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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弘扬工匠精神,引导职工提高职业技能水平,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浙政办发〔2023〕53号)文件精神,2023年1月1日起,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继续参照参保职工的流程和标准申领技能提升补贴;参保职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的条件,继续放宽至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可在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于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申领技能提升补贴。现将享受补贴的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11日——2023年12月15日共5个工作日。若有异议,请以来电或来访的形式向缙云县人才和就业服务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0578-3139971 0578-3011523 缙云县人才和就业服务中心 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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