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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技术学院2022年校自主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2023-10-29 21:58|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按照《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财教〔2021〕283号)和《华中农业大学自主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校发〔2016〕244号)要求,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重点支持青年教师提升科研创新能力,支持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建设,支持科研创新平台能力建设,开展多学科交叉的基础性、支撑性和战略性研究,加强科技基础性工作等。为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培育、引导功能,确保学院项目申报、评审和立项工作有序进行,按照《华中农业大学自主科技创新基金项目2022年立项指导意见》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项目立项原则

(一)立项条件

项目申请人资格基本要求包括:

1.重点支持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申请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重大科技成果培育项目的申请人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

2.每人每年限申请1项,作为团队成员参加的在研项目合计不超过3项。

3.已获自主科技创新基金资助但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能申请新的校自主科技创新基金项目。

4.申请人申报的项目应符合所在创新团队研究方向,并紧密围绕学院国家生物学一流学科建设目标以及由此衍生的团队发展目标凝练项目内容和目标。

5.申报项目实施方案中有国际合作内容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

6.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申报自主科技创新基金项目:

(1)因学术道德、科研诚信受到处罚,处罚期未结束的;

(2)纵向项目超过一年未按时结题的项目负责人;

(3)未按要求执行学校科技管理相关政策规定的;

(4)在站博士后。

(二)立项工作程序

1.项目立项与管理,在学校自主科技创新基金领导小组和科学研究委员会的指导下,由学院具体组织实施。

2.立项程序包含发布通知、公开申报、项目受理、形式审查、项目评审、学校审核、公示和立项等环节。

3.项目评审结果在学院公示后报学校审核,通过学校审核后,学校再集中予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立项。

(三)重点支持方向

1.强化有组织科研,围绕学院发展重点,聚焦主攻科研方向,稳定支持优势力量持续开展科技攻关,为培育重大科技成果、承担国家和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奠定坚实基础。

2.坚持“四个面向”,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聚焦基础前沿热点、关键核心技术卡点、产业发展升级痛点及乡村建设发展重点组织项目,支撑科技自立自强和农业高质量发展。

3.突出多学科交叉的基础性、支撑性和战略性研究,围绕生物育种、绿色发展、营养健康等领域重大需求,培育科技工作新的增长点。

二、项目类别及要求

(一)项目类别及申报考核要求

1.前沿性基础性研究项目。主要支持瞄准生物育种、绿色发展、营养健康等科技前沿基础领域开展研究。

(1)申报条件:申请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项目要符合学院“十四五”科研方向布局。

(2)研究周期及资助强度:研究周期3年,资助强度15-30万元/项。

(3)结题条件:完成项目计划任务书目标,并达到下列条件:获得本领域认可的高水平研究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获批国家级和省级重点项目1项,在权威期刊发表高质量论文至少1篇等。

2.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主要支持围绕现代农业产业发展需求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研究。

(1)申报条件:申请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申请项目紧密围绕学院11个二级学科方向及重点发展领域开展关键核心技术协同攻关。

(2)研究周期及资助强度:研究周期3年,资助强度15-30万元/项。

(3)结题条件:完成项目计划任务书目标,并至少达到以下条件之一:主持获批省部级以上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或重点研发计划等项目(课题、任务)至少1项;在权威期刊发表高质量论文至少1篇;产生具有转化和应用前景的创新成果(新品种、新兽药、新装备、新技术),科技成果转化收益不低于50万元;获得省部级科技一等奖或国家级科技奖励等。

3.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培育项目。支持有良好发展潜力,经过培育,有望入选国家人才计划的青年教师。

(1)申报条件:申报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等层次人才计划培育的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3周岁,申报优秀青年科学基金等层次人才计划培育的申请人年龄男性不超过36周岁、女性不超过38周岁;至少主持过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并已显现出较大潜力和良好的发展势头。近两年申报过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等同层次人才项目且入围答辩环节的优先考虑。

(2)研究周期及资助强度:研究周期2年,资助强度20-30万元/项。

(3)结题条件:完成项目计划任务书目标,通过同行评议,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等国家级或省部级人才项目(计划)资助。

4.重大科技成果培育项目。支持具有良好的前期工作积累,具备冲击国家级科技二等奖和湖北省科技一等奖及以上的研究成果。

(1)申报条件:

国家级科技奖励培育项目申请人需以第一完成人身份获得过省部级科技奖励一等奖。

省部级科技奖励一等奖培育项目申请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自然科学奖,创造性成果具有很好的原创性、公认度和科学价值,至少应有 5 篇代表性论文,得到国内外学术界公认;科技进步奖,成果已经开始大规模推广应用,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行业准入要求的必须获得行业准入资格;技术发明奖,至少获得 3 件授权发明专利,成果已经开始大规模推广应用,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曾获得科技成果培育项目资助后未申报相应科技奖励的不得再次申报该培育项目。

(2)研究周期及资助强度:资助周期1-3年,资助强度为15-30万元/项。

(3)结题条件:完成项目计划任务书目标,通过同行评议,并至少达到以下条件之一:国家级科技奖培育项目负责人以第一完成人申报国家科技奖并通过网评或最终获奖,省部级科技奖励一等奖培育项目负责人以第一完成人身份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一等奖 1 项;其他经过同行专家评审认可的重要科技成果。

5.新教师科研启动专项。支持新入职教师开展科学研究。

(1)申报条件:2021年1月1日后入职且已取得博士学位尚未办理启动经费的教师。

(2)研究周期及资助强度:研究周期3年,资助强度15-25万元/项。其中,中级职称:理学和农学 15 万,工学 20万;副高级职称:理学和农学 20 万,工学 25 万。

(3)考核及结题条件:项目执行2年后予以考核,如执行情况较差,第3年停止拨款。完成项目计划任务书目标且至少取得一项科技成果,包括但不限于高质量论文、专著、专利、国家级科技项目、咨询报告等。

(二)项目预期成果基本要求

1.作为项目成果发表的论文,需与项目研究内容相符,以“华中农业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且标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

2.作为项目成果的软件著作权、申请或授权的专利、登记审定的品种、获得的奖励、出版的专著、获批的项目等,以“华中农业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

3.作为项目成果完成转化的,需要通过学校认定。

三、组织程序及材料要求

(一)组织程序

1. 4月13日至4月19日:学院发布申报指南、受理申请;

2. 4月20日至4月22日:形式审查、组织评审;

3. 4月23日至4月26日:学院公示;

4. 4月27日至4月30日:学校审核。

(二)材料要求

申请人按照申报项目类别填报相应的《申请书》(格式见附件1-3),并于2022年4月19日16:00前将电子版发送到:[email protected],“所在创新团队负责人意见”栏需由创新团队负责人签署推荐意见,扫描后附在《申请书》后面。暂不提交《申请书》纸质版,待项目立项后与签订的计划任务书一同报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涂立超

电  话:87287308/13545900785

E-mail:[email protected]

附件:

1. 校自主基金研究专项申请书(格式)

2. 校自主基金培育专项申请书(格式)

3. 新教师科研启动专项申请书(格式)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2022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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