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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骗捐”交易人体器官是犯罪

2024-07-12 03:0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医生“骗捐”交易人体器官是犯罪 

背景:安徽怀远县人民医院,一名53岁女性重伤入院,被医生宣布脑死亡,家属在“器官捐献登记”上签名,死者肝肾器官被摘除,家属拿到20万元“国家补助金”。家属发现“捐献”有假,涉事医务人员试图再给46万元封口费,家属不为所动,向调查组反映情况。警方立案侦查,6名医务人员以涉嫌侮辱尸体罪被逮捕。

新京报发表善水的观点:虽然到头来,被贩卖的肝肾器官也会移植到需要的患者身上,可按照相关规定,捐献器官的分配应当符合医疗需要,遵循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实施手术的医院通过“快捷途径”获得了器官,会不明白背后暗藏的玄机?现在相关调查还在继续,哄骗家属以捐献名义买卖器官的医生自当严惩,但实施移植手术的医生和医院在其中承担了什么角色,在个别案例背后有没有一套“地下器官交易流程”……针对这些疑问,也应该顺藤摸瓜,一并严查。非但如此,相比于事后查找原因,能否在各地推行严格的移植手术上报制度,要求每一例移植手术都在术前上报手术信息,也值得考虑。这里面的重点是填报器官来源,对于不是通过正当途径分配来的器官,有关部门要及时叫停进行器官再次分配,或者在手术后对术者及受捐者进行严格审查,不放过每一个可能违规的细节。患者器官被买卖,的确再次验证了我国器官来源的紧缺。如何让更多即将逝去的患者愿意捐献器官,确实需要破解难题。而这里面不可或缺的一点就是,医生应该成为器官捐献而非买卖的代言人,进而取信于那些患者及其家属。鉴于此,解剖好本案这只麻雀,对涉案的违法人员严惩不贷,以净化我国的器官移植领域,显然很有必要。

小蒋随想:人体器官之所以可无偿捐献、不可交易买卖,既涉及法规红线,又牵扯人伦道德。无偿捐献是高尚的,可以避免许多道德争议和私心杂念。除亲属之间一对一捐献外,涉及第三方的器官捐献与移植,都要通过专业机构的“排位”分配,是为了确保公平公正――没有任何人的生命权高于另一个人的生命权。反过来说,如果放任人体器官买卖行径,利益驱动不仅可能导致谋财害命,而且器官移植可能异变为“价高者得”“富人独享”,炒作、铜臭、赤裸将严重玷污生命本来的纯洁。所以,人体器官买卖被法律法规严禁,是医疗职业道德的禁区,“反正都是移植给患者”无法成为“免罪牌”。对医务人员而言,应该很清楚上述利害关系,无论从职业道德角度,还是从遵纪守法层面,都不能参与违法的、私下的、黑市的人体器官交易。个别医务人员禁不住利益诱惑,采用欺骗手段获取人体器官,通过交易贩卖人体器官,是对捐献者及家属大爱的亵渎,还会扰乱正常的器官捐献与移植秩序,极大加重接受移植患者的经济负担。涉案者将受到法律严惩,是咎由自取,给更多“白衣使者”敲响警钟。就本案而言,我们还应向捐献者家属不为金钱所动表示敬意。器官捐献与分配处于阳光下,无私奉献被呵护珍视,才能获得更多人的认同,“让生命以另一种形式延续”才会行稳致远。

小蒋的话:大家好,我是小蒋 。国事,家事,天下事,天天都有新鲜事。你评,我评,众人评,百花齐放任君看。观点 各有不同,角度各有侧重,只要我们尊重 客观、理性公正。

(责编:段星宇、董晓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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