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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家暴史上,那些超越经验与常识的认知

2024-03-01 12:30|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一切都建立在对家暴复杂肌理的认识基础上。

近年来,各类家暴事件频频引发关注,这毫无疑问是好事。从1995年第4次世界妇女大会在中国广泛宣传反家暴开始,到2016年《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在互联网的世界里,“家暴不是家务事”已经深入人心。

但另一方面,在有关“家暴”的事件里,总有认知的南辕北辙,进而带来立场与意见的撕裂,使得反家暴的部分被众多其他声音干扰和淹没。这一撕裂的来源正是因为,家庭暴力的机理本身相当复杂,而大多数人包括施暴者和受害者,对家暴的认识本身往往就只是基于经验的片面认识。

但真正要有效地遏制家庭暴力不仅需要立法,也需要精心的制度设计,建立从受害者援助到施暴者干预的系统性措施。这一切都建立在对家暴复杂肌理的认识基础上。以下文章选自《三联生活周刊》2020年第47期反家暴的封面组文,原标题是“反家暴的美国经验”。

在美国20世纪70年代以前,多数警察反对在家庭暴力案件中使用刑事司法制裁,极少逮捕施暴者。社会对家庭暴力的态度直到20世纪70年代新一轮女权运动兴起才开始变化

主笔|徐菁菁

公权力的出击

特雷西案曾是美国反家庭暴力史上对司法传统的最重大挑战。

1983年6月10日,一个夏天的午后,住在美国康涅狄格州托林顿(Torrington)市的特雷西·瑟曼(Tracey Thurman)在朋友家洗熨衣物,22个月大的儿子小查尔斯正在香甜的午睡之中。

特雷西22岁,长相甜美,命运多舛。17岁时,她辍学照顾罹患癌症的母亲。一年后母亲逝世,特雷西到佛罗里达谋生,在一家汽车旅馆做服务生。在那儿,她遇到了身高一米八,自信、强壮的建筑工人查尔斯·瑟曼。特雷西相信,他会是那个能够保护自己的人。当瑟曼第一次向她动拳头的时候,她并不害怕,甚至当场还击。接着,她原谅了他,并在怀孕4个月时接受了求婚。

但瑟曼的暴力行为愈演愈烈。1982年10月,特雷西带着儿子与瑟曼分居。次年4月,她决定开始新生活,提请离婚,并在文件上签了名。

1983年6月10日下午1点20分,特雷西透过窗子看到瑟曼出现在朋友家的院子里。她果断地拨打了报警电话。15分钟后,警察仍未出现。“你要是不出来,我就进去了!”越来越激动的瑟曼在院子里怒吼。特雷西打开了门,就在她走向瑟曼的时候,一辆警车出现在街道的尽头。瑟曼怒不可遏,他用右手抓住特雷西的头发,左手掏出了他一直随身携带的折叠刀。

面部、胸口、肩膀、脖子,瑟曼在特雷西身上捅了13下。自特雷西报警后大约25分钟,终于有一名警官出现在现场。令人匪夷所思的是,面对躺在血泊里的特雷西,他并没有阻止这场暴行。当着警察的面,瑟曼将22个月大的儿子从房间里抓出来,吼叫着宣布要杀死他的母亲。他还用穿着皮靴的脚用力踢打和踩踏特雷西的头和脖子。不久,又有三名警官到达现场,但依然没有人完全控制住瑟曼。当救护车赶到,特雷西躺在担架上时,瑟曼还曾试图再次殴打她。

特雷西的生还是一场奇迹,也预示着漫长的痛苦。她的左侧身体可以活动,但没有了触觉;右侧身体保留了触觉,但丧失了80%的活动能力。伴随她一生的还有挥之不去的心理创伤。25年后,在一次采访中,特雷西说她依然无法忘记折叠刀在脖子里扭转的感觉。

在医院里躺了8个月之后,特雷西做出了一个勇敢的决定,她把托林顿市及该市若干警官告上了法庭。6月的那个下午,促使她在第一时间拨打报警电话的不仅仅是对危险的直觉,事实上,分居的8个月中,特雷西有19次报警记录。

1996年,美国一名遭受家暴的妇女指着瘀青的眼眶向警察述说她的经历

1982年10月,瑟曼曾到特雷西的朋友家袭击她。一个月以后,他到特雷西的住处以暴力带走了儿子小查尔斯。几天后,瑟曼在大街上威胁坐在车里的特雷西,并砸坏了汽车的挡风玻璃。那一次,警方以破坏治安罪逮捕瑟曼。他被判处6个月缓刑及2年有条件释放,并被命令在此期间远离特雷西和她现在的居所。但这并没有产生实质性效果,在这次判决后,瑟曼屡次违反有条件释放的法律规定,对特雷西和孩子进行暴力威胁,但警方一直拒绝再次逮捕他。

1983年5月6日,特雷西不得不采取另外的方式进行自我保护,向高级法院申请针对瑟曼的禁止令,禁止他对特雷西实施殴打、威胁、骚扰。禁止令当天就得到了批准,并下达至托林顿市。然而,第二天,当特雷西来到托林顿市警察局寻求警方保护并请求下达逮捕令时,她被告知马上要到“阵亡将士纪念日”了,她得等假期结束后再打电话询问此事。4天后,特雷西再次来到警察局,又被告知负责此事的警官正在休假。在特雷西和家人提出异议之下,警方称,他们将于1983年6月8日逮捕瑟曼,但这又是一张空头支票。

悲剧曾有无数次机会可能被制止。在诉状中,特雷西认为,瑟曼多次违反有条件释放的规定并对她造成伤害、威胁,警察接到求助却一再不作为,此做法侵害了她的宪法权利,即美国《宪法》中的“平等保护条款”。她还指出,对那些控诉遭受丈夫或者其他亲密关系男性虐待的女性,警方长期不予保护或保护不到位;姑息这种暴力已形成了一种不成文的政策、习惯;托林顿市对这种政策、习惯的形成同样负有责任。

在此以前,美国《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中的“平等保护条款”通常仅被用来反对种族歧视。托林顿市警方辩称,“平等保护条款”不涵盖此案,而他们的行为是一种促进婚姻家庭和睦的方法。美国在18世纪时沿用英国普通法的“拇指法则”,允许丈夫用不超过拇指粗的棍棒惩罚妻子,且将家庭暴力认定为“家庭隐私”。20世纪70年代以前,多数警察反对在家庭暴力案件中使用刑事司法制裁,极少逮捕施暴者。社会对家庭暴力的态度直到20世纪70年代新一轮女权运动兴起才开始变化。70年代,采取行动的核心力量是社会组织,建立妇女庇护所是这个时期针对家庭暴力最重要的解决方案。但希冀庇护所保证安全终究是极为被动的,女权运动逐渐开始游说政府,请求制定、修改相关法律,让家庭不再是“法外之地”。特雷西的诉状恰逢其时。

1984年10月23日,陪审团裁定托林顿市和警方向特雷西赔偿230万美元(后为190万美元),她的诉求得到了全面支持。这一重要判例宣布,公权力不能再对家庭暴力无所作为,美国20世纪80年代家庭暴力防治制度改革的序幕就此拉开。

1960年3月29日,美国圣地亚哥,护士正在为一名在家暴中严重受伤的妇女做治疗

改革的第一步是新法律的制定。就在特雷西案宣判后不久,康涅狄格州颁布了与家庭暴力相关的法律,这为家暴受害者维护自身权益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新法律实施后的一年内,该州家庭暴力的报案数量从上一年的1.24万起上升到2.383万起,激增了92%。如今,美国绝大多数州都制定了专门针对家庭暴力的法律。

改革的另一重头戏是“强制逮捕”“优先逮捕”等逮捕政策在全美的推行。原本,在美国的大部分州,警察在拥有逮捕证的情形下才能逮捕施暴者。警察不能做出无授权的逮捕,除非不法行为发生在警察处于现场时,且警察有正当理由相信发生了严重犯罪。而家庭暴力行为的特殊性在于,它发生在私密的家庭空间内,且并不是每次侵害都有非常严重的身体伤害。于是,多数家庭暴力事件被视为属于轻罪而非重罪,警察在现场没有法定权力实施逮捕。制度安排加上传统观念使得警方在接手家暴报警时常常采用两种办法:暂时隔离施暴者,或者调解纠纷。

1984年,实验犯罪学家、剑桥大学教授劳伦斯·谢尔曼(Lawrence W. Sherman)联合明尼阿波利斯市警方颁布了一项研究成果。1981年到1982年间,他们选取了300多个家庭暴力案件进行跟踪记录。当警方接到求救电话时,他们会选择三种不同的方式来处理:送走施暴者8个小时、调解纠纷、实施逮捕。研究结果显示,相比“送走”或是“调解纠纷”,采取“逮捕施暴者”这种方式,加害者重新犯罪的概率要低得多。强制逮捕有巨大的威慑作用,它会让那些施暴者意识到家暴是犯罪,绝不是简单的家庭事务。今天,虽然美国各地执法机构尚未有应对家庭暴力的统一程序,但所有50个州都规定,在家庭暴力发生的情况下,警察可进行无授权逮捕。

当逮捕政策的转变成为发展趋势时,反家暴活动家们又将关注点放在了检察官处理诉讼的角色上。传统情况下家庭暴力案很少能进入诉讼流程。一方面,许多检察官认为家庭暴力是私人事务,问题应当在刑事司法制度之外给予解决;另一方面,在家庭暴力案件中,施暴者和受害人的关系复杂,受害人往往对诉讼程序表现出不合作、不积极或者不愿意的态度。这成为检察官撤销指控诉讼时提出的客观因素。

但反家暴活动家们认为:检察官的态度将影响受害人的合作,认为受害者在诉讼中不合作是因为检察官往往本身就不鼓励受害人在法庭上坚持指控;而且,在现实操作中,撤销起诉可能造成严重的后果。1998年8月,加州一家法院因受害的女方不愿出庭作证而撤销了一起家庭暴力案件,结果导致女方最终被男方谋杀。

基于这些因素,美国的一些州在家庭暴力案件中推行了强制性起诉的政策。即使受害妇女要求撤诉,并且拒绝支持公诉行为,检察官仍然必须继续这个案件的诉讼过程。马里兰州法律规定,受害妇女以配偶权为由要求不指控的权利只能使用一次。依照现在的加州《刑法》,警方介入后,即便受害者后悔而要求撤案,警方也无权撤销,而会依法继续将案件移交检方。

在受害人不愿起诉或者不愿出庭作证的情况下,法官可依据警方报告进行审判。检察官会视情况决定以轻罪(Misdemeanor)或重罪(Felony)起诉家暴案件中的施暴者。如果受害人没有受伤,施暴者可被起诉轻罪,最高面临1年有期徒刑;如果施暴者有家暴前科、使用武器、威胁阻挠报警,或出现受害人流血受伤等情形,检方可以重罪起诉,最高可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如果受害者受伤严重,或被卡颈致难以呼吸等,施暴者还可能被指控谋杀。

司法体系在组织机构上也进行了改革,即设立审理家庭暴力案件的专门法庭。家庭暴力法庭的法官都经过专门训练,具备教育学、心理学等知识,与律师、医生、教育工作者、心理学家、牧师、新闻记者、社会活动家广泛协作。这一方面是考虑到提高司法效率——当家庭暴力案件和其他案件混在一起时,它们往往得不到及时的处理;更重要的是,家庭暴力案件的特殊性和复杂性需要审理它的法官有专门的知识和经验。

美国著名家庭暴力问题研究专家爱德华·贡多尔夫(Edward W. Gondolf)曾指出,家庭暴力侵害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但司法系统是为处理独立的事件设置的。许多法官很难理解受害人的处境,虽然临床法医心理学家雷诺尔·沃科(Lenore Walker)在上世纪70年代末就已经提出“受虐妇女综合征”,但还是有人会提出最常见的问题:她们为什么不离开?

在《看不见伤痛》(No Visible Bruises)一书里,一位家庭暴力律师告诉美国记者雷切尔·路易斯·斯奈德(Rachel Louise Snyder),在常见的家庭暴力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施暴者往往比受害人表现得更讨人喜欢。受害者在漫长的受虐过程里可能已经失去工作、失去孩子,深受精神问题困扰,她们很可能不是被法庭信赖的证人。而施暴者没有这些困扰,他们觉得自己是救世主,在拯救一个痛苦的女性,除了他,没有人会爱她。“这就是为什么施暴者常常得以愚弄司法体系的原因。”这位律师说,“他们看起来魅力十足,而受害者则显得很负面。”

如何正确地处罚施暴者也需要法官的专业知识。2014年,美国国家橄榄球联盟明星雷·莱斯(Ray Rice)被告上法庭。在一段公开的录像里,莱斯在大西洋城赌场电梯中殴打伴侣詹内·帕尔默(Janay Palmer),一记重拳直接令她失去了意识。在新泽西州,法官给出的处罚是让莱斯参加“愤怒管理课程”(Anger Management Courses)。而2008年的一份针对190个施暴者干预项目的评估显示,异乎寻常的愤怒并不是大多数施暴者施暴的主要原因。

在旧金山的圣布鲁诺监狱,犯人们要接受一段时间的学习,矫正他们的行为

改造施暴者

1991年4月12日,查尔斯·瑟曼出狱。在那以后,已经重新组建了家庭的特雷西很少再公开谈论家庭暴力话题。她记得,在法庭上,瑟曼对她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他不会再打扰她。可是遭到报复的恐惧无法消失。特雷西拒绝媒体刊登她的照片:“我不想让他知道我现在的样子,他不能看到我的脸。”

1984年,瑟曼被法庭判处20年徒刑。1987年,他完成了一次成功的上诉。律师尤金·里奇奥(Eugene Riccio)辩护说,瑟曼有脑部损伤,这影响了他的决策能力,他的情绪控制相当于六七岁的孩子,无法遏制自己的暴力冲动。

在过去的29年时间里,瑟曼遵守了法庭对自己的裁决——他再也没有踏入托林顿市一步,也遵守了他对特雷西的承诺——再未以任何方式打扰她和儿子。

在马萨诸塞州的伊斯特汉普顿市(Easthampton),瑟曼过着平静的工薪阶层的生活。和特雷西一样,他组建了新的家庭,有两个孩子,妻子克里斯蒂娜有视力缺陷。他们朴素的房子有修剪整齐的草坪,种上了鲜花,还有一小块菜地。在伊斯特汉普顿,邻居评价瑟曼是个好丈夫、好父亲、好邻居,和妻子相亲相爱,勤力养家,从不说粗话,也乐于对邻里施以援手。邻居们从未看见他吸烟或者酗酒。“夏天的时候我曾在门廊下递给他一瓶啤酒,他拒绝了。”一位邻居告诉媒体,“他从没解释过为什么,也不说他过去的事情。他只是说,他戒酒了,在这些方面他有过一些问题。”伊斯特汉普顿警方从未接到过这个家庭任何家庭暴力方面的报警。“监狱确实可以改变人。”瑟曼当年的辩护律师里奇奥这样解释说。

家庭暴力的施暴者是可以改变的吗?在过去40年里,这是美国反家庭暴力领域的一个重要议题。绝大多数家庭暴力案件并不非常严重,施暴者不会永远被关押起来,他们可能会回归过去的家庭,也可能组成新的家庭。刑事惩戒并不能解决一切问题。

美国对家庭暴力施暴者的干预始于上世纪80年代。明尼苏达州是美国反家庭暴力的先驱。在德卢斯市(Duluth),人们很早就意识到,解决家庭暴力这一社会问题,必须建立一整套体系。1980年,在德卢斯庇护所的推动下,十多家机构达成协议,联合行动,其中包括911报警电话、州长办公室、检察官办公室、缓刑官、刑事和民事法庭、地方受虐妇女庇护所、三家精神健康机构等,他们共同成立了一个新的协调机构——家庭暴力干预项目(The Domestic Abuse Intervention Project,简称DAIP)。DAIP逐步发展成了德卢斯模式。

这个模式认为,干预家庭暴力需要包含几个基本要素:第一,必须要能够保护受害者远离正在发生的暴力伤害;第二,必须给施暴者一个机会来改变(包括惩罚),还必须在干预过程中确保施暴者经历正当法律程序;第三,干预的重点是制止暴力,不是修复或结束婚姻关系。

2020年3月4日,罗马尼亚女权运动者举行示威,希望加强立法,保护妇女不受暴力侵害

受当时女权主义运动的影响,德卢斯模式干预施暴者时的主要目标是传达性别平等主义思想。人们认为,宏观的社会因素、父权制文化规范影响了人们在家庭中的行为。他们设计了26周的课程,帮助施暴者改变专制型和破坏型的婚姻关系,建立平等的婚姻关系。

在同一时期,另一个有代表性的干预项目是社区活动家和教育工作者哈米什·辛克莱尔(Hamish Sinclair)在旧金山建立的“活着的男人”组织。该组织设计的课程长达52周,分成三个部分,头20周用来让这些男性真正承认自己的暴力行为;接下来的16周课程帮助他们明白除了暴力,他们还可以有哪些行为选择;最后16周课程用于教会他们如何建立良好的亲密关系,如何提高生活的满意度。

各种各样的干预项目得以真正推广得益于1994年美国国会通过的《防止对妇女施暴法案》。根据该法案,很多地方法院都将接受干预项目作为强制要求。这些项目不但在监狱外进行,也在监狱内进行。

在旧金山的圣布鲁诺监狱,犯人们要接受为期一年的学习,每周6天,每天12小时。雷切尔·路易斯·斯奈德目睹了其中的一节课:二十几个男人坐在蓝色的塑料椅上,听50岁的维多利亚详细讲述她自己的经历。

小时候,维多利亚总是听见妈妈的身体重重地撞击在墙壁上。她想那一定是妈妈的错,爸爸看上去是那么魅力十足、风度翩翩。直到有一天,她骑车去一个男孩家玩,爸爸开车追上她,把她带回家。爸爸将手枪抵在妈妈的额头上,告诉她:如果她胆敢再让自己的女儿这么做,他就杀了她。从那以后,维多利亚打过很多次报警电话。那个年代,没有人帮助她和妈妈。

16岁那年,维多利亚最后一次听到母亲的身体撞击墙壁的声音。母亲从卧室里逃出来,跳进了车里。“他要杀了我!”她对追上来的女儿说,“你有两秒钟时间考虑:进车跟我走,或者留下来。”维多利亚僵住了,母亲发动了汽车。“多年来,因为没有和妈妈走,我总有一种负罪感,这让我患上了神经性厌食症。我的父亲总是给监狱里那些杀了他们家人的人写信,夸他们是英雄,我总有一种不祥的预感。”多年后,维多利亚终于认识到,她可以脱离父亲。她切断了和他的关系,找到了自己的母亲。

对于这些男人们来说,这是他们第一次坐下来安静地听一个人诉说家庭暴力对她的影响,看到它如何制造长久创伤。许多人掉下了眼泪。维多利亚的演讲结束后,他们几乎是羞赧地向她提了许多问题:维多利亚和自己女儿的关系与她和她自己母亲的关系有什么不同?她是否原谅了她的父亲?她知道她父亲现在在哪儿吗?

课程的设计者想让这些男人在维多利亚的故事里看到自己的行为——她的父亲曾经对她进行语言威胁,他责备自己的女儿,否认自己对暴力行为负有责任,他既对妻子进行了身体上的暴力侵害,也对女儿进行了心理上的暴力侵害。“现在想一想,”课程协调员里奇发问,“如果你的孩子处在维多利亚的境地,他们会和你说什么?”

4月21日,一名希腊艺术家在绘制一幅关于家暴的艺术作品。疫情期间,世界各地的家暴发生率都在上升

在过去几十年里,各种形式的施暴者干预项目已在美国非常普及,但遗憾的是,人们对它们的效果并不十分肯定。一些研究是乐观的。爱德华·贡多尔夫做了一个4年的跟进研究,结果显示,随着时间的推移,施暴者再次施暴的概率在下降,大部分接受干预的男性会逐步保持非暴力状态。但也有很多研究的结论与之相左。有研究者认为,干预项目与其说是改变了施暴者的行为,不如说是在干预期间抑制了他们的暴行。甚至有学者提出,这样的服务会提高妇女再次受害的风险,因为它们给受虐妇女建构了丈夫已经改变的幻象。需要强调的是,尽管参加干预的施暴者都是因为法庭的强制性要求,但中途退出的比例很高,为40%~75%。

圣布鲁诺监狱有过惨痛的教训。塔里·拉米雷斯(Tari Ramirez)因为对女友的4次暴力行为入狱。他曾是干预项目课堂上积极的学生。他很安静,但乐于参加谈论,对学习内容表现得十分认真。法庭判处他6个月徒刑。在他出狱时,他完成了第一阶段的课程,正开始第二阶段。然而就在出狱后不久,拉米雷斯刺死了女友,当着两个年幼孩子的面。

拉米雷斯让悲观主义者怀疑,人们花费在施暴者身上的那些时间和努力是否值得?他们是否值得拥有改过自新的机会?而乐观主义者坚持,如果拉米雷斯能够完成全部的课程,也许情况会有所不同。爱德华·贡多尔夫指出,对施暴者进行干预的根本问题在于,我们今天对这个领域的了解依然处于起步阶段。在美国,地方法院对干预项目的要求不同,干预项目的设计不同,干预机构的资质也不同。

一个事实是,在美国,每年用于癌症或者心脏病的研究投入是暴力防治研究的25倍。2018年《美国预防医学杂志》(American Journal of Preventive Medicine)刊载的研究显示,基于对4300万人的调查,亲密爱人之间的暴力伤害给美国带来的经济损失达3.6万亿美元,包括医疗费用、司法费用、劳动力和财产损失。

2017年11月6日,纽约市市长白思豪签署了一项新法案,保障受暴力侵害者可以享受一定时间的带薪假

可被识别的风险

拉米雷斯刺死女友后,旧金山市启动了一次调查。调查显示,拉米雷斯的入狱是因为其女友4次报警其暴力行为,但事实上,拉米雷斯所做的不止这些。他曾经数次抓着女友的头发将她拽出公寓,曾对她举起一只破碎的啤酒瓶,曾威胁要烧毁她的房子、伤害她的孩子,还曾经数次绑架她。在不了解家庭暴力的人看来,这些行为虽然不端,但并不十分严重,但事实上,在家庭暴力的世界里,不端行为很可能是真正危险来临前的警报。

不幸的是,执法人员、司法人员、社会援助机构,甚至受害者本人都可能无法辨识这些警报,做出恰当的反应。1983年的那个夏日午后,如果特雷西预料到瑟曼有可能对她痛下杀手,她不会打开房间的大门走到院子里。不久以前,她签署了离婚协议,她并不知道,这意味着她处于两人关系中最危险的时期。

约翰·霍普金斯大学护理学教授杰奎琳·坎贝尔(Jacquelyn Campbell)研究亲密伴侣间的致死性暴力关系已经有几十年。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坎贝尔在美国莱特州立大学(Wright State University)攻读护理学硕士。她的一项作业是调查一个特定群体,看看有什么办法能够降低他们的死亡率。

在调查黑人女性群体时,坎贝尔发现,对她们的生命造成最大威胁的并不是某种疾病,而是谋杀。“我是一个护士,我能够对此做什么呢?那个时候,还没有人从公共卫生的视角来看这个问题。”老师们告诉她,别想那么多,先去看看哪些因素让她们卷入谋杀。于是,坎贝尔来到警察局,查看谋杀案的卷宗。结果她发现,它们大都和这个女性的亲密伴侣有关:丈夫、男友、前夫、前男友。她还发现,这些女性通常都因为家暴打过很多次报警电话,很多人都进过急诊室。

就是在这项研究进行的同时,坎贝尔接到了一个电话,她被告知,自己从前做护理工作时的一位同事安妮被男友杀害了。坎贝尔震惊极了,在她的记忆里,那个男孩有明媚的笑容,足以点亮整个房间。记忆中的碎片被拼接起来:安妮脸上曾经出现的伤痕,她那些欲言又止的时刻……还有一次,她提到自己和男友曾经“争斗”(fighting)。现在坎贝尔知道,安妮口中的“争斗”并不是她想当然的争吵。在那之后,每当她听到这个词,都会追问:“这些争斗是否曾上升到肢体上的冲突?”

安妮的死让坎贝尔决心继续家庭暴力领域的研究。在接下来的几年里,她在许多妇女庇护中心进行志愿工作。女人会向她谈起自己的故事,很多时候,她们的叙述会让坎贝尔脊背一凉——她们提到的细节让她想起自己曾经看过的那些卷宗,它们曾发生在那些被谋杀的女性身上。

2007年11月6日,美国波特兰纪念碑广场上聚集了为家暴谋杀案遇害者守夜哀悼的群众

杰奎琳·坎贝尔多年的研究显示,至少有70%的人在最终杀害伴侣之前,曾经对伴侣施加过暴力。而通过访问被害女性的亲密社会关系,她发现有一半的女性对即将到来的死亡危险毫无预期,只有极少部分的女性在被谋杀前寻求过社会支持,比如逃离施暴者、进入庇护所。于是,坎贝尔设计了《危险评估量表》(Danger Assessment),用于评估家暴受害女性面临死亡威胁的程度,这份量表首先被用于让女性看清自己的处境。

一个常见的情形是,婚内强奸是暴力升级的重要标志,但很多女性在描述自己的遭遇时不会使用“强奸”(Rape)或者“性侵害”(Sexual Assault)这样的词。当一个女性被问及伴侣的暴力行为是否越来越频繁和严重时,她很可能回答:“没有,只是隔一段时间会发生一次。”而当评估者拿出日历,让她们圈出暴力事件发生的日期,并给每一次行为打分时,受害者立刻直观地看到自己的处境比她们想象得更糟糕。越来越频繁、越来越严重的暴力行为预示着受害者遭遇谋杀的可能性大大增加。

2000年以后,坎贝尔的研究得到了广泛的认可。人们逐渐认识到一个问题,仅仅是妇女本人有能力辨识风险是不够的。2012年10月,南卡罗来纳州妇女迪克拉·托马斯(Teacora Thomas)决定离开丈夫德克斯特·博尔韦尔(Dexter Boulware)。她和母亲一起回到家里,准备拿走自己的东西,不料博尔韦尔正等着她,将一枚子弹射入了她的额头。

托马斯的死看起来是不可预期也不可避免的。所有人似乎都完成了他们分内的工作:警察逮捕过博尔韦尔;法庭按规定收了保释金;社会组织提供了庇护;法官签署了禁止令;检察官正在准备起诉。但这些部门之间没有信息的共享,更没有共同评估过托马斯的处境、采取特殊的措施。于是一些非常典型的信号被忽视了。

根据坎贝尔的研究,施暴者掐受害人的脖子预示着暴力升级,有高度的致死危险,但警察很可能将其视为并不严重的冲动行为,对这个行为的记录也是五花八门。在坎贝尔看来,如果这些部门能够有意识地评估托马斯的危险,不允许博尔韦尔自由活动,陪托马斯回家收拾东西的不是她妈妈,而是警察,那么后果也许不同。

今天在美国的很多州,坎贝尔的研究被相关部门采纳并形成了一项制度。在最早采取行动的马里兰州,它被称作“致死性评估”。在马里兰,警察接受了专门的训练,提高他们识别家暴危险程度的能力。接到家庭暴力报警后,出警的警察必须对双方进行问卷评估,一旦受害方在三个问题上给出肯定答案,就会被评估为高危对象。警察会致电家暴受害人项目,坚持让受害人和咨询人员通话。咨询人员会详细告知受害人她们所面临的风险,以及可以寻求的帮助。同时这份评估还会递交到法官等司法工作人员手中,帮助他们有针对性地对施暴者采取措施,比如限制其购买和占有枪支,使用GPS设备监控其行踪等等。如果受害人没有进入庇护组织,那么警方将与她们密切联系并保持家访。2003年,马里兰州将这个系统在全州推广,该州的家庭暴力致死案件很快减少了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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