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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和大家分享的第一部网络小说是:《我的老公是冥王》

2024-07-10 11:19|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今天和大家分享的第一部网络小说是:《我的老公是冥王》

作者:见字如面。

人物:

大女主:慕小乔

大男主:江起云。 北太帝君。

我真正意义上理解的网络小说,也真正开启我读网络小说的是这个作者和这部小说。我应该是在18年无意中在手机刷到的。其实在这之前,我是听过网络小说这类小说;但是我没有真正意义上去阅读。而在这部小说前,应该是16年左右吧。当时看过一部也是非常知名的通俗小说《盗墓笔记》,当然,很抱歉,当时看完就忘了。到后期,如果能做的下去,我会给大家说说我读小说的历程。

闲话少说,言归正传;说到冥王这部小说,我真真实实感觉到神奇的所在。我的角度点评这般小说是:我慕小乔,被家族送到一座古墓里,和一只鬼做太阳。这是开篇。这个开篇是由双方亲密接触开始写下去。写小说无可否认这是一个挺成功的开篇,吸引到大部分读者的眼球,估计女读者会比较多。

而后来,我看很多小说诸如此类的开篇都有以下看过的:

如喝醉酒了,送酒店被霸道总裁上了,然后爱上。

被人灌药了,送错酒店房间门了,霸道总裁没上,后来爱上了。

把自己当礼物,门对了;但是乌漆嘛黑的酒店,都得手了。天亮了,呵呵,一看睡错人了;然后和霸道总裁相爱了。开篇多多少少男女主角都剧情和床有关系。千篇一律的开篇,过程有多狗血就多曲折。最后,皆大欢喜结局。

无意去思考,逻辑和常识。但是,也太没有让人信服的道理。

所以,这是我第一本这样开头小说,我迷上了;特别是第一次看网络言情小说的我,居然可以这样写,脑洞神奇啊。看完后还真香。

灵异马甲下,这是一部先婚后爱,再结合慕小乔的捉妖打怪升级的职场生涯,还有爱情,生活,工作,友谊。

先婚后爱,开篇是床戏。床戏是为了生仔,生仔是为了捉鬼。捉鬼是为了钱,和三界的太平。因为帝君的钱是冥钱,不能用在人间,帝君只负责大部分的床戏还有就是用神仙法术提携,帮助女主老婆的职场生涯发展。在女主职场生涯上,遇到很多奇奇怪怪的人和奇奇怪怪的鬼,奇奇怪怪的职场事件。俩人偶尔吃吃醋,调调情,夫妻齐心协力,潜心修炼,养娃,赚钱,开挂。

帝君帅,符合霸道总裁人设,由开始的高冷到,尝试去爱人,用人类的思维去爱凡间的小妻子和孩子。到一部结束后,感觉这个帝君带着人间的烟火气渐渐的带着温度。

他活了几千年,没有吃过肉,第一口肉就是小乔,越吃越香。他为小妻子设好道路,要吃到逃不出三界,生生死死是帝君的小妻子。宠小妻子,很甜。

小乔,刚入学的大学生。然后作者大大借她的好朋友宋薇这样形容:“胸大屁股翘,中间一段小蛮腰”。作者对对女主角更多是在贤妻良母的性格上下笔,女主挺仗义的,善良,温柔,好学,名副其实美貌上的了厅堂,手艺入的了厨房,柔情似水在卧房。还能捉鬼打怪赚钱,坐主母位。

作者没有在情敌上有太多的设置。这也是我赞赏的一个设计。不会为了强行加小三而硬设小三。

在配角上有很多,印象深刻的:

慕云凡   医学大五学生。

林言沁   准上位者的公主。

凡哥,放荡不羁,爱好打游戏,经营一家古玩店,顺便半桶水去抓鬼赚钱养家糊口。当遇到小公主后,由拒绝到接受,到和小公主家族抗衡,两人一起为爱奋斗。小公主是大家闺秀,饱读诗书,学历傲人;当遇到凡哥后,化身小女人,洗手做汤羹;虽然还是挺难吃的。

小公主就是对一种物品过敏。对凡哥而言,有好也有········

林公子:言沁哥哥,大公子,唯物主义无神论者。当遇到慕云凡和慕小乔后,三观颠覆。逐渐协助老爹上位后,也开始运用自己的权利平衡凡间的神。这个角色塑造的很成功,他爱恨分明,清楚知道自己向要什么,做什么。下手快,狠,准。没有纠结在情情爱爱里,属于做大事者的一个成功人士。

帝君觉得这个林公子对他有点威胁。但是,小乔的立场很坚定站老公身边,所以,作者大大没有在这段三角恋下太多笔墨。其实,林公子是对小乔动了心的。不过,林公子的人设还是很不错的。他对自己的爱情收放自如。后期,作者大大对林公子挖了一个爱情坑。看作者大大是否能给祝福林公子啦。

地府里也是蛮寂寞的,大仙公务员们都活里几千年,一点点八卦都能聊千年,而且还是白无常七爷的爱情呢。这是一个有点小坏坏的七爷,前期经常捉弄慕小乔。小乔对他爱恨交加。七爷的爱情---她爱他,无论喝过几次孟婆汤都不会忘记他。这个坑非常吸引人,坑很大,纠缠千年的爱恨情愁,实在不八卦都对不起地府的公务员。看第二部的时候作者大大会不会填这个白无常的爱情坑吧。

大巫王--沐挽辰。 如沐微风,挽留星辰。大巫王在另一本书有有另开一本。大家可以去追《巫蛊情缘》女主:殷珞。对比《冥王》我还是比较喜欢后者。这是一个为了保护自己族人而勇于拼搏的一个大王。这个角色作者大大在这里没有下太详细的笔墨。

真和尚:晦青。   一开始遇到的时候,大家以为是一个假和尚。其实人家不过是比较潮流而已。他无意做和尚,可是,他依然做和尚,关键时刻还是挺靠谱的。每一次遇到这个悔清出场都算一个笑篇,很搞笑的角色。

贪狼:为报收留之恩;奋不顾身的救小乔的双胞胎。出场时时一个孤儿,跟着师傅在医院的停尸场搬尸体。慕家当这个孩子半个儿子来养。如果以后作者大大能根据时间线索来写的话,贪狼算以后的霸道总裁再开个文也未尝不可。我个人还是很喜欢这个角色的。

一部上百万的网文,也不是我能几千字说完。没有看过的读者,希望看过这篇文章后可以去支持正版休闲娱乐一下。看过的读者希望大家能给我留言,一起讨论一下。也可以给我推荐你们喜欢的,有点烧脑,有点文笔的网络小说。

因为第一次写通俗小说的个人解读。也是个人浅薄的解读。对于通俗小说,一个很关键的要素就是情节,冥王的情节构思严谨,丝丝入扣,曲折离奇,每一个篇章和环节都衔接的流畅自然,而且文笔斐然,偶尔有对女主的心理状态多些许的描写,加深对女主的灵魂。每个人人物是的言行都带有自己的特色,虽然说通俗小说很大一部分都是狗血体验小说的情节。相对某些小白文来说,《我的老公是冥王》确实是一部值得闲暇时间阅读的好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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