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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联邦论》:直面美国政治思想的张力

2023-10-28 00:3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合众国宪法》被建国一代人视为杰出的,甚至举世无双的, 因为它是审慎抉择的产物。先前的建国方案大多数似乎要么是机遇的产物,要么是某一个全能人物颁布的法令。但是,《合众国宪法》是众多不同的政治家在一起花了三个多月才制定出来的,它在全国经过广泛、充分、激烈的辩论, 它的采纳经过了一个十分开放的代议制程序。

从这一点讲, 我们必须认识到, 那些反对《宪法》的人 在建国过程中起到了虽然次要但不可或缺的作用。他们参与了美利坚建国的对话。举一个最突出的例子,经过1787年和1788年讨论后形成的这部《宪法》并非后来的那部《宪法》, 大家都知道, 它很快得到了修正, 添加了一部《权利法案》。

再者, 一个国家的创建并不困《宪法》的制定而结束。这部《宪法》的确解决了很多问题, 它确立了关于治国及其原则的长期框架一一我们不接受当前的这样一种说法:根本大法尚未成形,还有待后代人形塑。但是, 它没有解决一切问题,它没有完成确立美利坚国家制度的任务。 共同体的政治生活仍然是一种对话,其中反联邦主义者的关注点与原则仍然起着重要的作用。

那么, 反联邦主义者应该获得国父的名号, 应该承认, 这多少有点反讽的意味。他们也配得上人们赋予建国者的那种荣誉与研究热情。然而, 总体上, 他们并没有获得这种地位。他们曾投身于一项消极的、 失败的事业,最后只在伟大的1787年宪法运动的阴影下, 才找到一席促狭之地。他们经常被说成是心胸狭隘的地方政客, 目光无法超越他们自己所在的邦或者地区。他们被描述成没有原则的人, 宁愿利用任何争论拖延《宪法》的生效,而在《宪法》被采纳之后, 很多人又改头换面,成为热切的联邦主义者。

诚然, 随着批评《宪法》及其制定者的比尔德学派的兴起, 反联邦主义者开始被以一种更友好的眼光看待。梅里尔·詹森( Merrill Jensen )告诫我们要认真思考反联邦主义者的主张有可能是正确的一一他们主张《邦联条例》( theArticles of Confed町ation)只需要温和的改变, 而《宪法》背离了革命的原则。他鼓励对反联邦运动进行完整的历史叙述,指出有必要对反联邦主义者的思想进行认真研究。与此同时, 比尔德学派分析模式的粗糙之处也被抹平, 我们今天不再受到比尔德很多过激之处的影响, 开始重新思考宪法冲突中的阶级差异。

所有这些研究都不无价值,但是,对比尔德视角的矫正恰恰暴露了其最初的斜视缺陷, 即它倾向于考察反联邦主义者中的简单民主派农民, 正如倾向于考察联邦主义者中追逐私利的商业寡头一样。

这些研究都有其道理,但其画面仍是单薄的、扭曲的。实际上, 在为数不多的关于反联邦主义者思想的重要论述中, 有一个是非常有说服力的, 它反对将比尔德的理论用于反联邦主义者身上, 并试图证明, 反联邦主义者实际上是一群对美利坚民族的自我治理 “心存疑虑的人” 。

戈登·伍德 。对于美国建国以及美国何以逐渐融入一种新的政治理论进行了百科全书式的论述,这极大地推动了我们关于反联邦主义者的理解。伍德的眼光深刻、 犀利,但是, 他最后对于从反联邦主义者自身的角度去理解反联邦主义者不感兴趣, 而是更愿意揭示塑造整个 “意识形态”氛围的那种更深刻的社会力量。由此,那场对于反联邦主义者来说完全是政治性的辩论, 对于伍德来说完全是社会性的了。

对于反联邦主义者的思想、原则以及观点,目前还没有哪种研究像反联邦主义者自己或者当时其他人的考察那样持久、深入。本书想展开的正是这种研究:

我们的目的不在于展现反联邦运动的历史,或者分析其经济、社会或者心理基础。我们试图避免预设某种外在的问题或者分析框架。相反, 我们将从反联邦主义者思想内部人手, 像他们思考问题那样去思考问题,像他们提出问题那样追寻问题。

我们将探索反联邦主义者理论的不同层面,批判性地深人到他们之中, 必要的时候也会走出来,但我们始终认为,反联邦主义者有很多可借鉴之处。美国是以辩论或对话的形式建立的,因此, 反联邦主义者的思想最好被放在那场对话运动及其不同层面上进行考察。

有鉴于此, 在关注辩论中的反联邦主义者时, 也有必要对联邦主义者予以适当关注,但是其目的只是展现反联邦主义者到底反对什么, 这对于理解他们赞成什么是有必要的。在开始探寻反联邦主义者赞成什么时,应该说, 我们没有像字面上理解的那样,去解释反联邦主义者反对什么。

反联邦主义者反对的首先是《宪法》。然而,在从更深人、更重要的角度看, 我们探寻的目标在某些方面的确是正确的,因为反联邦主义者自己知道, 他们关于《宪法》的消极结论源于一种积极的政治理论或者政治原则。那么,我们的目的就是要对反联邦主义者的根本立场予以同情的、批评的、全面的论述。

然而, 有没有一个单一的反联邦立场呢?乍一看来, 的确没有。反联邦主义者声称宪法反对者们也互不认同, 他们没有共同的原则, 他们的观点互相冲突。这一点夸大其阂, 因为在很多针对《宪法》的反对观点上, 他们之间的一致性比乍看起来要大得多。

当然, 当深入阅读反联邦主义者的作品后, 不可能不为其中的巨大差异而震惊。我们很难发现一个全部反联邦主义者都同意的立场。到最后,他们甚至在反对接受《宪法》这个问题上也不能达成一致。很多人同意, 只要确保《宪法》得到修正, 他们就接受它;其他人最后甚至不需要保证修正也接受了《宪法》,认为那是最佳选择。

实际上,要确定谁是反联邦主义者,也没有明确而快捷的方法。有些人,著名的如埃德蒙·伦道夫, 在不同时期是联邦主义者或者反联邦主义者。一些人对两种立场的源和节制态度常常暧眯难辨。而且,反联邦主义者的具体反对意见及其给出的理由常常带有明显的自相矛盾之处。

这不是说,联邦主义者的情况就更好。联邦主义者之所以给人留下更有统一性的印象,是因为他们在(总体上)支持《宪法》这一点上是一致的, 虽然某路联邦主义者的保留观点与反联邦主义者的反对意见几乎难辨。

由于联邦主义者的胜利, 以及《联邦主义者文集》给后代留下的巨太影响, 这一印象还得到强化,这部文集占据了联邦主义者的舞台,将统一性扩大到全部支持《宪法》的人之中。实际上, 在联邦主义者中也存在对立与矛盾,就像在他们的对于中一样。

如果联邦主义者与反联邦主义者都有内部分歧,那么从更深层次看,他们也是互相联合的。他们分歧的根源不在于对人性或者政治生活的目的的不同理解。他们不是相互斗争的政体之间的深刻分裂。他们是同一个家族成员之间不那么尖锐、也不那么清晰的分歧, 那些成员都同意, 政府的目的是管理以及保护个人的权利, 而实现这一目的的最佳工具是某种有限的、代议制的政府形式。

双方的共同之处是, 在更大范围说清楚两个阵营之间相对模糊的界限,以及各自内部的多样性。这并不是说,差异可以忽略,就像有些人说的, 合众国内部没有根本性的政治斗争或者政治理论创建。差异是有限的,但是, 它们是实际存在的, 而且是形式清晰的。我们的国家诞生于认同,但生活在分歧之中,而分歧的主要界限可上溯到建国时期的那场辩论。

我们在探寻反联邦立场的根本一致性时,不是要列出各种观点的出现频率。我们要寻找的不是“共同点” ,而是那些 “根本性的” 东西。我们有可能在少数几份文献中,甚至在某一份文献中找到这种东西。因此,在探究这类问题时,在联邦主义者一方,像詹姆斯·麦迪逊这样的人会比像坦奇·考克斯。这样的人更重要。这不是因为前者更典型,或者直接说,更有影响力,而是因为他看得更远、 更清楚。

同样道理,在反联邦主义者一方也是如此,他们是联邦农夫、布鲁图斯, 以及诸如(马里兰)农夫、公正考察者之类不那么出名的人物。这些人并非都被广泛阅读,其 中某些人提出了不同一般的观点,他们探索了, 或者至少展现了绝大多数其他反联邦主义者视为当然的理论基础。

用这种方法, 在扫清我们道路上表面的障碍, 并尽可能处理好我们甚至在最好的反联邦主义思想家身上也可能发现的那些模糊和松散之处后,我们将发现一套更加清晰、更具内在一致性的原则,这套原则对于理解美国的创建以及美国政体的重要性,超乎我们通常的想象。

但是我们也会发现, 在反联邦立场的核心地带,有一种悖论或者说张力。这是反联邦思想的关键缺陷,同时也是它的力量乃至光荣所在。对于《宪法》的那些核心原则,反联邦主义者既不完全反对也不完全接受。他们实际上印证了汉密尔顿的讥讽试图和稀泥。塞西莉· 凯尼恩( Cecelia Kenyon)总结说, 他们是一群心存疑虑的人, 道理就在这里。

联邦主义者以抓住了美利坚民族的机遇而自豪;反联邦主义者并非看不到这一机遇,他们只是没能联手抓住。他们怀疑,他们阻挠, 他们多虑。然而, 这不是思想的失败或者勇气的缺乏。他们有自己理由 ” ,而那些理由是有分量的。他们认为一一这一点不能轻易否定一一这一伟大的民族机遇从根本上讲是有问题的,无论是抓住它还是放弃它, 都不可能不带任何风险。

反联邦主义者既想要联盟也想要各邦;既想要大的美利坚共和国,也想要小的、 自治的共同体;既想要商业美德也想要市民美德;既想要个人收益也想要公共利益。归根到底, 反联邦主义者的思想展现了这些张力,任何重大的美国政治思想都需要面对它们, 因为它们并没有被《宪法》消解, 而是内在于美国政治生活的原则与传统之中。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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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译本序言i

文选序言xv

全集序言xvii

第1 章森提内尔001

编者按003

新《宪法》在国会权力、政府结构、出版自由等方面的缺陷009

第2 章联邦农夫025

编者按027

一、大会的背景以及可能的三种政府036

二、总体政府侵占了州政府的权力046

三、联邦法庭与州法庭的关系051

四、联邦与各州在多项权力与权利上的关系066

五、修改宪法草案的必要性074

六、如何修正以及对现存各邦宪政的观察081

七、众议院代表数量以及阶层分析092

八、政府权力的执行与个人权利的保障100

九、政府各部门的权力、国内税的模式111

第3 章布鲁图斯133

编者按135

一、邦联制是否是合众国的最佳方案142

二、政府的性质与目的153

三、代议制徒有虚名160

四、平等、充分、公正的代议制166

五、立法权的性质与限度173

六、各邦应当拥有税收权力180

七、危急形势的评估与应对手段188

八、借贷与维持常备军的权力195

九、招募常备军的权力分歧199

十、常备军的弊端205

十一、宪法解释权的后果210

十二、宪法解释权的实施(上)217

十三、宪法解释权的实施(下)220

十四、以一邦为一方的诉讼的弊端223

十五、上诉审理权(上)227

十六、上诉审理权(下)230

十七、质疑总体最高法院的宪法解释权235

十八、质疑参议院的组成241

第4 章宾夕法尼亚255

引言257

编者按258

异议及其理由:“宾夕法尼亚邦大会少数派”告本邦选民书259

第5 章马萨诸塞289

引言291

编者按292

一、代议制与商业295

二、骚乱的平复297

三、债务与商业299

四、庞大疆域的治理302

五、总体司法机构与邦司法机构的司法权限304

六、本邦的贸易规划307

七、各邦在关税与债务上的不平等309

八、联邦与各邦的债务与关税312

九、邦联的贸易与归化314

十、对《邦联条例》的修订317

十一、与欧洲的关系322

第6 章马里兰329

引言331

编者按332

一、政府机制的稳定性337

二、英国与瑞士的不同先例342

第7 章弗吉尼亚355

引言357

一、理查德•亨利•李358

编者按358

对《宪法》进行修正的必要性359

二、公正考察者365

编者按365

1. 变革须审慎367

2. 征税权、常备军与司法权限375

3. 抵制过于强大的联邦政府379

三、帕特里克•亨利387

编者按387

1 质疑新体制的必要性390

2 新体制的危险393

3 再论新体制的危险404

第8 章纽约423

引言425

编者按426

一、众议院的代表性428

二、众议院的构成435

三、关于众议院的腐败、等级以及席位443

四、参议院的缺陷446

五、总体政府的税权与司法权限452

参考文献463

索引467

附录484

一、人物化名与实名对照表484

二、费城会议前后13 个殖民地(邦、州)基本情况488

三、《邦联条例》490

四、费城会议代表简介496

五、费城会议《宪法》草案498

六、全集目录511

译者后记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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