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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文安:胡头村“美丽乡村”建设烂账背后的黑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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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廊坊的朋友圈里广泛流传一篇由人民日报客户端刊发的《河北文安:胡头村“美丽乡村”建设烂账如何解决?》文章,文章详细的讲述了陈尚军在建设河北文安县高头管区(2019年改为围河镇)胡头村“美丽乡村”项目之后,7年来一直索要220多万工程款的艰难历程以及专家学者对事件的认知。

文章有明确的时间,地点,人物、逻辑关系以及政府结算的清单,由此可见,该文的真实性毫无质疑。

人民日报客户端刊发的图片

据文章介绍:一直从事市政建设的陈尚军受胡头村村委会原书记张某武的邀请参加了该村的“美丽乡村”项目建设。陈尚军在确认该项目资金是由农工部(文安县农业局下属的农村工作事业部)主导和高头管区政府负责之后就答应了此事。

“当时,没想到烂账的事,希望赶快一点,树立一个样板,后面的活更多!”陈尚军说,期间,陈尚军为胡头村道路建设,管廊建设、广场建设和村委会靓化等。2016年年底,胡头村“美丽乡村”项目建设完毕并通过验收,此时,胡头村总计支付不到100万元,总计欠款220多万元。

验收之后,面对陈尚军催要工程款,胡头村村委会推给高头管区政府,区政府又推给文安县农业局的农工部,但是,农工部在给陈尚军批了40万后再没有支付。

2018年1月15日,在陈尚军的反复要求下,村委会和区农经站给陈尚军正式列出工程款清单,确认整个胡头村“美丽乡村”项目已经支付文安县浩越道路工程有限公司(陈尚军的公司)1083016元,尚欠2272464元。

至此,账目已经核对清楚,但是,却成了“白条”!

村委会和农经站出具的证明

烂账多年,陈尚军毫无办法,并且问题越来越复杂了!

首先、负责该项目的文安县农业局农工部已经取消了,农业局将责任推给了已经解散的农工部,并且十分“善意”提醒陈尚军应该“你和谁签合同,你给谁干活你找谁?”。

其次、围河镇政府(原高头管区)虽然承认项目,但是也没有支付该项目建设的资金,农经站也认为农业局的观点——“你和谁签合同,你给谁干活你找谁?”。

最后、虽然胡头村村委会接盘了,认账了,也入了村委会的账了,但是没有能力偿还,现任的村书记张某方说:“陈尚军这个账,我们认,但是,现在没钱啊,支付不了!现在我们村的收入分为两部分,一个是上级的下拨资金,这部分资金是‘专款专用’,我拿其他项目的钱来支付陈尚军这个款是违法的,所以不能这么干,退一步说,即使我这么干,这个钱也走不掉(通不过审计,划拨不了),还有一个就是我们村的土地租赁费,这是我们村的收入,但是,这个收入很低,每年也就几万元,即使说我们一分不花,也得几十年支付,更何况,现在用钱的地方多,这几万元不够用啊!陈尚军的工程款很难办!”

问题陷入了僵局——上面推,下面接!但是,接的却是没有偿还能力的村委会!

这个案子从外观上看上去就是胡头村村委会的事情,但是,事实真的如此吗?胡头村该不该承担这个责任?

事实上并非如此!

首先,从项目的性质上来说,“美丽乡村”属于国家“乡村振兴”和“全国脱贫”项目的一部分,是属于国家财政拨款的专属项目,也就是说,这个项目本身是国家出资,只是落到胡头村的项目,而不是胡头村自己发起的项目。正如原书记张某武给陈尚军说的一样:“项目资金是农工部和(高头管)区政府负责,他们负责协助。”

其次、从当时的实际情况来看,2015年是全国脱贫攻坚的关键时期,“美丽乡村”项目建设是地方政府主要工作之一。“美丽乡村”怎么干、谁来干、以及验收和资金的发放都是上级政府说的算,作为基层村委会只是配合,没有任何的决定权。并且,能够实施“美丽乡村”建设的乡村都是需要强化“美丽”的地区,而这些乡村大多数位于经济条件比较落后区域,村委会除了代表政府管理和服务当地居民之外,没有其他业务和收入,当然也没有什么资金来源,他们没有能力发起“美丽乡村”这样的大型基建项目。

现在,让他们抗下这个项目,就是无法解决的结局。

最后、从手续上来说,如此重大的项目,理应经过报批、规划、设计、预算、招标以及施工、监管和验收等相关环节,但是,在胡头村“美丽乡村”这个项目,没有经过任何手续,只是原书记张某武口头告知陈尚军“上面总投资1000多万,需要前期投入,后期政府根据工程进度结算”,这完全不符合政府项目的审批手续。但是,有关部门还是积极配合,例如胡头村村委、高头管区政府以及文安县农业局农工部都是积极配合的,并且农工部也给陈尚军支付了40万元建设费,如果说真的和农业局无关,那么为什么要出这40万呢?如果陈尚军找到文安县公安局或者教育局,别说40万,估计4毛也没有。

1000多万的项目——胡头村“美丽乡村”项目,居然毫无手续的情况下,空转一年多,并且已经支付给陈尚军100多万,那么这笔钱怎么出去的?上级部门支付的依据是什么?项目到底花了多少钱?拖欠陈尚军的工程款是不是费用被有关部门的有关人员“挪走了”?整个项目验收之后有没有进行审计?如果审计了,难道说审计之后陈尚军的工程款就这样不了了之了?同时审计的结果有没有公示?围绕着胡头村“美丽乡村”的黑幕到底还有多少?

综上可知,胡头村“美丽乡村”项目是由上级政府决策和审批的公共类工程,只是这个工程落地到和造福于胡头村,作为胡头村村委会有义务进行配合和辅助,因此,项目资金很明显是由上级政府买单,而让胡头村村委会买单既是违法,也超越了胡头村村委会的支付能力。

犹如父亲以尚未成年的孩子名义买房,房子买好了,父亲让未成年的孩子承担购房款一样,这不是笑话吗!更重要的是:“父亲手里的购房款”去哪里了?

其实,胡头村拖欠“美丽乡村”工程款只是冰山一角,只要在上360搜索“拖欠美丽乡村建设工程款”,立即会呈现诸多关于“美丽乡村”建设拖欠工程款的报道,这只是报道出来的,没有报道出来的更多,针对胡头村“美丽乡村”项目烂账的情况,中国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专家说:“很简单,谁发起谁负责,谁主导谁负责。尽管说是村委会签的合同,并且给村委会干的活,但是,作为一个村委会能决定这件事吗?当时的胡头村村书记如果没有得到农工部的承诺和批准“1000万资金”,他敢这么干吗?肯定不敢,因为,这不是一点钱。您想一想,真正需要‘美丽乡村’项目建设的都是经济条件比较差的地区,这些地区的农村造血能力更差。这些偏僻的村子在自身没有没有造血能力的情况下,再没有上级的指令,怎么可能主动的干‘美丽乡村’项目,这事让胡头村村委会担责有点冤,他现在承担这个责任估计也是没有办法的!现在解决这个问题最直接的办法就是用胡头村的资源置换成工程款,他(陈尚军)会不同意是个问题!”

网络上关于“美丽乡村”烂账问题的报道

专家说的没错,“水是有源的,树是有根的,‘美丽乡村’是政府的”,如果仅仅让胡头村村委会承担这么大的项目的资金,确实是超越了能力范围。

另外,由于当初“美丽乡村”建设是比较火热,某些领导一句话就干了,胡头村村委会就是接到上级的通知后就干的,但是没有任何手续,期间完全靠内部监督机制,而在巨大的利益面前,这些监督形同虚设,形成了巨大黑洞,由于所有信息都没有公开,无法确认这笔资金到底有没有?有多少?原胡头村书记张某武说“1000多万的工程”,怎么仅仅支付10%(100多万)就没有了?这中间的资金去哪了?是真的财政之处不够了,还是文安县财政局已经支付被内部人员侵吞了?

由此可见,解决“美丽乡村”建设遗留的烂账,其根本方式有两个:首先是追查“美丽乡村”专项资金的使用方式和方向,让“美丽乡村”的项目资金在太阳底下晒晒,如果是被人贪污了,那必须吐出来;其次是如果资金确实没有到位,项目主导单位要负责,乡镇要支持,乡村要挖掘自身的潜力,共同面对烂账问题,既不能摆烂,不能装傻,更不能推卸责任。

再结合到胡头村“美丽乡村”烂账这件事情上,首先、廊坊市纪委联合财政局一起调查胡头村“美丽乡村”项目资金的申报、审批、支出和入账情况,调查1000多万的项目空转一年的实际情况;其次、如果调查确实没有任何问题,仅仅是财政吃紧,无法承担,那么美丽乡村的工程款也应该由文安县农业局承担。尽管说农工部取消了,但是,文安县农业局毕竟该部门的主管单位,并且‘美丽乡村’项目本身也就是农业局的主管的项目,取消的是执行部门——农工部,而不是主管单位农业局,因此,文安县农业局不能因为执行部门的取消而消失主管的主体;再次、围河镇虽然刚刚成立不久,但是从我们党和政府的稳定性上来说,行政机构名称的改变,不影响其权利和义务的实施;最后、胡头村当然更应该承担这个责任,就如县乡两级政府部门干部所说:合同是您签的,活也是给您干的,收益最大的也是您们村,从这个角度上来看,胡头村应该充分挖掘自己的优势和资源来补偿陈尚军对胡头村的贡献。

同时,也希望通过解决胡头村“美丽乡村”项目烂账问题,给全国“美丽乡村”烂账问题探索出道路来,那就是“严查资金走向、落实责任到人、上级担起责任、乡镇积极支持、乡村挖掘潜力”共同面对和解决问题。

不论怎么说,胡头村的美丽乡村建设不应该让陈尚军承担烂账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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