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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潍坊市科技发展计划(软科学)项目的通知

2024-07-14 17:08|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科技局,市直有关单位:

按照2024年度财政科技专项资金预算安排,依据《潍坊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启动2024年度潍坊市科技发展计划(软科学)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方向

2024年潍坊市软科学研究计划,坚持科技创新“四个面向”战略导向,围绕市委、市政府年度工作重点,以加快科技自立自强,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和加快建设实力强品质优生活美的更好潍坊为目标,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创新体系建设、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型城市建设、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科技创新引领现代产业体系建设、乡村振兴、科教兴潍、人才强市、优化营商环境、生态环保治理、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生命与健康发展、科技与金融融合发展、科技创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进行重点部署研究。

二、研究要求

项目紧扣主题,目标明确,整体设计条理清晰, 框架设计合理,具有鲜明的问题意识和较强的创新性。方法得当,论证全面,能够积极运用新理论、新方法、新工具,论证分析透彻,逻辑清晰,观点明确。对策建议要具有操作性、针对性和前瞻性。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3年。对项目完成质量高、对策建议可操作性强的研究成果,择优报送市委、市政府。

三、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潍坊市内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高校院所、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等单位(注册成立1年以上)。

2.申报项目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土地、环保、安全、伦理等法律法规要求,具备项目实施的基本条件。

3.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无违法和不良信用记录。项目负责人为申报单位正式在职人员,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1个项目。项目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2个项目的申报。有在研的市科技发展计划软科学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项目负责人近3年内有终止、撤销项目的不得申报。

4.项目承担单位有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到期未结题验收的,原则上不得申报。对于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管理不善,造成项目延期、项目终止等问题的承担单位,酌情给予申报、立项进行核减。

四、申报须知   

1.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限报10项,高校、院所、医院等市直单位限报15项;为进一步提升软科学研究质量,根据往年立项及项目研究情况,潍坊学院、潍坊科技学院、潍坊职业学院、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限报20项。

2.申报人应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如发现弄虚作假、剽窃、抄袭,或者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并记入信用档案;已经立项的,作撤项处理。 

3.各项目主管部门要严格把关,认真核查申报材料,确保申报内容和附件真实可靠。 

4.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已经注册账号的申报单位登录市科技局网站“科技计划申报系统”,下载潍坊市科技发展计划(软科学)项目申报书模板,填写后上传至系统完成申报。未注册账号的申报单位,县市区(市属开发区)申报单位登录“科技计划申报系统”进行账号注册,由所在县市区的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再进行申报;市直部门单位联系市科技局进行账号注册。网上申报时间及主管部门推荐时间为2024年5月11日-6月6日,纸质材料报送时间截至2024年6月12日。

5.驻潍高校、科研院所和市直单位直接向市科技局申报,其他单位通过归口管理的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申报。项目主管部门需将项目申报书、推荐汇总表纸质版一份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局。申报书、推荐汇总表电子版发邮箱。申报书一律用A4纸正反面打印,左侧装订。

联系方式:政策法规与创新体系建设科   8091362 8091361

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1.2024年潍坊市科技发展计划(软科学)项目推荐汇总表

          2.2024年潍坊市科技发展计划(软科学)项目申报书     

 

 

潍坊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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