    20世纪30年代,也就是美国大萧条爆发时,陈焕章的著作被再版。时任农业部长的华菜士领导制定了一系列农业立法。《1933年农业调整法》起到了阻止农产品价格进一步下滑的作用,但也带来了许多实际问题,具有明显的经济行政管理法色彩,未能与市场机制妥帖结合,与作为自由经济大宪章的《谢尔曼法》存在明显的悖反,被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判定部分内容违反宪法。在华莱士看来,罗斯福时代的美国与王安石时代的中国经济形势非常相似。一方面出现农产品过剩,一方面农业信贷系统本身为垄断集团所把持,一般农民无法取得贷款,土地被地主收回,生计日窘,只有通过政府向人民提供贷款,使农民们能够尽快找到生计,才较好地解决这个问题。

    华莱士并不隐讳地指出:“我任农业部长后,不久就请求国会在美立法中加入中国农政的古法,即常平仓的办法。这个常平仓的名字,我是得自陈焕章所著的《孔子与其学派的经济原则》。”中国古代的常平仓最基本的功能是救荒与调节粮食价格,而关键在于背后中国传统的平准理念。王安石变法时颁布的“青苗法”利用常平仓、广惠仓作为资本,向农民发放贷款,降低了常平仓无偿救济的功能,使得常平仓完全成为经济手段,成为当今世界农业贷款的渊薮。1930年以后,玉米产区气候无常,丰歉弥定,经1934年和1936年两次大旱灾,促使仿照王安石的青苗法在美国历史上首创农业常平仓之制,构成华莱士的农政核心,完成罗斯福与华莱士的平衡农业法。一方面按照中国古代常平仓稳定经济的原理,借助政府的公共财政力量,成立联邦剩余商品救济公司,办理玉米、小麦、棉花、烟草、稻谷五项基本农产品的价购与储藏;另一方面,顺年丰收,由商品信用公司按照农民产品之多寡贷予款项以稳定农产物价及其适量供应。歉年短收,常平仓即抛售一部分丰年积贮,足以转化丰收成灾、谷贱伤农、谷贵伤民的逆境,为保证经济、嘉惠全民之善果。与《1933年农业调整法》主要目的是调整农业产量不同,《1938年农业调整法》更加简单易行,强化了《1933年农业调整法》对土壤的保护。农民种植任何作物皆可以参加该计划,不仅调整人们的利益关系,而且致力于建立常平仓制度以根据市场供应和价格波动进行逆周期调控,把丰年的剩余转移到灾年,也为粮食储存提供商品贷款,从而稳定储存农产品的季节性价格,消平农产品价格的波动峰谷,既不使农民利益遭受损失,也保证粮食价格波动不会影响到城市人民的生活。

    华莱士的主张在当时遭到很多反对,因为这与美国一贯坚持自由经济主张、反对政府干预经济相悖。华莱士反对纯粹“经济人”的概念,反对自由放任的经济理论。其提出的“新边疆”观点就是倡导进行思想观念上的调整,经历身心的转变,将国家干预的有形之手作为经济生活不可或缺的成分。美国总统林肯在1861年签署的《独立宣言》宣告了南方黑奴的人身解放,黑人奴隶由此摆脱羁轭获得自由人的身份,而华莱士在题为《非独立宣言》的电台演讲中则倡导类似于狄骥“社会连带学说”的理念,强调美国人民的福利和幸福相互依赖,摆脱农业萧条需要农场主们转变观念,与联邦政府进行合作,限制农业产量,实现共同丰裕的目标。在20世纪初叶社会主义思潮澎湃的背景下,这种具有社会本位的思想可谓与时俱进。在国会通过《1938年农业调整法》后,华莱士发表的《新农业法:农业和城市共同富裕》电台演讲也彰显了这种社会法的思想,把常平仓作为“经济民主”的手段,认为它是为人民服务的方式。与王安石变法不同之处在于,华莱士将中国古代实施几千年的常平仓制度诠释为经济民主的表现,通过提供经济诱因吸引农民参加常平仓计划,注重用民主方式解决经济问题。他虽然借鉴王安石的青苗法和市易法的制度设计原型而建立商品信贷公司和剩余商品救济公司等特殊企业,但根据美国的实际情况通过1938年《联邦农作物保险法》保护小麦、棉花和亚麻种植者免受天气恶劣、病虫灾害等造成的损失,农民以小麦或等量现金的形式向政府支付保险费,一旦农作物歉收,将得到补偿。这已经逸出中国古代的常平仓的内涵。由于中国古代小农经济的脆弱性,常平仓主要用于短缺经济条件下的制节谨度、积谷防饥,而自1938年以来在美国农业部官方文件中的常平仓计划包括与农产品供应有关的各种活动,不仅旨在避免周期性的稀缺的旧危险,而且很大程度上试图通过补贴农民以自愿减少种植面积解决过剩。实行常平仓计划与最初的农业调整经验相比“如同现代汽车和人力车相比一样”,既保护了消费者,又通过公平价格激励农民为满足国内市场进行生产,还可以根据需要提高粮食产量,使农民的福利并非只通过减少种植面积获得。与反托拉斯法作为竞争秩序的框架性制度建构不同,这种调控如同水库调节水量的机制,虽然具有逆周期性,但顺应经济规律而因势利导,不平而平,具有产业政策法的性质。

    如何讲好“中国故事”

    抗战末期,华莱士以美国副总统的身份访华,途经乌鲁木齐、重庆、昆明、兰州等地。1944年6月21日中央日报报道:华莱士“对于吾国王安石之农政,备致推崇,迭次言论中皆有向往之词。在迪化(今乌鲁木齐)参观新疆女子学院时,图书室中适有一部《王临川全集》。王世杰罗家伦两氏,因示华氏以该书。华氏谓彼曾研究过王安石,但在全集中一定还有彼所不曾知道的文章。王氏因语此书中不畏天变、不畏祖宗之法等语,谓王安石整个精神,只是不畏任何阻力。华氏答称:余于此颇悉。”“于谈话中,曾询及我宋代政治家王安石之有关各节,华氏誉王安石为中国历史上推行新政之第一人”,请王世杰为他收集王安石的有关资料供研究之用,甚至想要寻访王安石的后代,详细了解其事迹,以飧其对这位近千年之前的中国政治家期期向往之心。

    有些中国学者颇为夸张地指出,王安石教会华莱士振兴了美国经济。在某种程度上,是王安石的经济智慧拯救了饥饿的美国农民;

    也有些学者把王安石变法和20世纪30年代美国新政相提并论并举为“世界经济史上影响巨大的事件”,认为美国罗斯福总统的新政曾经借鉴了王安石变法中的青苗法、市易法等思想。这种观点主要是基于影响的角度进行申论,但忽略了作为华莱士本人的能动接受、解释,关键在于王安石变法的部分内容与其自身的探索兴趣具有契合,为其提供了可堪借鉴的资源,故而心有灵犀一点通。王安石变法对华莱士而言仅仅是一种法律制度设计过程中的影响,尚不能构成法律移植。事实上,即便法律移植通常不是简单的照搬照抄,削足适履,而是一种具有创造性的重构。即便在当代中国,时移世易,贩卖古时丹也是无济于事的,更遑论华莱士在当时美国迥然殊异的时空背景下的行为抉择不可能不基于其“地方性知识”。正是这样,在以研究中国法律史见长的著名汉学家德克·布迪就华莱士“常平仓计划”的思想渊源写信求证时,华氏在1945年8月24日信件中非常友善地回答:“我首先通过阅读由哥伦比亚大学的中国学者陈焕章撰写的博士学位论文了解到常平仓。他的论文标题是《孔子及其学派的经济原理》。结果,我在20年代为《华莱士农民》撰写了几篇题为‘常平仓’的社论。直到1933年末或1934年初,尤金·梅耶夫人给我由一个名叫威廉森的英国人所著、由英国普罗赛因出版公司出版的两卷本著作,我对王安石不熟悉。虽然我很崇拜王安石的作品,但我不认为我所采取的任何措施是阅读他的作品后的产物。‘常平仓(Ever Normal Granary)’一词不是源于王安石,而是源于我前面提及的论文。”华莱士这里所说的威廉森两卷本著作题为《王安石:宋代中国的政治家与教育家》,于1935年至1937年分两卷在伦敦出版。估计华氏记忆略有偏差,其不可能在1933年末或1934年初接到友人之赠。依据华莱士的这封回信,布迪断然否定华莱士制定的新政农业政策与王安石有关。事实上,华莱士的新政制度设计具有与王安石新法不同的内涵并不能否定前者受到后者的影响,两者存在差异与两者无关是不同的命题。大量的优势证据不能仅凭摭拾片言只语加以引申就可以一概视如土芥。

    一向对中国传统文化情有独钟的钱穆在《中国历史研究法》中曾提及王安石变法对美国现代农业立法的影响。其如是言:“据说美国罗斯福执政时,国内发生了经济恐慌,闻知中国历史上此一套调节物价的方法,有人介绍此说,却说是王荆公的新法。其实在中国本是一项传统性的法制。抗战时期,美国副总统华莱士来华访问,在兰州甫下飞机,即向国府派去的欢迎大员提起王安石来,深表倾佩之忱。而那些大员却瞠目不知所对。因为在我们近代中国人心目中,只知有华盛顿、林肯。认为中国一切都落后,在现代世界潮流下,一切历史人物传统政制,都不值得再谈了。于是话不投机,只支吾以对。”《中国历史研究法》是1961年在香港孟氏教育基金会的讲演整理而成,所以通俗晓畅,气势恢宏,但对于具体的细节在即兴侃侃而谈中不可能仔细绵密考证,与当时的报道未必尽合,一般人数典忘祖不足为怪,但王世杰、罗家伦等精英知识分子则断然不在其列。从华莱士私人日记可以看出,其临行前就将陈焕章著作的中文节录交随行的美国国务院中国事务局局长文森特,供为其撰写在华敦睦友谊的演讲稿参考之用,而国民政府也显然在寻找沟通话题方面做足了功课,因而如前所述在华莱士造访第一站乌鲁木齐时就被不着痕迹地引导目睹了在书架上的《王临川全集》。

    华莱士访华后掀起一股强劲的热潮,王安石变法对美国常平仓制度的影响在唯明编注的《华莱士在华言论集》等著作中也成为宣传的亮点。沈文辅在当时权威刊物《东方杂志》1945年第41卷第6期发表《论古今中外之常平仓政策》,对于这段法律继受公案的来龙去脉可以说言之甚详,指出:洎乎近世,国人或叹旧学之消沉,“或竟鄙视旧制陈法,不屑承袭策善;反由美国农学专家又兼农业政治家出而倡导,竟列为彼邦农业久长立法之中心、新农业调整计划之支柱。仲悝寿昌弘羊泉下有知,亦当含笑常平仓制之无远弗届,无往不利;国人知能未泯,更应愧对先哲,知所亟急直追矣。”“对常平仓之评价,誉过于毁,争辩纷纭。第以任何良法德政,利之所在,弊亦随之。得失祸福端在人为与法治之调整趋避耳。”改革开放后,李超民踵继前贤进一步广收博采中西方史料,在自己博士论文基础上完成专著《常平仓:美国制度中的中国思想》,可以说将这一问题最终定谳。

    在笔者看来,最能够发人深省的是作为哲学家的贺麟的分析,他这样写道:“一九四四年的夏天美国副总统华莱士先生来访中国,发表了不少有深远意义的宏论(希望他的言论尚没有完全为健忘的招待他只图敷衍场面的人所忘记)。最有兴味的一点是他特别赞扬我国宋代厉行新法的大政治家王安石。……华莱士先生似乎隐约感觉着王安石之行新法与他和罗斯福总统之行新政,有了精神上的契合,他赞扬王安石,不啻于异国异代求知己、找同志。换言之,他推尊王安石不是鄙弃自己,舍己从人,而是自己卓然有以自立,进而虚怀求友以赞助自己。因此我感觉得到我们之学习西洋文化,也不外是在异国异代去求友声、寻知己,去找先得我心,精神上与我契合者而研究之、表扬之、绍述之而已。假如自己没有个性,没有一番精神,没有卓然可以自立之处,读古书便作古人的奴隶,学习西洋文化便作西化的奴隶。所以顽固泥古与盲从西化,都不过是文化上不自立、无个性的不同的表现而已。我不相信无自立自主的精神与个性的人,读古书时会得到古人的真意,治西学时会得到西学的精华。”

    各种文明随着交流加深而彼此共融共荣的事实俯拾皆是。美国的现代农业法在当今世界引领风骚,成为包括中国在内许多国家纷纷追仿的摹本。但追根溯源,小言之美国现代农业立法的肇端正是源于王安石的“青苗法”的启发,乃是“汉家故物”的发皇,大言之当国人不恰当地将罗斯福新政作为现代经济法的源头时,却不曾想本身作为罗斯福新政组成部分的农业法律制度也具有“中国元素”。发掘王安石变法对于美国经济法律制度的影响的意义不在于证明中国“历史上早已有之式命题”,满足阿Q式祖上曾经富有的颟顸心理需求,而在于阐明“制度自信”源于“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的“中和至道”,讲好“中国故事”的关键在于“推故而别致其新”。贵远贱近本身是人之常情,故而元代张国宾《合汗衫》曾言:“近寺人家不重僧,远来和尚好看经。”尤其由于近代以来西力东渐,中国国势衰落,满面羞惭的自卑心理使我们在精神上抬不起头来,在奋力追赶西方的现代化进程中往往目不见睫,“贪看天上月,反失掌上珠”。即便力图从中国传统文化中推陈出新,也总感到当代中国的经济法律制度及其思想悉数源自西方而构成截然不同的话语体系,巨大的断裂已经造成了古今之间的不可通约性。继承不是泥古不化的追随,借鉴也不是亦步亦趋的模仿。通之象为平等。如果隐以西人成规为无上正等正法而以一种宗教式的虔诚去顶礼膜拜,那显然是次殖民化;如果可以做到把面前的外国人不去刻意地当成外国人,那才是真正可以叫做国际化。中国经济法既不会孤立地独化,也不会彻底地同化。愚见以为,常平仓背后体现的中国传统的“平准”思想博大精深,对当代中国经济法的平衡协调论的“默契”接榫值得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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