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知府、道台、巡抚、提督、总督是几品官?为何会这样设职位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知府是几品官职 清朝的知府、道台、巡抚、提督、总督是几品官?为何会这样设职位

清朝的知府、道台、巡抚、提督、总督是几品官?为何会这样设职位

2024-07-16 10:30|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明制,行政区域主要分为省、府、县三级, 就相当于现在的省、市、县。清朝为了处理河道管理和钱粮运输等事务,所以在省和府之间另设立了一个地方行政机构,为道。

省的长官是巡抚,道的长官是道台,府长官是知府,提督是省的军事长官,总督是省一级的高级长官或多省的军政长官。

那么下面,我们就来逐一了解一下这些的官职。

级别不高的知府

知府品级不高,但是一府之长,是府一级的最高行政长官,为从四品官员,府相当于现在的地级市市长,知府总管一府数县的民政和司法,比如“统辖属县、平其赋役、宣理风化,以教养万民、听其狱讼”,这些都是知府的职责所在。

由此可见,知府一职是当时当之无愧的“肥差”,其的职责又分为哪些?

第一,上情下达传达政令。清朝“府”是中间代表政权组织,作用起承上启下作用,连接“省”与“州、县”两级,因此,上情下达、传达政令是知府必不可少的职责之一。

第二,负责举荐委任地方官员。在康熙年间,朝廷对于地方上的事宜作了规定,将此事明确交给知府负责。知府负责将地方有贤能之吏上报督抚,再由督抚上报朝廷,为了防止知府和州县僚属徇私舞弊的现象发生,所以考核通过了则可正式任用。

第三,督查地方上征钱纳粮。知府有必要监督地方州县钱粮等赋税的征收,不可以向地方任意加征,严格把控征收的钱粮税目。

第四,维护地方上社会治安。在平时,知府要维护社会稳定、了解民生,比如民间发生纠纷时,知府第一时间要了解案情,对案件进行审理,无论结案与否都需将案件情况上报至省里。如果遇天灾,知府要负责进行核勘,了解情况以便做出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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