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社保住房公积金怎么查询不到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2024-07-09 20:50|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目录

一、 登录 3

1.1操作步骤 3

  1.2注意事项 4

二、 缴存业务 4

2.1个人开户业务 4

2.1.1操作步骤 4

2.1.2注意事项 5

2.2添加个人子账户业务 5

2.2.1操作步骤 5

2.2.2注意事项 6

2.3个人账户启封业务 6

2.3.1操作步骤 6

2.3.2注意事项 7

2.4个人账户封存业务 7

2.4.1操作步骤 7

2.4.2注意事项 8

2.5个人委托扣款登记业务 8

2.5.1操作步骤 8

2.5.2注意事项 9

2.6个人委托扣款注销业务 9

2.6.1操作步骤 9

2.6.2注意事项 10

2.7个人定期汇缴变更业务 10

2.7.1操作步骤 10

2.8汇缴业务 11

2.8.1操作步骤 11

2.8.2注意事项 12

2.9补缴业务 12

2.9.1操作步骤 12

2.9定期还贷补充 12

2.9.1操作步骤 12

2.9.2注意事项 13

2.10个人缴存额调整业务 13

2.10.1操作步骤 13

2.10.2注意事项 14

2.11异地账户转入业务 14

2.11.1操作步骤 14

2.11.2注意事项 16

2.12个人手机号码设置与修改 16

2.12.1操作步骤 16

2.13密码设置、修改与找回 17

2.13.1密码设置与修改 17

2.13.2密码找回 18

2.14个人账户合并 19

2.14.1操作步骤 19

三、 查询业务 20

3.1基本信息 20

3.2缴存明细 21

3.3预约信息查询 21

3.4托收登记信息查询 22

3.5支付记录查询 22

3.6协议查询 23

3.7缴存信息调整情况查询 23

3.8业务审批进度查询 24

3.9提取进度查询 24

四、 执法业务 25

4.1个人执法补缴业务 25

4.1.1操作步骤 25

登录

已有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缴存人若需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或查询账户信息,可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登录办理。

1.1操作步骤

进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登录”。(如下图)

(以上图片仅供参考,实际详见操作页面)

录入需登录账户的身份证号码、登录密码及图形验证码,点击“提交”。同时,也可点击“其他登录方式>”选择公积金账号、手机号或刷脸等方式进行登录。(如下图)

(以上图片仅供参考,实际详见操作页面)

1.2注意事项

1.个人密码当天连续错误输入累计3次,则系统自动锁定账户,第二天才能继续验证;错误连续累计超过10次的,将被锁定账户,缴存人可持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前往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经办网点办理解锁。

缴存业务

2.1个人开户业务

灵活就业人员、台港澳人员及享有中国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以个人名义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通过“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中灵活就业人员开户功能办理。

2.1.1操作步骤

缴存人在微信公众号首页点击“个人免登陆业务”→“灵活就业人员开户”→录入开户人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户籍所在区、缴存类型、职业类型、缴存基数、个人缴存比例、推荐银行、新密码、确认密码、手机号、手机验证码、图形验证码并勾选“阅读并同意协议”→点击“提交”。(如下图)

(以上图片仅供参考,实际详见操作页面)

2.1.2注意事项

缴存基数下限为每年社平的最低工资标准。

缴存比例范围是10-24%。

点击“阅读并同意协议”可进入灵活就业缴存协议界面查询协议具体内容。

2.2添加个人子账户业务

已有单位开户缴存的在职缴存人,可以办理添加个人子账户缴存住房公积金。

2.2.1操作步骤

缴存人在首页点击“查看全部”→“添加个人子账户”→界面提示“确定为当前账户添加子账户?”。若点击“确定”按钮,界面提示操作成功,则个人子账户添加成功;若点击“取消”按钮,则返回业务查看界面。(如下图)

(以上图片仅供参考,实际详见操作页面)

2.2.2注意事项

若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存在个人子账户,则点击该功能时会提示“您已存在个人子账户,无法办理此业务。”

若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已注销,则点击该功能时会提示“您的账户已注销,无法办理此业务。”

2.3个人账户启封业务

公积金账户为封存状态的缴存人,可在该功能下办理启封,启封后则视为以灵活就业缴存人员身份进行缴存公积金。

2.3.1操作步骤

缴存人在首页点击“查看全部”→“个人账户启封”→录入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户籍所在区、缴存类型、职业类型、手机验证码、图形验证码并勾选“阅读并同意协议”→点击“提交”。(如下图)

(以上图片仅供参考,实际详见操作页面)

2.3.2注意事项

若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已注销,则点击该功能时会提示“您的账户已注销,无法办理此业务”。

若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名下已为正常缴存状态,则点击该功能时会提示“您的账户在单位下已经是缴存状态,无法办理此业务”。

若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灵活就业账户名下已为正常缴存状态,则点击该功能时会提示“您的账户为缴存状态,无法办理此业务”。

若缴存人存在多个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只能有一个账户为缴存状态

缴存基数下限为每年社平的最低工资标准。

缴存比例范围是10-24%。

2.4个人账户封存业务

灵活就业公积金账户为正常状态的缴存人,可在该功能下办理封存操作。

2.4.1操作步骤

缴存人在首页点击“查看全部”→“个人账户封存”→录入手机验证码、图形验证码→点击“提交”。(如下图)

(以上图片仅供参考,实际详见操作页面)

2.4.2注意事项

若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已注销,则点击该功能时会提示“您的账户已注销,无法办理此业务”。

若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灵活就业缴存账户名下已为封存状态,则点击该功能时会提示“您的账户为封存状态,无法办理此业务”。

若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名下,则点击该功能时会提示“您未有个人缴存账户,无法办理此业务”。

2.5个人委托扣款登记业务

  灵活就业缴存人员或已添加个人子账户缴存人可绑定本人银行储蓄账户,办理汇、补缴业务时直接从绑定的银行账户中扣款。

2.5.1操作步骤

缴存人在首页点击“查看全部”→“托收登记”→录入付款银行名称、付款支行、付款人账号、手机验证码、图形验证码并勾选“阅读并同意协议”→点击“提交”。(如下图)

(以上图片仅供参考,实际详见操作页面)

2.5.2注意事项

若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名下且没有个人子账户,则点击该功能时会提示“没有个人子账户,需到“添加子账户”功能添加后再操作,谢谢配合!”。

若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办理个人委托扣款登记,则点击该功能时会提示“已经委托扣款登记,不能再次进行委托扣款登记操作”。

若委托扣款登记点击提交后,协议签订未返回结果时,界面会提示“委托扣款结果待回应,请在业务审批进度查询功能内查询结果”。

若委托扣款登记点击提交后,协议签订失败,则可以重新修改录入信息后,再次提交。

2.6个人委托扣款注销业务

  灵活就业缴存人员或已添加个人子账户缴存人需取消绑定银行账户或变更绑定的银行账户时,办理委托扣款注销。

2.6.1操作步骤

  缴存人在首页点击“查看全部”→“委托扣款注销”→录入注销原因、手机验证码、图形验证码→点击“注销”。(如下图)

(以上图片仅供参考,实际详见操作页面)

2.6.2注意事项

若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未成功办理个人委托扣款登记,则点击该功能时会提示“经查询,目前无生效的委托扣款信息”。

若委托扣款注销点击提交后,协议注销失败,则可以重新修改录入信息后,再次提交。

2.7个人定期汇缴变更业务

  灵活就业缴存人员若需办理或取消定期委托扣款汇缴,可通过个人定期汇缴变更业务进行操作。

2.7.1操作步骤

  缴存人在首页点击“查看全部”→“定期委托扣款汇缴变更”→选择是否定期汇缴、委托扣款日、手机验证码、图形验证码→点击“提交”。(如下图)

图片1.png

(以上图片仅供参考,实际详见操作页面)

2.8汇缴业务

  已办理委托扣款登记的灵活就业缴存人员,可通过汇缴功能办理个人汇缴业务。

2.8.1操作步骤

  缴存人在首页点击“查看全部”→“汇缴业务”→选择支付方式(委托扣款支付或数字人民币支付,若选择数字人民币支付方式还需选择钱包关联银行)、手机验证码、图形验证码→点击“付款”。(如下图)

图片2.png

(以上图片仅供参考,实际详见操作页面)

2.8.2注意事项

汇缴业务办理成功后,在款项未到缴存人账户上之前,不允许做下一次的汇缴。

汇缴结算失败后,可重新进行相应年月的汇缴操作。

2.9补缴业务

  已办理委托扣款登记的灵活就业缴存人员,可通过补缴功能办理个人补缴业务。

2.9.1操作步骤

  缴存人在首页点击“查看全部”→“补缴业务”→选择支付方式(委托扣款支付或数字人民币支付,若选择数字人民币支付方式还需选择钱包关联银行)、补缴原因(还贷补充、自愿补缴、灵活就业按月补缴)、补缴委托扣款金额、手机验证码、图形验证码→点击“付款”。(如下图)

图片3.png

(以上图片仅供参考,实际详见操作页面)

2.9.2注意事项

申请贷款时,补缴不作为连续缴存的依据。

缴存人因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补缴时,补缴原因选择“还贷补充”。

补缴业务提交成功后,在资金未到达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前,暂不能办理下一次个人子账户的缴存业务。

2.10个人定期还贷补充

  办理了按月还贷提取的缴存人需定期补缴资金用于补充还贷的,可通过该功能办理。

2.10.1操作步骤

  缴存人在首页点击“查看全部”→“定期还贷补充”→选择是否定期还贷补充(是或否)、委托扣款日、定期还贷补充金额、录入手机验证码、图形验证码→点击“提交”。(如下图)

图片4.png

(以上图片仅供参考,实际详见操作页面)

2.10.2注意事项

定期还贷补充补缴委托扣款日选择范围为1-25日。

当月定期还贷补充补缴失败累计达3次的,会自动取消定期还贷补充业务,当月再次办理需次月开始生效。

需是按月还贷提取的缴存人才能办理该业务。

若定期还贷补充补缴扣款日为非工作日的,则需下一工作日才能进行记账。

定期还贷补充补缴发起日若您已有未办理完成的个人补缴业务,则当天不会发起定期还贷补充补缴;若您仍需当月继续发起定期还贷补充补缴业务,可重新修改委托扣款日,则当月会在新的委托扣款日发起扣款。

2.11个人缴存额调整业务

  灵活就业缴存人员需变更个人缴存基数及比例时,可通过该功能办理。

2.11.1操作步骤

  缴存人在首页点击“查看全部”→“个人缴存额调整”→修改缴存基数及缴存比例,并录入手机验证码、图形验证码后→点击“提交”。(如下图)

图片5.png

(以上图片仅供参考,实际详见操作页面)

2.11.2注意事项

缴存基数下限为每年社平的最低工资标准。

缴存比例范围是10-24%。

若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已注销,则点击该功能时会提示“您的账户已注销,无法办理此业务”。

若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灵活就业缴存账户名下为封存状态,则点击该功能时会提示“已有灵活就业缴存账户,但未启用,请确保单位缴存账户已封存后再到个人账户启封出进行操作”。

2.12异地账户转入业务

  缴存人若需将异地公积金中心缴存的资金转入本市正常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时,可通过异地账户转入业务功能办理。

2.12.1操作步骤

  缴存人在首页点击“查看全部”→“异地账户转入”。

  若缴存人已申请办理个人账户转入业务,则进入异地账户转入详情界面时,会自动显示该笔申请业务转出账户所在省、所在公积金中心、转出公积金账户、转出账户所在单位、转入状态、联系函号等信息。

  ①新增申请

  若缴存人未申请办理过个人账户转入或异地账户转入详情界面显示个人账户转入业务转入状态处于正常办结时,可点击界面“新增申请”按钮,此时会跳转进入异地账户转入申请操作界面。

  在该界面中,缴存人根据实际情况录入转出账户所在省、所在公积金中心、转出公积金账户、转出账户所在单位、手机验证码、图形验证码后(若缴存人申请转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中心已实现信息共享,则在选择所在公积金中心后点击转出公积金账户,界面会自动显示账户所在公积金中心的公积金账号,选择后会自动回填账户信息到转出公积金账户及转出账户所在单位中),点击“提交申请”按钮。信息验证成功并提示操作成功后,则异地账户转入业务办理完成。

图片6.png

(以上图片仅供参考,实际详见操作页面)

  ②重新上报

  若异地账户转入详情界面显示个人账户转入业务转入状态处于失败办结时,微信端点击界面中的“重新上报”按钮,,则会跳转进入异地账户转入申请操作界面。

  在该界面中,默认显示失败办结业务所录入的信息,缴存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信息修改。修改完成后点击“提交申请”按钮,信息验证成功并提示操作成功后,则异地账户转入业务办理完成。

图片7.png

(以上图片仅供参考,实际详见操作页面)

  ③撤销上报

  若已办理的异地账户转入业务转入状态处于“待复核”状态时,缴存人可申请将该笔业务进行撤销操作。

  在异地账户转入详情界面中微信端点击界面中的“撤销上报”按钮,,则会跳转进入撤销上报操作界面。

  在撤销上报界面录入验证信息并点击提交,界面提示“操作成功”,则该撤销上报操作完成。

图片8.png

(以上图片仅供参考,实际详见操作页面)

2.12.2注意事项

  1. 若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封存状态,则点击该功能时会提示“申请转入缴存人公积金账户需为缴存状态”。

  2. 若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开户未满6个月,则点击该功能时会提示“开户未满6个月”。

  3. 若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汇缴未满6个月,则点击该功能时会提示“汇缴未满6个月”。

2.13个人手机号码设置与修改

  已有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缴存人若需添加或修改手机号码时,可在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移动版)登录后办理。

2.13.1操作步骤

  缴存人在首页点击“我的信息”→“设置”→“修改手机号”→录入新的手机号、手机验证码、登录密码、图形验证码,点击“确定并刷脸认证”。(如下图)

图片9.png

(以上图片仅供参考,实际详见操作页面)

2.14密码设置、修改与找回

  已有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缴存人若需修改或找回密码时,可在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移动版)办理。

2.14.1密码设置与修改

  缴存人已登录住房公积金账户,则在设置界面可进行密码的修改操作。

2.14.1.1操作步骤

  缴存人在首页点击“我的信息”→“设置”→“修改密码”→录入旧密码、设置新密码、重新输入密码、手机验证码、图形验证码→点击“确定并刷脸认证”。(如下图)

图片10.png

(以上图片仅供参考,实际详见操作页面)

2.14.2密码找回

  若通过居民身份证开设公积金账户的缴存人忘记登录密码,则可点击登录界面中的“忘记密码?”按钮进入找回密码界面。

2.14.2.1操作步骤

  缴存人在首页点击“登录”→“忘记密码?”→录入对应账户的公积金账号、个人姓名、身份证号、设置新密码及重新输入密码→点击“提交”。(如下图)

图片11.png

(以上图片仅供参考,实际详见操作页面)

  若缴存人公积金账户已保留有手机号码信息,则可在找回密码界面点击“手机号找回密码”按钮进入手机号找回密码界面修改密码。

手机号找回密码界面中录入对应账户的公积金账号、个人姓名、证件类型、证件证号、手机号、手机验证码、设置新密码、重新输入密码及图形验证码并进行提交。提交成功后,则新密码设置成功并返回登录界面,缴存人可通过新密码进行登录操作。

图片12.png图片13.png

(以上图片仅供参考,实际详见操作页面)

2.15个人账户合并

缴存人存在多个非销户状态的公积金账户时,可通过个人账户合并功能进行账户合并操作。

2.15.1操作步骤

缴存人在首页点击“查看全部”→“账户合并”→分别选择保留账号和被合并账号,录入手机验证码、图形验证码→点击“提交”。(如下图)

(以上图片仅供参考,实际详见操作页面)

查询业务

3.1基本信息

缴存人在首页点击“查看全部”→“基本信息”。

该界面中分为个人基本信息和个人账户信息显示页。其中,个人基本信息页显示姓名、公积金账号、是否本地户籍、单位名称、单位账号、用工单位名称、用工单位编号、单位子账户余额、个人子账户余额、公积金账户余额、手机号码等信息;个人账户信息页显示姓名、公积金账号、缴存状态、缴存基数、单位缴存比例、单位缴存额、个人缴存比例、个人缴存额、缴至年月、账户预约及手机号码等信息。(如下图)

(以上图片仅供参考,实际详见操作页面)

3.2缴存明细

缴存人在首页点击“查看全部”→“缴存明细”。

在该界面中可查询个人公积金账户缴存明细,且默认显示当前实际年份的公积金缴存明细,可通过点击左上方年份旁的下拉按钮选择显示其他年份的信息。(如下图)

(以上图片仅供参考,实际详见操作页面)

3.3预约信息查询

缴存人在首页点击“查看全部”→“预约信息查询”。

在该界面中显示缴存人所有预约过的信息并相应显示预约信息的预约类型、申请时间、预约号、办理时间、时间段、办理网点名称、网点地址、网点联系电话及预约状态等。(如下图)

(以上图片仅供参考,实际详见操作页面)

3.4委托付款登记信息查询

  缴存人在首页点击“查看全部”→“委托扣款登记信息查询”。

  在该界面中显示缴存人当前生效的委托扣款信息,信息包括登记编号、委托扣款银行名称、委托扣款银行账户、委托扣款状态、业务时间及签订端口。(如下图)

(以上图片仅供参考,实际详见操作页面)

3.5支付记录查询

缴存人在首页点击“查看全部”→“支付记录查询”。

在该界面中显示缴存人所有个人缴存汇补缴过的信息并相应显示信息的序号、流水号、业务类型、交易金额、备注及业务状态。(如下图)

(以上图片仅供参考,实际详见操作页面)

3.6协议查询

缴存人在首页点击“查看全部”→“协议查询”。在该界面中会显示缴存人所有勾选同意过的协议信息。(如下图)

(以上图片仅供参考,实际详见操作页面)

3.7缴存信息调整情况查询

缴存人在首页点击“查看全部”→“缴存信息调整情况查询”。

该界面中默认显示缴存人发生过的所有个人开户、年度调整、个人调整及缴存变更业务信息,可通过选择界面上方的业务类型栏下拉选择需要查看的其中一项业务信息。(如下图)

(以上图片仅供参考,实际详见操作页面)

3.8业务审批进度查询

缴存人在首页点击“查看全部”→“业务审批进度查询”。

在该界面中显示缴存人在2019年1月后提交的所有个人业务信息,其中包含每笔业务的受理单编号、业务类型、办理网点、办理日期、受理人、审批进度。(如下图)

(以上图片仅供参考,实际详见操作页面)

3.9提取进度查询

缴存人在首页点击“查看全部”→“提取进度查询”。

在该界面中显示缴存人已提交提取申请的审批进度,可点击卡片查看详细信息。主要显示:提取单编号、提取原因、房屋地址、审批状态、审批意见、提取转账情况、上报日期。(如下图)

注:只能查询移动端上线后所提交的提取申请。

(以上图片仅供参考,实际详见操作页面)

执法业务

4.1个人执法补缴业务

2019年后已有立案投诉单位未为其缴存公积金,现单位已足额补缴单位部分后,缴存人个人可通过个人执法补缴功能补缴个人部分。

4.1.1操作步骤

缴存人在首页点击“查看全部”→“个人执法补缴业务”→选择需办理补缴的案件→录入付款银行、付款账户名、收款银行、收款账户(根据收款银行自动显示)、付款账号→上传银行回单→点击“提交”。(如下图)

(以上图片仅供参考,实际详见操作页面)



【本文地址】

公司简介

联系我们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专题文章
      CopyRight 2018-2019 实验室设备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