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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破产清算的法规规定了哪些程序 破产清算程序包括: 1.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 2.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指定管理人; 3.管理人接管破产公司,召开债权人会议; 4.登记申报债权; 5.拟订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6.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后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注销】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二、企业破产清算程序多长时间找法网提醒,企业破产清算程序一年以上。具体需要的时间以实际需要的时间为准,法律未作出限制性的时间规定。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管理人应当及时拟订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 管理人应当按照债权人会议通过的或者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适时变价出售破产财产。 破产清算必须遵守如下规范: 1.法院指定管理人,接管破产企业; 2.管理人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 3.管理人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管理人具体执行; 4.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管理人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管理人应当及时拟订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 管理人应当按照债权人会议通过的或者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适时变价出售破产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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