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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秦皇岛市海港区工作动员会召开

2024-07-11 02:59|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10月15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秦皇岛市海港区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省委第三巡视组组长王小青主持召开与秦皇岛市海港区区委书记张士兆的见面沟通会,传达了党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省委书记倪岳峰在听取十届省委第三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以及对十届省委第四轮巡视工作的批示要求,通报了巡视任务和工作安排。会上,王小青作了动员讲话。秦皇岛市委副书记张淑云出席会议并讲话,张士兆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王小青指出,巡视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巡视工作作出新部署,强调要发挥政治巡视利剑作用,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把巡视利剑磨得更光更亮,勇于亮剑,始终做到利剑高悬、震慑常在。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准确把握、精准落实党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切实增强接受巡视监督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对海港区开展巡视是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是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途径,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桥梁纽带,海港区委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巡视的重要意义。

王小青强调,省委巡视组将突出政治巡视定位,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旗帜鲜明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带头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聚焦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紧盯权力和责任,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情况,聚焦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聚焦落实党的组织路线情况,聚焦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着力查找和纠正被巡视党组织履职担当中的政治偏差和突出问题,做到既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又坚持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不懈怠,为海港区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提供有力政治保障。希望海港区委和各级党员干部本着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支持配合巡视组工作,共同完成好这次巡视任务。

张淑云强调,省委第三巡视组到海港区巡视,充分体现了省委对县区工作的高度重视,体现了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鲜明态度和对秦皇岛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爱护。海港区委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在改革发展稳定各方面当先锋、作表率。要强化服务保障,客观公正提供情况,切实把接受巡视监督的过程,变成提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的过程。要突出以巡促改,确保整改方案全面落实、整改措施全面到位、整改效果全面达标,推动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落地见效。

张士兆表示,全区上下将认真学习贯彻巡视动员会议精神,把自觉接受巡视作为当前的政治任务,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巡视工作各项要求,勇于自我革命、敢于担当作为,切实把此次巡视与主题教育相结合,扛牢政治责任,勇于直面问题不回避,如实反映问题不遮掩,确保巡视组客观全面、准确深入地了解海港区思想政治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的组织建设、巡视整改责任监督等方面情况。对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要求,主动认领、照单全收,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全力以赴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省委巡视组在海港区的工作时间,从10月15日开始,至12月15日结束。巡视期间值班电话为0335-8066615,每天受理举报时间为8:00至18:00;联系手机为18830671003(仅接收短信);邮政信箱为秦皇岛市海港区迎宾路96号转省委第三巡视组(收),邮编:066000;电子邮箱为hbswxsz03@hebei.gov.cn;分别在秦皇岛大酒店、区市民中心、区行政审批大厅设置联系信箱,同时,可通过巡视公告公布的“码上巡视”二维码进行信访举报。巡视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12月10日。根据有关规定,巡视海港区时,省委巡视组主要受理关于海港区党委和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其他县级干部,乡科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人员的举报和反映,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的问题反映,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的问题反映。对于巡视受理范围之外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单位认真处理。

省委第三巡视组副组长刘文广及有关同志参加会议,海港区委常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党组成员,区人民法院和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其他在职县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领导班子成员,区委巡察办主任和巡察组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各乡镇(街道)党委书记等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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