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对2020届毕业生应缴及补缴学费的通知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网络教育忘记交学费了怎么补交 关于核对2020届毕业生应缴及补缴学费的通知

关于核对2020届毕业生应缴及补缴学费的通知

2024-07-15 08:50|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学院:

根据《南昌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分制管理办法》,从2012级学生开始实行学分制收费。学分制学费是指将原学年学费改按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计收的教育收费制度。目前,计划财务处为方便管理,在收取学费时仍按学年学费方式预收学费,在学生毕业时再进行核算。现教务处已对2020届毕业生已修学分及在修学分进行统计,初步核算出2020届毕业生应缴及补缴学费数额,现请各学院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通知学生补缴,具体通知如下:

一、核算办法

(一)将原学年学费(标准学费)分为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计收。

(二)学分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分80元。

(三)如学生毕业时所修学分等于所在专业要求的毕业最低学分时,则两部分学费之和等于标准学年学费。

各专业每学年标准学费及专业学费详见附件1。

二、学生应缴学费及补缴学费

学生在校修读期间按学分制收费所缴纳的总学费计算方法为:

学生应缴总学费=标准总学费+(重修学分+公选课多修学分+必修课多修学分-调整学分)*80

如学生仅修读了所在专业要求的毕业最低学分,且没有任何重修,则学生应缴总学费与原标准学费一致,即:

学生应缴总学费=年标准学费×学制。

三、学生学分及应缴补缴学费查询(不包括医学部、高等研究院以及前湖学院)

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http://jwc101.ncu.edu.cn),选择“教室学生端”,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用户界面中点击“学籍成绩”,再选择“已修学分及学费查询”,点击查询后在该栏中可查询学生学分学费情况。如有异议,请于5月12日前反馈至各学院教务办,各学院教务办核实后在教务处下发的《2020届毕业生应缴及补缴学费明细表》中进行修改,于5月15日前反馈至教务处,教务处根据反馈调整学费并报计划财务处。

四、其他事宜

各位同学请于5月12日之前登陆学生学费服务平台(http://xscw.ncu.edu.cn) 更新自己的手机号码和缴存学费的银行卡号及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询并核对本人的应缴学费情况。

各位同学请于5月24日至5月31日间登陆学生学费服务平台查询缴费信息和本次应缴学费缴费码,根据网站提示通过手机银行和银行柜面缴费。

有关咨询、联系电话:

学籍科:83969100

计划财务处:83862917

特此通知。

教务处 计划财务处

2020年4月28日 



【本文地址】

公司简介

联系我们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专题文章
      CopyRight 2018-2019 实验室设备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