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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深圳办公室顾问

石明轩顾问的执业领域涵盖了多种类型的公司交易,尤其擅长美国政府针对中国公司的调查、美国商标的申请、跨国并购,外国直接投资,资产处置,美国信托,及其他结构复杂的商业交易。石先生在大中华地区有着超过 10 年的执业经验,曾代表多家跨国企业、金融机构以及中小企业就其在中国进行的跨境及离岸交易提供服务。此外,石先生曾代表中国投资者,包括国有企业及上市公司就其海外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王娟

走出去智库(CGGT)特约法律专家

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深圳办公室律师

王娟律师持有美国纽约州律师执业许可和中国律师执照,并有资格在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国际金融中心法院以律师身份代理当事人出庭。

律师执业期间,担任多家国有企业涉外常年法律顾问,擅长国际合同的谈判、审查和修改;也主办或参与了多起国际商事纠纷的和解、仲裁或诉讼,案涉国家包括埃及、秘鲁、美国、英国、法国、伊朗、意大利、缅甸等。

其代表性科研成果有:新冠疫情将给国际仲裁带来什么挑战?、你的产品被美国反倾销了吗?、一带一路建设中我国律师提供国际仲裁法律服务面临的挑战、从国际私法视角对两宗无单放货案的对比分析等。

作为一家中国出口商,如果您的产品在美国301关税征税清单4A中,[1]可以考虑在2021年8月20日(时效截止日)之前申请退税,[2]我们可以协助您向美国国际贸易法院提出上诉,加入到正在进行的301关税上诉案(下称“主案”)中,以“搭便车”的低成本方式取得退税的可能结果。

在主案中,原告 HMTX Industries LLC 等美国进口商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等为被告向美国国际贸易法院提出上诉,主张在针对中国商品采取的301关税措施中,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超越其职权额外加征关税清单3和清单4A,违反了美国1974年贸易法;此征税措施仅是对中国反制措施实施的报复性关税,并未举证证明因中国的侵犯知识产权的政策、法律或实践导致美国损害的增加;且加征关税的决定未能为公众或利害关系人提供充分评论的机会,违反了行政程序法,其决定是武断的。原告因此要求退还已加征的关税。随后3000多家美国进口商加入该诉讼。

美国政府的抗辩意见主要有:

其一,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是按照美国总统的指令行事,而总统不受行政程序法的约束;

其二,总统的决定以及贸易代表办公室对该决定的执行是一个政治问题,不具有可诉性;

其三,即便争议的行为可以视为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的行为,应当给予政府实质性的尊重,法院不能干涉,因为不存在对法规的明显错误的解读,不存在重大的程序违法,也不存在超出授权范围之外的行为;

其四,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依据贸易法第307条有权公布清单3和清单4,因为在中国的实践和政策之下,美国商业的负担在继续增加。[3]

2021年7月6日,美国国际贸易法院作出初步禁令,要求美国海关暂停清算301关税清单3和4A中的中国商品关税。[4]这意味着美国进口商预先提交的税款不会被自动清算,如果上述案件的最终判决原告胜诉,暂征的关税将可能被退回。

现在看来,原告是否能胜诉很难有定论,一方面,原告提出上诉之后,又有3000多家美国进口商加入到诉讼中,原告的数量众多,影响面很大;另一方面,被告是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等美国政府部门,属于“民告官”的诉讼,原告要胜诉不是那么容易。不过,美国是个法治国家,即便像被告所主张的有关301关税的决定和执行是个政治问题,它也应该在法治的框架之下,披上法治的外衣。如果原告的主张有充分的法律和事实依据,不排除有胜诉的可能。

注释:

[1] 所谓301关税,是美国基于对中国有关知识产权、创新和技术的法律、政策和实践的调查,在美国前总统特朗普指示之下,由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以其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为依据作出的一系列惩罚性关税措施,先后包括340亿美元(清单1)、160亿美元(清单2)、2000亿美元(清单3)、3000亿美元(清单4)的加征关税清单。

[2] 针对清单3和清单4的上诉时效为两年,鉴于清单3从2018年9月21日开始执行,针对此清单的上诉时效已于2020年9月21日截止。清单4于2019年8月20日公布,针对此清单提出上诉的时效将于2021年8月20日截止。

[3]See https://www.thompsoncoburn.com/insights/publications/item/2021-04-07/u.s.-government-response-in-china-section-301-master-answer-continues-fight (2021年7月19日访问)

[4] https://www.cit.uscourts.gov/sites/cit.files/21-81.pdf (2021年7月19日访问)

*本文章的论述仅供参考,不应视为针对特定事务的法律意见或依据。

来源: 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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