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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网最全!桥架规范相关要求总结

2024-07-02 18:0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条文说明:采用电缆桥架布线,通常敷设的电缆数量较多而且较为集中。为了散热和维护的需要,桥架层间应留有一定的距离。强电、弱电电缆之间,为避免强电线路对弱电线路的干扰,当没有采取其他屏蔽措施时,桥架层间距离有必要加大一些。

02.下列不同电压、不同用途的电缆,不宜敷设在同一层桥架上:

1)1kV 以上和 1kV 以下的电缆。

2)向同一负荷供电的两回路电源电缆。

3)应急照明和其他照明的电缆。

4)电力和电信电缆。

当受条件限制需安装在同一层桥架上时,应用隔板隔开。

条文说明:本条文规定是为了保障线路运行安全和避免相互间的干扰和影响。

0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

消防配电线路应满足火灾时连续供电的需要,其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明敷时(包括敷设在吊顶内),应穿金属导管或采用封闭式金属槽盒保护,金属导管或封闭式金属槽盒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当采用阻燃或耐火电缆并敷设在电缆井、沟内时,可不穿金属导管或采用封闭式金属槽盒保护;当采用矿物绝缘类不燃性电缆时,可直接明敷。

2)暗敷时,应穿管并应敷设在不燃性结构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 30mm。

3)消防配电线路宜与其他配电线路分开敷设在不同的电缆井、沟内;确有困难需敷设在同一电缆井、沟内时,应分别布置在电缆井、沟的两侧,且消防配电线路应采用矿物绝缘类不燃性电缆。

条文说明:第 1)、2)款为强制性条文。消防配电线路的敷设是否安全,直接关系到消防用电设备在火灾时能否正常运行,因此,本条对消防配电线路的敷设提出了强制性要求。

工程中,电气线路的敷设方式主要有明敷和暗敷两种方式。对于明敷方式,由于线路暴露在外,火灾时容易受火焰或高温的作用而损毁,因此,规范要求线路明敷时要穿金属导管或金属线槽并采取保护措施。保护措施一般可采取包覆防火材料或涂刷防火涂料。

对于阻燃或耐火电缆,由于其具有较好的阻燃和耐火性能,故当敷设在电缆井、沟内时,可不穿金属导管或封闭式金属槽盒。「阻燃电缆」和「耐火电缆」为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阻燃及耐火电缆:塑料绝缘阻燃及耐火电缆分级和要求》(GA 306.1~2)的电缆。

矿物绝缘类不燃性电缆由铜芯、矿物质绝缘材料、铜等金属护套组成,除具有良好的导电性能、机械物理性能、耐火性能外,还具有良好的不燃性,这种电缆在火灾条件下不仅能够保证火灾延续时间内的消防供电,还不会延燃、不产生烟雾,故规范允许这类电缆可以直接明敷。

暗敷设时,配电线路穿金属导管并敷设在保护层厚度达到 30mm 以上的结构内,是考虑到这种敷设方式比较安全、经济,且试验表明,这种敷设能保证线路在火灾中继续供电,故规范对暗敷时的厚度作出相关规定。

03、《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2011)的 7.1.4 条

在同一个槽盒里有几个回路时,其所有的绝缘导线应采用与最高标称电压回路绝缘相同的绝缘。

1)除技术夹层外,电缆托盘和梯架距地面的高度不宜低于 2.5m。

2)电缆在托盘和梯架内敷设时,电缆总截面积与托盘和梯架横截面面积之比,电力电缆不应大于 40%,控制电缆不应大于 50%。

3)电缆托盘和梯架水平敷设时,宜按荷载曲线选取最佳跨距进行支撑,且支撑点间距宜为 1.5~3m。垂直敷设时,其固定点间距不宜大于 2m。

4)电缆托盘和梯架多层敷设时,其层间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控制电缆间不应小于 0.20m。

② 电力电缆间不应小于 0.30m。

③ 非电力电缆与电力电缆间不应小于 0.50m;当有屏蔽盖板时,可为 0.30m。

④ 托盘和梯架上部距顶棚或其他障碍物不应小于 0.30m。

5)几组电缆托盘和梯架在同一高度平行敷设时,各相邻电缆托盘和梯架间应有满足维护、检修的距离。

6)下列电缆不宜敷设在同一层托盘和梯架上:

① 1kV 以上与 1kV 及以下的电缆。

② 同一路径向一级负荷供电的双路电源电缆。

③ 应急照明与其他照明的电缆。

④ 电力电缆与非电力电缆。

7)第 6)条规定的电缆,当受条件限制需安装在同一层托盘和梯架上时,应采用金属隔板隔开。

8)电缆托盘和体积不宜敷设在热力管道的上方及腐蚀性液体管道的下方;腐蚀性气体的管道,当气体相对密度大于空气时,电缆托盘和梯架宜敷设在其上方;当气体相对密度小于空气时,宜敷设在其下方。电缆托盘和梯架与管道的最小净距,应符合表 72 的规定。

表1.电缆托盘和梯架与各种管道的最小净距 (单位:m)

9)电缆托盘和梯架在穿过防火墙及防火楼板时,应采取防火封堵。

10)金属电缆托盘、梯架及支架应可靠接地,全长不应少于 2 处与接地干线相连。

04、GB 50311—2016 中规定

综合布线电缆与附近可能产生高电平电磁干扰的电动机、电力变压器、射频应用设备等电器设备之间应保持间距,与电力电缆的间距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综合布线电缆与电力电费的间距 (单位:mm)

(续)

标注① :双方都在接地的槽盒中,是指两个不同的线槽,也可在同一线槽中用金属板隔开,且平行长度不大于 10m。

GB 50303-2015中的规定见表3

表3.母线槽及电鉴梯架、托盘和槽盒与管道的最小净距 (单位: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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