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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13 18:47|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董事会

我行董事会现有14名董事,均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其中,执行董事4名、非执行董事5名、独立非执行董事5名。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负责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并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股东大会的授权行使职权。所有董事有责任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保护银行利益及股东权益。

 

 

姓名

职位

田国立先生

董事长、执行董事

张金良先生

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

崔 勇先生

执行董事、副行长

纪志宏先生

执行董事、副行长

田 博先生

非执行董事

夏 阳先生

非执行董事

邵 敏女士

非执行董事

刘 芳女士

非执行董事

李 璐女士

非执行董事

钟嘉年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

格雷姆•惠勒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

米歇尔•马德兰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

威廉•科恩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

梁锦松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

 

董事会简历

田国立先生,董事长、执行董事,自2017年10月起出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自2018年3月起兼任中德住房储蓄银行董事长。田先生目前还任中国银行业协会会长、“十四五”国家发展规划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和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国际咨询委员会委员。田先生2013年4月加入中国银行,2013年5月至2017年8月任中国银行董事长,其间兼任中银香港(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非执行董事;2010年12月至2013年4月担任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其间兼任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非执行董事;1999年4月至2010年12月历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副总裁、总裁,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1983年7月至1999年4月任职于本行,曾工作于多个岗位,先后担任支行行长、分行副行长、总行部门总经理及行长助理。田先生是高级经济师,1983年毕业于湖北财经学院,获经济学学士学位。

张金良先生,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自2022年6月起任本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自2022年5月起任本行行长。张先生自2003年10月至2016年1月,先后担任中国银行财会部副总经理、IT蓝图实施办公室主任、财务管理部总经理、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行长,中国银行执行董事、副行长;自2016年1月至2018年8月,担任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执行董事兼光大银行执行董事、行长;2018年8月至2022年4月,担任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董事、总经理,并自2019年5月起兼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董事长。张先生是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1997年获厦门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

崔勇先生,执行董事、副行长,自2023年6月起任本行执行董事,自2022年8月起任本行副行长。崔先生自2022年10月起兼任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基金理事会理事长。崔先生2019年5月至2022年8月任中国农业银行副行长;2017年1月至2019年3月任中国工商银行公司金融部总经理;2015年8月至2017年1月任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副行长;2011年8月至2015年8月任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市分行行长,并曾任中国工商银行青岛市分行副行长、公司业务一部副总经理;曾先后在交通部、国家发改委工作。崔先生是高级经济师,1993年西安公路学院铁道与桥梁工程专业大学本科毕业,获工学学士学位。

纪志宏先生,执行董事、副行长,自2023年6月起任本行执行董事,自2019年8月起任本行副行长。纪先生自2022年11月起兼任建信住房租赁基金理事会理事长。纪先生2013年8月至2019年5月任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司长,其间2013年8月至2016年5月兼任上海总部金融市场管理部主任;2012年9月至 2013年8月任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2010年4月至2012年9月任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副司长;2008年2月至2010年4月任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公开市场操作部副主任(副局级)。纪先生是研究员,1995年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研究生部国际金融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2005年获中国社会科学院国民经济学专业经济学博士学位。

田博先生,非执行董事,自2019年8月起出任本行董事。2019年进入汇金公司工作。田先生自2006年3月至2019年8月,历任中国银行营业部主管、公司金融总部主管、公司金融总部助理总经理、贸易金融部副总经理、交易银行部副总经理等职务。期间,2016年2月至2018年2月挂职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委常委、副市长。1994年7月至2006年3月曾任职于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民生银行总行。田先生1994年于北京财贸学院金融学专业本科毕业;2004年获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管理学硕士学位。

夏阳先生,非执行董事,自2019年8月起出任本行董事。2019年进入汇金公司工作。夏先生1997年8月至2019年9月任职于华夏银行。期间,历任资产托管部总经理、济南分行行长,合肥分行行长,杭州分行纪委书记、副行长,温州分行纪委书记、副行长等职务。1988年12月至1997年8月曾任职于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招商银行杭州分行。夏阳先生是高级经济师、会计师,1988年南京大学人体及动物生理学专业本科毕业;2018年南京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 

邵敏女士,非执行董事,自2021年1月起出任本行董事。2021年进入汇金公司工作。邵女士自2019年6月至2021年2月担任财政部监督评价局一级巡视员;2019年4月至2019年6月担任财政部监督评价局巡视员;2015年9月至2019年4月担任财政部会计司副司长;1987年8月至2015年9月先后担任财政部工业交通财务司主任科员、助理调研员,财政部财政监督司助理调研员、副处长,财政部监督检查局副处长、处长、副局长等职务。邵女士1987年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会计系,获经济学学士学位。

刘芳女士,非执行董事,自2021年1月起出任本行董事。2021年进入汇金公司工作。刘女士自2019年7月至2021年2月担任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政策法规司)副司长、二级巡视员;2015年3月至2019年6月任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政策法规司)副司长;1999年7月至2015年2月先后担任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主任科员、副处长,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政策法规司)副处长、处长等职务。刘芳女士1999年于中国人民大学国际经济系世界经济专业研究生毕业,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李璐女士,非执行董事,自2023年3月起出任本行非执行董事。2005年进入汇金公司工作。李女士2005年1月至2023年3月历任汇金公司银行部中行股权管理处经理、高级副经理,银行机构管理一部研究支持处高级经理,股权管理一部建行处处长,股权管理一部董事总经理等职务,其间2012年5月至2013年4月挂职担任中国银行北京分行东城支行副行长。李女士2002年获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2003年获英国萨里大学理学硕士学位。 

钟嘉年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18年11月起出任本行董事。钟先生自2009年12月至2017年3月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1980年加入德勤会计师事务所伦敦分所,1992年成为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1996年起任普华永道香港和中国大陆地区的金融服务专家,曾任普华永道香港地区人力资源合伙人,普华永道香港和中国大陆地区审计团队负责合伙人,中国银行审计项目组全球负责合伙人,香港公益金义务司库,香港会计师公会职业道德委员会、职业责任风险限制委员会、沟通委员会及调查组的成员,还曾担任中国银行、中银香港有限公司、交通银行的重组及首次公开发行的审计负责人,Harvest Real Estate Investments(Cayman) Limited审计委员会主席与英国保诚集团亚洲公司独立董事。现任金沙中国有限公司、保诚保险有限公司与保诚财险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傅德荫基金有限公司受托人。钟先生为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公会会员、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和澳门会计师公会会员,获英国杜伦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

格雷姆•惠勒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19年10月起出任本行董事。惠勒先生自2017年任Thyssen-Bornemisza集团非执行董事。2012年至2017年任新西兰储备银行行长;2010年至2012年任Thyssen-Bornemisza集团非执行董事、Privatisation分析与咨询有限公司联合创始人;2006年至2010年任世界银行董事总经理,负责运营;2001年至2006年任世界银行副行长兼司库;1997年至2001年任世界银行金融产品与服务部负责人;1993年至1997年任新西兰债务管理办公室司库兼新西兰财政部副秘书长;1990年至1993年任新西兰财政部宏观经济政策负责人;1984年至1990年担任经合组织(巴黎)会议新西兰代表团的经济和金融顾问;1973年至1984年任新西兰财政部顾问。惠勒先生于1972年获奥克兰大学经济学商务硕士学位。惠勒先生于2018年获新西兰功绩勋章。

米歇尔•马德兰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20年1月起出任本行董事。马德兰先生自2018年1月起任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受托人,自2018年4月起任法国邮政银行监事会成员;2016年6月至2018年12月任穆迪投资者服务公司副主席,同时担任穆迪公司欧洲董事会主席和穆迪投资者服务公司美国董事会成员;2008年5月至2016年6月任穆迪投资者服务公司总裁兼首席运营官,1994年至2008年5月还曾任职穆迪投资者服务公司欧洲及美国机构;1980年5月至1994年5月在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比利时及法国机构任职,1989年升任合伙人。马德兰先生为法国合格特许会计师,获美国西北大学凯洛格管理学院管理硕士学位和法国鲁昂高等商学院工商管理学士学位。

威廉•科恩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21年6月起出任本行董事。科恩先生自2020年2月起任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咨询委员会主席;自2019年11月起任多伦多领导力中心董事会成员;自2019年7月起任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技术顾问。1999年至2019年在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以下简称“巴塞尔委员会”)任职,期间,1999年至2002年在巴塞尔委员会秘书处任职;2003年至 2006年任国际清算银行金融稳定学院网络资源和学习工具内容经理;2007年至2014年任巴塞尔委员会副秘书长;2014年至2019年6月任巴塞尔委员会秘书长,负责制定并实施巴塞尔委员会的战略,监督巴塞尔委员会及其30个工作组的工作进展,同时兼任巴塞尔委员会政策发展组、公司治理工作组、一致性和校准工作组主席。1999年加入巴塞尔委员会秘书处前,先后在美国货币监理署和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任职,负责与银行政策、监管及牌照等有关职责。1985年进入纽约市一家银行开始职业生涯,从事信贷管理,作为副行长助理负责消费者信贷和零售抵押贷款。威廉•科恩先生现任布雷顿森林委员会成员,曾任金融稳定理事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成员。1984 年获曼哈顿大学理学学士学位,1991年获福特汉姆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梁锦松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21年10月起出任本行董事。香港特别行政区前财政司司长,现任香港南丰集团董事长及行政总裁,和新风天域集团董事长兼联合创始人。此外,梁先生是两家慈善机构“香港小母牛”及“惜食堂”主席。梁先生拥有多年在金融机构任职的经验,包括美国黑石集团大中华区主席、摩根大通亚洲主席和花旗银行亚洲私人银行、投资银行、资金部及大中华地区主管等。他亦曾任招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移动(香港)、美国友邦保险(香港)的独立董事、中国国家开发银行国际顾问和哈佛商学院香港协会主席。曾任公职包括香港特区政府行政会议非官守成员、教育统筹委员会主席、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主席、外汇基金咨询委员会委员、香港机场管理局董事、香港期货交易所董事、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委员、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会委员与港事顾问。梁先生1973年毕业于香港大学,曾在美国哈佛商学院攻读管理发展及高级管理课程,1998年获香港科技大学名誉法学博士学位。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关联交易、社会责任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等五个专门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和关联交易、社会责任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主席均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且独立非执行董事超过半数。

战略发展委员会

本行战略发展委员会由11名董事组成,主席由董事长田国立先生担任,委员包括张金良先生、崔勇先生、纪志宏先生、田博先生、夏阳先生、邵敏女士、刘芳女士、李璐女士、钟嘉年先生和梁锦松先生。

战略发展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 拟订战略及发展规划,监测、评估其实施情况; ● 审核年度经营计划和固定资产投资预算; ● 审查年度经营计划和固定资产投资预算执行情况; ● 评估各类业务的协调发展状况; ● 审核重大组织调整和机构布局方案; ● 审核银行重大投资、融资方案; ● 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行使股权投资、信息技术规划和资本充足率管理等权限; ● 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审计委员会

本行审计委员会由6名董事组成,主席由独立非执行董事钟嘉年先生担任,委员包括田博先生、刘芳女士、格雷姆•惠勒先生、米歇尔•马德兰先生和威廉•科恩先生。钟嘉年先生具备香港的注册会计师资格。本行审计委员会的委员构成符合境内外监管规定的要求。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 监督银行财务报告,审查银行会计信息及其重大事项披露; ● 监督及评估银行内部控制; ● 监督及评价银行内部审计工作; ●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 ● 关注可能出现的不当行为并确保有适当安排; ● 向董事会报告委员会工作; ● 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风险管理委员会

风险管理委员会由8名董事组成,主席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梁锦松先生担任,委员包括张金良先生、崔勇先生、夏阳先生、钟嘉年先生、格雷姆•惠勒先生、米歇尔•马德兰先生和威廉•科恩先生。

风险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 根据本行总体战略,审核本行风险管理政策,并对其实施情况及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 ● 持续监督并审查本行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 指导本行的风险管理制度建设; ● 监督和评价风险管理部门的设置、组织方式、工作程序和效果,并提出改善意见; ● 审议本行风险报告,对本行风险状况进行定期评估,提出完善本行风险管理的意见; ● 对本行分管风险管理的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工作进行评价; ● 监督银行核心业务、管理制度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合规性; ● 兼任美国风险管理委员会的职责; ● 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主席由独立非执行董事米歇尔•马德兰先生担任,委员包括邵敏女士、李璐女士、格雷姆•惠勒先生和梁锦松先生。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 组织拟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标准和程序; ● 就董事候选人、行长人选、首席审计官人选和董事会秘书人选,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人选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 审核董事会的架构、人数及组成(包括技能、知识及经验方面),并就为执行银行的公司策略而拟对董事会作出的调整提出建议; ● 评估董事会成员履职情况; ● 审核行长提名的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 拟订高级管理人员的发展计划及关键后备人才的培养计划; ● 审核行长提交的银行薪酬管理制度; ● 组织拟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办法,提交董事会审议; ● 组织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和监事会的尽职情况评价,提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的建议,提请董事会审议; ● 根据监事会对监事的业绩考核,提出对监事薪酬分配方案的建议,提请董事会审议; ● 监督本行绩效考核制度和薪酬制度的执行情况; ● 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关联交易、社会责任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关联交易、社会责任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主席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格雷姆•惠勒先生担任,委员包括纪志宏先生、钟嘉年先生、米歇尔•马德兰先生和威廉•科恩先生。

关联交易、社会责任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银行章程的要求,设计并提出银行重大关联交易衡量标准以及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和内部审批备案制度,报董事会批准; ● 确认银行关联方,并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同时向银行相关工作人员公布; ● 接受一般关联交易的备案, 或在必要的情况下批准一般关联交易; ● 审查重大关联交易,并提交董事会批准,并应同时报监事会; ● 研究拟定银行社会责任战略和政策; ● 对银行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并指导和监督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编制; ● 研究拟定环境、社会及治理管理方针和策略,定期跟踪评估进展情况,并指导监督相应的信息披露; ● 研究拟定银行绿色金融战略,监督、评价绿色金融战略执行情况; ● 监督指导管理层推进普惠金融相关工作; ● 指导和督促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制度体系的建立和完善,督促高级管理层落实相关工作,指导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重大信息披露; ● 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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