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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集合竞价规则

2023-03-13 12:16|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促使整理这个知识点的是两个因素:

我加入的一个做行业轮动的群,大家竟然对集合竞价规则缺少了解:在做高频策略分析时,集合竞价阶段是一个不可忽略的存在。沪深交易所今年均发布了交易规则的最新修订。一、基本规则

1、9:15—-9:20

这五分钟是开放式集合竞价阶段,可以委托买进和卖出的单子,但可以撤单

所以一些投资者可能会挂出一些有利于自己意图的订单,然后在9:19分最后几秒完成撤单。

2、 9:20—9:25

这五分钟是开放式集合竞价,可以输委托买进和卖出的单子,但不能撤单

有的投资者认为他己撤单就完事了,事实上这五分钟撤单是无效的。这五分钟你看到的委托是真实的,因此要抢涨停板的,一定要看准这五分钟,但你不知道这五分钟哪些股票要涨停板。

3、 9:25—9:30

这五分钟不叫集合竞价时间,电脑这五分钟可接收买和卖委托,也可接收撤单,这五分钟交易所撮合主机不实时处理,等9:30那一刻完成集中撮合,产生当天的开盘价,但如果你进的委托价格估计能成交,那么你的撤单是排在后面来不及的。

对于高手而言,这五分钟换股票(换仓)一定要利用,比如你集合竞价卖出股票后,资金在9:25就可利用,你可在9:26买进另一只股票。

4、 14:57—15:00

以前只有深交所有盘后集合竞价时间,现在上交所也有了,这3分钟是不能撤单的。

二、集合竞价撮合规则

集合竞价采用的是:最大成交量原则,即以此价格成交能够得到最大成交量。

高于集合竞价产生的价格的买入申报全部成交;低于集合竞价产生的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等于集合竞价产生的价格的买入或卖出申报,根据买入申报量,卖出申报量的多少,按少的一方的申报量成交。

集合定价由交易所的撮合主机对全部申报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排序,并在此基础上,找出一个基准价格,使它同时能满足以下3个条件:

1.成交量最大。2.高于基准价格的买入申报和低于基准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满足(成交)。3.与基准价格相同的买卖双方中有一方申报全部满足(成交)。

该基准价格即被确定为成交价格,集合竞价方式产生成交价格的全部过程,完全由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程序化处理,将处理后所产生的成交价格显示出来。这里需要说明的是:

第一,集合竞价方式下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体现在交易所主机将所有的买入和卖出申报按价格由高到低排出序列,同一价格下的申报原则按交易所主机接受的先后顺序排序;第二,集合竞价过程中,若产生一个以上的基准价格,即有一个以上的价格同时满足集合竞价的3个条件时,沪市选取这几个基准价格的中间价格为成交价格,深市则选取离前收盘价最近的价格为成交价格。三、交易操作技巧

9点25分是集合竞价期间唯一一次真正的成交,所以会显示成交笔数。

当然这期间可以挂单,也可以撤单,但9点20到9点25是不能撤单的,集合竞价期间最好不要撤单,成功概率很小,虽然允许撤单,但还有许多其它原因导致撤单不那么容易成功。

所以如果你想买入一只股票,你直接挂涨停价买入即可,如果你想卖出一只股票,你直接挂跌停价即可,这样基本都可以买到或抛出,但它的实际成交价格不是你所挂的涨停价或跌停价,而是9点25分成交的那个价格,也就是开盘价。所有的人成交价格都是同一个价格,这个价格是根据上述的集合竞价撮合规则撮合出来的,当然如果是以涨停板和跌停板开盘的话,你就不一定可以买到,因为,集合竞价期间,价格第一优先,时间第二优先,

另外比如9:15下达委托,结果看到股价越来越低,等你犹豫的时候已经过了9:20,那撤单已经来不急了,所以最好的委托时间就是9:25之前,时间越接近9:25越好。

那价格如何填写呢,因为集合竞价先是价格优先,然后才是时间优先所以你只要在9:25之前报比当时价低一毛钱肯定成交,有的人担心,是不是报的价低了,自己就亏了,放心好了,你毕竟是散户,你的影响很小,如果成交,肯定是开盘价,不用担心自己的价报的低,报低是为了肯定能成交。

四、交易所规则要求

上交所:

关于交易时间

竞价交易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15至 9:25、9:30至11:30 、13:00至15:00。每个交易日9:20至9:25的开盘集合竞价阶段、14:57至15:00的收盘集合竞价阶段,本所交易主机不接受撤单申报;其他接受交易申报的时间内,未成交申报可以撤销。撤销指令经本所交易主机确认方为有效。

买卖股票的,在连续竞价阶段的限价申报,应当符合下列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要求:

(一)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和买入基准价格以上十个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的孰高值;(二)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8%和卖出基准价格以下十个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的孰低值。

前款所称买入(卖出)基准价格,

为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最高买入)申报价格;无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最高买入)申报价格的,为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最低卖出)申报价格;无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最低卖出)申报价格的,为最新成交价;当日无成交的,为前收盘价。

关于开盘价和收盘价细则:

证券的开盘价为当日该证券的第一笔成交价格,证券的开盘价通过集合竞价方式产生,不能产生开盘价的,以连续竞价方式产生。证券的收盘价通过集合竞价的方式产生。收盘集合竞价不能产生收盘价或未进行收盘集合竞价的,以当日该证券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分钟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含最后一笔交易)为收盘价。基金的收盘价为当日该证券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分钟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含最后一笔交易)。当日无成交的,以前收盘价为当日收盘价。

关于科创板:

本所对科创板股票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通过限价申报买卖科创板股票的,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200股,且不超过10万股;通过市价申报买卖的,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200股,且不超过5万股。卖出时,余额不足200股的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买卖科创板股票的,在连续竞价阶段的限价申报,应当符合下列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要求:(一)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二)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8%。前款所称买入(卖出)基准价格,为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最高买入)申报价格;无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最高买入)申报价格的,为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最低卖出)申报价格;无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最低卖出)申报价格的,为最新成交价;当日无成交的,为前收盘价。

深交所:

关于交易时间:

交易日为每周一至周五。 国家法定假日和本所公告的休市日,本所市场休市。证券采用竞价交易方式的,每个交易日的 9:15 至 9:25 为开盘集合竞价时间。9:30 至 11:30、13:00 至 14:57 为连续竞价时间。14:57 至 15:00 为收盘集合竞价时间。

可实现T+0的品种:

(一)债券交易型开放式基金; (二)上市交易的货币市场基金; (三)黄金交易型开放式基金; (四)跨境交易型开放式基金和跨境上市开放式基金; (五)商品期货交易型开放式基金。

关于申报主要规则:

关于时间:

竞价交易申报的时间为每 个交易日 9:15 至 9:25、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 每个交易日 9:20 至 9:25、14:57 至 15:00,本所交易主机不接受参与竞价交易的撤销申报。在其他接受申报的时间内,未成交申报可以撤销。

关于交易价格和委托数量:

通过竞价交易买入证券的,申报数量应当为 100 股(份)或其整数倍。 卖出证券时,余额不足 100 股(份)部分,应当一次性 申报卖出。 证券竞价交易单笔申报数量不得超过 100 万股 (份)。 创业板股票限价申报的单笔申报数量不得超过30万股, 市价申报的单笔申报数量不得超过 15 万股。 股票交易的计价单位为“每股价格”,存托凭证的计价单位为“每份存托凭证价格”,基金交易的计价单 位为“每份基金价格”。 A股交易的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人 民币;基金的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 0.001 元人民币;B 股的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 0.01 港元

关于涨跌幅:

主板股票的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10%,创业板股票的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20%。 涨跌幅限制价格=前收盘价×(1±涨跌幅限制比例)

关于限价申报有效申报价格:

(一)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 102%和买入基准价格以上十个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的孰高值; (二)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 98%和卖出基准价格以下十个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的孰低值。 (三)买入(卖出)基准价格,为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最高买入)申报价格;无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最高买入)申报价格的,为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最低卖出)申报价格;无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最低卖出)申报价格的,为最近成交价;当日无成交的,为前收盘价。

申报时超过涨跌幅限制价格或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申报为无效申报。

涨跌幅限制价格、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取至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 涨跌幅限制价格与前收盘价之差、有效申报价格范围上限或下限与基准价格之差的绝对值低于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的,以前收盘价、基准价格增减一个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计算相应价格。 涨跌幅限制价格、有效申报价格范围上限或下限低于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的,以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作为相应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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